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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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 CJJ 36-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7 年5 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6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36-2016,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7、4.4.1、10.4.1、11.1.1、11.1.6、11.2.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1月15日3 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J16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道路检查、评价和养护对策;5.沥青路面;6.水泥混凝土路面;7.其他路面;8.人行道;9.路基;10.道路附属设施;11.掘路、修复;12.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13.养护状况的评定;14.道路养护作业安全防护;15.技术档案管理。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邮政编码:100097)。4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南通英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路政局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大连市政设施修建总公司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沈阳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杭州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振华集团(昆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济平王贵春吴方华王志顺李俐乔晓军张爱军沈锐李宁林颖商国平张列学杨宏任辉丁银萍张君张德刚蒋曦彭馨彦林云腾孙杰常成利吕晓所康衡郭劲松沈锋杨华冯惠青张红胡为雷明珠王长明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温学钧侯小明袁韬徐波杜军王健孙立军孔祥杰王继胜闰保华5 目次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2 2.2 符号.3 3 基本规定.4 4 道路检查、评价和养护对策.6 4.1 一般规定.6 4.2 日常巡查.6 4.3 定期检测.8 4.4 特殊检测.9 4.5 技术状况评价.10 4.6 养护对策.17 5 沥青路面.19 5.1 一般规定.19 5.2 预防性养护.19 5.3 病害维修.21 5.4 路面补强.24 6 水泥I昆凝土路面.25 6.1 一般规定.25 6.2 接缝养护.25 6.3 病害维修.26 6.4 翻修及路面改善.28 7 其他路面m7.1 块石铺砌路面.30 7.2 水泥棍凝土预制砌块路面.30 8 人行道.32 6 8.1 一般规定.32 8.2 基层.32 8.3 面层.33 8.4 缘石.34 8.5 树池.35 8.6 台阶.35 9 路基m9.1 一般规定.36 9.2 路基.36 9.3 路肩.37 9.4 边坡.37 9.5 挡土墙.38 10 道路附属设施.39 10.1 声屏障.39 10.2 标志牌.39 10.3 分隔带、护栏和隔离墩.40 10.4 涵洞.40 10.5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41 10.6 检查井、雨水口.42 11 掘路、修复.,.44 11.1 一般规定.44 11.2 回填.45 11.3 基层修复.46 11.4 路面修复.46 11.5 人行道修复.47 12 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48 12.1 一般规定.48 12.2 沥青路面养护工程.49 12.3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52 12.4 其他路面养护工程.53 12.5 人行道养护工程.54 7 12.6 道路附属设施养护工程.56 13 养护状况的评定.59 l3.1 一般规定.59 l3.2 病害与缺陷的界定.60l3.3 养护状况调查方法.63 13.4 养护状况评定指标.64 13.5 养护状况评定.66 l3.6 检查记录与资料管理.68 14 道路养护作业安全防护.69 14.1 一般规定6914.2 交通安全措施70 14.3 道路养护流动作业要求.70 15 技术档案管理.7115.1 一般规定.71 15.2 道路检查.7115.3 养护工程.7215.4 档案管理.7215.5 信息化管理.73 附录A设施损坏通知单.74 附录B城镇道路资料卡.75 附录C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损坏类型.82 附录D沥青路面、水泥泪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损坏单项扣分表.86 附录E沥青路面、水泥泪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损坏调查表.90 