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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与赎:全面抗战前后晋西北农村的土地交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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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压研究2 0 2 3 年第5 期典与赎:全面抗战前后晋西北农村的土地交易岳谦厚苏铭摘要:典地作为农村土地交易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全面抗战爆发前后的晋西北农村虽常见却不甚发达。一方面,典地交易多点散发,呈遍地开花之势;另一方面,各地典地发展状态存有差异,且典地户和典地数总体较少,又表现出相当程度的不平衡性和滞后性。尽管如此,参与典地交易的阶级来源仍十分广泛,基本涵盖了农业和非农业的各类从业者,其中高利贷者(包括商人高利贷者)、中农和上升中农构成承典主体,而没落地主及部分富农、中农和小商人成为出典主力。对出、入典双方而言,典地行为不仅是战时环境、政策调整和物价变化等外部刺激催生之物,更是两者依其自

2、身经济状况、生活习惯及风险偏好等作出的必然选择。晋西北农村地区典地回赎政策在全面抗战前后的不同时期几经流变,其中以中共的典地回赎办法最受瞩目,对确立农民主人翁地位、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意义重大。关键词:全面抗战;晋西北农村;典地;押地;土地回赎D0I:10.16623/ki.36-1341/c.2023.05.002作者简介:岳谦厚,男,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教授,博导;(江苏南京210093)苏铭,女,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 0 2 0 级博士研究生。(山西太原0 3 0 0 0 6)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英雄的人民英雄的山一一太行山农民与中国共产党华

3、北抗战(1 9 3 7 一1 9 4 5)研究(2 2 JHQ007)典地作为土地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农村实现地权流转和资金融通的常见手段,在全面抗战爆发前后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剧烈变动呈现出新陈代谢的发展态势。与之同时,身处战争与革命场域中的晋西北农村发生的典地交易亦在“变”与“不变”之间盘缠纠结。目前学14典与赎:全面抗战前后晋西北农村的土地交易界涉及这一时期农村典地交易的成果不少,但更多地是将其纳入农村借贷关系范畴内予以考察,而对于典地交易情形、发生原因、回赎政策或回赎办法流变,在一些细节考析上仍显薄弱。因此,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晋西北农村土地典赎问题作进一步探讨,以期深化全面抗

4、战时期的中国史研究。一、晋西北农村典地情形全面抗战爆发前后晋西北农村典地活动比较常见,各地时有发生。据中共方面调查统计资料显示,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各县农村均有典地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农村典地交易的基本样貌。首先,各地典地交易相对普遍,而程度各不相同。据档案资料所载,兴县石岭子村于1927一1 9 4 1 年间发生5 宗典地交易,计有8 户参与典产活动,其中包括典产物不明者1 户和不以土地为典产者2 户,这就是说该村土地典当交易的实际户数至多6 户。其间,该村参与典地交易的土地数为1 0 6.8。假设该村全部户数和土地数未曾有过变化,仍保持8 1 户人家和1672.6土地,则参与典地交易

5、户数和土地数分占总户数和土地总数的7.4 1%和6.3 9%。保德县段家沟村战前(指全面抗战爆发之前,下同)共有6 6 户人家、7 2 5.2 土地,参与典地者33户,占总户数的5 0%,参与典地交易的土地有1 2 5,约占土地总数的1 7.2 4%。该村战后(指全面抗战爆发之后,下同)有地8 3 3.7,参与典地交易的土地有5 7,约占土地总数的6.84%。兴县黑峪口村战前2 4 5 户人家有地4 7 0 6.9,1 9 4 2 年缩减到2 0 0 户,土地下降到3648.41,全面抗战爆发前后共有2 0 宗典地交易,涉及3 7 户人家、2 9 4.3 7 土地;其中战前12宗、典地2 2

6、4.0 7,约占土地总数的4.7 6%,战后8 宗、典地7 0.3,约占土地总数的1.9 3%。任家湾村战前有地7 8 9.7 5,战时下降至7 6 5.7 5,全面抗战爆发前后有4 宗典地交易;其中战前2 宗,出典位于外村的土地1 2 9,约占土地总数的1 6.3 3%,战后2 宗,出典位于本村的土地8,约占土地总数的1.0 4%。西坪村全面抗战爆发前后有6 宗典地关系,包括战前4宗和战后2 宗。该村就土地出典而言,战前典出1 3,战后先回赎4 后又将其中2 典直接或间接涉及该主题研究的相关成果有李金:民国乡村借贷关系研究,人民出版社2 0 0 3 年版;徐畅: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华中地区农村

