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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283-2012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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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JGJ/T 283-2012 备案号J1404-2012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self-compacting concrete2012-03-15 发布 2012-08-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第1330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 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T 283-2012, 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

2、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3月15日3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1043号) 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 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 制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 料;4.混凝土性能;5.混凝土配合比设计;6.混凝土制备与运 输;7.施工;8.质量检验与验收。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执行过 程中如有

3、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邮编:361004)。本规程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中南大学重庆大学湖南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4云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山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晓斌桂苗苗王世杰程志潮曾冲盛余志武钱觉时彭军芝王德辉龙广成孙振平王 元杨善顺张 明王于

4、益邓 岗周尚永马 林杨克红林添兴麻秀星陈怡宏陈 维刘登贤蒋亚清吴方华徐仁崇钟怀武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阎培渝路来军马保国樊粤明李美利王自强文恒武颜万军刘忠群李镇华严捍东蔡森林5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33 材料 53.1 胶凝材料 53.2 骨料 53.3 外加剂 63.4 混凝土用水 73.5 其他 74 混凝土性能 84.1 混凝土拌合物性能 84.2 硬化混凝土的性能 95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05.1 一般规定 105.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06 混凝土制备与运输 156.1 原材料检验与贮存 156.2 计量与搅拌 156.3 运输 167

5、施 工 187.1 一般规定 187.2 模板施工 187.3 浇筑 197.4 养护 2068 质量检验与验收 228.1 质量检验 228.2 检验评定 238.3 工程质量验收 23附录 A 混凝土拌合物自密实性能试验方法 24附录B 自密实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 30本规程用词说明 31引用标准名录 32附: 条文说明 337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and Symbols 22.1 Terms 22.2 Symbols 33 Materials 53.1 Cementitious Materials 53.2 Aggregate 53.3

6、 Admixture 63.4 Mixing Water 73.5 Others 74 Properties of Concrete 84.1 Mixture Properties 84.2 Hardened Concrete Properties 95 Calculation of Mix Proportion 10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05.2 Design Procedure of Mix Proportion 106 Preparation and Transportation of Concrete 156.1 Inspection and Storag

7、e of Raw Materials 156.2 Metering and mixing 156.3 Transportation 167 Construction 187.1 General Requirements 187.2 Formwork Construction 187.3 Pouring 197.4 Curing 2088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228.1 Quality Inspect of Concrete 228.2 Evaluation of Concrete 238.3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

8、f Construction 23Appendix A Testing Methods of Workability ofSelf-compacting Concrete 24Appendix B Molding Methods of Self-compactingConcrete 30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31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2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391 总 则1.0.1 为规范自密实混凝土的生产与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 济合理、安全适

9、用,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自密实混凝土的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 制备与运输、施工及验收。1.0.3 自密实混凝土的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制备与运输、 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12 术语和符号2.1 术 语2.1.1 自密实混凝土 self-compacting concrete具有高流动性、均匀性和稳定性,浇筑时无需外力振捣,能 够在自重作用下流动并充满模板空间的混凝土。2.1.2 填充性 filling ability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在无需振捣的情况下,能均匀密实成型 的性能。2.1.3 间隙通过性 passing abil

10、ity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均匀通过狭窄间隙的性能。 2.1.4 抗离析性 segregation resistance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中各种组分保持均匀分散的性能。2.1.5 坍落扩展度 slump-flow自坍落度筒提起至混凝土拌合物停止流动后,测量坍落扩展 面最大直径和与最大直径呈垂直方向的直径的平均值。2.1.6 扩展时间(Tso) slump-flow time用坍落度筒测量混凝土坍落扩展度时,自坍落度筒提起开始 计时,至拌合物坍落扩展面直径达到500mm 的时间。2.1.7 J 环扩展度 J-Ring flowJ 环扩展度试验中,拌合物停止流动后,扩展面的最大直径 和与最大直径呈垂直