附录F城镇道路养护状况检查记录表.92本规范用词说明.95 引用标准名录.96 附:条文说明.97 8 Contents 1 General.1 2 T erms and Symbols.2 2.1 Terms2 2.2 Symbols 3 3 Basic Requirements.4 4 Roadway Condition Inspection,Assessment and孔1aintenanceStrategy 6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6 4.2 Regular Inspection.6 4.3 Periodic Inspection 8 4.4 Special Inspection.9 4.5 Condition Assessment 10 4.6肌1aintenanceStrategy 17 5 Asphalt Pavement.19 5.1 General Requirements19 5.2 Preventive Maintenance19 5.3 Pavement Distress Repairs 21 5.4 Pavement Rehabilitation24 6 Concrete Pavement.25 6.1 General Requirements25 6.2 Joint肌1aintenance256.3 Pavement Distress Repairs26 6.4 Rehabilitation and Pavement Improvement28 7 Other Pavements.30 7.1 Gravel Roadway 30 9 7.2 Prefabricated Portland Cement Concrete Roadway 30 8 Pedestrian Walkway.32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32 8.2 Base Course 32 8.3 Subbase 33 8.4 Curb 34 8.5 Tree Pits.35 8.6 Walkway Steps 35 9 Roadbed.36 9.1 General Requirements 36 9.2 Roadbed 36 9.3 Shoulders 37 9.4 Side Slopes.37 9.5 Retaining Walls 38 10 Roadway Facility.39 10.1 Noise Barrier 39 10.2 Roadway Signs 39 10.3 Median Strips,Guide Rails and Barriers40 10.4 Culv巳rt4010.5 Edge Drains,Drain Outlets and Swales41 10.6 Inspection Manholes and Stormwater lnlets 42 11 Excavation,Repair.44 11.1 General Requirements.44 11.2 Backfill.45 11.3 Base Course Repair.46 11.4 Pavement Repair 46 11.5 Sidewalk Repair 47 12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Roadway Maintenance Projects.48 12.1 General Requirements 48 10 12.2 Asphalt Pavement Maintenance Projects49 12.3 Concrete Pa飞1ementMaintenance Projects 52 12.4 Other Pavement Maintenance Proj巳cts5312.5 Pedestrian Walkway Maintenance Projects54 12.6 Roadway Facility Maintenance Projects56 13 Assessment of Roadway Maintenance Condition59 13.1 General Requirements59 13.2 Distress and Defects Identification60 13.3 Maintenance Condition Assessment Approach 63 13.4 Maintenance Condition Assessment Criteria64 13.5 Maintenance Assessment Process 66 13.6民1:aintenanceRecord and Data Management68 14 Roadway岛1aintenanceProject Safety.69 14.1 General Requirements69 14.2 Work Zone Traffic Control 70 14.3 Roadway Maintenance Work Zone Mobility Requirements70 日DocumentManagement.71 15.1 General Requirements71 15.2 Roadway Conditions Assessment Data 71 15.3 Roadway岛1aintenanceData 72 15.4 Data Management72 15.5 Roadway Information System Management 73 Appendix A Facility Damage Report Form .74 Appendix B Roadway Information Card.75 Appendix C Types of Asphalt,Concrete and Pedestrian Pavement Defects 82 Appe口dixD Asphalt,Concrete and Pedestrian Pavement Defects Deduct Values Table 86 11 Appendix E Asphalt,Concrete and Pedestrian Pavement Defects Inspection