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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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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三亚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三亚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修订说明为适应海南省自由贸易港经济社会发展,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对三亚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5版)进行了修订。本次预案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1.应急职能单元化。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应急职责分工,整合了设施、设备、人员、程序和通讯,提高了应急管理效率。2.增加风险分析及应急资源调查内容。增加三亚市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分析、评估以及应急资源调查,充分掌握事故救援重点及资源分布情况,以便于有针对和及时的进行应急救援工

2、作;3.响应过程清晰化。明确了市人民政府的应急响应流程以及联动机制,引入现场指挥部。4.重新梳理应急预案框架。按照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要求,重新设置应急预案框架。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工作原则11.3编制依据21.4适用范围32危险性分析42.1基本现状42.2风险分析43组织机构及职责63.1应急组织体系63.2指挥机构及其职责93.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144.预警与信息报告184.1预警级别184.2预警接收、发布和解除194.3信息报告204.4预警行动215响应程序225.1响应分级225.2信息报送235.3应急处置256善后工作306.1

3、善后处置306.2社会救助306.3社会保险316.4调查评估和总结316.5恢复与重建327应急保障327.1通信与信息保障327.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327.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337.4应急经费保障337.5应急医疗卫生保障338预案管理338.1预案演练338.2预案修订338.3预案实施34附则351. 部门(单位)简称362.事故等级37附件39附件1三亚市非煤矿山企业名录40附件2 非煤矿山现场处置要点41附件3 应急资源、队伍清单45附件4 机构联系方式62附图65附图1三亚区域位置图66附图2三亚市交通图67附图3三亚市避难所分布图68附图4三亚市非煤矿山企业分布图691总则1.

4、1编制目的为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预防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1.2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专家的参与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各负其责、各尽所能、层层响应,逐级落实应急预案。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

5、处置。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做好各级应急预案的衔接,强化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3)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优化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加强信息化指挥场所的建设,提升应急指挥效率及效能,保证信息系统上报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以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编制、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为重点,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应急物资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工作。(5)动员群众,公众参与。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6、,建立全民参与的各类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1.3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5)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7) 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1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12)生产

7、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4)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15)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16)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80号)(17)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18)三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8年)(19)三亚市风险普查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三亚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2020.12)(20)三亚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三亚市区域内在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中发生下列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较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

8、事故;市内重大、特别重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处置;超出事发地区人民政府或者跨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或市人民政府指定处置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82危险性分析2.1基本现状根据三亚市风险普查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三亚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2020.12)的调查资料显示:三亚市4家非煤矿山企业,企业情况见下表:表2.1-1三亚市非煤矿山企业名录序号企业名称矿山所在地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法人代表1三亚市花岗石材料厂三亚市吉阳镇罗蓬管区大园石场建筑用辉绿岩矿露天开采130万立方米/年0.1385平方公里陈瑞典2三亚德福实业有限公司三

9、亚市南新农场牛坡岭一号建设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40万立方米/年0.071平方公里庄东波3三亚城投众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三亚市崖州区红岩队一抱古村矿区建筑用石料矿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195.71万立方米/年0.9378平方公里尚未发证4三亚抱鼓土砂石开采有限公司三亚市崖州区大出水村矿区A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79万立方米/年0.273平方公里2.2风险分析三亚市非煤矿山主要有边坡塌方(坍塌)、爆破事故、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触电等事故类型。边坡塌方(坍塌)事故:采石场若采用“一面墙”的开采方式,利用凿岩爆破先掏空下部,以使处于上部的岩面悬空,失去支撑而发生自

10、由塌落。掏底开采不将上方岩面全部崩落,会在工作面上形成较大的悬石或伞檐等重大事故隐患,上部岩体受雨水侵蚀和频繁爆破震动的影响,致使岩体坍塌可能酿成伤亡事故。火灾:电气设备和线路超负荷运行、短路,可能会引起电气火灾;工业场地设有柴油桶、润滑油桶等,若使用明火或动火作业时未采取防护措施,可能会引起火灾事故。爆破伤害:爆破后没有达到规定时间,人员过早进入工作面;警戒不严、信号不明、安全距离不够。爆破作业时,没有等爆破警戒范围内的所有无关人员撤离完毕后,即开始装药爆破;在雷雨天气条件下实施爆破作业,可能因雷电形成的杂散或感应电流误起爆;爆破器材存在质量缺陷;爆破人员没有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程序学习

