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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探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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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39卷第5期2023年10月吉 林工 商 学院 学 报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AND TECHNOLOGY COLLEGEVol.39,No.5Oct.2023对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探讨吴娱(吉林工商学院,吉林 长春 130507)摘要 现行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注重公平的同时兼顾了效率,但在对于收入再分配的有效调节及保证公平和效率等方面还有提升和优化的空间,应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以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职能。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制;税制结构;收入分配公平化中图分类号 F812.4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3288

2、(2023)05-0089-03收稿日期 2023-03-12作者简介 吴娱(1974-),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工商学院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一、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评价为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国不断对税制进行调整和改革,其中自1980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法经历了七次修订。2018年8月31日通过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决定,明确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此次修法为个人所得税制度带来了根本性变革。个人所得税以其独有的特性履行国家进行收入再分配的重要职能,所以必须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

3、,实现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缴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制结构上初步形成了有利于社会公平的框架,体现了国家对于民生问题的关注。(一)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税制度,综合考虑到了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更趋公平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称为综合所得,按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依照税法规定分类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制下,居民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扣缴义务人按照累积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4、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作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纳税年度终了后的次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入年度综合所得,以每个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度汇算清缴。纳税人通过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税基较宽,能够综合反映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由原来的3 5

5、00元/月提高至5 000元/月(每年6万元),在此基础上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对于综合所得收入方面,适用改革前工薪所得的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并以此税率为基础,扩大了3%、10%和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缩小了25%税率的级距,8930%、35%和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对于生产经营所得方面,维持原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将各个档次的税率级距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例如最高档税率35%所对应的上限级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此次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使广大纳税人在不同程度享受减税红利。(三)体现了国家对于民生问题

6、的关注,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由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当年可享受的累积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这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仅着眼个人支出,而且考虑了家庭负担等因素。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生活负担较重的部分,个税专项附加定额扣除减

7、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进一步体现了税负的公平,对于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二、进一步深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方向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经过七次改革形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及监管进行了改进和优化,但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发展阶段,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于收入再分配的有效调节以及保证公平和效率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和深化的空间。今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可以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个人所得税制度需要进一步合理确定税率结构,优化税率水平合理的税率结构有利于实现收入再分配公平地进行,缩小贫富差距。合理构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适当下调低档税

8、率,降低纳税人从事劳动所得的边际税率,以减轻低收入者的个税负担;上调高档税率,缩小高档税率之间的级差,使高收入者多缴税。(二)以市场的初次分配为基础完善税制,充分考虑不同纳税人实际纳税的能力差异,确立科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主体,使个人所得税能够公平实现收入的再分配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收立法的基本原则,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准予抵扣的费用扣除方面需要更多地考虑不同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对于扣除费用的标准与扣除范围实行差别化规定。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中,扣除费用包括免征额、专项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等,扣除费用设置的都是定额扣除标准,然而不同纳税人的个人情况和家庭负担各不相同,负担重的纳税人和负担轻的纳

9、税人缴纳税款时准予扣除的费用标准是相同的,导致当前统一固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无法满足生活负担不同的纳税人的差异需求。另外,在确定准予扣除费用的范围过程中,个税制度目前对工薪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了扣除,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及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对于家庭整体生计问题、城乡之间差异和行业之间差距等综合因素还没有充分考虑进去。因此,建议对于扣除费用的标准与扣除范围实行差别化规定,使个人所得税缴纳额与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相适应,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税收负担。合理确定申报主体,紧密联系个人及其家庭存在的差异,针对个人收入在初次分

10、配中产生的差距,形成对收入进行再分配的完整调控体系,有利于税收公平有效实现。设计个人所得税制度时,兼顾个人状况差异性及家庭结构整体性,允许存在不同的申报主体,不同的申报主体适用不同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对于收入来源种类多样并且应纳税所得较高、家庭负担较轻的主体多征税,而对于收入来源相对单一且应纳税所得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主体少征税。使初次分配中产生的收入差距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税收公平的有效实现有利于社会整体公平。(三)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管随着我国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实施,工薪阶层中缴纳税款人数大幅减少,高收入者将逐渐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主体,因此对高收入人群的严格征管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目前

