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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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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8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LJY2018-SG020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2018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LJY2018-SG020招 标 人: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2018年4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第四章 合同格式27第五章 图纸(略)65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6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67第八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111吉林建宇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8-SG02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8年义务教育中

2、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延吉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名称:2018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2)建设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314.2万元。(3)招标范围:建筑修缮、水暖修缮、电气修缮、道路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4)标段划分:1个。(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内。(7)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7日,工期60日历天;(8)工程质量

3、要求: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4、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00万元已完类似工程业绩。(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公告日后出具);(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5、为记录名单。4、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B证、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公告日后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3)招标文件每套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招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截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7日13时00分整。(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截标地点)为: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截标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吉政

7、府采购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延吉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延吉市北山街芳草胡同235号联系人:崔贤哲联系电话:0433-2903959招标监督机构: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7)办公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3000号联系人:金成学联系电话:0433-2266038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联系人:赵光春、王远联系电话: 0433-2818007 2018年4月24日6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延吉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延吉市北山

8、街芳草胡同235号联 系 人:崔贤哲联系电话:0433-290395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联 系 人:赵光春、王远电 话:0433-2818007电子邮箱:yjsjy85431.1.4项目名称2018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1.5建设地点延吉市内1.1.6建设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314.2万元1.1.7结构类型/1.1.8标段划分1个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到位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建筑修缮、水暖修缮、电气修缮、道路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

9、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7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0、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00万元已完类似工程业绩。(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公告日后出具)。(6)其他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

11、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答疑会 召开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12、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2.2.2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1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1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第七章第十项要求携带的资料原件2.投标文件的电子版(U盘)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6万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

13、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应当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划拨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后须携带汇款凭证原件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除外)。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未开投标保证金收据视为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至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吉林

14、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 号:2200 1686 1380 5900 0016联 系 人:禹香春 联系电话:0433-27588823.5.2财务状况要求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和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

15、时提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 副本4份3.7.5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书规格为A4纸,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2018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8-SG020招标人名称:延吉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在 2018年5月 17日13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5月17日13时0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

16、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5.2 条款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外聘专家5人,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聘。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清单编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计价格【2002】1980

17、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取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2最高投标限价总价3144431元;10.3投标人的联系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

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筑面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结构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0、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

2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答疑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

22、.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答疑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23、)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工程量清单;(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24、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25、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按现行规定计取规费,结算时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含外埠施工企业)劳保取费证书中核定的标准计取(详见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6)。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

26、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27、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对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除因处理异议、投诉等原因外,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返还。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

28、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

29、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

30、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

31、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再将所有文件包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外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的外包封。4.1.4包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32、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3、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设有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公布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

34、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

35、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

37、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4)有投诉时,经复核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的。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

38、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

39、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0050050010001000500050001000010000100000费率(%)1.00.70.550.350.20.0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

40、: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0.55(万元)10.2最高投标限价:见前附表。10.3投标人的联系人:见前附表。附表一:开 标 一 览 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简称联系电话投标单位报价 (大写)投标单位报价元规费+税金元安全措施费元竞标价元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日历工期天资质等级质量标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等级联系地址项目经理姓名证书编号技术员姓名

41、上岗证编号质检员姓名上岗证编号安全员姓名上岗证编号施工员姓名上岗证编号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此表用于唱标一式两份,密封及标识要求同投标文件外包封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编号: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

42、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会议及评标程序(一)、宣布开会(二)、宣布评标纪律及注意事项 (三)、评标委员会做评标准备,包括研究招标文件等(四)、初步评审(五)、详细评审(六)、形成决议,编写评标报告,对中标候选人排序并确定中标人(七)、会议结束二、评标程序及内容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形式评审、资格及响应性评审。只有形式评审、资格及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详细评审。(一)形式评审1.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和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楚;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二)资格评审1)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资质等级: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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