11、、培训、考核,爆破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避炮设施未按要求建造;未爆炸的火工品混入矿石、废土内;其他违反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规定进行爆破作业。高处坠落事故:采场危险区域内及采场顶部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外来人员、牲畜进入采场上部危险区域;在边坡上进行高处作业人员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安全带未正确、牢靠固定,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缺乏的设备、设施进行高处作业;采场平台宽度不足,平台边沿矿岩松散、不稳固,穿孔设备在平台边缘穿孔作业,导致设备坠落、倾翻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边坡清理或其他高处作业时,多人同时使用一根安全带或安全绳,在作业时安全带或安全绳断裂,会造成高处坠落事故;临边、

12、临空面未设安全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志等。车辆伤害事故:作业过程,装卸机械、运输车辆存在缺陷、司机违章作业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此外如作业现场因道路转角处视野不开阔、疲劳作业、违章驾驶、车辆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伤害;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布置、厂内道路设计、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的设置、照明质量、绿化规划、车辆管理等方面的缺陷也可能引发场内运输事故。物体打击事故:挖掘过程围岩废石飞出撞伤工人;由于较高边坡上围岩废石或其物品从边坡上滚下而砸伤工人;运行中的机器设备、部件、工具损坏或失灵造成物体坠落伤人。机械伤害事故:矿山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及穿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操作;作业人员在操作凿岩设备时,由

13、于操作不熟练或违章操作,钻架倾倒、钻杆折断而导致伤人事故发生;风管摆动、飞出伤人;空压机等设备的皮带轮未安装防护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损坏或被拆除等,导致事故发生;操作人员疏忽大意,身体进入机械危险部位;在不安全的机械上停留、休息,导致事故发生。触电事故:在电气设备设施运行、操作和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缆、电气设备选用与所处的环境条件不相符;使用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设备、器具,缺乏必要的保护装置;设备使用不当、超载运行;设备和线路的安装不合格、检查、维修不善,带病运行等引起的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三亚市人民政

14、府设立三亚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简称市应急指挥中心),设置地点在三亚市应急管理局。三亚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三亚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分析研判组、现场救援组、交通管控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发布组等组成。应急组织体系框架见下图。三亚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三亚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总指挥)组成: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交通管控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组成: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

15、局、市资规局、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事故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市应急管理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支队、事发地区人民政府、事发行业主管等部门和单位、应急专家分析研判组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组成: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新闻发布组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组成: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市医疗保障局、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市卫健委组成:市消防支队、市住建局、武警三亚支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三亚警备区、事发地区人民政府、事发行业主管等部门、应急专家现场救援组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组成:市应急管理局、市

16、发改委、事发地区人民政府、市科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三亚供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事故行业主管部门图3-1三亚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体系图3.2指挥机构及其职责3.2.1三亚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职责(常设机构)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分析总结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4)事故时,掌握事态发展,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和终止生产

17、安全事故应急响应;5)事故时,按需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总指挥及副总指挥;6)事故时,向国务院、海南省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3.2.2三亚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及组成(简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本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组成: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机构和专家组。总指挥由分管安全副市长担任,负责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副总指挥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工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设

18、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组织和实施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卫健委、市科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医保局、市司法局、市公路局、武警三亚支队、海军榆林基地、三亚警备区、三亚供电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员担任。3.2.3现场指挥部及现场总指挥职责现场指挥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成立由事发地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及有关应急专家

19、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设立应急救援工作组,决定采取控制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现场总指挥职责: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执行指挥部有关应急决策,制定应急策略及救援计划,确保所有应急小组履行应急职责。现场总指挥由三亚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或由三亚市应急管理局担任。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相关工作组,包括分析研判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

20、交通管控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发布组等。13表3.2-1现场指挥部职责及成员现场指挥部应急岗位主要职责组成成员备注分析研判组1. 为应急救援行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2. 对事故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提出建议3. 提出控制事故发展建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市应急管理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支队、事发地区人民政府、事发行业主管等部门和单位、应急专家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现场救援组1. 实施事故处置、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2. 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3. 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市消防支队、武警三亚支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三亚警备区、市住建局、事

21、发地区人民政府、事发行业主管等部门、应急专家市消防支队牵头医疗救护组1调度全市医疗队伍,设立临时医疗点,协调外部医疗机构2.为事故受伤人员、救援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3.负责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4.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和帮助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市医疗保障局、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市卫健委牵头交通管控组1. 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2. 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3. 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控和疏导,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的应急通行需要4. 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市公安局牵头综合协调

