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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2+3”健康服务包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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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2+3”健康服务包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2+3”健康服务包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昌江黎族自治县“2+3”健康服务包实施方案高血压、糖尿病和结核病、肝炎、严重精神障碍(以下简称“2+3”)等5种疾病严重影响全县居民健康水平、疾病负担和人均预期寿命。为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府办函202291号)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全县

2、“2+3”疾病管理协调机制完善有效,信息支撑和政策等保障有力,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工作需要,综合防治能力和成效实现显著改善,“2+3”疾病基本实现“应防尽防、应筛尽筛、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力争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立体化、数字化综合精准防控”为主要特征的“海南模式”。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知晓率1.提升宣传教育效果。宣传部门、专业指导机构和各乡镇政府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县委宣传部可通过广播电视、融媒体等载体,大力开展“2+3”健康服务包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增强群众参与健康管理的意愿。各乡镇政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入户走访宣传、电子显示屏宣传、音频播放等

3、形式宣传动员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参与“2+3”疾病防治工作,积极推广使用“健康海南APP”。县疾病防控中心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充分利用每年“世界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肝炎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2+3”疾病防治知识和有关政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政府、县医疗集团、县疾病防控中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教育服务,引导公众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完善和推广使用“健康海南APP”,为居民实时提供健康档案与管理服务。鼓励组建由医疗机构主导的“

4、2+3”疾病防治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小组,提升家庭和自我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加强综合干预,降低发病率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建立健全“2+3”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制度,做好“2+3”健康服务包实施前、实施中的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结核病、肝炎聚集性疫情、新报告急性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做好学校结核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确保有效遏制结核病校园传播风险。(责任单位: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县医疗集团)4.加大重点人群综合干预。(1)结合艾滋病、性病防治和吸毒人群管理工作要求,将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纳入日常宣传教育工作中,落实高危、易感等重点人群综合管理措施

5、。(责任单位: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医疗集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严格落实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院内感染预防控制措施。(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3)依法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督执法,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对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建立名册,做到不漏一人,并按相关管理规范开展乙肝母婴阻断。(责任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强化血液安全。血站要进一步加强血液安全管理,组织做好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动员工作。巩固临床用血肝炎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降低窗口期对血液安全的影响。(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红十字会、县疾病防控中心、县医疗集团、各乡

6、镇政府)(三)加大筛查力度,提高诊断率6.实施重点人群“应查尽查”策略。(1)各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计生员等,按镇领导包村,村镇干部、网格员包片、包户方式,组织成立筛查发动队伍。(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2)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筛查医疗专家队伍。(责任单位: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县医疗集团)(3)筛查医疗专家队伍要明确“2+3”疾病高危、重点、易感等人群(以下简称重点人群)的筛查范围,以村居为单位,建立筛查工作任务时间表,推进筛查工作。(责任单位: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县医疗集团)(4)根据知情自愿原则,各乡镇政府做好人员组织发动、现场秩序维

7、护和专家队伍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发动重点人群做好早筛查、早检测、早诊断,努力实现“2+3”重点人群“应查尽查”,覆盖率达到100%。规范开展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结核病检查,检查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7.实施大众人群“应查尽查”策略。(1)各乡镇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队应组织动员辖区内居民到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检测,县医疗集团要加强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医疗集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购置方便、快捷的“2+3”专病检测设备和耗材,提升检测技术,提高疾病筛查诊断的普适性和及时性,以便尽快完成大众人

8、群“2+3”疾病“应查尽查”,推动“2+3”疾病“四早”(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管理)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医疗集团)8.实施医疗机构“应检尽检”策略。(1)充分利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门诊首诊负责制以及基层5G远程诊疗设备,常态化对“2+3”疾病重点人群做好初步筛查诊断和转诊工作。(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2)按照“2+3”疾病重点人群筛查范围和有关标准规范,对转诊病人及就医群众开展相应的检查检测和诊断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利用现有的信息监管平台对确诊患者做好疾病登记报告及反馈,以便后续建档管理、规范治疗、跟踪随访、数据统计

