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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防台风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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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三亚市防台风应急预案(正本) 2014年5月 目 录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工作原则- 1 -1.4编制单位和审批权限- 1 -1.5修订要求- 2 -1.6 适用范围- 2 -2 区域概况及防御重点- 3 -2.1自然地理- 3 -2.2社会经济- 3 -2.3 重点防护对象- 3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5 -3.1 指挥机构- 5 -3.1.1 指挥机构职责- 6 -3.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6 -3.1.3专家组职责- 11 -3.2办事机构- 11 -3.2.1市三防办职责- 11 -4 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 13 -

2、4.1 监测预报- 13 -4.1.1 信息监测与预报- 13 -4.1.2信息报告- 13 -4.2预警- 13 -4.2.1预警等级- 13 -4.2.2预警发布- 14 -4.3 预防- 14 -4.3.1 预防准备- 14 -4.3.2防台风检查- 15 -4.3.3 防台风巡查- 15 -5应急响应- 17 -5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17 -5.1.1应急响应级别- 17 -5.1.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7 -5.1.3应急响应工作内容- 17 -5.2 级应急响应- 18 -5.2.1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8 -5.2.2 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 18 -5.3 级应

3、急响应- 18 -5.3.1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8 -5.3.2 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 19 -5.4 级应急响应- 20 -5.4.1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20 -5.4.2 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 20 -5.5 级应急响应- 21 -5.5.1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21 -5.5.2 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 22 -5.6 应急结束- 22 -6 保障措施- 24 -6.1队伍保障- 24 -6.2供电保障- 24 -6.3 信息保障- 24 -6.4交通保障- 25 -6.5治安保障- 25 -6.6 物资保障- 25 -6.7卫生保障- 25 -6.8生

4、活保障- 25 -6.9资金保障- 26 -6.10 宣传保障- 26 -7善后工作- 27 -7.1灾后救灾工作- 27 -7.2工程或设施损毁应急修复- 27 -7.3总结与评估- 27 -8 附则- 27 - 25 -1 总则1.1 编制目的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是威胁我市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为了确保我市防台风安全,保障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的法

5、律法规,以及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防风防洪工作预案、三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亚市防洪防风规定等制订。1.3工作原则1.3.1 防台风工作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抗结合的原则。1.3.2 防台风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4编制单位和审批权限三亚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由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上报省防

6、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备案。1.5修订要求三亚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分为正本和附件,正本为规范性预案内容,每5年修订一次,附件为人员、通讯录、物资、队伍等资料,附件每年由市三防办公室进行核实修订。1.6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台风和台风引起的暴雨、洪水、风暴潮灾害及其它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2 区域概况及防御重点 2.1自然地理三亚市位于东经10856301094828,北纬180934183727,东邻陵水,北依保亭,西毗乐东,南临南海,东西长91.6km,南北宽51km。行政区域总面积1918.37 km2。三亚市多年平均气温为26.1,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417.5mm,具有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的特

7、点。年极端高气温为35.9,极端最低气温为5.1,年日照数为2425.2h。本地区季风特征明显,冬季盛行东北风,夏季盛行西南风,多年平均风速2.6m/s。年平均受台风影响3.72次。2.2社会经济三亚市是汉、黎、苗、回等多民族聚居的地方。201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73.5亿元,同比增长10.1%(按可比价格计算)。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67.5亿元,增长16.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60元增长9.3%;农民人均收入9795元,增长11%。全市CPI同比上涨3.2%,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2.3 重点防护对象(1)全市95宗小(2)型以上蓄水工程。(2) 全市10条独流入海河流的行洪安全

8、和两岸镇村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3)渔船、渔排、游艇、工程船、交通船等船只及海上人员防风安全。(4)低洼易涝、山洪灾害、危房等区域人员防风安全。(5)旅游、能源、通信、教育、交通、市政等重要设施的防风安全。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 指挥机构三亚市人民政府设立三亚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市防台风工作。每年汛前(5月15日前),根据人事和机构调整,市政府及时调整、充实、明确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发文执行。市三防指挥部组成人员: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三亚警备区分管首长市水务局局长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三亚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三亚海事局、海南省农垦总局驻三亚办事处、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三亚基地、国家海洋局三亚海洋环境监测站、三亚市港务局、三亚供电局、中国电信公司三亚分公司、三亚警备区、海军91458部队、武警三亚支队、三亚公安边防支队、三亚边防检查站、海南公安

