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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正常专利申请政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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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政 策 区域治理 POLICY 反非正常专利申请政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蒋骏杰 上海傲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探讨了中国的反非正常专利申请政策及其对企业带来的影响。从历史角度追根溯源反非正常申请政策实施背后的原因。中国各级机构为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而采取了各方面的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对企业专利运营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文章最后建议企业可以更积极地配合反非正常专利申请政策,从而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关键词:专利政策;专利运营;非正常申请;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3)24-0004-04 作者简介:蒋骏杰,生于 1990 年

2、,男,汉族,上海人,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一、引言 在中国知产保护意识快速提升以及各项专利制度和政策的支持下,专利申请迅速攀升并从2011 年起位居全球年度申请量的榜首。但同时,非正常专利申请也在快速增长,这些申请的普遍特点是不以保护为目的,违背了专利促进科技创新的本意。针对该问题,中国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这些政策措施可统称为“反非正常专利申请政策”。本文首先介绍了中国专利及其激励制度历史,讨论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出现,然后列举目前所采取的措施。本文探讨了这些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包括挑战和机遇,企业若能充分理解其对自身的影响,则能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创新和竞争力。二、中

3、国专利及其激励制度的源流 中国从建国伊始即设立了专利及其激励制度,并且在发展过程中适时地随着时代变迁而调整以满足我国生产生活变革的需要。在这不断变化中,启蒙并激发了我国各创新主体的专利意识,而这过程中当然地也会有试图利用制度的“非正常专利”现象出现,理清专利及其激励制度的脉络,对于理解“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成因及制定应对策略至关重要。(一)萌芽阶段 新中国成立黎明时的 1949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其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建设,奖励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1根据这一规

4、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在 1950 年公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并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了施行细则及发明审查委员会规程。这部专利法规参照苏联的制度采取了发明权与专利权双轨制。2虽然由于计划经济的时代背景,该暂行条例在适用范围、效果以及鼓励创新方面受到了很大限制,即使如此广大人民群众的创新意识还是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激励,该制度在推行后几年内共发生了 407 项申请,最终产生了发明权及专利权共计 10 项。1954 年国务院发布了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造及合理化建议奖励暂行条例以进一步激励科学与技术研究工作者发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963 年,国务院颁布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以

5、取代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和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造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1978 年国务院对发明奖励条例修订后重新公布。该时期的条例中均去除了对专利权垄断性的描述。该制度下的发明获益更大程度上演变为了由国家和领袖直接给予的单纯物质、精神奖励。在中国知产保护意识的萌芽期,中国专利制度的特点是垄断权制度设计不充分,专利申请数量相对少,研发人员对技术创新的关注度也有限。但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依旧涌现出如侯式制碱法、杂交水稻、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等一批高质量重大技术。(二)早期发展 1978 年的改革开放是中国知产保护华丽转身的序幕,中国的知产政策和意识自此从萌芽期正式进入了正规化轨道。19

6、79年,中美双方签订了中和美科技合作协定与中美贸易关系协定,其中贸易协定第六条为知识产权条款,明确提出了“专利 政 策 区域治理 POLICY 5 保护”的需求。1980 年中国专利局成立,同年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同年加入 巴黎公约。1985年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专利法的设计中既制定了专利收费的原则,又在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设置了专利各项费用减缴或缓缴的规定,以扶持支付困难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降低专利申请的门槛。1985 年 4 月 1 日专利法正式实施当日即收到破纪录的三千余件专利申请。1986 年的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设立“知识产权”节,明确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并明确了侵犯知识产权应承担民事责任。1992年专利法启动了第一次修订,扩大了可申请专利的范围及保护时长和效力,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开始为我国恢复 GATT 地位而准备。3 1997 年刑法修订增设“侵犯知识产权罪”节,完善了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责任。在 20 世纪 90 年代,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逐渐融入全球经济,而专利制度在变革中适应国家的发展需求。通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利制度,表明了中国希望在国际贸易中发挥更积极作用并让自身的知识产权在全球经济中的承担相适应的地位。虽然在此阶段,我国的计划和奖励机制仍是研发人员的首选,但在

8、不懈的鼓励和宣传下,社会各级研发人才从一定程度上了解到专利是什么,培养出了一批当时亟须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并使得人们逐渐理解到了知产的价值所在。得益于此,期间我国专利申请在质和量两个维度上获得了同步、稳定的发展,技术交易额逐年提升,为今后的专利进一步发展成为重要的创新资源协调配置方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爆发增长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进入视野 中国专利快速扩张始于 20世纪末 21 世纪初加入 WTO 前后。作为对世贸组织承诺的一部分,中国被要求进一步加强知产保护和执法。2000 年,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这导致了一系列旨在实现专利制度现代化的改革,并加大了促进创新和国内科技产业发展的力度

