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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肠衣、肝素钠、捆鸡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21534457 上传时间:2024-03-15 格式:PDF 页数:190 大小:2.0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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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1目录目录1.概述概述.11.1.项目由来.1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1.3.评价目的及评价重点.31.4.环境可行性分析.42.总则总则.202.1.编制依据.202.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222.3.评价标准.232.4.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92.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342.6.环境保护目标.363.现有工程分析现有工程分析.393.1.现有项目建设概况.393.2.现有项目工程组成情况.393.3.现有项目主要设备.403.4.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水耗能耗情况.403.5.现有项目工程分析.413.6.现有项目污染源及

2、防治措施.443.7.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504.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概况.514.1.基本情况.514.2.建设内容.514.3.主要原辅材料.534.4.主要设备.564.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574.6.总平面布置.575.工程分析工程分析.58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25.1.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分析.585.2.物料平衡及水平衡.635.3.施工期污染源分析.675.4.营运期污染源分析.675.5.营运期污染源强汇总.775.6.产排污三本账.806.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16.1.自然环境.816.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77.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27.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27.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1037.3.风险分析.1267.4.总量控制指标.1598.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608.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608.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60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699.1.环保投资分析.1699.2.经济效益分析.1709.3.小结.172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7310.1.环境管理.17310.2.环境监测计划.17510.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7610.4.

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17911.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18311.1.结论.18311.2.建议.186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3附件:附件:附件 1:环评合同附件 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3:原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 4:原有项目验收公示及签到表附件 5:排污许可证及排污权证附件 6:投资意向协议附件 7:购地合同附件 8:园区环评批复附件 9:园区跟踪评价批复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3: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示意图附图 4:生产平面及主要环保设施布置图附图 5: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 6:区域给水管网规划图附图 7:区域污水管网规划图附图

5、 8:区域雨水管网规划图附图 9大气环境评价(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图附图 10地下水环境评价(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图附图 11土壤、噪声环境评价范围图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4附表:附表: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生态自查表声环境自查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11.概述概述1.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湘潭顺络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特种陶瓷材料及制品、结构陶瓷制品、石英坩埚、电子元器件、电子陶瓷材料;货物进出口。公司投资

6、20000 万元在湘潭天易经开区建设“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占地 30285m2。湘潭顺络电子有限公司于2020 年 11 月委托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 年 12 月 29 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以潭环审(湘潭县)【2020】136 号对该环评报告书予以审批。2022 年 1 月 19 日 取 得 排 污 许 可 证,排 污 许 可 证 编 号:91430300MA4R2GQH8C001V。湘潭顺络电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开始建设,于 2021 年 11 月投入试运营,湘潭顺

7、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设计产能为年产 2000 吨,现已投产 800 吨的复合纳米氧化锆粉,且该部分已于 2022 年 4 月完成了自主验收。根据企业的规划,湘潭顺络电子有限公司拟配套建设陶瓷新材料生产项目,该项目对复合纳米氧化锆粉末中锆的纯度要求更高,原有生产工艺无法满足要求,现拟对未建成的复合纳米氧化锆粉末生产线(1000t/a)进行升级改造,使复合纳米氧化锆粉末中锆的纯度更高,满足陶瓷新材料生产项目中对复合纳米氧化锆粉末的要求,项目改造后废气、废水排放可明显减少。原环评中 1000t/a 复合纳米氧化锆粉末生产线不再建设。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政

8、策、法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 44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 261”,本项目的主要生产工艺为溶解、沉淀、水热晶化、化浆、煅烧等工艺,不属于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湘潭顺络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环评工作小组,对项目

9、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勘查、调研和资料收集,在此基础上,按照相关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2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和标准,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为前期准备、调研。具体工作内容是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工作的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大气、水、噪声、土壤等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

10、、评价范围和评价基础,制定本次评价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的工作是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完成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的调查、监测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各环境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第三阶段的工作是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评价过程见评价工作程序图。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3图图 1.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评价目的及评价重点评价目的及评价重点1.3.1.评价目的评价目的(1)通过实地踏勘、现场监测和收集资料,了解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

11、状,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提供依据;(2)给出本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源和源强;(3)在对工程建设内容和污染源分析的基础上,对该项目的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周围环境对该项目的影响进行预测分析,阐明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可行的消除或减轻污染的对策和建议,使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4)对项目建设与环境可行性、选址合理性和布局合理性进行综合论证。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41.3.2.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本项目特征与所在地的环境特征,以及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