7、金融研究,齐鲁书社2 0 0 5 年版;岳谦厚、张玮:黄土革命与日本入侵:2 0 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晋西北农村社会,书海出版社2 0 0 5 年版;张玮:战争革命与乡村社会:晋西北租佃制度与借贷关系之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 0 0 8 年版;岳谦厚、张玮:2 0 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晋陕农村社会一一以张闻天晋陕农村调查资料为中心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 0 1 0 年版;张玮:阅读革命一一中共在晋西北乡村社会的经历,北岳文艺出版社2 0 1 1 年版;王志芳:抗战时期晋绥边区农村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 0 1 5 年版;张玮:米脂县杨家沟马家地主租佃关系考察一一以1 9 4 2年张闻

8、天调查为中心,江汉论坛2 0 0 8 年第8 期;张玮:抗战前后晋西北乡村私人借贷,抗日战争研究2 0 1 1 年第3期,等等。中共晋西区党委:土地问题材料汇集(1 9 4 1 年1 2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22-1-7-1。保德县段家沟自然村调查报告(1 9 4 2 年7 月3 0 日),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137-1-3。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南京大学出版社2 0 2 0 年版,第1 4,2 1、5 0 5 1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8 8 页。15新压研究2 0 2 3 年第

9、5 期出。在土地入典上,虽无具体数据,但据其间使用土地中所包含的2 和5 左右典进地,基本可以推断典进土地数量极少。花园沟村战前2 3 户人家有地5 4 0,战后2 7 户人家有地602.1,其间发生7 宗典地关系,涉及1 1 户人家、4 3 地;其中战前6 宗典地关系中有1 0 户参与了3 8 典出活动,战后1 宗典地关系仅有2 户参与了5 典出活动,并在一年之后回赎。可见,花园沟村参与典地交易的户数虽在战前较多,即将近总户数一半,但参与典地交易的土地不算多;战后无论典地户还是典地数都少了,加之“土地价格的降低,买人土地的容易,该村今后典地恐将逐渐走向绝迹的道路”。柳叶村战前3 6 户人家有

10、地1 6 1 7,1 9 3 6 年有2 户贫农将1 7 地典给1 户上升中农,并于1 9 4 1 年赎回,此后未见典地活动。赵家川口村战前战后分别有地2 5 9 7.2 8 和2 4 6 4.1 1,其间发生1 6 宗典地关系,涉及7 户人家、1 3 6 土地;其中战前7 宗典地5 4.3,约占土地总数的2.0 9%,战后9 宗典地8 1.7,约占土地总数的3.3 2%。临南县郝家农村自全面抗战以来,全村5 9 户人家有地2 0 7 9 亩,其中有1 8 户本村户和3 2 9 亩土地参与了典地交易,分别占全村总户数和土地总数的3 0.5 1%、1 6.9 5%。兴县中庄村在土地典入方面,战前

11、有2 宗,典入土地3 4。换言之,若以中庄村战前土地总数570.5为参考,其参与典地交易的土地数所占比例不足5.9 6%。而高家村典地交易与中庄村正好相反,其在土地入典方面战前战后均未发生,战后则有2 宗典出活动,共典出土地16.24。再比之于战后土地总数2 9 1 7,参与典地交易者仅占0.5 6%。从以上数据可知,各村典地交易并不发达,无论典地宗数、参与户数还是所典土地数,占比普遍较低。而且,在全面抗战爆发前后不同时段内,各村典地活跃度亦有明显差别,如段家沟、黑峪口、任家湾、西坪、花园沟、柳叶村典地交易表现出战前比战后活跃的情势,赵家川口、郝家村则与之相反;中庄和高家村却又分别表现出战前战

12、后或无典出或无典入的情状。另外,还应注意到,晋西北农村典地交易不限于村庄内部,诸如黑峪口、任家湾和郝家村,村与村之间典地交易常有发生。总的来看,就纵向方面,晋西北农村典地交易基本上处于欠发达状态,典地交易频次低、数量少是其具体体现;就横向方面,各地区间典地交易程度不尽相同,有的相对发达,有的相对落后,更有甚者还出现了倒退现象。其次,各阶层均程度不同地参与了典地交易。黑峪口村战前1 户地主典出1 2 0,2 户小商人典出1 9.5,1 户富农典出1 2,3 户自由职业者典出1 5,2 户贫民典出9,1 户军警典出4.5;2 户贫民典入1 9.5,6 户小商人典人3 9,1 户小地主典人3 0,1

13、 户教员典入9。战后1 户富农典出5,2 户贫农典出7.5,1 户小商人典出3.3,1 户地主典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4 7 2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4 6 4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5 6 9、5 7 2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6 3 0.6 3 2、6 3 5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3 9 7 3 9 8、4 1 3 4 1 4 页。郝家宸村自然环境与经济状况(1 9 4 3 年5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