11、方向的直径的平均值。2.1.8 离析率 segregation percent标准法筛析试验中,拌合物静置规定时间后,流过公称直径 为5mm 的方孔筛的浆体质量与混凝土质量的比例。22.2 符 号2.2.1 自密实性能等级fm粗骨料振动离析率;PA 坍落扩展度与J 环扩展度之差;SF 坍落扩展度;SR 离析率;VS扩展时间 (Tso)。2.2.2 体积V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引入的空气体积;V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体积;V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细骨料的体积;Vm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砂浆的体积;V,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去除粗、细骨料后剩下的浆体 体积;Vw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的体积。2.2.3 质量mb每立方

12、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的质量;ma每立方混凝土中外加剂的质量;mg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质量;ms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细骨料的质量;mm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质量;mw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用水的质量。2.2.4 密度A 胶凝材料的表观密度;pe水泥表观密度;Pg粗骨料的表观密度;Rm 矿物掺合料表观密度;P细骨料的表观密度;pw拌合水的表观密度。32.2.5 强度fw,o混凝土配制强度值;fe水泥的28d 实测抗压强度。2.2. 6 其他a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占胶凝材料总量的质量百 分数;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占胶凝材料的质量 分数;H 混凝土侧压力计算位置处至新浇筑混凝土顶面的总 高度;矿

13、物掺合料胶凝系数;e混凝土的重力密度; 单位体积砂浆中砂所占的体积分数。43 材 料3.1 胶 凝 材 料3.1.1 配制自密实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的规定。当采 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1.2 配制自密实混凝土可采用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 灰等矿物掺合料,且粉煤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 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 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的规定,硅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 矿物外加剂GB

14、/T 18736 的规定。当采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 应通过充分试验进行验证,确定混凝土性能满足工程应用要求后 再使用。3.2 骨 料3.2.1 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或2个及以上单粒径级配搭配使 用,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20mm; 对于结构紧密的竖向构件、 复杂形状的结构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 不宜大于16mm。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及泥块含 量,应符合表3.2.1的规定,其他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的 规定。表3.2.1 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项 目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指 标 ( %

15、81.00.553.2.2 轻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2的 规定,其他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轻集料及其试 验方法 第1部分:轻集料GB/T17431.1 和轻骨料混凝土 技术规程JGJ51 的规定。表3.2.2 轻粗骨料的性能指标项 目密度等级最大粒径粒型系数24h吸水率指标70016mm2.010%3.2.3 细骨料宜采用级配区的中砂。天然砂的含泥量、泥块 含量应符合表3.2.3-1 的规定;人工砂的石粉含量应符合表 3.2.3-2的规定。细骨料的其他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的 规定。表3.2.3-1

16、天然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项 目含泥量泥块含量指标(%)3.01.0表3.2.3-2 人工砂的石粉含量项 目指 标C60C55C30C25石粉含量(%)MB1.45.07.010.0MB1.42.03.05.03.3 外 加 剂3.3.1 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的有关规定。3.3.2 掺用增稠剂、絮凝剂等其他外加剂时,应通过充分试验 进行验证,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63.4 混凝土用水3.4.1 自密实混凝土的拌合用水和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的规定。3.5 其 他3.5.1 自密

17、实混凝土加入钢纤维、合成纤维时,其性能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1的规定。74 混凝土性能4.1 混凝土拌合物性能4.1.1 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除应满足普通混凝土拌合物对凝结 时间、黏聚性和保水性等的要求外,还应满足自密实性能的要求。4.1.2 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的自密实性能及要求可按表 4.1.2 确定,试验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A 执行。表4.1.2 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的自密实性能及要求自密实性能性 能 指 标性能等级技术要求填充性坍落扩展度(mm)SF1550655SF2660755SF3760850扩展时间Tsoo(s)VS12VS22间隙通过性坍落扩展度与

