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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ewewa 文档编号:21476696 上传时间:2024-03-07 格式:DOCX 页数:43 大小:2.6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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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3 -1.4 预案体系- 3 -1.5 工作原则- 3 -1.6 重点管控区域划定- 4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5 -2.1 领导机构与职责- 5 -2.2 办事机构与职责- 6 -2.3 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重污染天气应对成员单 位职责- 7 -3 应急准备工作- 11 -3.1 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11 -3.2 编制地方应急预案- 12 -3.3 编制部门应急响应方案- 12 -3.4 编制企业应急响应减排方案- 12 -3.5 应急演练- 12 -

2、4 监测与预警- 13 -4.1 监测- 13 -4.2 预警- 13 -4.2.1 预警分级- 13 -4.2.2 预警信息内容- 14 -4.2.3 预警发布- 14 -4.2.4 预警等级调整与预警解除- 14 -4.2.5 向公众发布预警措施- 15 -4.2.6 区域应急联防联控- 15 -5 应急响应- 16 -5.1 响应分级- 16 -5.2 响应程序- 16 -5.3 响应措施- 17 -5.3.1 健康防护措施- 17 -5.3.2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8 -5.3.3 强制性减排措施- 19 -5.4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22 -5.5 应急终止- 23 -6 总

3、结评估- 23 -7 信息的公开与报送- 24 -7.1 信息公开的内容- 24 -7.2 信息公开的形式- 24 -7.3 信息公开的组织- 24 -7.4 信息的报送- 24 -8 应急保障- 25 -8.1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25 -8.2 通信、信息及交通保障- 25 -8.3 技术保障- 25 -8.4 人力资源保障- 26 -9 监督问责- 26 -10 附则- 26 -附件- 28 -附件1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级重点管控区- 28 -附件2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二级重点管控区- 29 -附件3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易拥堵重点疏通路 段图- 30 -附件4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流程

4、图- 31 -附件5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演练记录- 32 -附件6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33 -附件7 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重污染天气应对 成员单位通讯录 - 35 -III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空气污染应急机制,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减缓污染程度、削减污染峰值,保护公众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在原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的基础上,制定南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5、;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4.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5.关于印发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6.关于印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7.关于印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8.关于印发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9.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268号);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11.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12.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13.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14.江

6、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87号);15.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16.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洪府办发2022101号)17.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洪府发202228号);18.关于印发的通知(洪环大气20233号)。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或预测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仅针对PM2.5污染过程,统一以PM2.5日均浓度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均值计算,是指PM2.5日均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或PM2.5日均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持续

7、48小时以上,即PM2.5日均浓度达到重度污染或PM2.5日均浓度达到中度污染水平持续超过48小时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1.4 预案体系南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方案。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抄送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结合本预案,制定具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和单位按

8、规定编制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方案。1.5 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预警、预防工作,最大程度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区域污染程度,统筹实施区域预警和响应。各地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三)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全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科学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四)突出重点,差异管控。以优先控

9、制重点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基于企业分级对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以“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为基本要求,科学制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1.6 重点管控区域划定本预案划定一级重点管控区域(见附件1)为生米大桥-南昌大道中(东)-天祥大道-富大有路-沿江北大道-英雄大桥-金山大道-建业大道-105国道-志敏大道-南昌绕城高速-祥云大道合围区域;二级重点管控区域(

10、见附件2)为南外环、西外环、东外环合围区域,及湾里管理局、安义县、进贤县、南昌县城市建成区。货车通行管控区域及易拥堵重点疏通路段(见附件3):沿江快速路(赣桥南路-叠山路)、二经路(爱国路-阳明路)、三经路(旭照路-阳明路)、起凤路(沿江快速路-青山路)、洪都大道(沿江快速路-井冈山大道)、爱国路(二经路-阳明路)、豫章路(沿江快速路-阳明路)、民德路(沿江快速路-八一大道)、苏圃路(阳明路-中山路)、叠山路(沿江快速路-八一大道)、象山路(阳明路-站前路)、环湖路(阳明路-民德路)、中山路(广场北路-沿江快速路)、二七路(青山路-解放路)、阳明路(胜利路-二七路)、北京路(艾溪湖大桥-广场北