10、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市消防局、市人武部、海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射炮兵第二团等41个成员单位组成(详见附件1)。3.1.1 指挥机构职责(1)在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防台风通知、指令。(2)统一指挥全市防台风工作,组织召开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镇区、农场参加的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台风和台风引起的暴雨、洪水灾害及次生灾害影响程度,安排部署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宣布启动、终止市防台风应急响应。(3)组织气象、水务、海洋、住建、海事、执法、旅游、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分析会商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意见。(4)下达抗洪抢险、大

11、中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3.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三防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成立防台风领导小组,各镇区成立三防指挥部,各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成立防台风领导小组,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台风指挥机构(详见附件2)。(1)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防台风的舆论引导,及时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台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开展防台风知识宣传。(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恢复重建经济政策,维持市场稳定。(3)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旅游景区、酒店安全警示和游客防风安全工

12、作。(4)市农业局:负责制定农业生产防台风措施,推行农业生产防风新技术,组织对香蕉、大棚瓜菜等作物进行防风加固;负责指导督促镇区做好农业生产及防台风救灾物资的分配。(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调度营运的车辆、船只参加抢险救灾,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组织抢修损毁道路。(6)市财政局:负责防灾救灾资金拨付、督查。(7)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防风安全,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人员转移安置点准备工作。(8)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负责行业范围内的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及大型活动场所防汛防风安全。(9)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协调通信运营商在灾害天气期间向市民、中外游客发送防汛防风公益手机短信;负责在市户外广告大屏上

13、开展防汛防风信息发布和防汛防风知识宣传;负责台风期间向市三防指挥部传输重点区域视频监控信息。(10)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应急医疗卫生防疫队伍,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及伤病员的医疗救护工作。(11)市公安局:维护全市防汛防风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稳定;做好交通疏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驻市武警部队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行动。(12)市民政局:负责设立避险场所并协助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负责灾民的安置及灾民生活必需品的发放,负责动员社会各界支援灾区人民抗灾救灾,负责灾情统计并上报市三防指挥部。(13)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

14、查、监测和防治工作,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技术支持。(1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涝排涝工作;做好市政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抢险和维修;负责行业内在建工程防风工作;组织调度重型机械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加固或拆除所管辖的工棚、工地护拦、脚手架、塔吊、高空悬挂物等临时设施。(15)市商务局:负责制订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用计划并组织实施。(16)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制定落实渔船在防台风期间的应急安全措施,做好海上渔船回港避风工作,做好渔排和进港渔船的管理和人员撤离工作;指导渔民和涉海企业抗风救灾和恢复生产;开展渔业防台风知识宣传;向市三防指挥

15、部传输港口视频监控信息。(17)市水务局: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防台风工作。负责市管水库防洪安全,做好水库调度;提出水利工程防台风应急抢险应急措施,指导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重大险情处置;落实河道堤防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抢险工作;对镇区和农场管辖的小型水利工程防汛抢险提供技术指导。(18)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高空设施隐患排查,及时督促业主加固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高空设施;做好市区内河道违法设置障碍的清理工作。(19)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防风安全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风工作。(20)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所属企业防风安全工作。(21)市

16、园林环卫局: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园林树木、花草、环卫设施的防护加固工作,及时清理倒塌、损毁的花草树木和其它园林、环卫设施。(22)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镇区做好全市流动人口的防汛防风安全工作。(23)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积极参与城市排涝及抢险抢修救灾工作;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人防办所建设的城市低洼点视频监控信息。(24)三亚广播电视台:负责防灾减灾宣传,在收到三亚市气象局提供的预警信息后,及时通过电视、电台等传播媒体向公众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防御知识。(25)三亚市气象局:负责开展台风和暴雨的监测、预警、预警信号的发布,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实况报告。(26)