18、J环扩展度差值(mm)PAl25PAl50PA20PA225抗离析性离析率(%)SR120SR215粗骨料振动离析率(%)fm10注:当抗离析性试验结果有争议时,以离析率筛析法试验结果为准。4.1.3 不同性能等级自密实混凝土的应用范围应按表4.1.3确定。8表4.1.3 不同性能等级自密实混凝土的应用范围自密实性能性能等级应 用 范 围重要性填充性SF11 从顶部浇筑的无配筋或配筋较少的混 凝土结构物;2 泵送浇筑施工的工程;3截面较小,无需水平长距离流动的竖 向结构物控制指标SF2适合一般的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SF3适用于结构紧密的竖向构件、形状复杂 的结构等(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宜小于 16

19、mm)VS1适用于一般的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VS2适用于配筋较多的结构或有较高混凝土 外观性能要求的结构,应严格控制间隙通过性1PA1适用于钢筋净距80mm100mm可选指标PA2适用于钢筋净距60mm80mm抗离析性2SR1适用于流动距离小于5m、钢筋净距大于 80mm的薄板结构和竖向结构可选指标SR2适用于流动距离超过5m、钢筋净距大于 80mm的竖向结构。也适用于流动距离小于 5m、钢筋净距小于80mm的竖向结构,当流动距离超过5m,SR值宜小于10%注:1 钢筋净距小于60mm时宜进行浇筑模拟试验;对于钢筋净距大于80mm 的 薄板结构或钢筋净距大于100mm 的其他结构可不作间隙通过性

20、指标要求。2 高填充性(坍落扩展度指标为 SF2或 SF3) 的自密实混凝土,应有抗离析 性要求。4.2 硬化混凝土的性能4.2.1 硬化混凝土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 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95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1 一 般 规 定5.1. 1 自密实混凝土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以及环境 因素进行配合比设计,并应在综合考虑混凝土自密实性能、强 度、耐久性以及其他性能要求的基础上,计算初始配合比,经试 验室试配、调整得出满足自密实性能要求的基准配合比,经强 度、耐久性复核得到设计配合比。5.1.2 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宜采用绝对体积法。自密实混 凝土水胶比宜小于

21、0.45,胶凝材料用量宜控制在400kg/m 550kg/m。5.1.3 自密实混凝土宜采用通过增加粉体材料的方法适当增加浆 体体积,也可通过添加外加剂的方法来改善浆体的黏聚性和流动性。 5.1. 4 钢管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应采取减少收缩的措施。5.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2.1 自密实混凝土初始配合比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 配合比设计应确定拌合物中粗骨料体积、砂浆中砂的体 积分数、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矿物掺合料的比例等参数。2 粗骨料体积及质量的计算宜符合下列规定:1)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体积 (Vg) 可按表5.2.1 选用;表5.2.1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体积填充性

22、指标SF1SF2SF3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体积(m0.320.350.300.330.280.302)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质量 (mg) 可按下式10计算:mg=VgP (5.2.1-1)式中: Pg粗骨料的表观密度 (kg/m)。3 砂浆体积 (Vm) 可按下式计算:Vm=1-Vg (5.2.1-2) 4 砂浆中砂的体积分数()可取0.420.45。5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砂的体积 (V) 和质量 (m)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V=Vm (5.2.1-3)m,=VsP (5.2.1-4)式中: P砂的表观密度 (kg/m)。6 浆体体积 (Vp) 可按下式计算:V=Vm-V (5.2.1-5

23、) 7 胶凝材料表观密度 (R) 可根据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的相对含量及各自的表观密度确定,并可按下式计算:(5.2.1-6)式中:Pm矿物掺合料的表观密度 (kg/m);pe水泥的表观密度 (kg/m);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占胶凝材料的质量分 数(%);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 可以、表示,并进行相应计算;根据自密 实混凝土工作性、耐久性、温升控制等要求,合理 选择胶凝材料中水泥、矿物掺合料类型,矿物掺合 料占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分数不宜小于0.2。8 自密实混凝土配制强度 (fa,o) 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 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 的规定进行计算。9 水胶比 (mw/mb