11、路)、南京路(艾溪湖-八一大道)、江大南路(南京路-北京路)、国威路(青山湖大道-国安路)、上海路(青山湖大道-墅溪路)、施尧路(抚河路-南昌大道)、迎宾大道(灌婴路-莲塘大道)、青云谱路(井冈山大道-迎宾大道)、灌婴路(迎宾大道-沿江快速路)、抚河路(叠山路-灌婴路)、象湖隧道(施尧路-真君路)、京东大道(沿江快速路-解放路)、艾溪湖三路(创新大道-昌东大道)、红谷中大道(庐山大道-南斯友好路)、丰和中大道(庐山大道-南斯友好路)、赣江中大道(庐山大道-南斯友好路)、翠苑路(赣江大道-碟子湖大道)、怡园路(赣江大道-碟子湖大道)、丽景路(赣江大道-碟子湖大道)、南昌大道中(高新南大道-航空路

12、)、朱桥东路(南莲路-航空路)、航空路(南昌大道中-广州路)等路段(特种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环卫作业车辆除外)。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领导机构与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南昌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原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担任,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参与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

13、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公安交管局、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市采砂办、市政府督查室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属国有平台公司分管领导组成。根据应急响应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增加有关市级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并按照市政府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承担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交办的相应工作任务。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承担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作,修订和完善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预警的发布与解除,督促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以及市有关部门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

14、。2.2 办事机构与职责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为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事机构,承担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重污染天气应对日常事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为:1.贯彻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有关重污染天气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决策部署;2.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措施;3.制作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交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审核;4.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新闻发布工作;5.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各地各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督查检查和考核;6.承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

15、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需要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协调、支援的具体事项;7.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与培训;8.负责联系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联络网络;9.完成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 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重污染天气应对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应各自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好以下工作:市委宣传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宣传的指导协调工作,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新闻网站等多样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市委网信办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网络舆情引导,协助宣传部门进行新媒体

16、相关宣传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工业大气污染源监控管理、城区空气质量动态监测、数据收集与分析、空气质量信息实时发布,及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报告空气污染状况、空气质量预警分级情况,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建议;向新闻媒体发布空气质量情况并提醒市民注意事项;开展秸秆露天焚烧监督检查;根据空气污染程度,下达重点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和临时停产指令,并实施监督管理。市气象局负责污染气象条件监测、数据分析,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过程分析研判,联合向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建议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负责污染情况下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管理和实施。市发改委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电力调度,做好与上级能源主管

17、部门沟通汇报。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减少或停止体育课、课间操以及户外活动等措施。市工信局负责督促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企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应急响应时,配合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协调通信运营企业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向公众发布应急响应信息。市公安局负责开展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对露天焚烧秸秆、不落实应急状态下限(停)产措施等违法行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储备土地裸地全面覆盖。市住建局负责按照预警分级要求发布建筑工地停工指令,并实施监督管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内工程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督促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应急响应期间限制使用的车辆、

18、机械。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督导检查、协调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局属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并按照预警分级要求发布停工指令;强化非法工地的执法处罚;负责督促、指导全市道路保洁按照预警级别强化保洁保湿,严格执行南昌市“马路本色”行动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负责督促、指导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垃圾禁烧、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整治,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设施损坏导致油烟直排,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餐饮业经营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有效查处油烟污染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类码头堆场、公交场站等重点场所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物流运输车辆、船舶的尾气防治,按照预警分

19、级发布停工指令。市水利局负责按照预警分级要求发布水利工程停工指令,并实施监督管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利工程内工程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督促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应急响应期间限制使用的车辆、机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开展农业农业机械废气污染防治,责令有关单位不得使用环保检验不达标的农业机械。市卫健委负责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和有效预防的相关知识宣传。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市国资委协调开展在空气质量严重污染和极重污染情况下企业限产减排和临时停产措施的监督,负责所监管的国有企业按照预警级别减少使用公务用车。市市场

