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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梯次利用暨危废收集转运及一般固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21555542 上传时间:2024-03-23 格式:PDF 页数:115 大小:2.5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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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公示本)项目名称:电池梯次利用暨危废收集转运及一般固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伊丹树脂制品(南京)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 年 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目 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6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08六、结论.111附表.112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6、运输路线图附图 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 3、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4、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图附图 5、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附件:

2、附件 1、营业执照附件 13、咨询会议纪要及修改清单附件 2、法人身份证附件 14、专家咨询意见及修改清单附件 3、备案证附件 15、准入清单附件 4、不动产权证附件 16、专家复核意见附件 5、委托书附件 17、复核意见修改清单附件 6、承诺书附件 7、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附件 8、现场踏勘记录表附件 9、全本公示截图附件 10、【苏环审20231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 11、危废处置协议附件 12、运输协议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电池梯次利用暨危废收集转运及一般固废处置中

3、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320193-89-01-57461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38*建设地点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52 号地理坐标118 度 52 分 47.776 秒,32 度 8 分 50.63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 固体废物治理;N7724 危险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1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其他;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4、(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宁开委行审备【2023】222 号总投资(万元)80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 28000m2的6#厂房及一栋建筑面积3000m2的5#丙类仓库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2评价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

5、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相符性分析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规划范围为:东至炼油西路,西至二桥连接线,北至太新路、新港大道,南至栖霞大道、沪宁铁路线,规划面积 22.97km2。主导产业为新型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三大支柱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两大特色新兴产业,科技

6、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三大现代服务业。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52 号,属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号,属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规划范围内,项目主要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主要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仅为分选仅为分选、打包打包,不包不包含破碎含破碎),主要为解决开发区内各类中小型企业危废和一般固废的处置问题主要为解决开发区内各类中小型企业危废和一般固废的处置问题,符合开发区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产业定位。2、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

7、)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年)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见表 1-1。表表 1-1 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序号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规划 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降低区域环境风险,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主要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8、仅为分选、打包,不包含破碎),主要为解决开发区内各类中小型企业危废和一般固废的处置问题,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2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开发区内基本农田、水域及绿地在规划期内禁止开发利用。落实 报告书 提出的现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有序推动兴智中心片区“退二进三”进程,推动可隆(南京)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等与用地规划不相符的企业限期退出或转型,强化工业企业退出和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推进区内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工业区与居住区生活空间的防护。严格落实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现有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布局规划敏感目标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

9、。本项目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52 号,周边 500m 范围内现状无环境敏感目标,根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距离本项目西南侧 460 米的空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目前暂无具体项目规划),距离本项目西南侧3490 米现状为物流仓储的地块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该物流仓储目前暂无拆迁计划),本项目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企业现有项目也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满足相关要求。3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

10、制管理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附件 2)中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 年,开发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 26 微克/立方米,兴武大沟应稳定达到 IV 类标准。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5#丙类仓库一层危废库 1-1 危废贮存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排口排放(排口距地面 26m),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经处理站处理的初期雨水一并接管至新港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废气排放总量在现有项目批复范围内平衡,不新增总量。4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项目准入要求,

11、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不断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落实国家、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等规划内容,鼓励企业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接管新港污水处理厂,项目收集的危险废物及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污染物排放可有效控制。5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

12、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加快推进新港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开发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推动新港污水处理厂、铁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技术改造,规划期末尾水主要指标达到准 IV 类标准后排放。加快落实中水回用方案及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园区中水回用率,规划期末中水回用率不低于 30%。开展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救治,建立名录,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供热管网建设,依托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和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实施集中供热。加强开发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接管新港污水

13、处理厂,项目收集的危险废物及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污染物排放可有效控制。6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规划。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完善开发区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指导区内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推进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做好委托 监测工作。企业已按照要求制定跟踪监测计划。7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成开发区三级环境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健

14、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定期隐本项目要求企业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应急4患排查治理制度。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演练。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组织对开发区建设的重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开发区内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物资,有效预防和控制厂内风险事件的发生。相符性分析: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 20231 号)相关要求。表表 1-2 与规划环评中生态换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与规划环评中生态换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别类

15、别内容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准入项目一、优先引入1、优先引入新型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三大支柱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两大特色新兴产业,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三大现代服务业。2、优先引入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且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 年版)、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等产业政策文件中 鼓励类和重点发展行业中的产品、工艺和技术。3、优先引入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的项目,源头控制 VOCs 产生。二、禁止引入1、禁止引入产

16、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 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 号)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2、禁止引入不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 号)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3、禁止引入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 号)禁止类项目。4、禁止建设制革项目。5、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中间体项目,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0)项目。6、禁止引入农药类、病毒疫苗类项目,禁止建设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