14、案号:A88-3-35。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1 7 5、1 7 9 1 8 0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1 6 1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3 1 8 3 1 9、3 2 1、3 2 3 页。16典与赎:全面抗战前后晋西北农村的土地交易出1.5,1 户中农典出3;2 户富农典人1 5.5,1 户地主典入3 6,1 户贫农典人3。这表明战前地主和小商人无论典出或典入土地数量均处于绝对优势,可以说是发起典地活动的主要推手;战后参与典地的主要阶层在典出典入数量上均大幅减少,仅富农和贫农超过战前水平。总体言

15、之,该村战前典地交易中不使用土地的阶层占大多数,而战后地主、富农和贫农成为典地交易的主要参与者。窑头村在1 9 3 7 一1 9 4 1 年的五年间,中农典入7 3.5,典出2 3.4;富农典人5 3.5,典出4 0.5;地主典入2 7.5,典出1 7.5;贫农典入2 2,无典出;工人典入2,无典出;商人典入6,典出4。可见,该村中农在土地典入上表现最活跃,富农次之,其后依次是地主、贫农、商人和工人;在土地典出中,富农以绝对优势居于首位,随之依次是中农、地主、商人,贫农和工人则无任何出典活动。这不仅显示出各阶层间典地情形存在巨大差异,亦表明频频参与典地活动的富农正在分化之中,集中于地主、富农手

16、中的土地已开始向其他阶层农民转移。段家沟村战前1 户富农典出8,3 户富裕中农典出7,1 0户中农典出4 0,1 4 户贫农典出3 2,1 户雇农典出3,1 户贫民典出4;2 户富农典人19,1户中农典入1 2。战后3 户富裕中农典出2 4,1 0 户中农典出5,1 4 户贫农典出25,2户富农典人3。这表明该村战前参与典地阶层广泛,基本涵盖了包括富农、富裕中农、中农、贫农、贫民和雇农在内的全部农民群体,且以中农和贫农两大阶层表现最突出,是典地交易的主要参与者。赵家川口村战前1 户地主典出2 5.7 1,2 户中农典出1 1.4 3,2户贫农典出9.3;2 户中农典人7.8 6。战后2 户地主

17、典出2 8,1 户中农典出8.5 7,3户贫农典出1 2.1 4;1 户富农典人1 4.2 9,1 户贫农典1 3.7,1 户中农典人5。其中地主在典地交易中占明显优势,中农和贫农在战前和战后分别位居第二。任家湾村战前1户中农典给1 户成分不明者6 9,1 户成分不明者典给1 户富农6 0;战后1 户中农典给1户贫农3 拘,1 户贫农典给1 户中农5。由此可见,该村典地关系是在富农和中农主导下进行的,且富农和中农是主要的出典方或承典对象。此外,有些发生典地交易宗数极少、涉及阶层相对单一的村庄,同样存在不同阶层参与典地交易且程度各异的情况。如临南县郝家村战后本村有3 户富农典出土地1 0 2 亩

18、,1 户中农典出1 2 亩;3 户中农典人3 9.5 亩,1 1 户贫农典人1 2 0 亩。兴县中庄村战前1 户中农、1 户贫农分别典人2 9 和5。高家村战后1 户地主、1 户中农分别典出7 和2。柳叶村战前2 户贫农典给1 户上升中农1 7。花园沟村战前4 户贫民分别典给1 户中农7、2 户贫农2 4、3 户不明成分者7。可以看到,以上各村参与典地交易者成分或错杂多样,如黑峪口、窑头、段家沟村;或简单明了,如赵家川口、任家湾、西坪村;或单一纯粹,如郝家、中庄、高家村、柳叶、花园沟村,均能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5 0 一5 1 页。中共晋西区党委:土地问题材料汇

19、集(1 9 4 1 年1 2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22-1-7-1。保德县段家沟自然村调查报告(1 9 4 2 年7 月3 0 日),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137-1-3。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4 1 3-一4 1 4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8 8 页。郝家宸村自然环境与经济状况(1 9 4 3 年5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88-3-35。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1 7 9、3 2 3、5 7 2、6 3 2、6 3 7 页

20、。17新压研究2 0 2 3 年第5 期在相当程度上清晰地反映出各阶层在典地交易关系中的不同参与度,以及各阶层在典地数量上的参差性。最后,土地出典多入典少。根据各村典地交易的具体情形,可以统计出一些具有代表性村庄的典出典人情况,如黑峪口村战前典出1 8 0、典入9 7.5,战后典出2 0.3、典入5 4.5;段家沟村战前典出9 4、典入3 1,战后典出5 4、典入3;赵家川口村战前典出46.44、典7.8 6,战后典出4 8.7 1、典入3 2.9 9;中庄村战前战后均无典出,仅战前典入3 4;高家村战前战后均无典入,战后典出1 6.2 4;柳叶村战前典出1 7,战后未发生典地交易。由此可以判