20、监管局配合生态环境、工信部门监督锅炉使用单位使用符合规定的燃料;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督促餐饮店面安装排油烟设施,必要时关停整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按照预警级别减少使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市文广新旅局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市公安交管局负责重点管控区相关车辆限行的监督检查,加强易拥堵路段疏导力度,提高通行效率;配合城管部门开展建筑垃圾和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的车辆、路线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生态环境、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路检工作,对尾气超标、超载、抛洒等问题车辆依法实施处罚;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黑烟车依法实施处罚。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负责按照预警分级要

21、求发布所辖重点工程停工指令,并实施监督管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所属工地内工程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督促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应急响应期间限制使用的车辆、机械。市采砂办负责督促砂场及砂石临时堆放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得使用应急响应期间限制使用的车辆、机械。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组成现场督导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市属国有平台公司负责按照预警分级要求发布所属工地停工指令,并实施监督管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所属工地内工程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督促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应急响应期间限制使用的车辆、机械。各县(区)人民

22、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广大市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自主减排、共同承担防治空气污染的社会责任。3 应急准备工作3.1 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应组织有关部门,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涉气行业企业,配合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对照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根据优先原则、短板原则、依法依规、动态管理、严格保障类企业审核程序和酌情减少对小微涉气企业的管控的评定原则,将全市所有涉气企业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应急减排清单应包含减排单位各类污染源的产排环节、不

23、同预警级别下的减排措施、相应减排量,每年定期更新,并按要求将清单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经统一整理核实后将清单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备案。3.2 编制地方应急预案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所辖区域工业企业废气,工地、运输、道路、裸土码头堆场、预拌混凝土以及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餐饮油烟和秸秆(垃圾)禁烧等实施管控措施,明确不同响应级别减排量。3.3 编制部门应急响应方案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做到响应职责清晰、措施精准、可操作性强。3.4 编制企业应急响应减排方案列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编制应

24、急响应减排方案,企业减排方案要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污环节、处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载明不同级别预警等级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排效果,制定“公示牌”,安装在厂区入口等显要位置。3.5 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组织模拟应急响应演练。演练由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组织,针对预先设置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对照应急响应流程(见附件4),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做好应急演练记录(见附件5),并及时总结演练成效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机制。4 监测与预警4.1 监测各级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要

2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要建立会商研判机制,进行资料信息共享,共同分析研判气象要素与污染成分聚合态势,向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建议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4.2 预警4.2.1 预警分级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环境质量预测结果、空气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为级、级、级,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其中红色预警为重大突发事件,橙色预警为较大突发事件,黄色预警为一般突发事

26、件:黄色预警(级):经监测预测,全市PM2.5日均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重度污染)或PM2.5日均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中度污染)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可能发生短时重度污染(一天中部分小时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级):经监测预测,全市PM2.5日均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重度污染)持续48小时或PM2.5日均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中度污染)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可能发生短时重度污染(一天中部分小时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级):经监测预测,全市PM2.5日均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重度污染)持续

27、72小时且PM2.5日均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严重污染)持续24小时及以上。4.2.2 预警信息内容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应包含未来2天大气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污染等级、首要污染物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等。4.2.3 预警发布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定时进行联合会商,对未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空气质量进行监测预报,必要时组织专家咨询组集体会商;预测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须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将预警信息报送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黄色预警信息由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橙色预警信息由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并向总指挥报告,红色预警信息由总指挥批准或由

28、总指挥授权副总指挥批准。经批准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发布预警,并报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备案。预警信息原则上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4.2.4 预警等级调整与预警解除经监测,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要进行会商确认,必要时组织专家咨询组集体会商,提出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建议,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报送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经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批准后,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黄色预警的调整与解除由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

29、部报告;橙色预警调整与解除由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并向总指挥报告;红色预警调整与解除由总指挥批准,或由总指挥授权副总指挥批准。4.2.5 向公众发布预警措施各级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预警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针对不同人群提出健康保护和出行的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加强监控,对大气污染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的频次。4.2.6 区域应急联防联控根据省级发布的区域预警提示信息或区域联防联控