22、组1. 承担现场指挥部信息收集、指令的接收和转发2. 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现场救援情况3. 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4. 承办现场指挥部各类会议,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议定事项5. 负责相关文件、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后勤保障组1. 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物资、装备、食品、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2. 做好受灾群众、遇难(失联)人员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工作3. 负责遇难者遗体处置等

23、工作4. 负责遇难和受灾人员的经济补偿等工作5. 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事发地区人民政府、市科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三亚供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事故行业主管牵头新闻发布组1. 统筹协调媒体的现场管理,做好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2. 负责新闻应对发布和集体采访活动的组织工作3. 负责境内外媒体沟通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4. 向市指挥部和事故相关单位、辖区政府通报舆情进展,提出应对建议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3.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市政府相关

24、部门、各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职责分工如下:1)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建新闻信息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和网络引导工作。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较大以上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调度和统计分析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组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办理工作;负责生产经营活动领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助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应急资源;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25、应急预案,督促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和演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3)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秩序,必要时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疏导交通,维持事故现场交通畅通安全,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工作。4)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实施消防灭火抢救行动,根据需要请求上级增援和调动企业消防力量协同救援,按指挥部的命令参加拆危排险抢救行动,控制火灾、爆炸和毒物泄漏事故现场险情。5)市交通运输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船等水陆运输保障,组织抢

26、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6)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调集特种设备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排险等工作;组织协调各种医疗救护设施和器械,及时调集抢救伤员所需的各种药品。7)市住建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8)市资规局:负责指导、协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9)市卫健委: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护工作,制订事故医疗抢救方案;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急救队伍,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医疗救护增援;参与医疗卫生系统安全事故、并为地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医疗救援。1

27、0)市科工信局:协助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协调通信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保障。11)市水务局:负责供水、水资源的调度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12)市发改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按照市政府应急要求组织、协调粮食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供应。13)市人社局:负责做好工伤行政确认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受伤人员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14)市总工会:负责组织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调查等有关工作。15)市红十字会:参与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护工作。16)市财政局:建立应急储

28、备资金或专项资金,负责落实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并及时划拨使用。17)市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或附近区域当时的气象要素信息;负责发布未来天气趋势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18)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相关事务。负责在事故灾情紧急救援后,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19)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环境污染、放射性物质辐射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等工作。20)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21)市司法局:负责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存在的纠纷问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援助。22

29、)市公路局: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公路、桥梁等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路畅通。23)武警三亚支队:负责保护重要目标安全,解救、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24)海军榆林基地:受上级命令或市人民政府的请求,负责组织本部的力量,参与应急救援。25)三亚警备区: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过程中三亚市的城市警卫、守备工作,事故应急所需的民兵资源调动。26)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保障工作。27)电信三亚分公司、移动三亚分公司、联通三亚分公司:负责协调事故应急通信保障,保证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命令传递及时、准确;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应急救援指挥联络畅通。28)三亚供电

30、局:负责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导致的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29)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参与、组织、协调管辖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0)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1)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及应急救援等工作,做好辖区内的生产安全防范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及时向三亚市人民政府及三亚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事态扩

31、大时,及时请求上级支援。32)事故单位事故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应急物资,做好事故应对工作。事故发生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企业和人员,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联动响应,并配合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33)应急救援专家各级主管部门负责组建行业专家库,由矿山、地质、消防、机械、电气、应急处置、环境保护、医疗救护等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职责如下:对事故的发展趋势、抢险救援

32、方案、处置办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评估;应主管部门的安排,参与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并提出建议。4.预警与信息报告4.1预警级别按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由高到低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红色、橙色预警公告发布的同时,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单位应及时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事故分级见附则。1)红色预警( )。情况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2)橙色预警( )。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

33、或引发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时。3)黄色预警( )。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时。4)蓝色预警(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4.2预警接收、发布和解除4.2.1预警接收预警信息接收。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等机构,或事故企业报告。24小时联动电话:市政府应急办0898-88272267、市应急指挥中心0898-88272446、市应急管理局0898-88254743。4.2.2

34、预警发布及解除由三亚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预警信息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时间和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政府相关措施、咨询渠道等内容。1) 蓝色预警:由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和解除。2) 黄色预警:由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和解除。3)橙色和红色预警:由市应急管理局向三亚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建议,经省人民政府、省应急管理厅批准后,授权市人民政府发布和解除。4)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

35、联网、特定区域应急短信、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4.3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按下列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1) 事发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同时开展自救和互救。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应急办0898-88272267、市应急指挥中心0898-88272446、市应急管理局0898-88254743)(2)事发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并核实有关情况后向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应急