17、三亚海事局:负责管辖范围内游艇、客船、货船、工程船等船只的防风安全及辖区内防台水域的通航环境整治,做好所管辖船舶的安全防风指导工作,协助海南省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和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三亚基地处置海上突发事件。(27)省农垦总局三亚办事处:协调各国营农场的安全防洪防风工作,做好所辖水库安全度汛工作。(28)南海救助局三亚基地:负责台风期间在我市沿海及相关水域的国内外船舶、水上设施等遇险船只和人员的救助。(29)国家海洋局三亚海洋环境监测站:负责提供三亚海域海洋监测信息。(30)市港务局:负责港口码头的防风管理。(31)市供水、供电、电信管理部门:负责抢修供水、供电及电信设施,保障供水、供电、通信

18、正常。(32)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进行抢险救灾,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的疏散、撤退和避险工作。(33)三亚警备区、91458部队、武警三亚支队、海警二支队、三亚公安边防支队、三亚边防检查站、市消防局、海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射炮兵第二团: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组织所属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3.1.3专家组职责市三防指挥部设立防台风专家组,由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海事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三亚海洋观测站等部门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水库、河道、海上救助、低洼易涝、山洪灾害、危房等重点防护区域抢险救灾技术方案,提供抢险救灾技术指导(

19、详见附件3)。3.2办事机构市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属常设机构,负责市三防指挥部日常工作。3.2.1市三防办职责(1)及时掌握风情、水情、雨情、险情和灾情,向市委、市政府、市三防指挥部有关领导报告和对外发布;(2)提出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市三防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市三防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台风措施的落实;(3)组织和协调全市防汛防风安全检查,协调和督促水库安全隐患的处理,制定病险水库应急度汛措施;(4)负责水利应急加固和水毁修复工作;(5)负责市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6)联络、协调

20、各有关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7)制定全市防台风预案,核定水库的防汛调度方案;(8)及时搜集并核实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进行灾情评估做好上报和资料归档工作;(9)负责防汛防风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10)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11)负责市三防指挥部交付的其他工作。4 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4.1 监测预报4.1.1 信息监测与预报(1)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台风实时路径、强度和速度等情况报告,做好台风未来趋势及可能影响地区的风力、降雨等趋势预报。(2)市水务局负责大中型水库的水雨情、工情监测。(3)三亚海洋环境观测站负责风暴潮及海浪的监测

21、和预报。(4)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4.1.2信息报告各单位将信息及时报送市三防指挥部。当出现或可能出现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岸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镇(区)和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并报告省三防总指挥部。4.2预警4.2.1预警等级台风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可分为、四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和范围气象、水务、海洋等监测部门要及时发布预警,各部门根据各自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4.2.2预警发布

22、(1)市气象局负责发布防台风预警等级。(2)国家海洋局三亚海洋环境监测站负责风暴潮和海浪的预警信息发布。(3)市水务局负责河流、水库的预警信息发布。(4)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台风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5)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向公众播报台风信息、预警信息和防御措施等相关信息。(6)其他部门应根据各自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发布工作。(7)市三防指挥部负责防灾指令发布,并向市政府和省三防总指挥部报告。4.3 预防4.3.1 预防准备(1)各有关成员单位、镇(区)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国营农场、市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对水库、在建工程、次生灾害易发区、排

23、水设施、船只避风工作进行检查,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所辖水库责任领导、技术负责人、抢险队伍及抢险预案。检查电话、电台、卫星电话、导航等通讯设施(详见附件4)。(2)各镇(区)指导各村(居)做好救灾避险点设施的检查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和生活物资,联系好协议应急供货厂商。(3)进入汛期,各级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汛情、雨情、灾情。4.3.2防台风检查(1)市三防指挥部应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防台风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2)市水务局、住建局、供电局、交通局、电信局、教育局等部门应加强水利、市政、电力、交通、通讯、学校等