21、断,晋西北农村典地交易发展的基本趋势是典出多于典人,这表明该地区农村经济十分落后,农民尚无足够力量典人更多土地满足自身生产需要,相反地须依靠出典土地以获取短暂的经济收人来维持日常生产生活。二、农村各阶层典地缘由一般言之,农村发生典地交易主要是各阶层或主动或被动为应对外部环境变化、虑及自身经济状况而自发选择的结果。然对于切实参与到典地交易关系中的出典人和承典人而言,由于其立场、出发点及目的不尽相同,诱发双方进行典地交易的具体原因千差万别,与时局变幻、政策调整、经济变动,以及各阶层经济状况、生活习惯和风险偏好等因素密切相关。战争为农村各阶层典地交易提供了契机,其减少了一批农业熟练劳动力,催生了一批

22、新的农业劳动者,迫使许多原本不以农业或耕作土地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转向乡村,他们摒弃旧业,凭借典押买卖等手段挤入土地生产。如保德县,日军控制平绥路之后,该县传统的甘草销路骤然走向衰落,众多从事甘草行业的大小商人无奈转向农业,无数“走口外”谋生的草场工人纷纷被迫返乡,大量赶毛驴过活的赶脚户歇业转入农事活动,还有不少商人、小贩、市民、商号倒闭店员亦不断向农村转移,“他们都用各种办法弄得一些土地,农村经济朝着小农经济的方向发展了”。新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刺激了农村各阶层典地交易倾向。晋西北抗日民主政权成立后,大力推行减租减息、合理负担、统一累进税等政策,引起各阶层典地交易的剧烈变化。地主、富农的政治经济

23、地位被严重削弱,他们不仅丧失了传统的钱粮税收操控之权,还需承担更多的抗战负担,只好将田地予以典卖;而中农、贫农借减租清债和合理负担等政策所得实惠,纷纷典入或买进或回赎土地,不断扩大生产资本。如晋西事变之后,临南县郝家村典卖土地者甚多,其中出典卖地者多系地主、富农,人典买地者多系中农、贫农。战争与政策之间绝非相互孤立,而是互有关联,这种情形在黑峪口村表现得尤其明显。无论战前抑或战后,黑峪口均非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农村,而是一个带有农村属性的市镇。该村战前依靠土地和农业生活的各阶层,从地主到雇工总数不过3 6.3 3%,而战后上升到4 5%。从这保德县段家沟自然村调查报告(1 9 4 2 年7 月3

24、0 日),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137-1-3。郝家村自然环境与经济状况(1 9 4 3 年5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88-3-35。18典与赎:全面抗战前后晋西北农村的土地交易些变动趋向可以看出,战后黑峪口农村色彩日益加重,依靠土地和农业生活的各阶层占比大大提高,亦即基本不依靠土地和农业生活的各阶层在战后已与土地发生了更多的联系。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黑峪口村许多不以土地和农业为生的人,诸如大小商人、地主兼商人及高利贷者等,在战争破坏和中共新政策双重作用下转商为农,补充进人到以土地和农业为生的农民队伍中。物价涨跌亦会诱发典地交易。如兴

25、县杏花沟贫民孟某于1 9 2 9 年欠白文镇商号货账3 0元,月利4.1 7 分,本利8 0 元。时逢粮价低迷,谷子仅值2 一3 角,孟某预测粮价未来可能更贱,于是借粮债变价归还了钱债。不料1 9 3 0 年晋钞贬值,一斗谷价涨至3 一4 元,所欠粮债本利在三四年间竟高达7 0 一8 0 石。为偿还高额粮债,孟某尽家所有变产还债,在将9 5 地、4 孔窑、1盘磨子、1 盘碾子和1 8 间马棚典粮5 0 石尚不够还债的情况下,又将一切家具变卖以充债款。1931年粮价回跌,1 石谷子值1.6 元,孟某又以先前所典5 0 石粮食作价8 0 元将上述全部家资典给债主。然孟某因另借他人7 石粮食,致使4