9、等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各医疗卫生机构、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9.实施“2+3”疑似病人“诊断全覆盖”策略。对“2+3”疑似病人及时进行诊断,不具备“2+3”疑似病人诊断条件的机构,及时将疑似病人转介至上级医院或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到县内进行诊断。同级医疗卫生机构互认检查检测结果,确保疾病诊断结果的准确性。(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各医疗卫生机构)(四)加强治疗管理,提高规范治疗率10.建立定点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协同参与的“2+3”疾病病例转诊工作机制和归口管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均要明确管理部门、责任人,实施

10、患者“预防-诊治-管理”闭环工作模式。对“2+3”疾病确诊患者100%建档,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集团、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11.督促患者“应治尽治”。(1)由乡镇政府牵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动员患者“应治尽治”。(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医疗集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按照“2+3”疾病临床路径和行业标准,对“2+3”疾病确诊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辅助检查,督促符合治疗条件的患者接受规范治疗。(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12.规范诊疗服务。(1)开展“2+3”疾病确诊患者治疗前评估,制定治疗方案,科学规范使用治疗药物,提供医学随访等服务。以早诊

11、早治、科学规范治疗为重点,为“2+3”疾病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和临床治愈率。(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加快感染病区、安康医院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提供门诊免费服药及住院治疗等规范诊疗服务,避免患者长期外出就医带来的不便。(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集团)(五)加强基层管理,提高规范管理率13.建立基层联动管理机制。明确乡镇、村(居)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管理责任,实施基层“2+3”疾病联动管理机制。由乡镇、村(居)负责组织发动工作,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提供疾病预防、初筛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

12、医疗集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突出基层服务重点。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规范、细化家庭医生服务内容和要求,落实好随访、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就医指导、健康监测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县医疗集团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和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设置“2+3”疾病特色门诊、科室或“2+3”疾病管理服务中心,强化5G远程诊疗设备使用,充分利用医共体和上级医疗资源下沉与信息手段支撑,有针对性地面向基层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规范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六)加强药品供给,提高用药可及性1

13、6.加强药品配备使用。根据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及时配备、合理使用“2+3”疾病治疗药品,满足基层群众就诊用药需求(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集团)17.建立药品“双通道”机制。探索推进医疗机构“2+3”疾病处方外配药品,支持患者持外配处方在相应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对零售药店销售药品质量加强监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集团)18.加强药品合理供应。结合县医疗集团“药械”统一管理,探索推进将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2+3”疾病治疗药品按规定及时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纳入医保报销目录。鼓励支持使用中药材和黎药等民族药材。(责任单位:县卫生

14、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督管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医疗集团)。(七)完善保障政策,提高群众获得感19.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完善“2+3”疾病医保相关支持和倾斜政策。积极推进总额预付基础上,住院按病种(病组)、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基层病种、调节系数、结余留用打包付费机制等,促进医防融合、分级诊疗,激励早防、早查、早治。单独设置一组精神类按床日付费病组,综合考虑实际病例数据、历史费用结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动态调整付费分值。(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集团)20.减轻患者经济负担。(1)按规定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政策。推进落实城

15、镇从业人员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对“2+3”疾病的防治管理作用。支持引入商业健康保险机制,进一步减轻群众经济负担。(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2)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探索进一步完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软硬件设施建设,强化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参与的横向联络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八)注重信息赋能,实现服务智慧化21.探索智慧化管理服务。依托“三医联动一张网”平台,实现“2+3”疾病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共享应用和统一智慧管理。

16、按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健康码”功能应用和“2+3”健康服务包线上服务等手段,在依法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的同时,对相关人群实施“分类、分标”跟踪管理,对居民和医务人员提供“2+3”疾病日常监测、随访、复诊等提醒服务。依托定点专业机构开展“2+3”健康服务包线上服务,发展个性化诊疗等新应用。(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22.实施疾病信息闭环管理。建立健全“2+3”疾病筛查诊断、人群特征、疾病转归、治疗管理和提示预警等的管理信息共享闭环服务工作机制。专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乡镇根据职责做好相应信息的及时报告和接收处理工作,实现信息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县医疗集团、各