Checklist.90 Appendix F Roadway Maintenance Condition Inspection Record.9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9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96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97 12 2 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 路面状况指数pavement condition index CPCD 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iding quality index CRQD 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pavement quality index CPQD 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footpath condition index CFCD 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2.1.5 预防性养护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2.1.6 矫正性养护correc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己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2.1.7 应急性养护emergency maintenance 在突发状况下采取的养护措施。2.1.8 保养小修minor rehabilitation 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2.1.9 中修工程medium-sized rehabilitation 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工程。2.1.10 大修工程major rehabilitation 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的全面综合维修、加固,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其工程数量大于8000m2或含基础施工的工程大于5000m2。2 3基本规定3.0.1 城镇道路的养护应包括道路设施的检查评价、养护工程和技术档案管理。3.0.2 城镇道路应根据养护等级和技术状况进行养护和评价。3.0.3 根据各类道路在城镇中的重要性,宜将城镇道路分为下列三个养护等级:I等养护的城镇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广场、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道路、外事活动路线、游览路线;E等养护的城镇道路:除I等养护以外的次干路、步行街、支路中的商业街道;皿等养护的城镇道路:除I、E等养护以外的支路。3.O.4 城镇道路的技术状况评价应分为四级:A一优、B一良、C一合格、D一不合格。3.O.5 城镇道路应定期进行日常巡查、检测评价,并应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及中期道路养护规划。3.O.6 城镇道路养护工程应根据其工程性质和技术状况分为预防性养护、矫正性养护、应急性养护。矫正性养护包括保养小修、中修、大修和改扩建工程,中修、大修和改扩建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3.0.7人行道改扩建工程中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元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有关要求。3.0.8 城镇快速路的养护作业宜采用机械化施工工艺。3.O.9城镇道路养护应制定特殊气候、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备有应急站点、人员、设备、物资,并应定期组织演练。3.0.10 城镇道路养护应按养护面积配备养护设备、检测设备及专业养护技术人员。4 3.0.11 每条城镇道路应建立养护技术档案。3.0.12 城镇道路养护宜建立城镇道路养护管理系统。3.0.13 重要交通节点或维修时限要求较高路段的修复,宜采用快速修复技术。3.0.14 城镇道路养护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5 4 道路检查、评价和养护对策4.1一般规定4.1.1 对使用中的城镇道路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掌握道路的技术状况,并应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4.1.2 城镇道路检查和评价的对象应包括沥青路面、水泥泪凝土路面和砌块路面等类型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沥青类、水泥类和石材类等铺装类型的人行道。4.1.3 城镇道路检查应分为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宜建立信息管理系统。4.1.4 城镇道路的技术状况应根据检测和评价结果按本规范第4.5节的规定评定等级,并应根据等级制定养护对策。4.1.5 定期检测应分为常规检测和结构强度检测。