26、 孔窑被旁人“捉”去而无法抽回。为此,债权人和孟某到区政府打了一场官司。但当时孟某太穷,甚至连葬父都无能为力,区长只好劝说债权人再拿出8 石粮食,替孟某抽回房子为债权人所用。最终债权人又借给其8 石粮食用于抽窑,并在揭约上写明赎地时一起归还,此事才算作罢。而同村薛步云则是在粮价上涨之际将积揽下的余粮变卖,用3 0 元钱典入3 2 地自种。战乱发生、政策调整和物价变动等突发性事件,固然是引致农村各阶层典地交易发生的重要因素,然在农村经济发展常态之下,出典户典地的主要原因在于应对生计困难、缓解经济压力。在不同的出典户看来,他们生活难以维系的具体原因各有差别,大致包括以下四类:(1)家庭突遭意外或筹

27、办诸如婚丧嫁娶等事无钱支付。如桑蛾村地主王某因家中连年遇事急需用钱,便将位于中庄村的2 8 地以5 5 元白洋典给中农刘某。辛窑上村中农兼小商人孙某因年老生病,于1 9 3 8 年以3 0 元白洋将3 0 荒地典给需要土地的上升中农举某。没落地主孙寡妇因儿子年幼,于1 9 2 8 年将3 0 土地典给店员梁某,而后变为贫农的梁某又因患病治疗缺钱,于1 9 3 8 年将所典3 0 土地以1 0 0 元省钞典给上升中农举某。石岭子村贫农李某因无棺葬父,于1 9 3 2 年典出2.1 地。柳叶村2 户贫农因“问媳子”及死了人,于1 9 3 6 年以9 2 元省钞将1 7 土地典给1 户上升中农。(2

28、)因不会“受苦”或好吃懒做,且沾染上赌博、抽大烟、逛“破鞋”等陋习而致生计困难。如兴县贾家沟村1 户下降中农因不会“受苦”,将7 土地以1 3 元白洋典给本村1 户富裕中农。任家湾村中农任某吸大烟致家用不足,于1 9 4 1 年以40元白洋将1 水地出典给贫民任某。兴县贺家川村4 户贫农、2 户贫民、1 户小商人,以及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2 页。中共晋西区党委:土地问题材料汇集(1 9 4 1 年1 2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22-1-7-1。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2 4 7 页。中共晋西区党委:土地问题

29、材料汇集(1 9 4 1 年1 2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22-1-7-1。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6 3 2 页。陕甘宁边区神府县直属八个自然村的调查(1 9 4 2 年4 月1 2 日),张闻天选集传记组等编: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1 9 9 4 年版,第4 9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8 8 页。19系压研究2 0 2 3 年第5 期孟家沟村1 户中农、3 户贫农、1 户贫民、1 户雇农,均因好吃懒做、抽大烟而将土地典出。(3)买卖经营不善,须典地使钱,解决一时困难。这种情形常发生在做投机

30、买卖或贩运货物受物价影响赔钱的中小商人及中农身上。如兴县石岭子村中农李某因赶脚贩货赔钱负债,于1927年以3 0 0 元白洋将6 平地典给上升中农李某某。孟家沟1 户贫农因倒卖牲口赔钱,将土地典出。(4)累债无法清偿而将土地典出,且预备将来回赎。如兴县阴坪村没落户孙朋保欠货本利累计2 0 元无法归还,于1 9 3 4 年将4 土地典给商人高某。辛窑上村富农奥某因省钞落价负债,于1 9 3 3 年将7 6 土地典给商人兼高利贷者王某。石岭子村没落地主李某欠贷账无法归还,于1 9 2 9 年将1 5 土地典给城内商人白某。杏花村没落户孟某因负债,于1 9 3 1年将4 5 土地典给三家李姓中农,后

31、因承典人典地时曾借钱,又将所典土地转典出去。当然,出典户典地并非皆因生活困难,有些是自已不经营土地又不愿卖地,则利用典价另投他业,有些则是怕当老财并逃避抗战负担,趁机典出坏地。如文水平川等靠近大城市的地方,就有许多弃农从商无资本者将土地典出,以典价作为资本从事其他行业。兴县辛窑上村中农兼小商人孙某于1 9 2 8 年将4 地典出,得来的4 0 元白洋用于转行经商。赵家川口村某地主自已不经营土地,又考虑到租出罢收不好租,索性将地典出,或换现钱抽洋烟或做别用。临南县中庄村富农李某、中农李某某等人,于1 9 4 3 年冬至1 9 4 4 年大量典出土地,目的在于缩小目标摆脱老财嫌疑、躲避负担。从上述