11、高收入及自由工作者等人群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仍比较严重,主要原因是税收制度设计存在 90缺陷,导致高收入所得者的应税收入未完全进入纳税范围,造成我国税收较大程度流失。工薪阶层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部由收入发放单位代扣代缴及代申报,税务机关对其监管和检查较为容易、全面。高收入人群主要包括某些特殊职业或垄断行业的人群,在初次分配中收入差距比较大。高收入人群应税收入日趋多元化,高收入人群拥有比较广泛的人脉和广阔的资源,收入来源比工薪群体相对较广,应税收入通常较为隐蔽,综合所得虽然有明确的纳税管理标准,但是根据目前的收入分配体制,政府还未能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收入监控体系,使个人综合

12、收入高且应税所得渠道广的纳税人纳税少或者避税,相反综合收入相对较低且应税所得渠道少的纳税人缴税比例较高。我国个税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监管力度,在税收缴纳方面使其取代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缴纳的主力。应当着重监控高收入人群纳税情况,国家税务机关积极同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实现共享第三方相关信息资源,共享涉税收入信息,为核实收入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保障,从而更充分地发挥税收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完善收入监控体系,税务机关借助大数据实现涉税收入信息共享,使个人的隐性收入显性化,使调控高收入者的税收成为可能。在实践中完善申报制度,逐步形成一套独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体系,使税务机关有能力直接监控

13、纳税人的收入及资产状况,有效地监查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情况。(四)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实现个人所得税征缴信用与居民个人诚信的全面挂钩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已经实现了由分类所得税制向混合所得税制的初步转变,纳税申报方式采用纳税人自行申报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相结合,基于此需要国家为纳税申报提供一套科学可靠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系统,为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提供完善的纳税信息,完成纳税人所有收支信息的全覆盖。这不仅有利于增强个税申报的可靠性,更有效地避免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失真现象的出现,而且能够提高税务机关对个税申报和缴纳的监督效率,为稽查偷税行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

14、部分,在税收法律法规日趋繁复的状况之下,金税系统有效利用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建设先进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系统。首先必须保证纳税人纳税信息的安全性,其次金税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即可察觉到纳税人的异常问题,并会对其实施警告,且为其提供更为科学、恰当的解决措施,若纳税人拒不改正,最终的后果是造成纳税人在税务系统的信誉降低。一旦个人信用报告有不良记录,就会给其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不良记录严重的也会给其家庭成员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许多负面影响。由此引导纳税人重视纳税诚信,促进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五)加强法律监管,加重违法处罚,防止税收流失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建设,需要从法律方面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

15、作,制定详细而缜密的法律和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完善并加强个税的申报及扣缴程序全过程的法治监督,对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健全税务违法惩治体系,将解决收入财产申报等制度的缺失和漏洞问题落实到位。税务人员是联系纳税人和国家的纽带,税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掌握、对纳税人服务意识的高低以及能否严格执法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收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要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服务型机关的根本理念,为纳税人申报缴纳个税积极提供相关咨询和辅导,恰当运用手中权力有效监督居民的纳税行为,保证税收不流失。还要加强个人所得税相关制度的宣传,促使纳税人增强纳税观念,提高纳税意识。新的个人所

16、得税制度以个人为纳税主体,这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制定以及纳税人的自觉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对新税制没有完全理解,建议通过多种媒介和渠道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相关制度的宣传普及,增强纳税人的认同感及参与积极性。同时,国家为纳税人构建科学、恰当的申报缴纳管理系统,进一步地降低操作难度,从而进一步地保障个税征纳工作的高效实施。参考文献1 樊丽明.税收调控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2 王雨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影响J.中国商论,2019,(5):50-51.3 毛佳婷,梁素伟,赵瑞.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我国税收制度建设影响分析J.时代经贸,2018,(26).4 胡红红.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J.财务与金融,2019,(4):19-22,53.责任编辑:董建军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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