24、) 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具备试验统计资料时,可根据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11通过建立的水胶比与自密实混凝土抗压强度关系式来计算得到水胶比;2)当不具备上述试验统计资料时,水胶比可按下式计算: (5.2.1-7)式中: mb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的质量 (kg); mw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用水的质量 (kg);fa 水泥的28d 实测抗压强度 (MPa); 当水泥28d 抗 压强度未能进行实测时,可采用水泥强度等级对 应值乘以1.1得到的数值作为水泥抗压强度值;矿物掺合料的胶凝系数;粉煤灰(0.3)可取 0.4、矿渣粉 (B 0.4) 可取0.9。10 每立方米自密实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的质量 (m

25、u) 可根 据自密实混凝土中的浆体体积 (Vo)、 胶凝材料的表观密度 (po) 、水 胶 比(mw/mb) 等参数确定,并可按下式计算:(5.2.1-8)式中: V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引入空气的体积 (L), 对于非 引气型的自密实混凝土, V 可取10L20L;P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拌合水的表观密度 (kg/m), 取1000kg/m。11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用水的质量 (mw) 应根据每立方米 混凝土中胶凝材料质量 (mu) 以及水胶比 (mw/mo) 确定,并 可按下式计算:mw=mb(mw/mb) (5.2.1-9)12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泥的质量 (me) 和矿物掺合料的 质量 (mm)

26、应根据每立方米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的质量 (m) 和 胶凝材料中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分数()确定,并可按下列公式 计算:12mm =m, (5.2.1-10)me=mpmm (5.2.1-11)13 外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根据试验确定,外加剂用量可按 下式计算:mca =m, a (5.2.1-12)式中: ma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的质量 (kg);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占胶凝材料总量的质量 百分数 (%)。5.2. 2 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试配时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每盘混凝 土的最小搅拌量不宜小于25L。2 试配时,首先应进行试拌,先检查拌合物自密

27、实性能必 控指标,再检查拌合物自密实性能可选指标。当试拌得出的拌合 物自密实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水胶比不变、胶凝材料用量 和外加剂用量合理的原则下调整胶凝材料用量、外加剂用量或砂 的体积分数等,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应根据试拌结果提出混凝土 强度试验用的基准配合比。3 混凝土强度试验时至少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当采 用不同的配合比时,其中一个应为本规程第5.2.2条中第2款确 定的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基准配合比分别 增加和减少0.02;用水量与基准配合比相同,砂的体积分数可 分别增加或减少1%。4 制作混凝土强度试验试件时,应验证拌合物自密实性能 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以该结

28、果代表相应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合物 性能指标。5 混凝土强度试验时每种配合比至少应制作一组试件,标 准养护到28d 或设计要求的龄期时试压,也可同时多制作几组试 件,按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 早期推 定混凝土强度,用于配合比调整,但最终应满足标准养护28d 或13设计规定龄期的强度要求。如有耐久性要求时,还应检测相应的 耐久性指标。6 应根据试配结果对基准配合比进行调整,调整与确定应 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 的规定执行,确定的 配合比即为设计配合比。7 对于应用条件特殊的工程,宜采用确定的配合比进行模 拟试验,以检验所设计的配合比是否满足工程应用条件。146 混

29、凝土制备与运输6.1 原材料检验与贮存6.1.1 自密实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供方应按批次向需方提供 质量证明文件。6.1.2 原材料进场后,应进行质量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胶凝材料、外加剂的检验项目与批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 的规定;2 粗、细骨料的检验项目与批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 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的规定,其中 人工砂检验项目还应包括亚甲蓝 (MB) 值;3 其他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和批次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执行。6.1.3 原材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及生产厂家分别贮存,并应防 止受潮和污染;2 掺合料应

30、按品种、质量等级和产地分别贮存,并应防雨 和防潮;3 骨料宜采用仓储或带棚堆场贮存,不同品种、规格的骨 料应分别贮存,堆料仓应设有分隔区域;4 外加剂应按品种和生产厂家分别贮存,采取遮阳、防水 等措施。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液态外加剂应贮存在密闭 容器内,并应防晒和防冻,使用前应搅拌均匀。6.2 计量与搅拌6.2.1 原材料的计量应按质量计,且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1的规定。15表6.2.1 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序号原材料品种胶凝材料骨料水外加剂掺合料1每盘计量允许偏差23士1士1士22累计计量允许偏差1士2士1士1士1注:1 现场搅拌时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应满足每盘计量允许偏差

