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 年 4 月目 录一、项目概况1(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意义 1(二)项目用地情况 2二、规划调整的原则和依据 6(一)规划调整的原则 6(二)规划调整依据 6三、规划调整总体情况及指标调整情况 7四、建设用地核减方案 8五、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1(一)选址原则 11(二)选址合理性分析 11六、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2(一)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 12(二)对水体的影响分析 12(三)噪音的影响分析 13(四)固废的影响分析 13七、结论13
2、八、附件14一、项目概况(一) 项目建设内容及意义1、项目建设内容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琼中县海 榆中线 131 公里处。项目包含一栋地上 4 层业务用房、设备 房、门卫室,配套建设室外停车场、广场、道路、围墙、挡土 墙及绿化等,停车场布置大巴、大货车停车位 14 个,中巴、中 货车停车位 17 个,小汽车停车位 428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1140 个。项目总投资为 4703.84 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经琼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通过,详见附件 1 ,该项目 包含两期, 其中:一期为业务用房用地,
3、用地面积 0.2778 公 顷, 见图 1。此次调整范围为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用地3.5622 公顷,见图 1 和图 2。图 1 总体项目示意图1图 2 项目区域位置图2、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成后,对整合公交资源,提高公交运营效率,解决 琼中县城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促进琼中县的经 济发展。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当地群众的出行条件,项目 建设是必要的,该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及琼中县产业政策,土 地供应政策、林地保护和利用政策。( 二 ) 项目用地情况1 、项目区规划地类情况依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分析项目用地规划地类情况, 琼中
4、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2建设项目二期拟申请规划调整用地面积 3.5622 公顷, 其总体规 划用途为 2.5784 公顷后备林地和 0.9838 公顷园地。详见表 1 和图 3。表 1 项目区总体规划地类面积表单位:公顷类型规划地类名称面积林地控制线后备林地2.5784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边界线园地0.9838合计3.5622图 3 项目区总体规划图2 、项目区现状地类情况依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18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分析项目用地现状地类情况, 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 场建设项目二期拟申请规划调整用地面积3.5622 公顷,其土地3利用现状地类为 3.5310 公顷其他
5、园地和 0.0312 公顷其他林地; 依据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项目区三调现状地类为橡胶 园、其他园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和坑塘水面。项目 2018 年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具体详见表 2 和图 4,实地照片见图 5。表 2 项目现状地类面积表单位:公顷类型现状地类名称面积农用地其他园地3.5310其他林地0.0312合计3.5622图 4 项目区 2018 年土地利用现状图4图 5 项目区实地照片5此次规划调整项目用地范围内未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 久基本农田、 级和级保护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布局。未在自然 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海岸带 200 米范 围等生态敏感
6、区域。二、 规划调整的原则和依据(一) 规划调整的原则1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保护、改善生态环境;2 、严格保护耕地、林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3 、严格落实省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4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二) 规划调整依据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该项目属于政府投资的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符合十三条第( 一 ) 种情形, 急需建设的公用设施和 民生项目, 在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及总建设用地规模不突 破省下达指标的前提下, 需将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的,由 市县政府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市县总体规划 调整。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用地行政审批 事项的
7、决定省政府决定将“五网”基础设施用地和政府投资的公 共服务设施项目、农村村民宅基地涉及的总体规划调整审批委托 给各市县人民政府实施。6三、 规划调整总体情况及指标调整情况项目拟申请规划调整用地面积 3.5622 公顷。拟将项目区内 原规划用途为 2.5784 公顷后备林地和 0.9838 公顷园地,调整其 规划用途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地类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3,调整后地类详见图 6。表 3 规划地类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类型规划地类名称面积调整前林地控制线后备林地2.5784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边界线园地0.9838合计3.5622调整后其他建设用地边界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5622合计3.5
8、622图 6 项目区调整后总体规划图7为确保规划调整前后, 各项控制指标不突破省下达指标, 需 核减 3.5622 公顷规划建设用地,以保证本次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在各项控制指标不突破省下达指标。具体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详见表 4。表 4 规划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指标类型调整前省 下达指标调整前落 图面积本次方案 调整情况调整后省 下达指标调整后落 图面积建设用地指标76327631.613.562276327631.61四、建设用地核减方案拟将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用地 范围内原规划用途为 2.5784 公顷后备林地和 0.9838 公顷园地, 调整其规划用途为其他独立
9、建设用地,调整后新增规划建设用地 3.5622 公顷。为确保调整前后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 拟将位 于营根镇红岭水库内湾岭公益性公墓一期(50 亩)及入园道路工 程项目核减后剩余的 3.5622 公顷原规划用途为其他独立建设用 地地块进行核减,核减地块调整前规划地类见图 7 ,核减地块调 整后规划地类见图 8。核减地块位于红岭水库内孤岛,水库 100 米不能建设, 但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导致在水库内有预留的规划建 设用地, 这部分后续不可能在进行建设利用, 故处于节地的原则 将水库孤岛上的建设用地用于核减。通过叠加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核减地块现状地类 为其他园地,结合遥感影像,
10、按照与现状地类前后一致的原则进8行调整,调整其规划用途为后备林地和园地。遥感影像图见图 9,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表 5。表 5 核减建设用地规划地类变化面积表单位:公顷类型规划地类名称面积调整前其他建设用地边界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5622调整后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边界线园地3.5622图 7 拟核减建设用地地块调整前总体规划图9图 8 拟核减建设用地地块调整后总体规划图图 9 拟核减建设用地地块遥感影像图10建设用地调整方案实现了建设用地“增一减一”,确保了琼中 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省下达指标。项目 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后, 建设用地总规模仍不突破省级下达指 标。五、建设项
