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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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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Texpro Precision Technology(Guangdong)Co.,Ltd.(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 号号 12 座厂房)座厂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说明书作为投

2、资决定的依据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号 4 号楼)号楼)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总数不低于3,001.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3、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低于 12,004.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锁定和减持以及股东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关内容。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4、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5、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股份锁定和减持以及股东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郑永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郑永华分别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

6、权益分派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亦遵守本条承诺。(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发生派息

7、、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减持价格下限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当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减持前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 5%时除外。(5)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亦遵守本条承诺。(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8、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7)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8)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如涉及股份锁定或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9)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则本人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

9、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周生勇,、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周生勇,董事吴军董事吴军,董事,董事陈红军陈红军,董事会秘书张,董事会秘书张伟伟伟伟,财务财务负责人负责人冯冯卫峰卫峰就其通过就其通过赣州荔景赣州荔景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承诺的锁定期承诺如下如下:“(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

10、亦遵守本条承诺。(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按照中国证券监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在减

11、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减持价格下限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遵守本条承诺。(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6)在本人持有公司

12、股份期间,如涉及股份锁定或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7)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则本人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2、发行人监事、发行人监事张燕浩、王子月、张燕浩、王子月、王丽丽就其通过王丽丽就其通过赣州荔景赣州荔景间接持有发行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承诺如下:股份的锁定期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3、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亦遵守本条承诺。(2)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 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遵守本条承诺。(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14、规定。(4)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如涉及股份锁定或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5)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则本人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三)发行人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持股、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上股东赣州荔景赣州荔景就其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就其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承诺承诺如下:如下:“(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15、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亦遵守本条承诺。(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当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减持前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 5%时除外。(4)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实施减持时,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16、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股票减持另有规定的,本企业承诺将同时遵守相关规定。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则本企业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2、紫荆紫荆五号五号就其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就其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承诺承诺如下:如下:“(1)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票之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17、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亦遵守本条承诺。(2)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亦遵守本条承诺。(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在持股期间,若涉及股份锁定或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4)若

18、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3、美美的产投就其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承诺如下:的产投就其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亦遵守本条承诺。(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19、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在持股期间,若涉及股份锁定或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

20、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2、停止停止条件条件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1、二)稳定股价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将首先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 增股本的方式降低每股净资产,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2、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公司回购股份司回购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

23、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法定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但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提高。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

24、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 公司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0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已作出

25、承诺的规定。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未按照前述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

26、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董事(本承诺所指董事均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董事(本承诺所指董事均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

27、”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3”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

28、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1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

29、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

30、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三、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一)发行人的承诺 1、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未来进一步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 加强现有产品和业务的市场开拓和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提高本公司盈利规模与盈利能力。2、加强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加强

31、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公司未来将把握市场发展规律,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类型,优化产品结构等措施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就核心技术成果申请专利保护,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主知识产权。3、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严格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与考核,以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公司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

32、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前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

33、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5、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 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上述

34、措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但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不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

35、措施。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3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 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四、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承诺(一)发行人承诺“1、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37、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0 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赔偿投资

38、者损失。”(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1、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议案投赞成票,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 公司上市后至回购实施完毕之

39、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3、若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1、本人保证公司

40、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最终认定后,按照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或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上述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如有),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四)

41、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 2、发行人律师承诺发行人律师承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

42、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中国境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律师,本所及本所律师与发行人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及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聘用协议所约束。本承诺函所述本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及相关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有效的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3、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43、上市的审计机构,作出如下承诺:“容诚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容诚经有权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并确认容诚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容诚将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生效的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但是能够证明容诚没有过错的除外。”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公司经有权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并确认本公司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44、公司将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生效的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但是能够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5、验资机构验资机构承诺承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验资机构,作出如下承诺:“容诚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容诚经有权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并确认容诚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容诚将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生效的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但是能够证明容诚没有过错的除外。”6、验资复核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45、承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验资复核机构,作出如下承诺:“容诚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容诚经有权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并确认容诚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容诚将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生效的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但是能够证明容诚没有过错的除外。”五、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一)发行人的承诺“若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公司除应当按照相关承诺内容接受约束外,同时自愿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

46、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在有权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或继续履行原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的公开承诺,本人除应当按照相关承诺内容接受约束外,

47、同时自愿接受如下约束措施: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 1、本人将及时、充分地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权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或继续履行原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有权机关予以认定的前提下,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4、如果本人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承担完毕前述赔偿责任前,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

48、承担赔偿责任的转让除外。”(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承诺“本企业作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企业除应当按照相关承诺内容接受约束外,同时自愿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本企业将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在有权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或继续履行原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有权机关予以认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49、管理人员的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人除应当按照相关承诺内容接受约束外,同时自愿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及时、充分地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权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或继续履行原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三技精密技术(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有权机关予以认定的前提下,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暂

50、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承担完毕前述赔偿责任前,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用于承担赔偿责任的转让除外。”六、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第十四节、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导致下游行业需求变化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染整设备及其相关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染整设备具有固定资产属性,产品市场需求会因下游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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