31、要求;2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 差,该项指标仅适用于采用计算机控制计量的搅拌站。6.2.2 自密实混凝土宜采用集中搅拌方式生产,生产过程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 的规定。6.2. 3 自密实混凝土在搅拌机中的搅拌时间不应少于60s, 并 应比非自密实混凝土适当延长。6.2.4 生产过程中,每台班应至少检测一次骨料含水率。当骨 料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测定次数,并应依据检测结果及 时调整材料用量。6.2.5 高温施工时,生产自密实混凝土原材料最高入机温度应 符合表6.2.5的规定,必要时应对原材料采取温度控制措施。表6.2.

32、5 原材料最高入机温度原材料最高入机温度()水泥60骨料30水25粉煤灰等掺合料606.2.6 冬期施工时,宜对拌合水、骨料进行加热,但拌合水温 度不宜超过60、骨料不宜超过40;水泥、外加剂、掺合料 不得直接加热。6.2.7 泵送自密实轻骨料混凝土所用的轻粗骨料在使用前,宜 采用浸水、洒水或加压预湿等措施进行预湿处理。6.3 运 输6.3.1 自密实混凝土运输应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并宜采取16防晒、防寒等措施。6.3.2 运输车在接料前应将车内残留的混凝土清洗干净,并应 将车内积水排尽。6.3.3 自密实混凝土运输过程中,搅拌运输车的滚筒应保持匀 速转动,速度应控制在3r/min5r/mi

33、n, 并严禁向车内加水。6.3.4 运输车从开始接料至卸料的时间不宜大于120min。6.3.5 卸料前,搅拌运输车罐体宜高速旋转20s 以上。6.3.6 自密实混凝土的供应速度应保证施工的连续性。177 施 工7.1 一 般 规 定7.1.1 自密实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类型和特点、工程 量、材料供应情况、施工条件和进度计划等确定施工方案,并对 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7.1.2 自密实混凝土施工应进行过程监控,并应根据监控结果 调整施工措施。7.1.3 自密实混凝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7.2 模 板 施 工7.2.1 模板及其支架设计

34、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规范GB50666 的相关规定。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的最 大侧压力应按下式计算:F =.H (7.2.1)式中:F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的最大侧压力 (kN/m); Ye混凝土的重力密度 (kN/m);H 混凝土侧压力计算位置处至新浇筑混凝土顶面的总 高度 (m)。7.2.2 成型的模板应拼装紧密,不得漏浆,应保证构件尺寸、 形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斜坡面混凝土的外斜坡表面应支设模板;2 混凝土上表面模板应有抗自密实混凝土浮力的措施;3 浇筑形状复杂或封闭模板空间内混凝土时,应在模板上 适当部位设置排气口和浇筑观察口。187.2.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应符合现

35、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规范GB 50666 的规定,对薄壁、异形等构件宜延长拆 模时间。7.3 浇 筑7.3.1 高温施工时,自密实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宜超过35;冬 期施工时,自密实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宜低于5。在降雨、降雪 期间,不宜在露天浇筑混凝土。7.3.2 大体积自密实混凝土入模温度宜控制在30以下;混凝 土在入模温度基础上的绝热温升值不宜大于50,混凝土的降 温速率不宜大于2.0/d。7.3.3 浇筑自密实混凝土时,应根据浇筑部位的结构特点及混 凝土自密实性能选择机具与浇筑方法。7.3.4 浇筑自密实混凝土时,现场应有专人进行监控,当混凝 土自密实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加入适量的与