30、启动通知,结合我市空气质量污染程度实际情况,按照预警发布程序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建立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区域间信息资源共享及会商研判,与九江等周边地市动态更新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及大气污染源清单,视情联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5 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重污染天气实行分级响应,对应预警分级,将预警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三级响应、二级响应、一级响应。1.当发布黄色预警(级)时,启动级响应。2.当发布橙色预警(级)时,启动级响应。3.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5.2 响应程序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及时启动

31、应急响应,预警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应急响应通告,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对应急响应通告进行宣传发布。应急响应通告发布后,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必要时可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宣布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责任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采取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的应急措施。 学校停课措施于应急响应通告发布后的次日起执行。其他相关单位减排措施的实施时间按照各自应急响应减排方案的规定执行。具体应急响应流程详见附件6。5.3 响应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履行级、级、级

32、应急响应的减排措施,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减排比例在级、级、级应急响应期间,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0%、20%和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0%、15%和25%以上,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低于总体要求。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5.3.1 健康防护措施1.黄色预警(级)(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2)户外作业者做好防护工作。2.橙色预警(级)(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

33、脑血管疾病患者留在室内;(2)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停止户外活动;(3)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4)根据患者就诊情况,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3.红色预警(I级)(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留在室内;(2)中小学减少上学时间,必要时暂时停课;(3)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开展防护并缩短户外作业时间;(4)停止审批户外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5)根据患者就诊情况,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5.3.2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倡导绿色出行、错峰上下班。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

34、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提倡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2.倡导使用低排放原辅材料及燃料。燃煤电厂、工业锅炉等使用预先储存的优质、低灰份和低硫含量燃料;在保证电力供应平衡和电网安全的前提下,电力调度机构可根据权限合理调控燃煤机组负荷率,压减煤电机组发电量,减少煤炭消耗。3.倡导民用源减排。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执行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8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18摄氏度;4.择机人工影响天气。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5.3.3

35、强制性减排措施(职责分工见附件6)1.黄色预警(级)(1)企业差别化应急减排。根据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绩效分级结果,对治理水平较低的企业(C、D级、非引领性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对治理水平先进的企业(A、B级,引领性企业),根据需要采取减排措施,确保工业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以上。“双预”企业及其他存在大型物料堆场的企业、码头、砂场及砂石临时堆放点禁止易扬尘物料露天堆放,未封闭料场开启喷淋降尘,厂区内及门口路面保持清洁、湿润,建构筑物立面和进出厂区车辆保持清洁。(2)施工扬尘管控。二级重点管控区内除应急抢险工程、救灾,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盾构施工、联络通道开挖和混凝土浇筑

36、不宜留施工缝等工程项目外,工地停止土石方、平整土地、换土、石料切割、商砼浇注、沥青铺设作业,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内部土方转运、砂石物料运输作业。无上述工序的工地必须全面落实6个100%要求,对易扬尘物料、裸露地面、场地土方等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施工作业现场增加洒水频次2-3次,做好工地内部及门口道路专人定点保洁,驶出工地车辆冲洗干净、无带泥上路。(3)道路扬尘管控。所有市政车辆(包括垃圾车、雾炮车、洒水车等)每天必须冲洗干净方可上路;加强道路冲洗(气温低于3时除外)、吸扫、保洁频次,原则上洒水或冲洗不少于4小时一次;严格落实“马路本色”作业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洗城

37、行动”,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确保路面无明显积尘,道路护栏和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整洁。全市辖区内易起尘物料运输车需全密闭运输;一级重点管控区域内,除轨道交通、重大重点项目或其他民生保障工程外,停止派发建筑垃圾运输单,对未经许可的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行为严格处罚,可视重污染天气变化形势适当扩大管控范围。(4)移动源尾气减排。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对物流园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测检查,禁止使用违反高排放禁用区有关规定、未进行环保编码登记、未悬挂环保标识牌及排放超标、“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物流园区及工业园区出入口设点对柴油运输货车尾气选性催化还原系统是否正常运转(车用尿