11、目选址合理性分析(一)选址原则1 、场地平整规则, 汽车可达性较高,方便汽车到达为宜;2、连接停车场与干道的街道, 其通行能力应适宜于承受停车场建成后所吸引的附加交通量, 并能提供车辆因等待停车而排队 所必需有的空间;3、停车场土地是否有难度较大的地上、地下管线改造, 是否 存在地质处理等;4、在使用期间, 停车场选址应考虑到其服务范围将来停车发 生源的变化, 新建街道或交通干道出入口布局和现有街道系统的改造。(二) 选址合理性分析1、拟选址停车场场地属于丘陵, 但地势较为低缓平整,对汽 车到停车场的可达性比较高;2 、停车场选址地到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距离为 1800 米, 出行目的地的步行
12、距离对泊车者的选择是合理的;3 、场地地处琼中互通往县城方向 1.3 公里, 紧靠海榆中线 旁, 交通非常便利, 且海榆中线的通行能力能够承受因停车场造11成的附加交通量;4、停车场选址场地地质良好, 不存在地上、地下管线改造, 满足土地的要求;5 、选址地大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 队停车场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项目, 完全符合开发边界外建 设项目准入目录的要求。综上所述, 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 用地选址合理。六、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一 )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停车场建成后正式使用期间, 若不能准时对停车场进行打扫、 洒水等措施进行控制粉尘, 将会对区域
13、内的大气造成污染,由此 产生的影响在短期内是较小的。 同时大气主要的污染来自汽车尾 气,而汽车尾气造成影响是不可避免的。针对此影响, 只要采取定期准时的对停车场进行打扫, 洒水等措施去控制粉尘,会将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降低。( 二 ) 对水体的影响分析停车场运行使用期间应能保证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 用, 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他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如果不能按 照要求进行处理而是随意排放, 有可能会对水体造成污染, 而且 影响是长期且不可逆的。采取的有效措施为将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12非雨水类的其他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加强日常管理力度去控制水体污染的发生。( 三 ) 噪音的影响分
14、析停车场只要采用措施控制人为的噪音,严格管理,严禁在 停车场内大声喧哗和在停车场内鸣喇叭, 就能最大限度的减少 噪音, 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四 ) 固废的影响分析停车场运营期间,停车高峰时期每天会产生一定量的垃 圾,以此带来的生活垃圾不集中妥善处理,随意排放,有可能 对停车场区域内环境和水体造成污染。七、结论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用地符合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 法的通知(琼府20228 号) 中调整市县总体规划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一) 该项目属于政府投资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十三 条第(一) 种情形, 急需建设的公用设施和民生项目
15、, 在符合国 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及总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省下达指标的前 提下, 需将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的, 由市县政府向省自然 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市县总体规划调整。(二) 项目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坚持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原 则, 符合保护林地原则,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符合供地政策 和项目相关产业政策原则,规划调整方案切实可行。13(三) 规划调整后,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控制指标, 对琼中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的实施未 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局部调整方案上报审批的要求, 规划调整方 案待审查通过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数据库更新工作。(四) 该项目用
16、地符合选址原则,选址比较合理。(五)项目建成后对大气和水体产生的影响只要加以防范和 控制, 对环境的影响还是比较小的; 停车场噪音和固废能够妥善 处理好,对环境也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六) 该方案已通过专家和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住建等 相关部门的论证, 并形成相关论证意见, 专家和部门论证意见见 附件 2。八、附件( 一 )矢量数据 (另附)(二)批复文件( 三 ) 专家和部门论证意见及采纳落实情况(四) 专题图件附图 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用地 及核减地块位置示意图;附图 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
17、空间类 2015-2030) (局部) 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项 目区(调整前);附图 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14(局部) 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项 目区(调整后);附图 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8 年)(局 部) 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区;附图 5: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局部) 核减建设用地地块(调整前);附图 6: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局部) 核减建设用地地块(调整后);附图 7:琼中黎族苗族自
18、治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8 年)(局 部) 核减建设用地地块。15(二) 批复文件附件 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1617( 三 ) 专家和部门论证会意见及采纳落实情况附件 2:1、论证意见1819附件 2:2 、专家组论证意见采纳落实情况专家组论证意见采纳落实情况表序号专家意见落实修改情况1对核减用地分为三块进行说明。已采纳。已对核减用地进行说明。2选址合理性应再详细深入进行分析。已采纳。已补充细化选址的合理性分析。3补充完善生态环境影响分 析,并细化说明采取的措施已采纳。已补充完善生态环 境影响分析,并细
19、化说明相关措施。4补充完善相关图件和对相关附件的说明。已采纳。已补充完善相关图件和对相关附件的说明。20( 四 ) 专题图件附图 1: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用地及核减地块位置示意图21附图 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局部)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区(调整前)附图 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局部)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区(调整后)22附图 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8 年) (局部)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区附图 5: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局部)核减建设用地地块(调整前)23附图 6: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 (局部)核减建设用地地块(调整后)附图 7: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8 年) (局部)核减建设用地地块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