36、原配合比相同成 分的外加剂,外加剂掺入后搅拌运输车滚筒应快速旋转,外加剂 掺量和旋转搅拌时间应通过试验验证。7.3.5 自密实混凝土泵送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泵 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 的规定。7.3.6 自密实混凝土泵送和浇筑过程应保持连续性。7.3.7 大体积自密实混凝土采用整体分层连续浇筑或推移式连 续浇筑时,应缩短间歇时间,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浇筑次 层混凝土,同时应减少分层浇筑的次数。7.3.8 自密实混凝土浇筑最大水平流动距离应根据施工部位具 体要求确定,且不宜超过7m。 布料点应根据混凝土自密实性能 确定,并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布料点的间距。7.3.9 柱、墙模板内

37、的混凝土浇筑倾落高度不宜大于5m, 当不 能满足规定时,应加设串筒、溜管、溜槽等装置。7.3.10 浇筑结构复杂、配筋密集的混凝土构件时,可在模板外 侧进行辅助敲击。197.3.1 1 型钢混凝土结构应均匀对称浇筑。7.3.12 钢管自密实混凝土结构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设计要求在钢管适当位置设置排气孔,排气孔孔径 宜为20mm。2 混凝土最大倾落高度不宜大于9m, 倾落高度大于9m 时,应采用串筒、溜槽、溜管等辅助装置进行浇筑。3 混凝土从管底顶升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在钢管底部设置进料管,进料管应设止流阀门,止 流阀门可在顶升浇筑的混凝土达到终凝后拆除;2) 应合理选择顶升浇

38、筑设备,控制混凝土顶升速度,钢 管直径不宜小于泵管直径的2倍;3) 浇筑完毕30min 后,应观察管顶混凝土的回落下沉情 况,出现下沉时,应人工补浇管顶混凝土。7.3.13 自密实混凝土宜避开高温时段浇筑。当水分蒸发速率过 快时,应在施工作业面采取挡风、遮阳等措施。7.4 养 护7.4.1 制定养护方案时,应综合考虑自密实混凝土性能、现场 条件、环境温湿度、构件特点、技术要求、施工操作等因素。7.4.2 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完毕,应及时采用覆盖、蓄水、薄膜 保湿、喷涂或涂刷养护剂等养护措施,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7.4.3 大体积自密实混凝土养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现

39、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 50496的有关规定。对裂缝有严格要求的部位应适当延长养 护时间。7.4.4 对于平面结构构件,混凝土初凝后,应及时采用塑料薄 膜覆盖,并应保持塑料薄膜内有凝结水。混凝土强度达到 1.2N/mm 后,应覆盖保湿养护,条件许可时宜蓄水养护。7.4.5 垂直结构构件拆模后,表面宜覆盖保湿养护,也可涂刷 养护剂。207.4.6 冬期施工时,不得向裸露部位的自密实混凝土直接浇水 养护,应用保温材料和塑料薄膜进行保温、保湿养护,保温材料 的厚度应经热工计算确定。7.4.7 采用蒸汽养护的预制构件,养护制度应通过试验确定。218 质量检验与验收8.1 质 量 检 验8

40、.1.1 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检验项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外,还应 检验自密实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自密实性能指标检验应包括坍落扩展度和扩展 时间;2 出厂检验时,坍落扩展度和扩展时间应每100m相同配 合比的混凝土至少检验1次;当一个台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 足100m时,检验不得少于1次;3 交货时坍落扩展度和扩展时间检验批次应与强度检验批 次一致;4 实测坍落扩展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拌合物不得出 现外沿泌浆和中心骨料堆积现象。8.1.2 对掺引气型外加剂的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应检验其含气 量,含气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

41、规定。8.1.3 自密实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的试件应符合 下列规定:1 出厂检验试件留置方法和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 拌混凝土GB/T14902 的规定;2 交货检验试件留置方法和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8.1.4 对有耐久性设计要求的自密实混凝土,还应检验耐久性 项目,其试件留置方法和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 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 的规定。8.1.5 混凝土拌合物自密实性能的试验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A22执行,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B 执行。混凝土拌 合物的其他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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