24、设施的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镇区、农场、民政、国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等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完善防灾减灾数据的核实与更新,其汇总情况报市三防办公室备案。4.3.3 防台风巡查台风影响期间,市三防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镇(区)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国营农场、市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开展防台风巡查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对水库、河道进行安全排查;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对辖区渔船、渔排、渔港码头及渔港水域内船舶的安全防风巡查工作;三亚海事局开展对辖区客船、货船、游艇、工程船的安全防风巡查工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市

25、政在建工程和城市排水设施的巡查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安全巡查工作;三亚供电局负责供电线路及设施安全巡查工作;市交通局负责道路安全巡查工作;各镇(区)负责所辖水库、河道、低洼易涝、次生灾害易发区、危房、渔船、渔排防风安全巡查工作;各国营农场负责所辖水库、次生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工作;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水库大坝、闸门、泄洪建筑物、泄洪通道、涵管、电站等安全巡查工作。5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5.1.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预报情况,综合分析台风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将响应工作分为(一般影响)、(较大影响)、(重大影响)、(特别重大影响)四级。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预警

26、等级,综合研判防台风能力,适时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5.1.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不同级别应急响应按以下要求确定相应的启动程序:(1)IV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授权三防办决定启动。(2)III应急响应根据风力影响程度,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启动或授权三防办决定启动。(3)II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启动。(4)I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决定启动。5.1.3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包括信息报送与处理、指挥与调度、人员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等。响应内容和工作紧急程度根据响应级别有所不同。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

27、响应的所有内容。5.2 级应急响应5.2.1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24小时内可能受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5.2.2 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1)市三防办公室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气象、海洋、住建、水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安排。(2)加强值班,领导带班,确保政令畅通。(3)加强台风监测,密切关注台风变化与发展,每天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4)三亚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向辖区港口码头、渡口、海上作业船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下发防台建议书,督促其做好安全防风工作。(5)市水务局加强水库、河道巡查。(6)农业局组织力量抢收成

28、熟的水稻及其他农作物。(7)三亚广播电视台及时播报热带气旋最新预警信息,提示公众注意防风准备。5.3 级应急响应5.3.1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24小时内可能受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5.3.2 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1)市三防指挥部副指挥长在市三防指挥部坐镇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情况,气象、海洋、农业、水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指挥部及时召开防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应工作,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2)海洋、水务、住建、国土等部门派出工作组指导镇区、农场及相关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工作。(3)市海洋与渔业局、交通局、旅游委、

29、三亚海事局、镇区根据风力影响情况适时组织海上作业人员撤离。风力8级及以上撤离游艇、渔排及非自航船舶上作业人员,风力9级及以上撤离渔船作业人员,商船超过自身抗风等级时撤离人员。(4)根据台风暴雨影响情况,适时撤离低洼易涝、泥石流、山洪灾害、危房、河道行洪等区域人员。(5)做好大中型水库调度工作,并根据降雨预测情况适时做好水库预泄。(6)市住建局清理疏通城市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相关部门通知在建工地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隐患的建设施工设施或其它临时设施。 (7)市旅游委根据台风影响情况,适时关闭景区、景点、涉河涉海沿山旅游项目,并在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 (8)市农业局组织力量抢收成熟的水稻

30、、瓜果等农作物,对香蕉等易倒作物要进行防护,适时做好大棚的加固工作。(9)建议幼儿园、托儿所停课;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10)相关部门做好室外广告牌、高空悬挂物、工地护栏、脚手架、塔吊等设施和园林树木的加固或拆除及清理工作;相关部门在可能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道路坍塌、广告牌塌落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标志,做好人员疏散、撤离工作。(11)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清除路面障碍物。5.4 级应急响应5.4.1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2小时内可能受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5.4.2 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