12、别等综合分析,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分析、环境风险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及选址环境可行性。1.4.环境可行性分析环境可行性分析1.4.1.政策符合性分析政策符合性分析1.4.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未使用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本项目均不属于其中的禁止及限制项目,本项目改造有利于提升产品品质,有利于环境保护

13、、污染物减排等,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4.1.2 与与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试行,2022 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表表 1.4-1 与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与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序号负面清单指南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判定结果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次评价内容不涉及港口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其他不符合自然保护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国家禁止

14、的设施。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3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本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符合4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网箱养殖活动。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符合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55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符合6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从事填湖造地等建设项目本

15、项目不新增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开(围)垦湿地、挖沙、采矿、采石、取土、修坟以及生产性放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的紧急防汛期采取的紧急措施除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本项目不涉国家湿地公园符合8禁止在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符合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

16、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符合10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占地范围属于工业用地符合11生态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本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符合12禁止在长江岸线 1 公里范围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为技改,且不在长江岸线 1 公里范围内符合13禁止在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公布的

17、园区或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外新建石化、化工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技改,且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命令禁止的落后的产能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落后的产能项目,依法依规退出。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16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1.4.1.3 与与湘江保护条例湘江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2013 年 5 月 27 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

18、制造基地技改项目6湘江环境保护条例中水污染防治中第四十七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有色金属工业等部门,编制湘江流域产业发展规划。在湘江干流两岸各二十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湘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湘江流域产业发展规划,逐步淘汰不符合规划的产业项目。本项目位于湘潭天易经开区内,属于陶瓷材料生产技改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铅(Pb)、汞(Hg)、镉(Cd)、铬(Cr)、砷(As)等有害重金属污染物。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湖南省湘江环境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要求。1.4.2.选址可行性分析选址可行性分析湘潭天易经

19、开区位于湘潭县城东部偏北,G107 国道与天易高速公路交汇处,是长株潭一体化城市群的南大门和湘江生态经济带的核心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2010-2030),天易经开区产业定位为“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3+2”现代产业体系”。湘潭顺络电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特种陶瓷材料及制品、结构陶瓷制品、石英坩埚、电子元器件、电子陶瓷材料,为陶瓷新材料的研发型企业,本次技改拟对环评已批复但未建设的生产线 1000 吨复合纳米氧化锆粉体工艺进行改造升级,将硝酸铝溶解氯氧化锆、氧化钇变更为采

20、用盐酸、氢氧化钠溶解氯氧化锆、氧化钇,同时对部分工艺进行技改升级,使复合纳米氧化锆粉末中锆的纯度更高。根据企业的规划,本项目产品主要为湘潭顺络电子有限公司配套陶瓷新材料生产项目原料,本项目改造有利于提升产品品质,有利于环境保护、污染物减排等。符合示范区“新材料产业”的产业定位。湘潭顺络电子有限公司所在区域东靠贵竹南路,北侧为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南侧为湖南彩达印务有限公司,西侧为湖南省昭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用地主为工业用地,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重要的生态、风景保护区及野生珍稀动植物、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项目周围无重大污染企业,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周围环境质量

21、较好,项目与外环境相容。项目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地点有着良好的交通和区位条件项目建设,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劳动力的安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7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20 年 2 月 18 日,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湘潭顺络电子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书,同意本项目入园,并支持企业的发展,同意做好企业与周边的协调工作。湘潭县自然资源局与该项目公司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天易示范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本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归纳于表 1.4-1。表表 1.4-1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分析汇总表项目选址可行性

22、论证分析汇总表序号分析项目分析结果1园区用地规划工业用地中的工业用地,符合规划2环境功能区划及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工程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二类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的 3 类区、4a 类区,地表水为类水域,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重要的生态、风景保护区及野生珍稀动植物、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4发展余地可完全满足企业近期的发展规划的要求5环境容量/环境承载能力尚有容量/可承受6对外交通紧靠贵竹南路,便捷7水、电、气供应条件供应完善8排水设施整个区的排水管网已基本完善,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可以承受负荷。结论实施总体可行1.4.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分析分析(1)湘潭

23、天易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为“一湖三山四水”。本项目位于湖南湘潭天易经开区,不属于湖南省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域为二类区域,执行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根据湘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1 年度的常规监测数据,湘潭县环境空气质量 SO2、NO2、CO、PM10、PM2.5、O3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和其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 TSP、酸雾,T