32、众多实例中可以看到,出典户多系没落地主老财,兼有部分富农、中农、小商人和中农兼商人,而人典户多系高利贷者或商人兼高利贷者及中农或上升中农。对人典户而言,其典地原因有二:一是上升农民或暴发户略有积蓄,迫切需要土地,但买不起地,典地便宜;二是承典户放债收不回来,便将债务人土地典来以产作保。其中后者最易发生引诱或强迫债务人典地乱象,并滋生债权人重利盘剥。这其中又分两种情形:一种是由借贷关系转为典地。某些高利贷者或商人高利贷者常会设法给债务人借钱或贷账,以寻求典产机会。而债务人一旦“上钩”,即遭重利盘剥,若到期交不上利,债权人即将地典去,企图长期或永久占有田产。如赵家川口村中农赵某曾在战前借地主牛某4

33、 0 元省钞,借时与白洋同价,积二年利息4 0 元,写了一张1 0 0 元的借票,将1 水地典给地主。后因水地产量高,赵某又向牛某租回自种。如果说赵家川口村发生的这种先借后典之后又租的土地交易方式略带强迫性,那么辛窑上村郭某典地的过程则更赤裸裸地展现出商人高利贷者为占有他人资产而精心布局、威逼利诱和强取豪夺的丑态。跑卖商人兼高利贷者王某常在此村买货卖货,见郭某家境殷实,便允其赊账并借钱60元。1 9 2 6 年底王某与郭某结账,所借钱货利息计1 0 0 元,郭某无法偿还,遂写成借约,月利陕甘宁边区神府县直属八个自然村的调查(1 9 4 2 年4 月1 2 日),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第5 1 页

34、。中共晋西区党委:土地问题材料汇集(1 9 4 1 年1 2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22-1-7-1。陕甘宁边区神府县直属八个自然村的调查(1 9 4 2 年4 月1 2 日),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第5 1 页。中共晋西区党委:土地问题材料汇集(1 9 4 1 年1 2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22-1-7-1。中共晋西区党委:土地问题材料汇集(1 9 4 1 年1 2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22-1-7-1。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4 1 4 页。临南中庄村十四种调查表(1 9 4

35、4 年8 月1 3 日),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临县档案馆藏,档案号:6 2-2 9-2。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4 1 4 页。20典与赎:全面抗战前后晋西北农村的土地交易3分。郭某仅付清过一年利息,此后常欠利。到1 9 3 1 年底,郭某欠款已达4 1 0 元。为了还债,郭某于1 9 3 2 年以3 4 0 元将1 0 7.5 山地、2 孔石窑、2 间棚圈和1 座大门典给王某,但仍欠7 0元。因王某知道郭某仍有房产、田地,想利用剩余7 0 元债款谋取其土地和房子。1 9 3 3 年,郭某依旧还不起债,只好把仅剩的1 3.5 地、4 孔石窑、5 间房子、3 间棚圈、

36、1 座大门一并典给王某。至此,郭某从地主一变而成“穷光蛋”,此后只能租地自耕、租窑居住。另一种是由押地转为典地。保德县段家沟村出押者在借贷时将地契押给债权人,到期本息不还即由债权人将地典人,百姓称之为“赘地”,而且这种典地多半同时又转入租佃关系,形成地主兼高利贷二位一体的剥削形式。该村有5 0 以上的土地均是通过此种方式变为了典地。兴县柳叶村亦如此,该村于1 9 3 6 年发生的2 宗典地交易在开始时均系押地形式,即“押地借钱”,月利3 分,因到次年没钱上利而只好将土地使用权让给债主。但当时并未另订契约,仅仅口头约定“将来什时有钱什时赎地”,从此即变为“钱无利,地无租”的典地形式。缘何出典户和

37、承典户均心照不宣地将典地视为双方利益置换的最佳选择呢?这实际上取决于典地双方对待风险的态度,亦即风险偏好。在特定环境中,典地恰好满足了出、人典双方风险回避的心理预期。对出典户而言,同样风险的土地交易类型,其更钟情于具有高预期收益率的典地。全面抗战爆发前后,晋西北农村经济十分落后,一般农户亦不富裕,普遍挣扎在生存线的边缘。如此脆弱的农家经济一旦失衡,便只能选择出让其唯一的资产土地来换取银钱以解燃眉之急。然土地之于小农家庭又是十分宝贵的生产生活资源,除万不得已时绝不肯放弃。所谓“地耕三年视如母”,就十分贴切地表达了农民对于土地的爱惜之情。因之,许多生活困难急需用钱而又舍不得卖地的农民就选择将土地暂

