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屯昌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为全面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要求,有力克服新一轮疫情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造成的影响,高效精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措并举推动经济恢复重振,持续推进和强化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一、行动目标坚持“一手打伞、一手干活”,积极稳妥推动全县各行业在第四季度冲刺发力,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同比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综合全年同比增长1%以上。二、持续高效精准抓好防疫防控(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因时因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全面提升各环节工作质量和效
2、率。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做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避免过度防控与“层层加码”。(牵头单位: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镇政府)(二)加快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全面强化核酸检测“采、送、检、报”关键环节,提高检测质量与检测效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方式切实提升常态化核酸检测能力。充分发挥“防疫通”系统平台的建设,编制印发隔离点管理手册,多渠道夯实隔离房源及人员储备。加快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推动全域全天候全人群疫情防控信息形成管理闭环。有序推进全人群新冠疫苗接种,重点提高重症高风险人群全程接种率和加强免疫接种率。(牵头单位: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委政法委
3、员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三)建立复工复产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复工复产服务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到岗、生产资料和防疫物资保障、物流运输等方面困难问题。制定疫情防控指引,做好常态化排查,取消制约复工复产的不合理限制。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制定闭环生产预案。(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四)畅通县内外运输通道。对县内办理的运输通行证程序做进一步优化,并加强对货车司机的指导。持续免费为货车司机开展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卫
4、生健康委员会,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五)贯彻落实海南省“万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方案。安排政府干部,对全县“四上”企业、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旅游文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在建和计划开工项目开展“一对一”助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助力企业迅速复工复产,支持企业提振发展质量效益。(牵头单位:县“万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四、助企纾困政策扩围升级(六)研究制定助企纾困政策2.0版。根据现有助企纾困措施成效,结合市场主体困难述求以及屯昌县实际,制定出台新一批助企纾困升级版措施,有效对冲疫情影响。(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七)充分释放现有政策效能。对
5、县级助企纾困政策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将政策及解读库、案例库等汇编成册,以便进行政策宣传。全面系统开展助企纾困政策和惠企政策全媒体宣传行动。(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各有关部门)五、深挖潜力扩大有效投资(八)抓紧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增长。完善精准对接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六水共治”、产城融合示范区路网项目、大同中学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大力推进大月岭建材加工基地项目、新兴集中式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等重大产业项目,确保如期建成投产。(牵头单位:县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九)加快项目谋划
6、和前期工作。围绕四大主导产业、“五网”提质升级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落实好超常规举措,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审批时间。针对项目审批、规划用地用林等关键环节开展前期工作攻坚行动,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加强耕地、林地占补指标等空间要素分期分段保障。开通环评绿色通道,推动符合法定规划、“三线一单”准入要求项目审核提速。(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十)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确保海馨家园安居型住房项目完成年度预期投资。贯彻落实好城市更新规划和用地保障的综合性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
7、款比例调减为不低于40%。适当新增住房建设用地指标,灵活运用信贷工具,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屯昌县支行、县金融和财政信息中心)(十一)强化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贯彻落实好项目建设用地要素保障的有关政策,结合实际开展规划与要素保障攻坚行动。贯彻落实最新的节约集约用地办法和评价标准、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争2022年底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达到25%和60%。加快耕地垦造和补充耕地项目整改进度,推动垦造工作与“土地超市”充分衔接。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对于超出现行规划但符
8、合“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近期建设项目,通过附图承诺、预支规划规模的方式保障用地。研究分期分段办理用地审批。(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二)激发促投资内生动力。通过项目建设考评评分、通报表扬等方式,对在促投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进行表彰。(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引促并举激发消费市场(十三)实施“旅文体”活动引流主题活动。待条件允许后有序开展2022年海南美丽乡村绿色骑行活动(屯昌站)、2022年第二届海南武术节、海南省“三对三”篮球联赛、海南省少年举重锦标赛等活动。谋划推出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以吸引游客回流带动消费回
9、升。(牵头单位: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十四)聚焦重点领域激发消费潜力。组织开展各类商超线上线下营销活动,组织开展家电促销活动,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展销活动。依规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底落实取消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十五)培育壮大消费市场主体。出台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的专项政策措施,激励餐饮、零售企业做大规模。(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十六)支持发展便民经济。因地制宜设置临时性早市、夜市等生活性消费市场。支持早市、夜市周边商铺适当提
10、前营业或延后闭店。(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镇政府)七、提振增强实体经济动能(十七)推动农业扩种增养。抓好秋粮生产,做好新一轮农资补贴增发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新增复耕土地300亩,提高蔬菜、水果和热带经济作物产量,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全产业链。挖掘天然橡胶、槟榔等林下空间资源,发展林下益智、禽类、斑兰叶等种养业,支持槟榔产业健康发展。实施生猪产能调控方案,开展二次饲养牛引进,稳定畜禽养殖产能。落实好应对疫情冲击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系列措施,促进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各镇政府)(十八)助推旅游市场恢复。开展各类主题游等活动,大力促进本岛居民岛内游。扩大发挥消费券作用,能叠加旅游市场主体优惠行动,支持景区门票、酒店住宿等旅游消费场景。安排旅游企业纾困解难资金,针对A级旅游景区、椰级乡村旅游点、旅行社、星级饭店、乡村民宿开展专项补助。(牵头单位: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金融和财政信息中心)(十九)提速现代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灵活用工”结算、发佣、报税第三方服务平台的管理政策,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积极引进内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来琼展业,持续做大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业务。支持本地企业做
12、大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金融和财政信息中心)(二十)支持工业经济加快恢复。推动重点工业项目尽快竣工投产。切实发挥扶持医药产业系列政策作用,确保南药等医药产业稳定发展。(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十一)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好支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在屯昌注册成立子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或通过入股控股与本县建筑业企业加强合作。支持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工程建设。允许建设项目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支持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手续。(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十二)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满意度。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具体