常规检测应由具有5年以上道路养护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或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结构强度检测和特殊检测应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并应由具有城镇道路养护、管理、设计和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参加,检测负责人和参加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城镇道路专业工作经验。4.2日常巡查4.2.1 日常巡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道路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4.2.2 日常巡查应对路面外观变化、结构变化、道路施工作业情况及附属设施等状况进行检查。4.2.3 日常巡查宜以目测为主,并应做好相关记录。4.2.4 日常巡查应按道路养护等级分别制定巡查周期。I等养护的道路宜每日一巡,II等养护的道路宜二日一巡,田等养护的6 道路宜三日一巡。日常巡查记录应定期整理归档,并提出处理意见。如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应适当增加巡查频率。4.2.5 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设施明显损坏或影响车辆和人行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养护措施。特殊情况可设专人看护,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填写设施损坏通知单。4.2.6 日常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路面外观的完好情况。路面主要损坏类型按表4.2.6 分类。表4.2.6路面主要损坏类型部位主要损坏类型线裂、网裂、龟裂;沥青路面拥包、车辙、沉陷、翻浆;剥落、坑槽、啃边;路框差、H即浆、泛油车行道水泥线裂、板角断裂、边角裂缝、交叉裂缝和破碎板;混凝土接缝料损坏、边角剥落;坑洞、表面纹裂、层状剥落;路面错台、拱胀、日即浆、路框差、沉陷人行道裂缝、松动或变形、残缺2 路基的完好情况。主要包括:路基、路肩、边坡、挡土墙等。路基的主要损坏类型包括:翻浆、沉陷、空洞、塌陷、滑移等。3 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主要包括:声屏障、标志牌、分隔带、护栏和隔离墩、涵洞、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检查井、雨水口等。4 道路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对道路设施的影响。5 道路积水及其他不正常损坏现象。4.2.7 日常巡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巡查人员应立即设置警示防护标志并上报,在现场监视直至应急处置人员到场;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 道路出现异常沉陷、空洞;7 2 路面出现大于100mm的错台;3 井盖、雨水口算子丢失;4 路面出现严重积水、结冰等严重影晌道路正常使用的现象。4.3定期检测4.3.1 定期检测前应做好下列工作:1 记录道路当前状况;2 调查交通量及车型组成的变化给设施运行带来的影响;3 跟踪结构与材料的使用性能变化。4.3.2 定期检测应分为常规检测和结构强度检测。常规检测应每年一次。结构强度检测,1等养护的道路应2年3年一次,H等、皿等养护的道路宜3年4年一次。4.3.3 定期检测的评价单元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道路的每两个相邻交叉口之间的路段应作为一个单元,交叉口本身宜作为一个单元;当二个相邻交叉口之间的路段大于500m时,应每200m500m作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的应按一个单元计。2 每条道路应选择总单元数的30%及以上进行检测和评价,应采用所选单元的使用性能的平均状况代表该条道路路面的使用性能。当一条道路中各单元的使用性能状况差异大于两个技术等级时,应逐个单元进行检测和评价;对总单元数小于5的道路,应进行全部检测和评价。3 历次检测和评价所选取的单元应保持相对固定。4.3.4 常规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 车行道、人行道、广场铺装的平整度;2 车行道、人行道、广场设施的病害与缺陷;3 基层损坏状况;4 附属设施损坏状况。4.3.5 常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8 1 应对照城镇道路资料卡的基本情况,现场校核城镇道路的基本数据,资料卡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中表B-l至表B-4的规定;2 应检测损坏情况、判断损坏原因,并应确定养护范围和方案;3 对难以判断损坏程度和原因的道路,应提出进行特殊检测的建议。4.3.6 常规检测可采用下列设备:1 平整度的检测宜采用激光平整度仪等检测设备;次干路和支路可采用平整度仪或3m直尺等常规检测设备;2 路面损坏的检测宜采用路况摄像仪等检测设备。4.3.7 沥青路面、水泥?昆凝土路面和人行道路面的损坏类型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并应分别按本规范附录D和附录E填写损坏单项扣分表和损坏调查表。4.3.8 城镇快速路和主干路应进行路面抗滑性能检测,次干路和支路宜进行路面抗滑性能检测。检测项目宜包括摆值CBPN)、构造深度CTD)和横向力系数CSFC),可采用摆式仪、铺砂法和横向力系数自动检测车等进行检测。4.3.9 结构强度检测宜以路面回弹弯沉值表示。检测设备宜采用落锤式弯沉仪、贝克曼梁或自动弯沉检测仪等检测设备。