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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负极材料包覆造粒工艺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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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编制 日期 : 二 O 二零年八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 批 版)项目名称: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型负极材料包覆造粒工艺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与本次扩建工程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27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 37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相关规划概况 39环境质量状况 50评价适用标准 58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1本次扩建工程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76本次扩建工程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78环境影响分析 81本次扩建工程营运期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135本次扩建工程建

2、成后全厂营运期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137结论与建议 140附图附图一附图二附图三附图四附图五附图六附图七附图八附图九附图十附图十一本次扩建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图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空间管制调整示意图本次扩建工程周边环境示意图(周围企业)本次扩建工程周边环境示意图(敏感点)本次扩建工程平面布置图本次扩建工程与开封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图本次扩建工程与乡镇级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本次扩建工程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示意图本次扩建工程车间现状照片1附件附件一环评委

3、托书附件二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附件三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吨锂离 子电池用炭石墨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汴环评表2018102 号)附件四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吨锂离子电池用炭石墨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附件五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情况说明附件六验收监测报告附件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八收水协议附件九开封市环境保护局禹王台分局文件附件十确认书附表附表一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二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河南易成瀚

4、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负极材料包覆造粒工艺产业 化项目建设单位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开封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联系电话1传真/邮政编码475000建设地点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开封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内 2 号车间立项审批 部门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 聚区管委会项目代码2020-410205-30-03-068418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C3091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占地面积 (平方米)1200建筑面积 (平方米)2000总投资 (万元)460环保投资 (万元)52.1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11.33%评价经费 (

5、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 年 2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编制依据本次扩建工程为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460 万元利用现有车 间建设的扩建工程,扩建内容主要为建设新型负极材料包覆造粒工艺生产线, 对现有工程产品进行深加工,属于 C3091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根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 44 号令及生态环境部 1 号令) 中“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第 56 条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含焙 烧的石墨、碳素制品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其他的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表” 。 本次扩建工程属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但不涉及焙烧工艺,因此本次

6、扩建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委托书见附件一),承担该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勘察、资料分析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 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贯彻执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原则, 本着客观、公 正科学、规范的要求, 编制完成了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负极材料包覆造粒工艺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 、项目概况3(1)现有工程概况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易成新能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原名为河南新大新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经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 准变更为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又于 2015 年 11

7、 月变更为河南易成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吨锂离子电池用炭 石墨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8 年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于同年通过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汴环评表2018102 号(见附件三) ;2020 年 4 月通过自主验收(见附件四) 。河南易 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与开封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均属 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10000 吨锂离子电池用炭石墨负极材料生产项目情况说明(见附件五),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成立

8、子公司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原易成新能 10000 吨锂离子电池用碳石墨负极 材料项目转移至易成瀚博, 由易成瀚博来进行生产经营”。本次扩建工程利用河 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并依托其灌装、打散设备、废 气处理系统等,因此本次评价将 10000 吨锂离子电池用炭石墨负极材料生产项目作为现有工程进行分析。 本次扩建工程相关环评及验收情况见表 1。表 1 本次扩建工程相关环评及验收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产品及主要建设内容批复情况验收情况运行 情况河南易成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吨锂离子电池用炭 石墨负极材料生产项目年产 10000 吨锂离子电池用

9、炭石墨负极材料2018 年 9 月取得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原开封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汴环评表2018102 号2020 年 4 月通过自主验收正常 运行(2)本次扩建工程概况本次扩建工程主要为建设新型负极材料包覆造粒工艺生产线对现有工程部分产品进行深加工。4本次扩建工程总投资 460 万元, 利用现有工程 2 号生产车间建设。本次扩 建工程无新增用地,拟用职工 4 人,均从现有工程职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采用 24 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约 300 天。本次扩建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见表 2。表 2 本次扩建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投资万元460全部企业自筹

