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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bridge works in city2008-11-04 发布 2009-07-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c onstruc ti on and quali ty ac c e ptanc e of bri dge works i n c i tyCJJ 2-2008 J 820-2008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 7 月1日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2008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 o d e f o r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a n d q u a l i t y a c c e p t a n c e o f b r i d g e w o r k s i n c i t yCJJ 2-2008氺中国建筑 工 北 出版社出 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氺开本:850 x l 168毫 米 1/3 2 印张:9%字数:260千字 2009年 3 月第一版 2013年 4 月第六次印刷 定价:45.00元 统-书号:15112.17217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 政 编 码 100037)本社网址:h t t p :/w w w.c a b p.c o m.c n 网上书店:h t t p:/www.c h i n a-b u i l d i n g,c o m.c 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第140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桥梁 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2-2008,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2.0.5、2.0.8、5.2.12、6.1.2、6.1.5、8.4.3、10.1.7、13.2.6、13.4.4、14.2.4、16.3.3、17.4.1、18.1.2 条为强制 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 定标准:!2-9 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11月4日前 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 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 标 2003 10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 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 订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施工准备,测量,模板、支架和拱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砌体,基 础,墩台,支座,混凝土梁(板),钢梁,结合梁,拱部与拱上 结构,斜拉桥,悬索桥,顶进箱涵,桥面系,附属结构,装饰与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新增了施工技术要求条款;2.修 订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验收批的 质量检验内容、标准和程序;3.质量检验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 项目两类;4.新增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条款;5.明确了强制 性条文。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 解释。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 京 市 南 礼 士 路1 7号;邮 政 编 码.100045)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张 闽果有刚张 汎屈铁山孙承万沈建庭李会东余 为张定高赖建吾张春发赵天庆董凤凯许亚斋刘卫功崔玉萍杨玉杰高俊合田云涛次細.1基本规定.2施工准备.4测 遣.64.1 一般规定.64.2平面、水准控制测量及质量要求.74.3测 量 作 业.12模板、支架和拱架.135.1模板、支架和拱架设计.135.2模板、支架和拱架的制作与安装.155.3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165.4检验标准.17mm.216.1 一 般 规 定.216.2钢筋加工.216.3钢筋连接.236.4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的组成与安装.296.5 检验标准.32混凝土.357.1 一 般 规 定.357.2配制混凝土用的材料.367.3混凝土配合比.377.4混凝土拌制和运输.407.5混凝土浇筑.417.6混凝土养护.437.7泵送混凝土.437.8抗冻混凝土.447.9抗渗混凝土.467.1 0大体积混凝土.477.1 1冬期混凝土施工.477.1 2高温期混凝土施工.497.13 检验标准.508预应力混凝土.538.1预应力材料及器材.538.2预应力钢筋制作.558.3混凝土施工.558.4预应力施工.568.5检验标准.619 砌体.649.1 材 料.649.2 砂 浆.649.3浆 砌 石.659.4砌体勾缝及养护.669.5冬 期 施 工.679.6 检验标准.6810 基 础.7010.1 扩大基础.7010.2沉入桩.7110.3 灌注桩.7510.4 沉井.791 0.5地下连续墙.8310.6 承台.8410.7 检验标准.851 1墩 台.981 1.1现浇混凝土墩台、盖梁.981111111112121212121213131313131313131414 14141515 15 15151616 1682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和盖梁安装重力式砌体墩台.