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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17-08-03
【实施日期】2017-08-03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全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特殊食品注册管理法规现场咨询有关事宜的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第193号
为满足行政相对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法规咨询的需求,经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沟通,自2017年8月4日起,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分专业开展特殊食品注册管理法规现场咨询服务。咨询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00至11∶30。现将2017年8月-12月咨询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咨询时间
咨询内容
咨询处室
8月4日
婴幼儿配方乳粉
注册二处
8月11日
保健食品
注册一处
8月18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注册二处
8月25日
婴幼儿配方乳粉
注册二处
9月1日
保健食品
注册一处
9月8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注册二处
9月15日
婴幼儿配方乳粉
注册二处
9月22日
保健食品
注册一处
9月29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注册二处
10月13日
婴幼儿配方乳粉
注册二处
10月20日
保健食品
注册一处
10月27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注册二处
11月3日
婴幼儿配方乳粉
注册二处
11月10日
保健食品
注册一处
11月17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注册二处
11月24日
婴幼儿配方乳粉
注册二处
12月1日
保健食品
注册一处
12月8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注册二处
12月15日
婴幼儿配方乳粉
注册二处
12月22日
保健食品
注册一处
12月29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注册二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二○一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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