13、问题处理和深层次问题剖析机制。建立助企纾困政策落实问题投诉处理绿色通道。推动自建政务服务应用全面接入“海易办”,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网上办”“零跑动”。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率先实现“准入即准营”。充分利用信用主体综合评价数据库,对符合信用承诺的事项提速办理。(牵头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十三)提高金融精准服务能力。支持银行机构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幅度不超过3个百分点。积极响应“万泉河金融畅通工程”,进一步发挥
14、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和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成本。落实商业银行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的抵债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接的商业银行不良债权中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的抵债资产,在接收和处置环节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金融和财政信息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银保监局屯昌监管组、中国人民银行屯昌县支行)八、切实保障城乡安全有序运行和基本民生(二十四)保障城乡重点功能有序运转。确保金融、交通、贸易、教育、医疗、水电气供应等城乡基础功能正常有序运转。压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切实做好粮油、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15、(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屯昌县支行、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供电局)(二十五)围绕重点群体促进充分就业。开展实施提升就业质量专项行动、农民工高质量就业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疫情后“百日攻坚稳就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和金秋招聘月活动,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7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4.2万人以上。实施补贴性技能培训2500人次以上,大力推动重点工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实施以工代赈。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持续深化根治欠薪工作。坚决纠正就业歧视。(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农
16、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十六)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增收。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市场秩序维护,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从2022年9月到2023年3月,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新增纳入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行动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屯昌县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若干措施(2.0版)自8月爆发新一轮新
17、冠疫情以来,我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在已出台的相关助企纾困措施基础上,再次实施助企纾困特别措施进行扩围升级,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具体措施如下:一、扩围升级原有助企纾困政策(一)延长三项社保费补缴期限。按规定申请缓缴的用人单位,最迟于2023年12月31日前补缴到位,在此期限截止前补缴的,免收缓缴期间滞纳金。(申请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桂兰,0898-67830871;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张妮,0898-67832047;国
18、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服务热线0898-67819345)(二)免申即享缓缴住房公积金。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视同缓缴,2022年11月1日后再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法补缴的单位,需按正常缓缴住房公积金程序申请缓缴。缓缴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办理提取、贷款业务。(申请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咨询方式: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服务热线0898-67831488)(三)继续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用水、用气和用电,“
19、欠费不停供”政策继续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申请方式:申请即享。责任单位:县水务事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供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水务事务中心服务热线0898-6781508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热线0898-67812684;屯昌供电局服务热线0898-67813776)(四)扩大扩岗补助实施范围。对招用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申请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
20、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宋宝萱,0898-67830871)(五)进一步鼓励规上工业企业扩能扩产。对于2022年度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年终累计产值同比增长15%的,单个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时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如2022年四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长20%的,额外奖励5万元。(申请方式:申请即享。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和委员会、县财政局。咨询方式:县发展和改革和委员会叶达明,15289921230)(六)增强文化体育市场活力。积极争取各电视台、各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在屯昌拍摄有影响力的自然、人文、娱乐、综艺等节目,带动拍摄地形成新的旅游热门目的地。联合飞猪、携程、美团、途牛、
21、去哪儿等OTA平台及抖音、快手、B站等新媒体平台共同推出屯昌新玩法、旅游新产品及优惠套餐等,利用线上热度吸引消费流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或举办全县性体育赛事活动,对参与人数多、影响力较大的体育赛事活动,经综合评估后给予组织企业不少于5万元,不高于7万元的赛事补贴。上述补贴有效期至2023年一季度。(申请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陈书英,0898-67812217)二、新增一批缓缴措施(七)缓缴医疗保险。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可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22、(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需在2022年12月底补缴。(申请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县社保(医保)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医疗保障局服务热线0898-67819366;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服务热线0898-67836266;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服务热线0898-67819345)(八)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对土地复垦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修复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药品
23、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等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缓缴一个季度。(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进一步为企业减费让利(九)落实好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贯彻落实好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2022年9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出台的支持企业创新阶段性减税政策,支持企业创新。(申请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咨询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屯