台背填土.检验标准.雄.一般规定.板式橡胶支座.盆式橡胶支座.球形支座.检验标准.混凝土梁(板).支架上浇筑.悬臂浇筑.装配式梁(板)施 工.悬臂拼装施工.顶推施工.造桥机施工.检验标准.mm.1制 造.2现场安装.3检验标准.结合梁.1 一般规定.2钢一混凝土结合梁.3混凝土结合梁.4检验标准.拱部与拱上结构.1 一般规定.2石料及混凝土预制块硇筑拱圈9999100100108108108108109109120120128128128134139139139139140141 141 14116.3拱架上浇筑混凝土拱圈.1431 6.4劲性骨架浇筑混凝土拱圈.14416.5装配式混凝土拱.1441 6.6钢管混凝土拱.1461 6.7中下承式吊杆、系杆拱.1471 6.8转体施工.14716.9拱上结构施工.15016.10 检验标准.1511 7斜拉桥.16217.1 索 塔.1621 7.2 主 梁.1631 7.3拉索和锚具.16517.4施工控制与索力调整.1661 7.5 检验标准.1671 8悬索桥.1781 8.1 一般规定.1 7 81 8.2 锚 碇.17818.3 索 塔.17818.4施工猫道.17918.5主缆架设与防护.17918.6索鞍、索夹与吊索.18118.7加劲梁.18218.8 检验标准.1831 9顶进箱涵.19419.1 一般规定.1941 9.2工作坑和滑板.19419.3箱涵预制与顶进.1951 9.4 检验标准.1 9 62 0桥面系.1992 0.1排水设施.1992 0.2桥面防水层.1992 0.3桥面铺装层.2012 0.4桥梁伸缩装置.2022 0.5地揪、缘石、挂板.2042 0.6防护设施.2052 0.7人行道.20520.8 检验标准.20621 附属结构.2162 1.1隔声和防眩装置.21621.2 梯 道.2162 1.3桥头搭板.2162 1.4防冲刷结构(锥坡、护坡、护岸、海墁、导流坝).21721.5 照 明.2172 1.6检验标准.2172 2装饰与装修.22422.1 一般规定.22422.2 饰 面.22422.3 涂 装.22522.4 检验标准.2262 3工程竣工验收.230附录A验 收 表.238本规范用词说明.246附:条文说明.2471.0.1为加强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统一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地质条件下城市桥梁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大、中修维护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1.0.3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1.0.4城市桥梁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 本 规 定2.0.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桥梁工程施工资质。总承包施工 单位,必须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 管理。2.0.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0.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 场调查,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2.0.4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其审批程序报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 方可实施;施工中需修改或补充时,应履行原审批程序。2.0.5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或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 工。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 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手续,并形成文件。严禁按未经批准的设计变 更进行施工。2.0.6工程施工应加强各项管理工作,符合合理部署、周密计 划、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节约资源的原则。2.0.7施工中应加强施工测量与试验工作,按规定作业,内业 资料完整,经常复核,确保准确。2.0.8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与安全交底制度。作业前主管施工 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与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2.0.9施工中应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文件的 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与成品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2.0.1 0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顺序进行。单位 工程完成且经监理工程师预验收合格后,应由建设单位按相关规 定组织工程验收。各项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 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2.0.1 1验收后的桥梁工程,应结构坚固、表面平整、色泽均 匀、棱角分明、线条直顺、轮廓清晰,满足城市景观要求。2.0.1 2桥梁工程范围内的排水设施、挡土墙、引道等工程施工 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范QU 1的有关规定。3施 工 准 备3.0.1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召集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 有关人员,由设计人员进行施工设计交底,并形成文件。