36、管理局上报。各级政府事故上报时限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情况特别紧急或重大时,可越级上报。4.4预警行动1)发布蓝色、黄色预警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应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响应。蓝色预警响应: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事态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通知事发地消防队伍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原地待命。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通知事发地消防队伍和生

37、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调运事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告知附近居民,做好事态严重时的疏散准备。2)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撤离可能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通知相邻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应急队伍出动准备,确保随时调用。红色预警响

38、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通知相邻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调运相邻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组织周边居民迅速进行疏散。5响应程序5.1响应分级1)红色预警( ),启动I级响应。情况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汇报省人民政府、省应急厅,建议启动国家或省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国务院或省政府指挥下进行事故应急工作。2)橙色预警( ),启动级响应。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时。汇报省人

39、民政府、省应急厅,建议启动省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省政府指挥进行事故应急工作。3)黄色预警( ),启动级响应。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时。启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案。4)蓝色预警( ),启动级响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启动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事故等级划分详见附则2。5.2信息报送5.2.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归口管理制度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报告处置。信息报送应贯穿于生产安全事

40、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全过程。各部门、各区应按规定将生产安全事故初始信息、预测预警信息、续报信息和处置报告报送市应急管理局。5.2.2初始信息和预测信息报告(1)监测机构、监测网点、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和其他负有监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应当在第一时间通过市应急信息报送平台和其它专门通信系统向事发地所在区、市应急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2)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局、所在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报告,或通过110、119、1

41、20、122、12345和市政府应急值守电话等途径报警。(3)建立和完善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共享与通报机制,有效实现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的无缝连接。接到报告的部门应立即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核实和综合研判,作出初步判断。必要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类别,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咨询,评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应急管理局应当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同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市、县人民政府通报。(4)市应急管理局接到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后,应迅速进行信息处理,在1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市应急指挥中心。(5)发生非煤矿

42、山生产安全事故后,市应急管理局应按规定及时将信息报到市应急指挥中心,并随时续报汇总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6)市应急管理局要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筛选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决策参考。各职能部门要及时、主动为市应急指挥中心的紧急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5.2.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内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事故趋势、初步原因、已采取措施等,并及时续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5.2.4报告时限凡属报告范围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信息

43、限时报送制度规定。一般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接到报告后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和行业主管部门;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必须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5.2.5人员伤亡和失踪信息报送死亡、受伤和失踪人员的数量、姓名等信息,由事发单位提供,现场指挥部掌握并发布,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5.2.6信息通报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涉及或影响到本市行政区域外时,按照事故的实际级别与相关市县实行通报。发生一般、较大事故时,由市应急管理局及时通报相关市县政府;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时,由市应急管理局及时上报省应急管理厅。5.3应急处置5.3.1

44、事故单位应急处置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采取紧急避险,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自救和互救,并告知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在收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确认事故情况,组织企业相关负责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现场抢救组,开展紧急区域划定、人员搜救等先期处置工作。并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上报属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省直属企业在报告属地人民政府的同时,报省应急管理厅。5.3.2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到企业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矿山救援队等力量进行应急处理。5.3.3市级应

45、急处置5.3.3.1接警当市应急管理局收到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核实事故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并根据事故情况指导事故现场进行救援,按照有关权限协调应急资源。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市应急厅应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领域的应急指挥机构。5.3.3.2事故处置三亚市应急管理局应及时研判事故风险程度,当事故影响已经达到本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决定事故响应级别,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连线现场指挥部,进行联合初步研讨会议,了解事故最新动态并交接指挥权,按需设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应根据市指挥部有关部署,做好

46、扩大事故信息发布范围,协调事发地周边的应急资源进行支援,消除已经引发或可能引发的事故负面舆论,严格落实供水、供电、交通、气象、物资、资金和环境保护等保障。现场指挥部处置完上述事项后,进入内部运转机制,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开展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救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必要措施:(1)按照避灾线路,组织疏散影响区域的无关人员,查明事故类型和发生地点、范围,同时查明被困人员数量和位置,组织营救;(2)根据事故类型,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应急处置要点,迅速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3)尽快抢修被破坏的通道、供电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和道路,使有助于救援的系统尽可能的恢复功能,进一步创造应急处置的有利条件;(4)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必要措施;(5)迅速调集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及食物、饮水,尽可能向被困人员提供生存必要保障;(6)组织成立联合指挥小组,整合企业专业应急救援力量。(7)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省省应急厅,必要时请求省级支援。5.3.3.3响应升级如果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依靠三亚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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