4.3.10 根据定期检测的结果,应按本规范第4.5节进行道路评价和定级。4.3.11 定期检测的情况记录、评价及对养护维修措施的建议,应及时整理、归档、土报。4.4特殊检测4.4.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特殊检测:1 道路进行政扩建前;2 道路发生不明原因的沉陷、开裂或冒水;3 在道路下进行管涵顶进、降水作业或隧道开挖等工程施9 工完成后;4 存在影晌道路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施工;5 道路路面及附属设施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4.4.2 特殊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 收集道路的设计和竣工资料;历年养护、检测评价资料;材料和特殊工艺技术、交通量统计等资料;2 检测道路结构强度,必要时钻芯取样进行分析;3 调查道路破坏产生的原因;4 对道路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进行评价;5 提出维护或加固建议。4.5 技术状况评价4.5.1 评价内容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沥青路面技术状况评价内容应包括路面行驶质量、路面损坏状况、路面结构强度、路面抗滑能力和综合评价,相应的评价指标为路面行驶质量指数CRQl)、路面状况指数CPCl)、路面回弹弯沉值、抗滑系数CBPN、TD或SFC)和路面综合评价指数CPQl)C图4.5.1-1)。评价内容检测指标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图4.5.1-1沥青路面技术状况评价体系2 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状况评价内容应包括路面行驶质量、路面损坏状况和综合评价,相应的评价指标为路面行驶质量指数CRQl)、路面状况指数CPCl)和路面综合评价指数CPQI)10(图4.5.1-2)。评价内容检测指标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图4.5.1-2水泥棍凝土路面技术状况评价体系3 人行道铺装技术状况评价内容应包括平整度评价和损坏状况评价,相应的评价指标为人行道平整度和人行道状况指数(PCD。4.5.2 路面行驶质量和人行道平整度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l)应按下式计算:RQI=4.98一0.34X IRI(4.5.2)式中:IRI-一国际平整度指数;RQI一一路面行驶质量指数,数值范围为O4.98;如果计算值为负值,则RQI取为0;2 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行驶质量评价应根据RQI、IRI或平整度标准差(),将城镇道路路面行驶质量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相应的评价标准应符合表4.5.2-1的规定;表4.5.2-1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行驶盾量评价标准A B 评价主干路主干路支路指标快速路次干路支路快速路次干路4.10,3.60,3.40,3.60,3.00,2.80,RQI 4.98J 4.98J 4.98J 4.10)3.60)3.40)0,4.60J(2.60,(4.10,(4.60,IRI 0,2.60J 0,4.10J 4.10J 5.70J 6.60J 平整度(3.20,(4.20,(4.70,标准差0,3.20J 0,4.20J 0,4.70J 4.50J 5.20J 5.50J(mm)11 续表4.5.2-1C D 评价指标快速路主干路支路快速路主干路支路次干路次干路RQI 2.40,2.20,0,2.50)0,2.40)0,2.20)3.60)3.00)2.80)IRI(4.10,(5.70,(6.60,(7.30,(7.80,(8.30,7.30J 7.80J 8.30J 20.00J 20.00J 20.00J 平整度(4.50,(5.20,(5.50,(5.80,(6.20,(6.70,标准差6.20J 6.70J 10.00J 10.00J 10.00J(mm)注z平整度标准差评价指标仅在RQI、IRI数据收集有困难的情况下采用。3 人行道平整度评价应根据平整度标准差()或间隙度平均值,将人行道质量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相应的评价标准应符合表4.5.2-2的规定。表4.5.2-2人行道平整度评价标准评价指标A B 平整度标准差(mm)0,6.00J(6.00,7.00J 间隙度平均值(mm)0,5.00J(5.00,6.00J 评价指标C D 平整度标准差(mm)(7.00,8.00J(8.00,10.00J 间隙度平均值(mm)(6.00,7.00J(7.00,10.00J 4.5.3 路面损坏状况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损坏状况的评价指标应以路面状况指数(Pcn表示,PCI应按下列公式计算:12 PCI=100一二三DPijXlJ=3.Out-5.5u+3.5uij DP;的=;?一一二二DPij(4.5.3-1)(4.5.3-2)(4.5.3-3)式中:PCT 路面状况指数,数值范围为0100;如出现负值,则PCI取为0;n一一单类损坏类型数,对沥青路面,n取值为4,分别对应裂缝类、变形类、松散类和其他类;对水泥混凝土路面,n取值为4,分别对应裂缝类、接缝破坏类、表面破坏类和其他类;m 某单类损坏所包含的单项损坏类型数,对沥青路面的裂缝类损坏,m取值为3,分别对应线裂、网裂和龟裂;其他单类损坏所包含的单项损坏类型数根据损坏类型表依此类推;DPij-第i单类损坏中的第j单项损坏类型的单项扣分值,具体数值根据损坏密度,由损坏单项扣分表中的值内插求得;J一一第i单类损坏中的第j单项损坏类型的权重,其值与该单项损坏扣分值和该单类损坏所包含的所有单项损坏扣分值总和之比或与该单类损坏扣分值和所有单类损坏扣分值总和之比有关。