10、其中: 环保投资万元52.1占总投资的 11.33%2总占地面积m21200/建筑面积m22000/3产品规模吨5000新型负极材料包覆颗粒4劳动定员人4不新增,利用现有职工5年工作日天30024h/d,其中投料、混捏、放料工序采用 24h 工作制,破碎、 打散工序采用 24h 工作制,酸洗工序采用 24h工作制,烘干工序采用 24h 工作制,包装工序采用 20h 工作制6年销售收入万元10000/7年利润总额万元3000/3、政策相符性分析3.1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 号)本次扩建工程属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经对照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1

11、9 年版) , 本次扩建工程不在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之列, 按 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中“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 业、领域、业务等, 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 的规定, 本次扩建工程可进入市场。3.2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相符性分析本次扩建工程属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主要产品为新型负极 材料包覆造粒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本次扩建工程属于鼓励类第十九条第 14 款“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5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

12、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等电解质与 添加剂; 废旧电池资源化和绿色循环生产工艺及其装备制造”,符合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号)的产业要求。本次扩建工程已在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备案(备案表见附件二),项目代码 2020-410205-30-03-068418。3.3 与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253 号发布根据 2017 年 7 月 1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13、修订)中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次扩建工程与不予批情形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3。表 3 与不予批准情形的相符性序 号不予批准情形相符性分析是否属于不予审批的情形1建设项目类型及 其选址、布局、规 模等不符合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和 相关法定规划;(1)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属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2)本次扩建工程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 开封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内2号车间内,根据开封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 划图,本

14、次扩建工程用地属于工业用地; 根据开 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空间管控调整示意图,本 次扩建工程位于新材料区,符合相关规划要求。(3)本次扩建工程无行业产品规模要求,为允许类 项目,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否2所在区域环境质 量未达到国家或 者地方环境质量 标准,且建设项目 拟采取的措施不 能满足区域环境(1)根据2019年度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质量报 告书, SO2 、NO2 、CO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PM2.5、 PM10 、 O3 不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 区域为

15、不达标区。根据补充调查数据,非甲烷总烃满 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本项目废气均否6序 号不予批准情形相符性分析是否属于不予审批的情形质量改善目标管 理要求;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经治理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较小。(2)根据2019 年度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质量报 告书, 本次扩建工程所在的惠济河水质级别为重度 污染; 惠济河睢县板桥断面 COD、氨氮、总磷年均 值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的要求。(3)根据2019年度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开封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较差。(4)项目区域现状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类、4a类

16、标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 污染防治措施无 法确保污染物排 放达到国家和地 方排放标准,或者 未采取必要措施 预防和控制生态 破坏;(1)原料投料、放料废气和烘干、包装废气、混捏 废气、提纯酸洗废气采用酸雾吸收装置处理、废气处 理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与上述处理后的废气一同经 23#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沥青烟、SO2 、NOX 排放浓度满足 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41/1066-2020)表 1 要求, 硫酸雾、苯并a 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 1996)表 2 二级要求;VOCS 排放浓 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

17、 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162 号)(非甲烷总烃80mg/m3 )要求; 真空灌装 废气, 破碎、打散工序卸料废气经处理后由 17# 、18# 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中颗 粒物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本次扩建工程酸雾吸收装置废水、废酸液、湿 式除尘器废水、离心干燥废水和洗涤废水依托河南易 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分厂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 浓水经河南易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厂总排口排放 (不进入总厂污水处理系统) ,最终排入马家河,对 地表水影响较小;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废水产生 与排放。(3)本

18、次扩建工程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固废 处置率为100%;(4)本次扩建工程噪声经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后, 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否4改建、扩建和技术 改造项目,未针对 项目原有环境污 染和生态破坏提本项目为扩建工程,现有工程已于2019年通过自主验 收, 目前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否7序 号不予批准情形相符性分析是否属于不予审批的情形出有效防治措施;5建设项目的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基 础资料数据明显 不实,内容存在重 大缺陷、遗漏, 或 者环境影响评价 结论不明确、不合 理。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写的河南易

