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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小抄.doc

上传人:Wallisgabriel 文档编号:21759885 上传时间:2024-04-22 格式:DOC 页数:88 大小:7.5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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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风险分析和对策1、风险分析主要是概率和预计损失计算和判断,以概率和潜在损失为坐标系,做出风险等级图。2、风险对策有: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预防计划,灾难计划,应急计划);风险自留(损失支付方式:现金净收入中支出;建立非基金储备;自我保险;母公司保险)风险转移(购买保险;合同转移固定总价合同,适当分包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3.1 项目监理机构3.1.1 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

2、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3、监理规划编写要求:基本内容力求统一。具体内容有针对性。和具体工程相适应。遵循建设工程运行规律。充分听取业主意见,总监作主持人编写。(不可委托总监代表编写)一般分阶段编写。(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表达方式要格式化、标准化。监理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是否需要建设单位审核,看双方合同约定。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

4、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4.2 监理实施细则4.2.1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2.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5、1 专业工程的特点;2 监理工作的流程;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对小型的,技术性不强的可以不编监理细则。简单的工程可以用监理细则代替监理规划,有的工程也可以用编制的较细的监理规划代替监理细则。2、细则不必一次全部编好,在相应工程开工前审批完就可以。3、专业监理师编写(不是监理员),总监审批(不可委托总监代表,也不是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4、编写依据里面有“施工组织设计”5、可以修改补充,但也要总监审批。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规定: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

6、,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7、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 主持整理工程

8、项目的监理资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9、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

10、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1)监理规划:1)监理规划长期保存短期保存送2)监理实施细则长期保存短期保存送3)

11、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长期保存短期保存送(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4)进度控制1)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2)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5)质量控制1)不合格项目通知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2)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6)造价控制1)预付款报审与支付短期保存不存2)月付款报审与支付短期保存不存3)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长期保存不存4)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长期保存不存送(7)分包资质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长期保存不存2)供货单位资质材料长期保存不存3)试验等单位资质材料长期保存不

12、存(8)监理通知1)有关进度控制的监理通知长期保存长期保存2)有关质量控制的监理通知长期保存长期保存3)有关造价控制的监理通知长期保存长期保存(9)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1)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永久保存长期保存送2)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长期保存长期保存3)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永久保存长期保存送4)合同变更材料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10)监理工作总结1)专题总结长期保存短期保存2)月报总结长期保存短期保存3)工程竣工总结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4)质量评估报告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安全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

13、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

14、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

15、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分为两个阶段:(一)施工准备阶段;(二)施工阶段。(一)施工准备阶段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

16、术措施的检查方案。(附: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

17、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检查施工

18、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二)施工阶段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

19、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一)监理文件里要有安全内容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二)审查施工单位的文件中要有安全内容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三)监理单位

20、应检查施工的安全生产 。 1、监理对施工过程有严重安全情况的下暂停令。2、监理对涉及安全的施工用设备验收要签收备案。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21、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四)安全资料要存档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2.2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1、监理机构收到图纸后,组织图纸会审,由监理机构整理会审后的问题清单

22、。在设计交底前一周通过建设单位交给设计单位。设计交底会是建设单位组织的,不是总监组织的,总监仅仅是对会议纪要签字,不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图纸会审的会议纪要由施工单位编写(附问题清单),总监会签。】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2表的格式。 5.2.4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

23、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施工组织设计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不是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经过总监批准。总监签认后,由监理机构递交给建设单位,不是由施工单位报送。5.2.3、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签认是程序性的,不是技术性的。规模大,结构复杂,新结构,特种结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5.2.4、总监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内容要记忆。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

24、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3表的格式。 5.2.6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5.2.10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25、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5.2.11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5.3.1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3.2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

26、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 其他有关事宜。 5.3.3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例会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会议程序和内容均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中由各方协商确定。2、工地例会由总监主持(也可以是总监代表主持) ,监理机构编写会议纪要。参会各方会签后,监理机构分发给各单位。3、一般每周开一次4、专题会议:参建各方均可提出开会的要求。总监与各单位沟通后,由总监签发书面开会通知,但是可以是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监

27、理机构编写会议纪要。参会各方会签后,监理机构分发给各单位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5.4.1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5.4.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5.4.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4.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应由项目监理

28、机构与承包单位协商后共同确认。措施由专业工程师签认 。5.4.3,“四新”也是专业工程师签认 。5.4.4,承包单位测量放线-自检-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施工轴线控制桩的位置、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标志-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

29、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9表的格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符合附录B1表的格式。 发现施工单位刚开始采用的一项新工艺,项目监理机构:(1)下达工程暂停令(2)要求建安工程施工单位申报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资料(3)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4)经审定通过后予以签认,并下

30、达工程复工令5.4.7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验收进场材料属于专业监理师的权力,不用总监批准。1、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前提供报审表和出厂合格证以及技术说明书。凡是没有出厂合格证的,一律不准进入现场。进口的还应报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可代替合格证)2、对于检证取样,注意以下程序和做法:1)施工前,承包单位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室实地考察。2)监理机要将选定的试验室报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3)见证取样要在指定的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由承包单位完成取样

31、过程。4)承包单位将送检样品装入木箱,由指定的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则贴上专用加封标志。施工单位要报“送验单”,在“送验单”上要盖“见证取样”专用章,有指定的监理工程师签字 ,承包单位送往试验室。5)见证取样的频率和数量包括施工单位自检范围内,一般所占比例为30%。6)见证取样费由施工单位负责。见证取样不能替代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关于旁站,注意:1、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旁站

32、监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做好旁站监理记录。3、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 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于需要旁站的施工,没有旁站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5.4.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

33、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关于隐蔽工程,施工单位自检-报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附自检结果)-监理验收-施工单位覆盖-监理可要求再验-施工单位配合(分包不配合找总包)-验收合格补偿工期费用,验收不合格不补偿工期费用。5.4.10,关于验收1、验收的权限:(1)专业监理师-分项工程验收签认。(2)总监-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和签认。(3)基槽基坑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参加。2、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1)返工后重新验收(2)有资质检测单位鉴定达设计要求的,可验收(例:试块强度有问题,鉴定后可验收)(3、)经原设计单位核算,满

34、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验收(设计有时有安全余量)(4)返修或加固的分部分项,改变了外形尺寸,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按处理方案验收。 】5.4.11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5.4.12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5.4.13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

35、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5.4.11,专业工程师只能下监理通知,不能下暂停令,口头暂停令也不能下。5.4.12,只有总监才可以下达暂停令(总监代表也不行)。】 竣工验收5.7.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

36、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5.7.2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5.7.1, 5.7.2验收。1、施工单位自检-报“竣工报验单”-总监组织资料审查总监组织预验收-总监签“竣工报验单”- 总监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进行资料验收-建设单位报档案部门备案(档案预验

37、收)-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总监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3个月内移交档案。】材料设备供应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

38、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

39、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5.4.1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

40、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5.4.1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5.4.1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

41、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5.4.11,专业工程师只能下监理通知,不能下暂停令,口头暂停令也不能下。5.4.12,只有总监才可以下达暂停令(总监代表也不行)。对于质量缺陷的分析,可以采用直方图和排列图方法。】合同管理、工程质量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检查和返工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

42、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

43、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重新检验无论工

44、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

45、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

46、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工程量的确认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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