24、SP 通过旋风除尘或布袋除尘措施处理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8后,酸雾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尚有容量进行项目建设,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废气在采取相应措施后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依旧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地为 3 类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区域内目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项目建成后,噪声经过设备降噪、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项目建设运营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因此本项目建设声环境质量

25、符合要求。本项目第一次及第二次压滤洗涤废水拟新建一套废水处理设备(反渗透+多效蒸发)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第三次压滤洗涤产生的水直接回用至第一次压滤洗涤;抽滤废水及喷淋更换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汽提)预处理后达到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后排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湘潭县顺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湘江。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需资源为水资源、电能、天然气等。水资源:项目用水为自来水;能源:项目生产设备主要利用电能、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生产所需资

26、源没有突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潭政发202012号),本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见下表:表 1.4-2 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管控对象 基本内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9重点管控单元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

27、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项目位于天易经开区,周边无居民聚集区,空间布局合理,三废均合理处置,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项目使用能源为电源和园区集中供热,属于清洁能源。符合要求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高排放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中的工业集聚区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符合要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加强涉气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

28、强锅炉和工业窑炉污染治理,加强环境监测;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统一应急减排措施,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制定合理的工业源减排措施。各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项目在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将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符合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实施环评总量前置,新、改、扩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须实行倍量削减替代。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制药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不新增总量。符合要求在化工、印染、包装印刷、涂装、家具制造等行业逐步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和产品的使用。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石油、化工

29、等行业中的大气重污染工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本项目为复合纳米氧化锆粉体,属于无机化学,但本项目不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和产品。符合要求水环境重点管控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所属水环境控制区域1.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2.建设项目所在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总磷超标的,实施总磷排放量 2 倍或以上削减替代。所在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总

30、磷达标的,实施总磷排放量等量或以上削1.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建设项目所在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不存在总磷超标现象。项目建成后,将按要求进行排污许可变更,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符合要求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10减替代。替代量应来源于项目同一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上游拟实施关停、升级改造的工业企业,不得来源于农业源、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已列入流域环境质量改善计划的工业企业。相应的减排措施应确保在项目投产前完成。能源利用重点管控区各城市建成区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

31、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2020年地级城市建成区完成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地级城市非建成区和县级城市完成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地级城市、县级城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调整,县级城市进一步细化高污染燃料管控措施,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项目所用能源为电源和园区集中供热,不属于高污染燃料。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符合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含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及疑似污染地块1.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

32、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务用地。3.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4.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

33、设项目。项目位于湘潭天易经开区,用地性质为工业工地,不属于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更新至 2021 年 1 月)中地块。符合要求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115.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应在省内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6.针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目标导向”的重点区域分类管理。深化“一区一策”、分区指导原则,实施差异化目标管理,深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表 1.4-3 与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表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

34、湘发改函201383 号:先进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湘环评函2014122 号:以先进装备制造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为主导,辅助发展新型金属材料、新能源材料、节能环保型建筑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湘环评函201731 号:先进装备制造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六部委公告 2018 年第 4 号:食品、装备制造。本项目属于纳米复合氧化锆粉末,属于新材料产业,满足湘潭天易经开区的产业定位。符合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1)新建工业项目应集中在天易经开区内建设,对示范区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逐步调整。禁止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的大气污染

35、型项目。经开区禁止引进三类工业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1.2)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将气型污染相对明显的企业远离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园区北部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引进气型污染企业,做好工业用地与居住等其它用地之间的隔离。本项目位于湘潭天易经开区,本项目废气为酸性废气、粉尘,其中酸性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区域大气环节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2.1)废水:(2.1.1)持续推进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雨污分流”,污水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分区排放,排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36、的废水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排入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处理达标后外排涓水。区域雨水由南北两侧自流向云水渠,再分别往西流入涓水,往东流入向东渠,涓水和向东渠均往北流入湘江。(2.1.2)新、改、扩建的具体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置换或倍量削减,严控新增量。本项目施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第一次及第二次压滤洗涤废水拟新建一套废水处理设备(反渗透+多效蒸发)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第三次压滤洗涤产生的水直接回用至第一次压滤洗涤;抽滤废水及喷淋更换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汽提)预处理后达到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符合要求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12(2.2)废气:(2.2.1)加快推进工业

37、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 VOCS治理,确保达标排放。严格环境准入,严格限制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天易示范区应建设 VOCS环境质量监测设施。(2.2.2)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督促其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工业生产企业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2.3)固体废弃物: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