19、成瀚博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负极材料包覆造粒工艺产业化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确认,环评报告所述内容与河南易成瀚博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拟建项目情况一致(详见附件十)。否综上, 本次扩建工程不在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五个不予批准之列。3.4 本次扩建工程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本次扩建工程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表 4。表 4 本次扩建工程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内容符合性分析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本次扩建工程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内,周边无自然保 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相符资源利用上线本次扩建工程营运过

20、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 项目资 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相符环境质量底线原料投料、放料废气和烘干、包装废气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 处理; 混捏废气采用“焚烧炉+旋风湿法除尘器”处理;提纯酸洗废 气采用酸雾吸收装置处理;废气处理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与上述 处理后的废气一同经23#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沥青烟、SO2、 NOX 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066-2020)表1要求,硫酸雾、苯并a芘排放浓度及排 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 二级要求;VOCS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

21、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162 号)(非甲烷总烃80mg/m3 )要求; 真空灌装废气, 破碎、 打散工序卸料废气分别经6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 处理后其中 3套处理设施的废气经17#排气筒(DA017)排放,另外3套处理设 施的废气经18#排气筒(DA018)排放, 17#、18#排气筒的污染物 排放浓 度 及排 放 量 均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 1996)表2 中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 影响较小; 本次扩建工程本次扩建工程酸雾吸收装置废水、废酸 液、离心干燥废水、湿法除尘器废水和洗

22、涤废水依托河南易成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分厂处理后和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经河南易成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总厂总排口排放(不进入总厂污水处理系统) , 最终排入马家河,对地表水影响较小;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 废水产生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负面清单本次扩建工程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不在该功能区的相符8负面清单内。93.4 与各项污染防治要求的相符性分析本次扩建工程与各项污染防治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5。表 5 与各项污染防治要求的相符性分析序 号政策文件政策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1国务院关于印发 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号)1、加强工业企业大

23、气污染综合治理: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 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在石化行业 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 回收治理, 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 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 低挥发性有机溶剂。本次扩建工程涉及 VOCs 的排放,有 机废气收集后采用焚烧炉+旋风湿法 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颗粒物、沥 青烟、 SO2 、NOX 排放浓度满足 河 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066-2020)表 1 要求;苯并a 芘排

24、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表2 二级要求;VOCS 排放浓度满足关 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 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 环攻坚办2017162 号)(非甲烷总烃80mg/m3 )要求。符合2关于印发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 通知(环大气 202033 号)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 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 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 管,开启后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做好台账记录

25、。将无组织排放转 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 闭集气罩收集方式; 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 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 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 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 时改造; 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 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 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 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 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

26、s 废气 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 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10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 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因安全等因素生 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 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 其他替代措施。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3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第二节 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 第三十九条 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 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芝,配备有效的净化装 置并保持正常运行,

27、实现达标排放。符合4开封市污染防 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汴政 201856 号)(二)打好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攻坚战役。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大污染防治设 施改造升级力度, 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19.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 治行动。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 或倍量削减替代。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加强废气收集, 安装高 效治理设施。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等项目。完成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 橡胶制品等化工企业 VOCs 治理。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喷

28、涂作业; 20、实施 重点企业深度治理专项行动。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成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 造等行业和锅炉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 建立管理 台账。相符52019 年开封市 产业集聚区大气 污染专项整治方案6 加强源头控制。 禁止新改扩建涉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 生产和使用的项目。 7.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管控。集聚区涉 VOCs 企业应加 强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 2019 年 6 月底前,石油化学、工业涂装、包装印 刷、化工、制药等工业企业,全面完成 VOCs 无组织