2 路面损坏状况评价标准应根据路面状况指数cpcn,将道路路面损坏状况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相应的评价标准应符合表4.5.3-1的规定。表4.5.3-1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损坏状况评价标准A B 评价指标4快速路主干路支路快速路主干路支路次干路次干路PCI 90,100J 85,100J 80,100J 75,90)70,85)65,80)C D 评价指标快速路主干路支路快速路主干路支路次干路次干路PCI 65,75)60,70)60,65)0.65)0,60)0,60)13 3人行道损坏状况评价指标应以人行道状况指数(FCJ)表示,FCI应按下列公式计算:FCI二100-DP;Xz(4.5.3-4)i=3.Ou-5.5u7十3.5ui(4.5.3-5)DP;Ui-一一一一一一(4.5.3-6)三JDPz式中:FCT 人行道状况指数,数值范围为0100;如出现负值,则FCT取为0;损坏类型总数,对人行道,n取值为3,分别对应裂缝、松动或变形、残缺兰种损坏;DPi 第i类损坏的单项扣分值,具体数值根据损坏密度,由损坏单项扣分表中的值内插求得;z一-第z类损坏的权重,其值与单项扣分值和所有单项扣分值总和之比有关。4 人行道损坏状况评价标准应符合表4.5.3-2的规定。表4.5.3-2人行道损坏状况评价标准评价指标A B C D FCI 80,100J 65.80)50,65)0.50)4.5.4 沥青路面结构强度评价应根据沥青路面路面回弹弯沉值,将不同基层类型和交通量等级的沥青路面结构强度分为足够、临界和不足三个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结构强度评价标准应符合表4.5.4-1的规定。14 表4.5.4-1结构强度评价标准丰严与)碎砾石基层半刚性基层足够临界不足足够临界不足很轻126 98 轻98 77 中81 59 重67 46 特重56 35 2 交通量等级划分标准应符合表4.5.4-2的规定。表4.5.4-2交通量等级划分标准(pcu)特重20000 3 道路断面的年平均日;交通量可按下式计算:AADT=早N;(4.5.4)式中:AADT-一一年平均日交通量;N;实测交通量pJ;一交通量换算系数,应按表4.5.4-3规定选用。表4.5.4-3交通量换算系数4.5.5 沥青路面抗滑能力评价应以摆值(BPN)、构造深度(TD)或横向力系数(SFC)表示。根据BPN、TD或SFC,可将沥青路面抗滑能力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相应的评价标准应符合表4.5.5的规定。15 表4.5.5沥青路面抗滑能力评价标准A B 评定指标主干路主干路快速路次干路快速路次干路BPN 二,42二,4037_BPN42 35_BPN40 TD(mm)二,0.45二三0.45O.42_TD0.45 O.42TD0.45 SFC 二,42二主4037_SFC42 35SFC40 C D 评定指标主干路主干路快速路次干路快速路次干路BPN 34BPN37 32BPN35 34 32 0.40TD 0.40TD TD(mm)0.40 0.40 0.42 0.42 SFC 34SFC37 32SFC35 34 CJJ 1的规定,不得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修补。5.1.3 沥青路面的养护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2.2.5条的规定。5.1.4 沥青路面镜刨、挖除的旧料应再生利用。刨除的废旧沥青混合料应进行专门回收利用,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运输、施工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规程CJJ 43的规定。5.2 预防性养护5.2.1 沥青路面在建成使用后应适时进行预防性养护。预防性养护措施应满足路面技术状况、交通量、道路等级等技术要求,材料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5.2.2 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6.2 条的规定,或可在路面使用性能指标值加速衰减前进行。5.2.3 病害预处治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前,应对原沥青路面各种病害进行预处治;宜优先选择机械化设备施工;2病害预处治技术应包括裂缝处治、坑槽修补和路面局部镜刨等;3 病害预处治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中相关的规定。5.2.4 可根据路面技术状况指标值域采取适当的预防性养护措19 施,宜采用下列措施:1 再生处治;2(含砂)雾封层;3 碎石封层;4 稀浆封层;5 微表处;6 薄层热拌沥青混凝土罩面(厚度30mm)。5.2.5 再生处治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再生处治宜采用专用机械喷洒沥青再生剂,施工前路面应干净清洁,宜在气温高于100C时施工,空气湿度不宜大于85%,下雨天严禁施工。2 施工完成时,应在路面干捆后,方可开放交通,开放交通初期应限制车速至40km/h以内。5.2.6(含砂)雾封层宜用于城镇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上封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含在!、)雾封层宜采用专用喷洒设备施工。施工前应清除路面的灰尘、砂土及其他杂物等,施工时路面温度应大于或等于150C,环境湿度宜小于或等于80%,下雨前和下雨过程中不得进行雾封层施工。