1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等机构协调省疾控机构利用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死因监测和“2+3”疾病监测管理、流行病学调查等数据,加强“2+3”疾病疫情现状、流行危险因素、人群感染状况与特征、疾病转归和死亡等情况分析,科学研判“2+3”疾病防治效果和发展趋势,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责任单位: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24.建立“2+3”疾病提示和预警机制。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等机构利用“2+3”疾病监测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向各有关专业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村(居)以及个人发布提示和预警信息,强化提示和预警信息运用,

18、助力做好诊断、治疗和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县疾病防控中心、县结核病防治所、县医疗集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组织实施(一)制定方案、分步实施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并做好“2+3”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备和启动工作。2023-2025年巩固提升防治质量。(二)统一管理、打包服务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分病种细化管理服务标准,建立顺畅的上下转诊和家庭-社区-医院协同机制。由各乡镇政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实施属地管理,由相应的专业机构为有关人群提供“预防诊治管理”一体化、连续性的“2+3”健康服务包,完善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对“2+3”疾病确诊患者100%建档,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对确诊患者100

19、%签约,并实行“四分”(分类、分标、分级、分片)管理。(三)完善体系、提升能力统筹疾病防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实施县、乡镇、村(居)“2+3”疾病防、治、管一体化服务。强化各级专业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有条件的机构设立各级“2+3”疾病防治、指导和质控中心,提升防治同质化水平。加强行政管理和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县级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健康委主任、县医疗集团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宣传、发展改革等多个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参与的“2+3”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工作落

20、实。2.各乡镇政府依托乡村振兴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以及村(居)民委员会设立的公共卫生委员会,整合村计生员队伍,建立镇领导包村,村干部、计生员、网格员包片、包户的工作机制,做好“2+3”健康服务包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3.成立5个专病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开展5个专病的流调、筛查、诊断和治疗等相关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做好5个专病管理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工作。(二)落实经费保障1.完善由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强化政府对“2+3”健康服务包的投入责任,将“2+3”健康服务包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2.县财政局按照上级要求安排县级配套资金,用于“2+3”服务包项目人员补助、设备和耗

21、材采购等相关经费,支持对“2+3”疾病防治能力的短板弱项投入,支持“2+3”疾病防治体系建设、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三)强化考核激励围绕“2+3”健康服务包核心指标与重点任务,建立督查评估、考核约束制度。将“2+3”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激励机制和乡村医生绩效考核范畴。标化“2+3”健康包工作人员工作当量,强化工作量化管理,探索采取计量等方式直接发放相关津贴补助,完善并落实传染病防治人员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强化过程监测、年度评估结果运用,及时兑现奖惩承诺,狠抓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昌江县“2+3”健康服务包主要指标2.昌江县“2+3”健康服务包重点项目清单3.昌

22、江县“2+3”健康服务包工作领导小组4.昌江县“2+3”健康服务包各疾病工作专班5.昌江县“2+3”健康服务包县直有关单位职责附件1昌江县“2+3”健康服务包主要指标病种主要指标2021年基数2023年2025年高血压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42.4(省)58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6.787577高血压治疗率(%)35.4(省)5080高血压控制率(%)11(省)3555糖尿病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24(省)556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3.657577糖尿病治疗率(%)21.5(省)4575糖尿病控制率(%)26.8(省)3555结核病肺结核报告发病率(

23、)64/1065/1040/10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979698应用快速检测技术诊断患者数占所有患者数的比例(%)52.69295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535060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86.72(省)9698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结核病检查率(%)10010010065岁以上老年人和糖尿病患者中有症状者的结核病筛查率(%)526590大中小学入学新生有结核可疑症状者的结核病检查率(%)未开展100100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96.998590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无数据508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1009295

24、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64.88(省)7585肝 炎18岁以上人群肝炎病毒感染标志筛查率(%)未开展4590病毒性肝炎诊断率(%)无数据4590病毒性肝炎治疗率(%)无数据4080病毒性肝炎(乙肝)新发感染率()150/10(省)120/1060/10严重精神障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5.364.85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709395在册患者规律服药率(%)59.337585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率服药率(%)63.098090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率(%)264080全民心理健康知晓率(%)15(省)2230备注:1.“2021年基数”中“(省)”为全省2020年