29、排放治理,原料、中间产 品与成品应密闭储存,排放 VOCs 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对 产生的含 VOCs 废气进行净化处理, 达到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 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要求。本次扩建工程涉及 VOCs 的排放,项 目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 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焚烧炉+旋风湿 法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颗粒物、 沥青烟、SO2、NOX 排放浓度满足 河 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066-2020)表 1 要求;苯并a 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相符11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表2 二级要求;VOCS 排放浓度满足关

30、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 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 环攻坚办2017162 号)(非甲烷 总烃80mg/m3 )要求。6 “十三五”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新建涉 VOCs 排 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 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 治理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 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 行业开展VOCs 治理。本次扩建工程涉及

31、 VOCs 的排放,项 目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 内,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焚烧炉+旋风 湿法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相符7关于进一步加 强全市工业大气 污染防治的通知 (汴环攻坚办2019335 号)(二) 碳素行业(含石墨) 1.煅烧、焙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 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 、35、100 毫克/立方米; 2.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 于 10 毫克/立方米;3.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氨逃逸小于 8 毫克/立方米;4.2020 年 1 月 1 日起, 各县区建成区的水泥、碳素(石墨)、 平板玻璃(电子玻璃) 企业的所有生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

32、不高于 10、 35 、50 毫克/立方米。本次扩建工程不涉及煅烧、焙烧工序; 原料投料放料废气、烘干包装废气经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23#排气筒排放; 混捏废气经焚烧炉+旋风湿法除尘器 处理后由 23#排气筒排放;酸洗提纯废 气经酸雾吸收装置处理后由 23#排气 筒排放;真空灌装废气、破碎、打散 工序装卸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17# 、18#排气筒排放。8关于印发开封 市 2020 年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 攻坚战实施方案 的通知(汴环攻36.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 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 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 废气

33、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 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 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密闭空间作业的,除行业有特殊 要求外, 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本次扩建工程混捏工序在密闭设备中 进行,混捏废气采用焚烧炉+旋风湿法 除尘器去除 VOCs ,去除率达到 99%, VOCs 初始排放速率小于 2 千克/小 时。相符12坚办202027 号)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2 千克/小时,应

34、加大控制力度, 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 标外, 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 去除效率不低于 80%。表 6 本次扩建工程与汴环文【2019】131 号相符性内容符合性分析相符性开封市 2019 年非 电行业提标治理 方案(二)碳素行业(含石墨)。 2019 年年底前,全市符合条件的碳素(含 石墨)企业完成提标治理。生产能力 10 万吨/年以下、列入淘汰范围的独 立铝用碳素生产线,可不再实施提标改造。1.煅烧、焙烧工序颗粒物、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35、100 毫克/立方米; 2.所有 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 10 毫克/立方米;3.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 氨逃逸小于 8 毫

35、克/立方米。2020 年 1 月 1 日起, 各县区建成区的水泥、 碳素(石墨)、平板玻璃(电子玻璃)企业的所有生产工序,颗粒物、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 、35 、50 毫克/立方米。本次扩建工程不涉及煅烧、焙烧工序;原料投料 放料废气、烘干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23#排气筒排放;混捏废气经焚烧炉+旋风湿法除 尘器处理后由 23#排气筒排放; 酸洗提纯废气经 酸雾吸收装置处理后由 23#排气筒排放; 真空灌 装废气、破碎、打散工序装卸废气经袋式除尘器 处理后由 17# 、18#排气筒排放。相符重点行业无组织 排放治理标准-碳 素(石墨)行业组 织排放治理标准(一)

36、料场密闭治理:1、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 存放, 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 2 、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 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 3、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 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 保障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4、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 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 5 、每个下料口设施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 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 6、库内安装固定的喷干雾装置, 厂房内配备雾 炮装置。本次扩建工程物料储存依托现有工程堆场,所有 物料均进库存放,无露天堆放物料;车间、料库 四面密闭,所有地面均完成硬化,没