2 采用(含砂)雾封层预防性养护措施应检测路面抗滑性能,施用雾封层后路面抗滑性能应满足本规范表4.5.5中B级及以上要求。(含砂)雾封层喷洒完毕后路面应封闭养护,待雾封层干酒后方可开放交通。5.2.7 碎石封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原路面应清理干净,保持干燥,无杂物和灰尘。洒布沥青材料时气温不得低于200C,路面温度不得低于250C,严禁在雾天或雨天施工。2 封层初期通车,车速不宜过快,2h后可完全开放交通。5.2.8 稀浆封层宜用于城镇次干路和支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稀浆封层不得作为路面补强层使用;20 2稀浆封层施工时,其施工和养生期内的气温应高于100C,并不得在雨天施工;3 各种材料和施工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路面稀浆罩面技术规程CJJ/T 66的规定。5.2.9 微表处宜用于城镇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上封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原路面应进行整平处理;2 改性乳化沥青中的沥青应符合道路石油沥青标准;3 采用的集料应坚硬、耐磨、棱角多、表面粗糙、不含杂质,砂当量宜大于65%;4 微表处应采用稀浆封层摊铺机进行施工,施工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路面稀浆罩面技术规程CJJ/T 66 的规定。5.2.10 薄层热拌沥青混凝土罩面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沥青混合料宜采用改性沥青、高粘度改性沥青或橡胶粉改性沥青,厚度不宜超过30mm;2 薄层沥青罩面施工时气温不得低于100C.雨天、路面潮温或大风等情况下严禁施工,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的规定。5.3病害维修5.3.1 裂缝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缝宽在10mm及以内的,应采用专用灌缝(封缝)材料或热沥青灌缝,缝内潮湿时应采用乳化沥青灌缝;2 缝宽在10mm以上时,应按本规范第5.3.7条要求进行修补。5.3.2 拥包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拥包峰谷高差不大于15mm时,可采用机械镜刨平整;2 当拥包峰谷高差大于15mm且面积大于2时时,应采用21 镜刨机将拥包全部除去,并应低于路表面30mm及以土,清扫干净后应按本规范第5.3.7条第2款进行维修;3基础变形形成的拥包,应更换已变形的基层,再重铺面层;4 拥包的维修也可采用热再生方法,具体应按本规范第5.3.7条第4款进行维修。5.3.3 车辙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车辙在15mm以上时,可采用镜刨机清除;2 当联结层损坏时,应将损坏部位全部挖除,重新修补;3 因基层局部下沉而造成的车辙,应先修补基层。5.3.4 沉陷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土基和基层已经密实稳定后,可只修补面层;2 当土基或基层被破坏时,应先处理土基,再修补基层,重铺面层;3 当桥涵台背填土沉降时,应先处理台背填士后再修补面层。当正常沉降时,可直接加铺面层。5.3.5 翻浆的维修应按本规范第9.2.4条的规定进行处治后再恢复面层。5.3.6 剥落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已成松散状态的面层,应将松散部分全部挖除,重铺面层,或应按O.8 kg/m21.Okg/m2的用量喷洒沥青,撒布石屑或粗砂进行处治;2 沥青面层因不贫油出现的轻微麻面,可在高温季节撒布适当的沥青嵌缝料处治;3 大面积麻面应喷洒沥青,并应撤布适当粒径的嵌缝料处泊,或重设面层;4 封层的脱皮,应清除巳脱落和松动的部分,再重新做上封层;5 沥青面层层间产生脱皮,应将脱落及松动部分清除,在下层沥青面上涂刷粘层油,并应重铺沥青层。22 5.3.7 坑槽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坑槽深度已达基层,应先处治基层,再修复面层。2 修补的坑槽应为顺路方向切割成矩形,坑槽四壁不得松动,加热坑槽四壁,涂刷粘层油,铺筑混合料,压实成型,封缝,开放交通。槽深大于50mm时应分层摊铺压实。3 在应急情况下,可采用沥青冷补材料处治。4 当采用就地热再生修补方法时,应先沿加热边线退回lOOmm,翻松被加热面层,喷洒乳化沥青,加入新的沥青混合料,整平压实。5.3.8 日肯边的维修应将破损的沥青面层挖除,在接茬处涂刷粘结沥青,再恢复面层。5.3.9 路框差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井座基础底板强度不足或井顶砖块碎裂散失造成路框差时,宜更换安装改良型卸载大盖板;2 当井座周边路面下陷造成路框差时,应修补周边路面。5.3.10 日即浆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可采用注浆固化的方法对病害内部进行处理,或进行局部翻建改造处理;2 应对原路面中央分隔带、路肩、路基边坡、边沟及相应排水设施进行排查,消除积水隐患。5.3.11 泛油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轻微泛油的路段,可撒3mm5mm粒径的石屑或粗哇!、处治;2 较重泛油的路段,可先撒5mmlOmm粒径的石屑采用压路机碾压。待稳定后,再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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