38、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源管控。全面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水水质标准及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后排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湘潭县顺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湘江;项目不涉及 VOCS排放;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旋风+布袋收集粉尘均直接作为产品外售;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结晶盐

39、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废危废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环境风险防控:(3.1)园区应严格落实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严格环境准入,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建立污染地块名录

40、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监管。(3.4)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严控工矿企业污染,控制污染源头。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大涉重金属企业治污设施升级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无组织堆存堆放固体废物、物料,稳步推进重金属减排。以农用地为重点,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本项目严格落实 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企业投产后,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符合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1)能源:区域内严格限制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2020

41、 年,示范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等价值为 316099 吨标煤,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预测值为 0.0918 吨标煤/万元;2025 年,示范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等价值为 442800 吨标煤,单位生项目采用电、园区集中供热做能源,不涉及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项目生产工艺通过废水回用等节水措施,减少新鲜水符合要求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13产总值能耗预测值为 0.0762 吨标煤/万元。(4.2)水资源:抓好工业节水,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 2020 年,湘潭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达到 6.321 亿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50 m3;到 2030 年,湘潭县水资源开

42、发利用控制红线达到 6.418 亿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 24 m3。(4.3)土地资源:优先保障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用地,优先安排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一区多园”用地。引导入省级园区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 200 万元/亩、产值不低于 300 万元/亩。的使用;项目位于天易经开区中,远离居住区等环节敏感区域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符合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1.4.4.与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扩区与调整区位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及其与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扩区与调整区位环境影响报告书、

43、批复及其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表表 1.4-4 与与经开区经开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相符性分析规划环评批复要求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进一步优化经开区规划布局,经开区各功能区快相对集中,严格按照功能区划和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议进行开发建设、处理好经开区内部及与周边工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园区北部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引进气型污染企业,做好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隔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本项目位于湘潭天易经开区,且项目周边无居住用地。是2严格执行经开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经开区总体规划、

44、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定位总体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经开区禁止引进三类工业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严格控制发展气型污染企业,严格限制排水量大,以氨氮为特征污染物和水循环利用率低的企业及项目进入。经开区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具体准入条件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入园企业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现有已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按报告书要求对现

45、有园区及调扩区域内不符合产业定位,涉及重污染企业限期退出,并妥善解决原厂址遗留环境问题项目选址均符合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经开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定位总体要求;符合产业政策;本项目为纳米复合氧化锆粉末生产项目,属于新材料生产企业,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水循环利用率达97.7%,外排废水量不大,且非氨氮为特征污染物。是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14序号规划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3做好经开区水污染综合防治,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进一步推进经开区内各企业水循环利用工作,减少外排废水量;经开区污水

46、纳入湘潭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管委会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应加强进水水质标准管理,确保经开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水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其中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排放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1 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地方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应加快实施湘潭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和经开区排水管网建设完善工作,污水处理厂出水控制水质应提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在管网未配套到位,废水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正常处理的区域,应禁止引进企业。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污

47、分流,同时生产工艺采用废水回用等减少废水的产生量,水循环利用率达 97.7%,第一次及第二次压滤洗涤废水拟新建一套废水处理设备(反渗透+多效蒸发)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第三次压滤洗涤产生的水直接回用至第一次压滤洗涤;抽滤废水及喷淋更换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汽提)预处理后达到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后排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湘潭县顺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是4做好经开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经开区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严格限制燃煤企业进入,逐步改造现有燃煤企业,实现生产、生活无煤化。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

48、,应督促其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将气型污染相对明显,涉重气型污染的企业布置在远离居住等环境敏感区域的位置,并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减轻相互影响。企业采用电做能源,不涉及燃煤。废气产污节点均配置废气收集装置,排气筒设置净化装置,通过环境影响分析,可达标排放。且项目远离居民点,对敏感区域影响小。是5做好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运、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

49、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进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不涉及危险废物。是6经开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投产后,根据相关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是湘潭顺络精密陶瓷研发及制造基地技改项目15序号规划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7合理有序安排经开区开发进度。按经开区的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

50、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项目不涉及拆迁是8经开区建设过程中,应按规划及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景观设计和功能分区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施工期保护好山体、树林和耕地等不受破坏;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不涉及土工开挖建设。是表表 1.4-5 与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的符合性分析与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的符合性分析类型园区跟踪环评的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分析结论按程序做好园区规划调整园区核准面积开发程度较高,园区北部已与县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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