24、昌县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十)降低企业电费负担。落实好2022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主体偏差电量考核费用的减免。加快清理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用户通过“南方电网95598”微信小程序中“转供电查询”查询和反映转供电加价情况,或通过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照今年第三季度实际用电量给予电费补贴的政策。(申请方式:对省相关部门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贴。责任单位: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供电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供电局供电客户服务热线95598)(十一)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对
25、本省籍和外省籍常驻户柴油机动车辆的客运、货运企业和个体户(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降低2022年全年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纳比例5%,阶段性延长柴油机动车辆报停时间90日。(申请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屯昌分局。咨询方式: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屯昌分局服务热线0898-67832331)(十二)年底前完成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化解目标任务。2022年9月底前,政府拖欠中小微企业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要超过8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要100%化解。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与防疫隔离酒店、防疫物资供应企业等的对账,年底前本轮涉企防疫款项全部支付完毕。确有困难无法在年
26、底前完成支付的,可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叶达明,15289921230;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服务热线18907519408)(十三)免除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租金。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初创企业租用政府投资创业孵化基地的,租金全部免除。(申请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方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陈娜,18308907506)四、实施更多补贴帮扶措施(十四)发放各项涉农纾困补贴。贯彻落实好2022年应对疫情冲击保障农
27、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九条措施(琼肺炎指202293号)各项补贴、贴息、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和财政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加快兑现工业奖补资金。尽快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先进装备制造首台套”“工业企业小升规”“企业上规模”“优质企业奖励”等工信领域财政奖励措施,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获得资金支持,缓解经营压力。(申请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叶达明,15289921230)(十六)加快兑现高新技术产业奖励资金。加快推进屯昌县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落实,组织开展新增高新技
28、术企业奖励、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奖励等高新技术产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兑现高新技术产业奖励资金,缓解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运营压力。(申请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科学技术局王运坤67816189)(十七)举办招聘会助力就业。2022年11月底前,以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重点行业转岗待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为重点,持续举办不少于5场次招聘活动,提供岗位数不少于300个。(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宋宝萱,0898-67830871)(十
29、八)帮助重点企业实施常态化核酸检测。根据县域人口部分情况,科学部署常态化核酸检测点。培训指导重点项目、行业龙头企业、酒店景区自行开展核酸常态化检测。相关核酸检测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申请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十九)开展“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9月-12月,全县选派180名左右的干部作为助企服务员,“点对点”重点帮扶和服务135家企业和50个项目。(责任单位:县“万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五、进一步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二十)提高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体工商户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申请贷款同等享受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
30、度最高300万元。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的个人,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屯昌县支行、县金融和财政信息中心、海南银保监局屯昌监管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宋宝萱,0898-67830871)(二十一)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9月-12月,至少组织一场银企对接活动,帮助本地企业更好获得信贷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参加县“万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的人员要深入了解企业资金需求,推送至各县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促成银企借贷信息对称。(责任单位:县金融和财政信息中心、各行业主管部
31、门、县“万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领导小组)(二十二)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支持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增加企业的资金流动性。(申请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金融和财政信息中心、海南银保监局屯昌监管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服务热线67812339)六、进一步刺激消费激活市场(二十三)开展第二轮促消费活动。联合商业银行策划第二轮促消费活动,覆盖商超、餐饮、日用百货和服装等领域,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活跃市场气氛,充分激发民众消费热情,持续扩大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
32、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符丽,13687544535)(二十四)追加新能源汽车奖补。在屯昌县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屯工信函20228号)文件的基础上追加充电费补贴及调整补贴限额。其中个人及其他领域在屯昌上牌每名补贴1000元充电费的基础上追加充电费补贴4000元,合计补贴5000元,限额由350名更改为300名,先到先得;在鼓励农村居民考取驾照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名补贴考试费3000元的基础上追加充电费用补贴3000元,合计补贴6000元,限额120人。以上二项补贴按就高原则,不可同时享受。申请流程不变。(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
33、工负责。咨询方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文良,18876923158)(二十五)支持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发展。对本地企业建设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在运营1年以上、纳入统计的年成交额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金融和财政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咨询方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陈娜,18308907506)(二十六)积极帮助企业去库存。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产销对接活动,帮助县域内企业生产的生活物资、生产物资、水泥建材和农产品去库存。(责任单位:县国有资产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
34、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业联合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实施一系列聚人气系列活动。贯彻落实好促进旅游业恢复重振超常规措施,通过实施精准纾困、精准营销、精准防疫“三精准”,继续举办9月-12月期间各类旅、文、体活动,如2022年海南美丽乡村绿色骑行活动(屯昌站)、“喜迎二十大”联欢晚会、第四届屯昌美食音乐节暨荧光夜跑活动、2022年第二届海南武术节等。(责任单位: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咨询方式: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陈书英,0898-67812217)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本政策措施,在7个工作日内出台配套措施、实施细则和政策解读,并在“海易兑”平台发布和兑付,同时加强专题宣传活动,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省政府出台的其他助企纾困措施,从其规定执行。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设立并公布投诉渠道,接受企业和群众对上述措施执行不力的投诉。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持续跟踪督办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省政府出台的其他助企纾困措施,从其规定执行。本特别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