3.0.2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其毗邻 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的现况详实资料和气象、水 文观测资料,并应向施工单位的有关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 进行详细的交底;应研究确定施工区域内管线等建(构)筑物的 拆移或保护、加固方案,并应形成文件后实施。3.0.3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移 交现场测量控制桩、水准点,并形成文件。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 情况,制定施工测量方案,建立测量控制网。3.0.4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学习工程招 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掌握工程 情况。3.0.5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 术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详尽、深入的调査,掌握现场 地形、地貌环境条件;掌握水、电、劳动力、设备等资源供应情 况。并应核实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建(构)筑物、河湖、绿 化、杆线、文物古迹等情况。3.0.6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 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人联系进行变更,并形成 文件。3.0.7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设计文件和现场环境条 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部署、计划安 排、施工方法、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以及必要的专项施 工方案与施工设计等。当跨冬、雨期和高温期施工时,施工组织4设计中应包含冬、雨期施工方案和高温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0.8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文件的要求,依据国家现行标准的 有关规定,做好原材料的检验、水泥混凝土的试配与有关量具、器具的检定工作。3.0.9开工前,应将工程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分 部(子分 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控制的基础。3.0.1 0开工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 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 训,对特殊工种应进行资格培训。3.0.1 1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施工部署及 计划安排,支搭施工围挡、搭建现场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并应 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搞好环境保护工作。4测 量4.1 一 般 规 定4.1.1施工测量开始前应完成下列工作:1学习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掌握设计要求。2办理桩点交接手续。桩点应包括:各种基准点、基准线 的数据及依据、精度等级。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踏勘、复核。3根据桥梁的形式、跨径及设计要求的施工精度、施工方 案,编制工程测量方案,确定在利用原设计网基础上加密或重新 布设控制网。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桥涵轴线、墩台控制桩。4对测量仪器、设备、工具等进行符合性检查,确认符合 要求。严禁使用未经计量检定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工具。4.1.2开工前应对基准点、基准线和高程进行内业、外业复核。复核过程中发现不符或与相邻工程矛盾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进行查询,并取得准确结果。4.1.3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供 施工测量复测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根据工程测量方案 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工程测量。4.1.4供施工测量用的控制桩,应注意保护,经常校测,保持 准确。雨后、春融期或受到碰撞、遭遇损害,应及时校测。4.1.5开工前应结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提前做好工程 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工程测量的各项内业计算准备工作,并依内 业准备进行施工测量。4.1.6应建立测量复核制度。从事工程测量的作业人员,应经 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4.1.7应做好桥梁工程平面控制网与相接道路工程控制网的衔6接工作。4.1.8测量记录应按规定填写并按编号顺序保存。测量记录应 字迹清楚、规整,严禁擦改,并不得转抄。4.2平面、水准控制测量及质量要求4.2.1平面控制网可采用三角测量和GP S测量。桥梁平面控制 测量等级应符合表4.2.1的规定。表 4.2.1桥梁平面控制测量等级多跨桥梁总长(m)单 跨 桥 长(m)控制测量等级L 3000L 500二等2000 L 3000300 L 500三等1000 L 2000150 L 300四等500 L 1000L 150一级L 500二级4.2.2采用平面控制网三角测量,三角网的基线不得少于2条,根据条件,可设于河流的一岸或两岸。基线一端应与桥轴线连 接,并宜垂直。当桥轴线较长时,宜在两岸均设基线,其长度不 宜小于桥轴线长度的0.7倍。三角网所有角度宜布设在30 120,当条件不能满足时,可放宽,但不得小于25。