38、素是否添加)开展检查,严查超高、超限、“冒黑烟”及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对易拥堵路段加大交通疏导力度,保证车辆通过时间减少10%。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15%(新能源车除外)。(5)其他源综合减排。对裸土地块进行覆盖或洒水抑尘;一级重点管控区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设施损坏导致油烟直排的,责令停业整改;发现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责令改正并严格处罚,取缔非法露天烧烤行为;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严禁使用散煤,加大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管控力度,严格查处违燃行为。2.橙色预警(级)(1)企业差别化应急减排。在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市辖区内所有企业

39、禁止露天堆放易起尘物料,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不得上路,确保工业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3%以上。(2)施工扬尘管控。在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每日19时至次日8时停止作业。(3)道路扬尘管控。在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对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控扩大范围至二级重点管控区。(4)移动源尾气减排。在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对易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力度,保证车辆通过时间减少15%;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20%(新能源车除外)。(5)其他源综合减排。在黄色预警措施基础上增加:一级重点管控区餐饮服务企业增加油烟净化设施清洗频次。3.红色预警(I级)(1)企业差别化应急减排

40、。在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全市辖区内禁止易起尘物料运输,确保工业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2)施工扬尘管控。二级重点管控区内除应急抢险工程、救灾,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盾构施工、联络通道开挖和混凝土浇筑不宜留施工缝等工程项目外,停止其他所有工地施工作业。(3)道路扬尘管控。保持橙色预警措施水平,可根据道路及天气实际情况,增加一级重点管控区域道路冲洗、吸扫、保洁频次。(4)移动源尾气减排。在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一级重点管控区内暂停使用国五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对易拥堵路段加大交通疏导力度,保证车辆通过时间减少20%;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新能源车除外)。

41、(5)其他源综合减排。在橙色预警措施基础上,将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整改、清洗要求范围扩大到二级重点管控区。5.4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加强对施工工地、裸地、物料堆场、道路等场所的扬尘管理,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保证脱硫、脱硝、除尘及其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落实减排措施;加强对重点路段、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节点货运车辆的抽检和查处力度。加大机动车尾气减排监管力度。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重污染天气应对成员单位职责,负责协调具有环境污染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建市级督查组,主要负责

42、监督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具有环境污染监管职责的相关成员单位也要组建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督查组,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必要时在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开展交叉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组建综合督导组,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有关部门和相关重点涉气企业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各级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项措施要责任到人,对于涉及企业、工地、车辆

43、的应急措施,要明确具体监管责任单位、监管责任领导、监管责任人,确保相关应急措施落实到位。5.5 应急终止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6 总结评估各县(区)、开发区、湾里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和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各县(区)、开发区、湾里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

44、求,及时组织对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发挥应急工作“削峰降频”作用,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7 信息的公开与报送7.1 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应按照预警发布、调整、解除的审批程序,由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有关内容,主要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7.2 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政务新媒体、移动通讯等载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7.3 信息公开的

45、组织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落实新闻宣传,市委网信办负责开展舆情引导。7.4 信息的报送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负责统一信息报送工作,逐级上报相关信息。重污染天气信息报告分为初报、续报、终报。初报中应包括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主要污染物、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续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变化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终报在预警解除后报送,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报告要简明扼要、迅速准确。重污染天气信息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必

46、要时采取电话首报方式。8 应急保障8.1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提高预测预警能力。8.2 通信、信息及交通保障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应保持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递;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见附件7),每半年更新一次;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的公务用车保障工作。8.3 技术保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专家咨询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为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提供科学技术支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8.4 人力资源保障各级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成员单位应指定工作联络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调度和对接,各级预警响应期间保证值班人员全过程在岗,工作联络人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橙色应急响应期间,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重污染天气应对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应在岗调度;红色应急响应期间,在上一级响应基础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各成员单位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部署会议,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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