38、时典出,预备将来回赎。在这些出典户看来,典地不仅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自身面临的经济问题,还可保留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大大降低了失地风险。对承典户而言,当各种土地性投资的预期收益相同时,其更偏好于具有低风险的典地,而典地的低风险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典地典期灵活、价格低廉,相较于买地、租地等更经济实惠,需要土地的上升农民可借此较轻松地解决土地缺乏问题。晋西北农村典地期限有无限期回赎和限期回赎两种情形,前者为“活典”,赎期无限制,有钱即可回赎;后者为“死典”,即限几年内回赎,不赎即作绝卖,限期一般为三至五年。“活典”“死典”在习惯上都是一年内不准回赎,亦有特别约定三年内不准回赎者。典地价格分钱

39、、粮两种形式。晋西北一般“典地一半价”,即典价当地价一半,亦有在一半以下者;若是“死典”则典价更高,当地价的8 0%。在兴县杨家坡村还存在依土地质量确定典价的实例,水地、平地典价当地价的6 0%一7 0%,梁地、塔地典价当地价的3 0%一50%。以粮食作典价一般多用于山地,即使用钱支付,契约上依旧写为粮食,将来回赎亦用中共晋西区党委:土地问题材料汇集(1 9 4 1 年1 2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22-1-7-1。保德县段家沟自然村调查报告(1 9 4 2 年7 月3 0 日),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137-1-3。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

40、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6 3 2 页。中共晋西区党委:土地问题材料汇集(1 9 4 1 年1 2 月),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22-1-7-1。减租减息与土地回赎问题,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88-3-21-2。21系压研究2 0 2 3 年第5 期粮食。这是因为在币制混乱与不统一情形下,以粮食作典价更保险,特别是全面抗战爆发之后用钱典地者更稀少。在赵家川口村,典地双方条件十分简单,仅需一方出地一方出典价而已,所谓钱无利、地无租亦无粮。这样的典地在典价不高、典期较长的条件下对承典户来说非常有利,不仅在支付典价后不再需要任何利息,还能以有限现款获取现

41、有土地全部使用权。倘若出典户是贫苦农民,出典后很久都无力回赎,那么在这段时期内承典户不仅可以自由使用这些土地,还可将土地租出去收租。值得注意的是,典价高低不可一概而论,还须看典出、人双方具体情形。典地双方目的也许不一致,有时一家想卖、一家想买,有时出典人准备回赎,在这种情况下典价则有高有低。价高者多半是已敲定死期且近期准备形成买卖关系,价低者则多半预备回赎。前者多是一些下降户将地典出,不准备回赎或为死期者;后者多为遇事急需用钱而将地典出,过两年便回赎者,这些典价最低。如兴县贺家川村1.5 平地的典价高达6 0 0 元法币,承典者目的就在于将地典死而使出典者无法回赎。这种名典实买卖的土地交易形式

42、,对典人者而言既无买地之名又有买地之实,对出典者而言则既无卖地之名又有卖地之实。又如花园沟村一些游民、破落户将地典出不准备很快回赎者,典价就较高,准备回赎者典价就较低。再如战前赵家川口村还有一种“被逼性”典价亦极低廉。该村侯某典出1 平地得白洋7 5 元,而1 9 4 1 年同一人典出1 平地只得白洋2 0 元。究其原因在于侯某在战前是中农而典价较高,到1 9 4 1 年时夫死妻单降为贫农,非典出地不可,典价不免要低些。另外,兴县还存在某些缺钱承典户将典人地再转典出去的情形,转典价比原典价更低,且承典人转典时尚须征得原出典人同意之后方可转典,私自转典情况未见发生。其次,典进土地的经济回报较丰厚

43、。据兴县贾家沟村典地调查材料,该村5 家典人户所典土地纯收入占典价分别高达1 5 7.5%、1 7 0%1 1 3.7%、1 7 0%和1 1 3.7%。现举其中一例说明:该村一下降中农以典价1 3 元白洋典给本村一富裕中农7 土地,1 9 4 1 年夏季1 元白洋折8 元法币,故承典户7 土地在典价支出上合法币1 0 4 元。在土地收益上,每若以4.5 斗谷计,则7 土地可收谷3 1.5 斗,所交公粮平均占估产量的2 2.9%,3 1.5 斗谷约需交公粮7 斗,故实际收益为2 4.5 斗谷,再以每斗谷合6 升小米算,2 4.5 斗谷可换成1 4.7 斗小米。1 9 4 1 年秋收时,1 斗小

44、米值2 0 元法币,1 4.7 斗小米即得法币2 9 4 元。在生产成本上,每地需1 0 个人工,1 9 4 1 年1 个人工约法币1 元,共需工资7 0 元法币;每地需两个牛工,共需1 4 个牛工,而牛工不用支付工资,但每日需料约1.5 升黑豆,1 4 日共需黑豆2.1 斗,时价黑豆每斗法币8 元,共计法币1 6.8 元;每需肥料5 袋,共需3 5 袋,合法币约3 5 元;每需1 升种子,共需7 升,合法币8.4 元,合计生产成本为1 3 0.2 元法币。以7 土地全部收益减去全部生产成本,则承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2 4 7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