25、数据2.筛查率以流调数据测算的发病人数为分母计算。 附件2昌江县“2+3”健康服务包重点项目清单序号项 目具体内容1一、能力建设中心建设:依托有条件的机构设立县级“2+3”疾病防治、指导和质控中心,提升“2+3”健康服务包同质化水平。2基层平台:在全县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3”疾病特色门诊、科室或“2+3”疾病管理服务中心,规范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质量。3硬件建设:强化各级专业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科门诊、重点科室、隔离病房、独立实验室等设备设施建设,提升各级筛查、诊断和康复能力。探索开设“咳嗽门诊”,提升结核病人筛查能力。4人才建设:加强各级“2+3”人才引进

26、和培养工作,确保人才队伍满足工作需要;完善并落实传染病防治人员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疾病管理服务专门团队,实施基层人才倾斜政策。5二、宣传培训社会宣传: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相关互动活动,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结合每年“世界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肝炎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6重点宣传:对“2+3”疾病高危、重点、易感等人群及家庭开展针对性的防治知识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开具健康处方,促进重点人群主动检测、规范治疗和规范管理。7专业培训:对各级参与“2

27、+3”疾病筛查、诊断、康复和管理的专业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落实新进人员培训,规范实施“2+3”健康服务包。8管理培训:对各级参与“2+3”疾病行政管理人员和乡镇、村(居)干部实施“2+3”疾病管理知识和业务培训,提升组织管理水平。9三、流调筛查流行病学调查与能力现状调查:“2+3”健康服务包实施前、实施中,要有计划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步开展全省“2+3”疾病防治能力现状调查,准确掌握相关情况,为决策提供支撑。10肝炎筛查:通过各种主动发现、主动筛查等方式对18岁以上人群开展病毒性肝炎病毒感染标志免费筛查,到“十四五”末18岁以上人群筛查率90%,对病毒性肝炎感染者和慢性病人,及早

28、干预并纳入临床治疗。11肺结核筛查:对肺结核密切接触、高危和重点人群进行结核病免费筛查并及时诊断,适时纳入规范管理,降低传播风险。12四、诊断救治精准诊断:对高血压、糖尿病疑似人员全部实施临床诊断,实施规范治疗管理。对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疑似症状人员全部实施临床诊断,及早纳入临床救治,做到不漏一人。13糖尿病救治: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化糖尿病专病门诊,基层设糖尿病血糖监测点。建立糖尿病患者眼底病变、糖尿病肾病、周围神经病变、周围血管病变等并发症的预防、筛查、治疗、康复闭环管理路径,实现全病程、全周期健康管理。14肺结核救治:对病原学阳性患者进行耐药筛查,提高地市级实验室耐药结核病检测、药

29、敏试验和菌种鉴定能力,最大限度发现耐药结核病患者。组建耐药结核病诊疗技术专家团队,提高诊断效率和质量。探索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利福平耐药和耐多药患者的医保支付政策,加大医保支付比例,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15严重精神障碍病情不稳定患者长效针救治:对全县严重精神障碍病情不稳定患者约200人实施长效针救治管理,提升管理效果。16五、智库支持配套政策研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智库开展“2+3”健康服务包相关研究,以及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17标准规范拟制和修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智库拟制“2+3”健康服务包相关标准规范。18服务模式研究和模型设计

30、: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智库开展“2+3”健康服务包或单病种模式研究和模型设计,为及时调整政策措施和适时监测服务效果提供分析决策工具,力争形成“海南模式”。19相关重点课题研究和决策建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智库开展“2+3”疾病重点课题研究,助力提升管理服务理论和实践水平。附件3昌江县“2+3”健康服务包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何方长(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王之海(县卫生健康委主任)赵海专(县医疗集团党委书记)成 员:魏仕群(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符文倩(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陈进荣(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邹 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级主任科员)符理