17、验室及项目。7、禁止引入多晶硅制造(C3825)、镍氢电池制造(C3842)、铅酸电池制造(C3843)项目;禁止引入含磷化涂装,喷漆喷塑、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的采掘、冶金、大中型机械制造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含汞类糊式锌锰电池制造(C3844)项目;禁止引入含汞类扣式碱锰电池含汞类锌-空气电池、含汞类锌-氧化银电池制造(C3849)项目。三、限制引入1、限制引入“两高”项目,“两高”项目应坚决落实能效水平和能耗减量替代要求,能效水平须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2、限制引入涉及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铊、锑)排放的项目入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

18、防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18 319号)相关要求。3、限制引入印刷电路板制造(C3982)、风能原动设备制造(C3415)、窄轨机车车辆制造(C3713)、自行车制造(C3761)、残疾人座车制造(C3762)、助动车制造(C3770)、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C3780)项目。本项目主要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仅为分选、打包,不包含破碎),主要为解决开发区内各类中小型企业危废和一般固废的处置问题,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空间布局约束绿色低碳转型示范片区南部区域,禁止新建大气污染物 排放量大,严重影响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及兴智中心片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项目。本项目主要为危险废物收

19、集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处5置(仅为分选、打包,不包含破碎),不属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污染物排放控制一、环境质量 1、2025 年,PM2.5、臭氧、二氧化氮浓度不高于26、160、30 微克/立方米;长江(燕子矶-九乡河口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I 类标准;纳污水体兴武大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 IV 类标准。2、土壤除总氟化物外的因子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总氟化物参照执行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

20、-2020)筛选值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二、总量控制 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总量平衡。2、规划期末(2030 年)区域污染物控制总量不得突破下述总量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 31.684 吨/年,氮氧化物 69.692 吨/年,颗粒物排放量 40.461吨/年,VOCs 排放量 277.498 吨/年。水污染物排放量(外排量):废水量 1487.893 万吨/年,COD446.368 吨/年氨氮 44.637 吨/年、总氮 223.184 吨/年、总磷 4.464 吨/年。三、其他管控 1、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

21、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合理设置应急事故池,根据污水产生、排放、存放特点,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和落实不同区域水平防渗方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 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2、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1)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物治理后均可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2)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等环境应急防范体系,完善“企业-公共管网-区内水体”水污染三级防控基础设施建设,

22、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对于纳入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 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企业,督促其编制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对重点风险源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3、加强风险源布局管控,开发区内部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风险源对区内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危险化学品储存 量大的企业应远离区内河流及人群聚集的办公楼,以降低环境风险;不同企业风险源之间应尽量远离,防止因其中某一风险源发生风险事故而导致的连锁反应,控制风险事故发生的范围。本项目要求企业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有效预防和控制厂内风险事件的发生。资源开发利用要

23、求1、规划期开发区水资源利用总量:0.251 亿立方米/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8 立方米/万元;再生水(中水)回用率不低于 30%。2、规划期开发区规划范围总面积 22.97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20.56 平方公里,规划期城市建设用地不得突破该规模。用于先进制造业的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工业用地总规模的 80%。3、开发区实行集中供热,规划期能源利用主要为电能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III 类(严格)管理要求,具体为: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 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 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

24、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0.5 吨标煤/万元。4、严格控制高水耗、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准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上级下达目标。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仅为分选、打包,不包含破碎),不属于高耗水、高能耗、高污染产业,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项目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28000m2的 6#厂房及一栋建筑面积 3000m2的 5#丙类仓库,符合规划用地指标。6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25、/T4754-2017)中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N7724危险废物治理 2 个类别。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2020 年 1 月 1 日)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本项目属于该目录“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鼓励类项目8、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本项目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属于

26、“绿岛”项目,符合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2022 年版)中项目,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2303-320193-89-01-574613。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二)(二)用地规划相符性用地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52 号,根据业主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为工业用地,根据企业已经取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文件,本项目继续建设未完成部分,具体为:在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 28000m2的6#厂房(本次仅为厂房建设本

27、次仅为厂房建设,不涉及不涉及其他内容其他内容)及一栋建筑面积3000m2的5#丙类仓库,本项目仓库主要用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仅为分选、打包,不包含破碎)(仅收集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物(仅收集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物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质不得入库)。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质不得入库)。另根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部分现状有生产的企业位于规划调整为研发用地的,应在规划期内转型为研发,存续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不得新增污染物总量。本项目危废库贮存废气经密闭间微负压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28、处理后于楼顶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合经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的初期雨水一并接管新港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水、废气总量在现有批复范围内平衡,此外,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7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三三)“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

29、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根据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 201874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中相关保护要求,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要求;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具体情况见表 1-3及附图 4。表表 1-3 项目所在地块与项目

30、所在地块与南京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布局关系南京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布局关系生态空间保护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区域名称主导生主导生态功能态功能范围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与本项目位置目位置关系关系国家级生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保护红线范围围生态空间管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态保护红线面积线面积生态空生态空间管控间管控区域面区域面积积总面总面积积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7.08/7.08位于项目西侧6400m综上,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本