45、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4 1 5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2 4 7 页。陕甘宁边区神府县直属八个自然村的调查(1 9 4 2 年4 月1 2 日),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第5 2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5 7 2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4 1 5 页。减租减息与土地回赎问题,山西革命历史档案,山西省档案馆藏,档案号:A88-3-21-2。22典与赎:全面抗战前后晋西北农村的土地交易典户盈余1 6 3.8 元法币,当典价1 0 4 元法币之1 5 7.5%。柳叶村典进土地的收益甚至比放债收利还要高

46、。该村2 户贫农于1 9 3 6 年典给1 户上升中农1 7 土地,典价9 2 元省钞。若将9 2 元省钞作为利钱放出,月利3 分,以一年1 2 个月年利计息,则每年利息为9 2 0.0 3 1 2=3 3.1 2 元。若种地1 7,以每3 年(1 9 3 7 1 9 3 9 年)平均产量3.8 斗计算,每年可收粮1 7(3.8-1 0)=6.4 6 石粗粮。耕1 7 地需牛工1 2 个,按每头牛每日用草连料0.2 5 斗黑豆(按杂粮算),共需供给3 斗;以1 7 土地费去1 2 0 个人工且每人按4 个月计算,每月以粗粮1.5 斗计,则4 个月共用6 斗杂粮。若除去1.9 斗种子(平均每拘需

47、1 升),则每年收人粗粮6.4 6(0.3+0.6+0.1 9)=5.3 7 石。按当时3 年平均市价,5.37石粗粮可卖白洋1 6.4 1 元。1 9 3 7 一1 9 3 9 年白洋与省钞平均比价是1:2.4,1 6.4 1 元白洋可折合1 6.4 1 2.4=3 9.3 8 元省钞。这样,将土地典人耕种的收益要比放债多6.2 6 元。若把柴草收入及瓜豆等副业计算在内,典进土地的收益比放债利息还要更高些。由以上两例可知,典进土地对承典者有利可图,其以较高年利率使承典户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同时,此种典地利息虽在形式上与高利贷接近,但两者实质上并不相同。高利贷利息是农民从生产所得中提出交给高利

48、贷者,其作用在破坏生产;典地利息则是典地者从典来土地上生产得来,其对生产有利。最后,典地形式可以用来作为别种剥削的掩护或“保护伞”。如赵家川口村破产中农侯某于1 9 4 1 年8 月以2 0 元白洋典给富农赵某的1 平地在出典时已下种,侯某为不放弃青苗便又将出典地伙种回来,并与赵某商定产粮对半分。两月后秋收,侯某一面以2 0 元白洋将地赎回,一面又在未减租的前提下向赵某对半分出8 斗粮。这意味着作为承典户的赵某在典地“钱无租、地无利”名义下,不仅对出典户侯某收取了高额地租,还逃避了减租法令的减租要求,这种隐性收益在事实上已构成了剥削。三、政策流变与典地回赎影响典地正常回赎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国家

49、政策的强制性规约无疑是一个重要变量因素。晋西北农村典地回赎办法在全面抗战爆发前后并不一致,随新旧政权交替、政策法规转变而几经更迭,大致以中华民国民法物权编(简称民法物权编)颁布施行、中共晋西北抗日民主政权建立和晋绥边区回赎不动产暂行办法(简称回赎不动产暂行办法)制定执行三个重要节点为界,划分为下列几个阶段:(一)1 9 3 0 年5 月至1 9 4 0 年1 月1930年5 月5 日,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实施民法物权编,有关典地回赎法令条目共5 条,具体规定了典物回赎之典价、时期。据该法令第9 2 0、9 2 7 条,出典人在回赎典物时遇典物损毁陕甘宁边区神府县直属八个自然村的调查(1 9 4 2

50、 年4 月1 2 日),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第5 0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6 3 2 页。陕甘宁边区神府县直属八个自然村的调查(1 9 4 2 年4 月1 2 日),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第5 2 页。岳谦厚、张玮辑注:“延安农村调查团”兴县调查资料,第4 1 5 页。23系压研究2 0 2 3 年第5 期或增值,其典价需做相应调整;又据第9 2 3、9 2 4 条,出典人回赎典物之时期要视典权是否定有期限而定。具体而言,出典人在回赎典物时,若典物因不可抗力致全部或部分灭失而使出典人只能回赎典物剩余部分,则其典价得由原典价中扣减典物灭失部分灭失价值之半数,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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