31、要求:(1)市三防指挥部指挥长在市三防指挥部坐镇指挥,主持召开防御工作会议,市三防指挥部全体成员、各镇区、农场参加,对全市防台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市三防指挥部密切监视风情、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重点水库的防洪调度。市气象局每1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一次风情、雨情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台风即将登陆时的位置、风力、路径、移动速度、影响范围等信息。(3)市三防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指导防风防汛工作,根据灾情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抢险救灾工作。(4)新闻媒体加强防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报道。电视台滚动播发台风预警等级和市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应急措施等。(5)所有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离

32、,对拒不执行撤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令其撤离到安全地带。(6)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停课,并指派专人负责到校的学生和入园儿童的防风安全。(7)关闭景区、景点、水上娱乐等项目;停止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8)居民、游客及外来务工人员尽量减少外出,留在安全的避风场所防风避风。(9)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及时调拨物资、器材。(10)市民政局和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按照预案的要求开放临时避险场所,安置撤离人员;(11)市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各专业抢险队、驻市军警应急抢险队、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以及公安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或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要求,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33、(12)公安机关组织力量疏导交通、维护治安。5.5 级应急响应5.5.1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6小时内可能受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5.5.2 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1)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在市三防指挥部坐镇指挥,市三防指挥部指挥长协助指挥。部署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对各项重大防御措施作出决策,必要时,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风期。 (2)市三防指挥部及时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台风引发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协调指挥重大险情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请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3)市三防指挥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应在做好II级应急响应

34、规定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有关单位派员参与市三防指挥部协调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4)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以及公安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5.6 应急结束三亚市气象局发布解除防台风预警信号,由市三防指挥部或市三防办宣布防台风应急响应结束。5.6.1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5.6.2 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镇区按照市三防指挥部部署统一和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5.6.3 市三防指挥部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

35、总结全市抗灾救灾经验,研究改进措施,及时统计灾情,上报省防总。5.6.4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抢险救灾宣传工作。6 保障措施6.1队伍保障(1)市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负责台风暴雨期间水库、河道等水利设施的抢险和救援等活动。(2)驻市军警组成抢险应急行动大队,承担防洪抢险“急、难、险、重”任务,确保人民生命安全。(3)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镇区、国营农场成立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到人,编名造册,一旦水库出险,协防联防,确保人民生命安全。(4)住建、国土、旅游、医疗等专业抢险队(救援队)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防台风应急救援工作。 各抢险队伍人员及车辆船只情况详见附件5-附件7。6.2供电

36、保障三亚供电局负责抗洪抢险、排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三防、水务、海洋、海事、公安、住建、交通、电信、广电、民政、各镇区、国营农场等防汛任务重的部门也要配备备用电源。6.3 信息保障(1)三亚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司应保障防台风通信畅通,及时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2)市三防指挥部合理组建防汛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3)各成员单位确保与市三防指挥部信息畅通并保持防汛设备正常运行,保证防台风政令及时上传下达。(4)防台风期间,应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和广播等媒体以及短信、镇区预警平台等手段发布防台风信息和安全提示,增强公众自身防台风意识。6.4交通保障(1)市交通局:负责防汛

37、抢险及转移人员、物资、器材的运输。(2)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疏导交通。6.5治安保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的行为,确保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6.6 物资保障市三防办、镇区、国营农场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详见附件8)6.7卫生保障市卫生局负责防台风期间人员紧急救护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治疗。6.8生活保障市民政局负责落实避灾场所,明确安置地点,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6.9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负责安排防台风、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

38、等经费。6.10 宣传保障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防汛抗灾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7善后工作7.1灾后救灾工作(1)市委、市政府根据灾情,安排救灾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和镇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疫情监控及防疫工作,控制疫情发生或蔓延。7.2工程或设施损毁应急修复(1)市水务局负责水务工程水毁修复工作。(2)市交通局负责水毁道路抢修工作,确保道路畅通。(3)市供电局三亚公司负责抢修受损供电线路及设施,及时恢复电力供应。(4)三亚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司负责修复受损的通信线路及设施。7.3总结与评估市三防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各镇区、各国营农场及时向市三防办报送防台风总结,市三防办汇总后及时报送市政府及省三防办。8 附则本预案自市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市三防办公室负责解释。-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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