31、项目建设区域与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无相交区域,不涉及江苏省范围内的生态红线。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生态空间位置关系见附图 4。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8202049 号)以及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52 号,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202049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4

32、,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见表 1-5。表表 1-4 与江苏省与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序号序号要求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本项目不占用国家级生态红线和江苏省生态红线。符合2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

33、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合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企业在建成投产前拟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落实应急预案。符合4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不涉及高污染燃料。

34、符合表表 1-5 与南京市与南京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单元名称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相符性相符性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空空间间布布局局约约束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光电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商务办公和科技服务产业,适当发展现代物流、轻工和新型能源及材料等无污染或低污染型产业。(3)禁止引入:光电信息纯电镀加工类项目;机械装备制造中含有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的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农药、病毒疫苗类、建设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项目(含实本项目规划用地为科

35、研用地,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在厂区现有规划用地范围内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 28000m2的6#厂房(本次仅为厂房建设,不涉及其他内容)及一栋建筑面积3000m2的5#丙类仓库,本项目仓库主要用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仅为分选、打包,不包含破碎),主要为解决开发区内各类中小型企业危废和一般固废的处置问符合9验室)、手工胶囊填充工艺、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等项目;医药中间体项目生产,生物医药不得有化学合成工段;采掘、冶金、大中型机械制造(特指含磷化涂装,喷漆喷塑、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化工、造纸、制革等项目;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企业(单晶、多晶硅 棒生产及单晶、多晶硅电

36、池片生产等);稀土材料等污染严重的新材料行业。题,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污污染染物物排排放放管管控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现有项目批复范围内平衡,不新增。符合环环境境风风险险防防控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 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

37、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1)园区已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体系;(2)本项目要求企业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3)提出土壤跟踪监测要求并要求企业落实土壤跟踪监测,故符合要求。符合资资源源利利用用效效率率要要求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 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能源

38、主要为新鲜水和电能,能耗及水耗限额按国家和省标准执行,生产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均可以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2022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六项污染物中 O3不达标,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针对空气质量不达标的问题,提出了深度治理工业废气污染、柴油货车和船舶污染、挥发性有机物相10关。针对空气质量达标水平较低的问题,提出了深度治理工业废气污染、推进柴油货车和船舶污染治理、全力削减挥发性有机物、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严格管控各类扬尘污染、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六项整治方案,经整治后,南京

39、市环境优良天数可达到国和省刚性考核要求,确保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2022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 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III 类及以上)断面达 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 V类)断面。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项目实施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环境得到改善,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和水,由开发区配套提供,不会对区域能

40、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生活用水,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本项目在现有厂区闲置空地区域进行建设一栋建筑面积为 28000m2的6#厂房及一栋建筑面积3000m2的5#丙类仓库,不占用新土地资源。因此,项目利用的水、土 地等资源均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的能力以内。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 版)(苏长江办发20227 号)中禁止类项目。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41、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 号),本项目不在其准入负面清单内。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年修改)、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四)(四)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符性分析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6 与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

42、析11文件名称文件名称规划要点规划要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 年 3 月 1日实施)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本项目距离长江支流岸线 3.3公里,不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本项目主要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仅为分选、打包,不包含破碎),不属于化工和

43、尾矿库;且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实现零排放。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 号)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建立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坚持点源、面源和流动源综合防治策略,突出抓好良好水体保护和严重污染水体治理,强化总磷污染控制,解决长江经济带突出水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和改善长江水质。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实施全过程管控,有效应对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长江沿线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抓紧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空间准入和环

44、境准入的清单式管理要求。提出长江沿线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产业以及相关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占用岸线、河段、土地和布局的产业,必须无条件退出。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综合防治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煤炭清洁利用力度。控制长江三角洲地区细颗粒物污染。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或关停。加强

45、有色金属冶炼、制革、铅酸蓄电池、电镀等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推动电镀、制革等园区化发展,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云南等省份逐步将涉重金属行业的重金属排放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本项目距离长江支流岸线 3.3公里,不属于不符合要求占用岸线、河段、土地和布局的产业,本项目主要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仅为分选、打包,不包含破碎),不属于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营运期加强环境风险管控,项目建成后将按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本项目主要为危险废物收集12

46、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仅为分选、打包,不包含破碎),本项目距离长江支流岸线 3.3公里,不属于化工、建材、造纸、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故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 号)的负面清单内。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

47、燃煤发电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

48、调整指导目录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52号)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严禁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促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

49、排放。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在全省范围实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动长江沿岸固体废物大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环保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活动。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开展长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从严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限期治理风险隐患。本项目距离长江支流岸线 3.3公里,不属于化工、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行业;本项目

50、主要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仅为分选、打包,不包含破13碎),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营运期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实现零排放。(五)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符性分析(五)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攻坚战的意见的相符性见表 1-7。表表 1-7 与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攻坚战的意见相符性相符性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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