9、,进一步提升知产意识。4 2008 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5,同年我国依据自身发展需要第三次修订专利法,该次修订提高了专利授权标准,并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专利技术的开发应用,以期推动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6 2020 年专利法通过了第四次修订,进一步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延长外观设计保护期限、提高专利保护力度、促进专利得到有效实施和运用,同时对申请专利的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强调。7 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旨在鼓励专利申请的政策,包括货币激励、税收减免和其他形式的财政支持。尤其是1999

10、年上海市发布了 上海市专利申请费、代理费资助办法和上海市专利申请资助实施细则,首开我国地方政府直接货币形式资助专利申请的先河,其后全国各地均出台了类似政策。该类政策的推行极大地提升了专利申请的积极性,使得专利申请数量迅速增加。专利年报显示,我国年度专利申请总数从2000 年的 6.5 万件左右爆发性增加到 2010 年的 120 余万件再到 2020 年接近 520 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已常年位居全球第一。但随着专利申请量急速增长,大量低价值或无价值的专利申请量也随之增加;从跟踪的整体数据看,发明的专利授权率开始走低,专利平均维持寿命缩短,并暴露出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相对较少比例不合理的问题

11、。这类“非正常专利申请”除了试图利用政府的激励措施之外,还严重影响到专利审查的严肃性和效率,对我国创新形象产生了较为负面的影响。三、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产生和影响 业内普遍认为,在地方资助政策、地方指标考核、升学加分、企业相关认定、个人相关评定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刺激并间接引导了少部分的专利申请申报主体进行非正常专利申请。这些非正常专利申请引发了人们对这些低质量专利对中国专利体系整体质量,甚至是对全球创新潜在影响的担忧。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增长导致了一系列负面后果,包括专利的整体价值被稀释,在中国市场运营公司的诉讼风险和专利不确定性增加,更重要的是,可能使资源错误地从真正的创新主导者转向政策导向专

12、利申请者分配。基于此,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提高中国专利申请的整体质量。四、专利反非正常申请政策:措施与作用 针对专利非正常申请问题的端倪,2007 年国知局在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中首次提出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概念并制定了规制措施。2008 年国知局成立“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和处理工作组”撰写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控和处理操作规程 6 政 策 区域治理 POLICY 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处理提供支持。同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其中将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作为专项任务之一。但此时,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查处相对较少,在庞大申请量增幅的背景下,尚未引起行业从业人员的广

13、泛重视。8 随着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数量逐渐提升。2013 年,国知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后,每年都会有强调提高专利质量的文件出台。至2017 年,国知局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进行了修订,将“非正常申请”的认定进一步明确化,同时,加强了针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处理力度。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该规定的推出标志着专利反非正常申请政策正式走向台前并开始受到广泛重视。2019 年,国知局启动长期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斩断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利益链条。2021年,为了适应专利法第四次修订,实现鼓励真实创新活动的立法宗旨。国知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

14、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停止专利申请补贴和资助;严打数量灌水,禁止专利申请量与评价考核挂钩,严管专利申请异常倒卖;开始集中整治,鼓励对专利弄虚作假进行举报。紧接着又发布了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将其作为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补充,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进一步予以规制。该办法中明确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基本定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都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并且在其中明确了相关法律救济途径,从而完善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处理

15、流程。至此,中国对专利非正常申请的打击开始进入深水区。国知局在 2022 年发布 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从持续健全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专利申请行为精准管理、健全主动核查和举报机制、加强分级分类治理、加强对重点违规行为的治理、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加强专利申请领域信用监管和强化代理机构行为监管八个方面,全面持续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规范专利申请秩序。从2019 年至今每年均推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继续强调落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要求,继续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维持高压管理态势。9以上措施,实质产生了三个方面的作用。其一,利用法规和行政手段

16、提高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威慑作用,阻止非正常专利申请形成获利,从正面减少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产生。其二,鼓励专利运营资助政策,而不是直接地申请资助,提升创新主体对于专利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能力,推动其主动提高专利申请质量,以达到相对性地压低非正常专利申请占比的目的。其三,推动包括研究人员、企业、专利代理以及公众在内的全产业链知产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对专利制度的理解,鼓励更负责任与战略性的专利实践和运营,并给高质量专利以强有力的保护,强调非正常专利在运用时的负面后果,营造尊重知产的创新文化,从而不给非正常专利申请留有生存的环境。最终,从三个方面形成合力,阻止非正常专利的泛滥,并促进高质量、有意义的创新产业