31、恒(县财政局党组成员)钟 兰(县教育局副局长)姚苏芹(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罗运财(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文 毅(县民政局副局长)邓云辉(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邱文相(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孙 静(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刘成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林 文(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官发文(县残联副理事长)王梓林(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赵炜玮(石碌镇政府副镇长)周唐栋(十月田镇政府副镇长)何 良(乌烈镇党委委员)钟文月(昌化镇党委委员)陈红山(海尾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吉文杰(叉河镇政府副镇长)王 芳(七叉镇政府副镇长) 吉哲超(王下乡党委委员)丁文茂(县医疗集团院长)王正成(县疾病防控中心主任)陆兆文

32、(县结核病防治所所长)钟教团(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张优良(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执行主任)曹显环(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执行主任)陈光远(石碌镇卫生院执行院长)张成贤(十月田镇卫生院执行院长)黄志喜(保平卫生院执行院长)王林明(乌烈镇中心卫生院执行院长)钟新满(昌化镇卫生院执行院长)林江文(昌城卫生院执行院长)符伟强(海尾镇中心卫生院执行院长) 符 勇(南罗卫生院执行院长)刘亚球(七叉镇中心卫生院执行院长)陈盛义(叉河镇卫生院执行院长)卓志强(王下乡卫生院执行院长)王丰盛(红林医院党组书记)罗来峰(霸王岭医院执行院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推进“2+3”健康服务包工作,审议“2+3”健康服务

33、包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2+3”健康服务包推进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具体组织开展项目工作,跟踪督促工作落实情况;落实政策和资金等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一般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王之海兼任。附件4昌江县“2+3”健康服务包各疾病工作专班一、各疾病工作专班成员(一)高血压工作专班郑伟民县医疗集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陈克壤县医疗集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梁赛文 县疾病防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二)糖尿病工作专班周 群 县医疗集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林瑞廷县医疗集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梁赛文 县疾病防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三)结核病工作专班林涌祥县医疗集团普通内科主任医师谢惠晗

34、县医疗集团普通内科主任医师李锐敏县结核病防治所副主任护士(四)肝炎工作专班吴彦德县医疗集团普通内科主任医师林涌祥县医疗集团普通内科主任医师梁赛文 县疾病防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五)严重精神障碍工作专班王亚恩 县医疗集团内科主治医师凌荣凤 县医疗集团全科副主任医师梁赛文 县疾病防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二、各疾病工作专班职责负责5个专病的流调、筛查、诊断和治疗等相关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做好5个专病管理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工作。附件5昌江县“2+3”健康服务包县直有关单位职责一、县卫生健康委牵头“2+3”健康服务包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制定“2+3”健康服务包总体方案和5个专病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等;组织开展“

35、2+3”健康服务包效果监测和评估工作。二、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2+3”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把好宣传口径,根据要求组织媒体做好“2+3”疾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三、县政府办公室将“2+3”疾病健康服务包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工作计划,加强督查督办。四、县发展改革委积极配合县卫生健康委争取医疗机构“2+3”疾病预防基础设施建设上级资金。五、县教育局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学校内的肺结核、肝炎等疾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将“2+3”疾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内容。六、县公安局协助县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的确诊和随访管理工作

36、,督促精神障碍患者家属落实日常监督和治疗措施,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管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对精神障碍患者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置;协助县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传染病管控措施和传染病疫情网络信息安全。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督执法,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八、县民政局指导乡镇政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2+3”疾病患者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并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九、县财政局根据“2+3”疾病防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将防治经费列入预算,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十、县乡村振兴局指导乡镇政府将符合监测条件的“2+3 ”疾病家庭纳入监测对象,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帮扶工作。十一、县医疗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修订完善“2+3”疾病医保相关支持和倾斜政策;会同县卫生健康等部门出台支持医疗机构“2+3”疾病处方外配药品等政策。十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完善医疗社会保险综合保障政策。十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肝炎、肺结核疫苗在储存、配送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治疗“2+3”疾病使用药品质量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十四、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群“2+3”疾病患者的康复、救助和宣传教育工作。十五、县红十字会负责无偿献血的组织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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