37、有明显积尘; 卸料口均安装有独立的集气罩, 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 库内未安装固定的喷干雾装置,厂房内未配备雾炮。不符合,要求现有工程整改(二) 物料输送环节治理: 1 、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 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2 、皮带输送机或物 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 尘系统。3 、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 两 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 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 苫布边缘至少要本次扩建工程散状物料采用负压上料的方式,卸 料点设有集气罩并配备有除尘设施;运输车辆装 载高度最高点不超过

38、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 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采用苫布覆盖, 苫布边缘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厂内无露天相符13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 4 、除尘器卸灰 不直接卸落到地面, 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 运输; 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 车辆应苫盖, 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 抑尘。转运散状物料现象;除尘器卸灰区封闭,做到粉 尘不落地。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采用气力输送回到 投料区回用;所有粉状物料采用密闭方式运势。(三) 生产环节治理:1 、焙烧工序:焙烧炉口安装顶吸或侧吸集尘装置 和配备处理系统,厂房内设置喷干雾抑尘措施。2 、沥青储存

39、及处理、成 型、煅烧、浸渍、石墨化等工序:以上工序均须全封闭运行, 并设置烟气 收集装置和配备处理系统。 3 、机加工工序:机加工设备须设置封闭式集 尘罩, 并配备处理系统。 4 、其他方面: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 内运行;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在料 仓口设置侧吸集尘装置和除尘系统。本次扩建工程不涉及焙烧工序; 混捏工序采用全 封闭运行, 产生的废气经“焚烧炉+旋风湿法除 尘器 ”处理后达标排放;所有生产环节均在密闭 性良好的车间内运行;原料存放于生产车间内, 未设置全封闭式料仓。不相符,要求现有工程整改(四) 厂区、车辆治理: 1、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

40、, 无积尘, 厂区 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2 、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3 、企业 出厂口和料场出口处配备自动感应式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 进行冲洗, 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本次扩建工程厂区道路硬化, 平整无破损,无积 尘, 厂区无裸露空地, 闲置裸露空地绿化;厂区 道路定期洒水清扫;企业出厂口和料场出口处配 备自动感应式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 盘进行冲洗;洗车平台四周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 治设施相符(五) 建设完善监测系统:1 、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 TSP(总悬浮颗粒物) 等监控设施。2、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

41、 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 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本次扩建工程无需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相符综上: 本次扩建工程生产车间及原料储存依托现有工程, 环评要求对现有工程原料存放区域进行整改, 建设密闭的原料库,并安装固定的喷干雾装置,厂房内未配备雾炮。其余符合国家现行的各项污染防治要求。144、选址位置可行性分析4.1 选址位置本次扩建工程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开封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内 2号车间内,不新增用地。开封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东临泰兴路, 泰兴路东侧为河南易成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南侧紧临苏州路、苏州路路南为河南东祥伟业化工有限公司和大地农化公 司,西邻开封华瑞化工, 北临金

42、山路、金山路路北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扩建工程位于开封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2 号车间内,该车间位于厂区东 部, 东邻河南易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分厂污水处理站, 南侧和北侧均临厂区道 路, 西侧紧邻开封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距离本次扩建工程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侧 450m 的马头村。 本次扩建工程周边环境简图见图 1。万盛新生 产车间污水站 路金易泰马头村2#车间成华瑞化工环450m 保兴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开封万盛新 材料 有限公 司苏路街图 例 本项目生产区域东祥伟业州大地农化工图 1 本次扩建工程周边环境示意简图4.2 规划相符性分析本次扩建工程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

43、产业集聚区开封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内 2 号车间内,根据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11-2020)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本次扩建工程为三类工业用地(见附图二) ;根据开封市精细化工产15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图(见附图三),本次扩建工程用地为工业 用地;根据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空间管制调整示意图 (见附图四), 本次扩建工程位于新材料区,本次扩建工程产品为新型负极材料包覆颗粒,属于 新型材料,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的主导新材料相符。项目所在地周围无重要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 号) ,距本次扩建工程最近汪屯乡集中式水源 地下水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项目北侧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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