17、发展。五、专利反非正常申请政策对企业的影响(一)企业面临的挑战 专利反非正常申请政策的实施给专利申请人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其一,为确保相同审查质量,反非正常申请程序的增加,实质上是对常规专利申请提高了审查标准并加强了审查。这可能会导致更长的审查时间和更高的专利申请驳回/撤回率,使得企业需要在研发方面投入更多资源,配套更多专业知产相关人员,以产生更高质量的创新。这对大部分中小型创新企业来说既昂贵又耗时。其二,修改后的专利激励政策取消或减少了对专利申请的补贴。这会提升申请专利的资金门槛,对依赖这些激励措施来支持其创新活动的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其三,非正常专利筛查可能出现“误杀误伤”或争议案例,并导致

18、相应的违规处罚和公开。这可能会导致企业的法务成本增加及潜在的声誉损害,该风险对于专利密集产业的初创企业是难以接受。其四,现有专利反非正常申请政策对于小型初创企业、跨行业创业者或个人申请人来说,被区别对待。该类型申请人的特定专利申请有可能会被视为与研发能力不匹配而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从而增加了其自证成本。这些挑战对于广大企业,尤其是以专利资产作为基石的初创科技企业来说,是需要正面面对并予以跨越的难题。(二)企业的机遇 政 策 区域治理 POLICY 7 尽管存在上述挑战,但专利反非正常申请政策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一些机遇。其一,专利资助转向为补助专利的运营,有望助力企业打通专利“易申难用”的关节。

19、通过鼓励企业增强其专利运营能力,提高其知产的价值,推进专利转化,从而帮助企业加强其竞争地位。典型代表如上海市和北京市等地的资助方案就专利运营补助范围和申报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申报企业也能利用该政策导向对自身进行低成本的查漏补缺,在获得资助的同时提升专利运营水平。其二,以 2020 年专利法中的第二十条诚实信用原则为核心的相关反非正常专利申请法规,具有作为请求专利无效依据的前景。从而使得企业能够拓展面对专利诉讼时的应对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指出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时,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虚构、编造说明书

20、及附图中的具体实施方式、技术效果以及数据、图表等有关技术内容,并据此主张相关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0同时,(2022)最高法知民辖终 220 号裁判文书中记载,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开始利用相关法条主张诉讼相对方赛乐得公司所主张的专利权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虽然在案例中尚未有因认定为“非正常申请”而被判专利无效的先例,但应该认为采用“非正常申请”作为理由进行专利的无效或抗辩具有一定的可探索价值。其三,有潜力作为专利审查公众意见的理由,以“狙击”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现有的公众意见大部分集中于发明申请,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作为公开

21、即授权的专利类型难以通过公众意见渠道阻碍其授权。但以非正常申请作为理由,可以以申请人为对象“打击”,从而使得在授权前“狙击”竞争对手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成为可能。根据国知发保字20211号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第三款的举报和核查机制,鼓励向各级知产部门举报专利非正常申请行为。通过这一途径阻碍竞争对手的优势在于,可着重于申请的不合规行为,降低了对专利方案可专利性的证明强度,从而压低了专利的“狙击”成本。其四,高质量专利的政策宣传,有利于提升专利的认可度,从而提升专利资产的价值。高价值专利的运营、推广宣传有助于相关各方专利意识的提升。11促进企业与研究机构和创新生态系统中的

22、其他利益相关方相互认可,进一步的合作将推动创新活动与知产增值,支持企业取得长期的竞争活力。六、结论 中国专利政策历经演变和改革,促进了知产事业的发展,完成了专利申请数量的快速积累。随之而来的非正常专利是一个复杂而多方面的问题。中国特色的反非正常专利申请政策标志着中国专利和创新活动由高速发展转向“又好又快”发展,对中国创新产业具有重要意义。反非正常专利申请政策对企业带来的挑战需要政策推行者、专利申请人、专利服务商三者共同携手并努力克服。但同时,企业也应充分认识到我国反非正常专利申请政策也带来了一些机遇,通过充分利用这些机遇能为企业的知产运营带来极大的优势。参考文献 1 谢伟峰,文家春,袁晓东.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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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6-19.8 李春.筑牢知识产权信用基石N.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04-26(T09).9 程秀才,夏丽,韩月,韩潇宁.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治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发明与专利,2023,20(01):54-62.10 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规 定(一)EB/OL,2020.9.11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9/id/5453569.shtml.11 张美云,王艳杨.基于CiteSpace 的国内专利价值评估研究知识图谱分析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22,30(04):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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