4.2.3三角测量、水平角方向观测法和测距的技术要求以及测 距精度应符合表4.2.3-1表4.2.3-4的规定。表 4.2.3-1三角测量技术要求等级平均边长(k m)测角中误差()起始边边长 相对中误差最弱边边长 相对中误差测回数三角形最 大闭合差()D J jdj2D J 6二等3.0 1.0 1/250000 1/12000012士 3.5三等2.0 1.8 1/150000 1/7000069士 7.0四等1.0士 2.5 1/100000 1/4000046士 9.0一级0.5士 5.0 1/40000 1/2000034士 15.0二级0.3士 10.0 1/20000 1/1000013土 30.0表4.2.3-2水平角方向观测法技术要求等 级仪 器 型号光学测微器两 次重合读数之 差()半测回归零差()一测回中2倍 照准差较差()同一方向值 各测回较差o四等及以上D J i1696dj238139一级及以下dj2121812D J 61824注: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士3 的范围时,该方向一测回中2 倍照准差较差,可按同一观察时段内相邻测回同方向进行比较。表4.2.3-3测距技术要求平面控制测距仪观测次数总测一测回读 数较差(mm)W各测 回较差(mm)往返较差网等级精度等级往返回数 等I6 5 7ni8 8 15 2(a+f e D)四等I46 5 7ni48 10 15一级n2 10 15in4 20 30二级n12 10 15in2 20 测 距 长 度(k m)。表4.H 4测 距 精 度测距仪精度等级每公里测距中误差m D (m m)I级mu=士(a +6 D)n级5 Cm o l OD I 级10Cw d204.2.4三角测量精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三角网测角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IWW3N(4.2.4-1)式中-测角中误差();-三角形闭合差C);-三角形的个数。mp-N-测边单位权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Tdd2n(4.2.4-2)式 中P测边单位权中误差;d各边往、返距离的较差(mm),应不超过按仪器标 称精度的极限值(2倍);7 2 测边的边数;P-各边距离测量的先验权,其值为1/绳,知为测距的先验中误差,可按测距仪的标称精度计算,任一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饥U=A(4.2.4-3)式中误差第i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mm);Pi第i边距离测量的先验权。当网中的边长相差不大时,可按下式计算平均测距中(4.2.4-4)9式 中mD 平均测距中误差(mm)。4.2.5桥位轴线测量的精度要求应符合表4.2.5的规定。表4.2.5桥位轴线测霣精度测量等级桥轴线相对中误差二等1/130000三等1/70000四等1/40000一级1/20000二级1/10000注:对特殊的桥梁结构,应根据结构特点确定桥轴线控制测量的等级与精度。4.2.6采用GPS测量控制网时,网的设置精度和作业方法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 公路勘测规范J T GC10的规定。4.2.7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准测量等级应根据桥梁的规模确定。长3000m以上的 桥梁宜为二等,长10003000m的桥梁宜为三等,长1000m以 下的桥梁宜为四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7的 规定。表4.2.7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每公里髙差 中数中误差(mm)水准仪的型号水准尺观测次数往返较差、附合或环 线闭合差(mm)与已知点联测附合或环线偶然中误差全中误 差 Mw二等士 1士 2D S i铟瓦往返各一次往返各一次士 4 7T三等士 3士 6D S i铟瓦往返各一次往一次士 12 7Tds3双面往返各一次四等士 5士 10ds3双面往返各一次往一次士 2 o y r五等士 8士 16ds3单面往返各一次往一次士 3 oy r注: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中线长度(k m)。102水准测量精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髙差偶然中误差(Ma)应按下式计算:M=V t$K y(4.2.7-1)式中 Ma 高差偶然中误差(mm);水准路线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L水准测段长度(k m);n往返测的水准路线测段数。2)高差全中误差(Mw)应按下式计算:M W(去 謂(4.2.7_ 2)式 中Mw-高差全中误差(mm);W闭合差(mm);L计算各闭合差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 m);N附合路线或闭合路线环的个数。当二、三等水准测量与国家水准点附合时,应进行正常水准 面不平行修正。3特大、大、中桥施工时设立的临时水准点,髙程偏差(M)不得超过按式(4.2.7-3)计算的值:A/i =士 20V?(mm)(4.2.7-3)式 中L水准点间距离(k m)。对单跨跨径大于或等于40m的T形刚构、连续梁、斜拉桥 等的高程偏差(Ah)不得超过按式(4.2.7-4)计算的值:M i =士 10V 7(mm)(4.2.7-4)在山丘区,当平均每公里单程测站多于25站时,高程偏差(M 2)不得超过按式(4.2.7-5)计算的值:Ah2=4V 57(mm)(4.2.7-5)式 中n水准点间单程测站数。高程偏差在允许值以内时,取平均值为测段间高差,超过允 许偏差时应重测。114当水准路线跨越江河时,应采用跨河水准测量方法校测。跨河水准测量方法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 公路勘测规范J T GCI O执行。4.3测 量 作 业4.3.1测量作业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且应进行相互检查校对 并作出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经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生效。4.3.2桥涵放样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直接丈量法进行墩备施工定位时,应对尺长、温度、拉力、垂度和倾斜度进行修正计算。2大、中桥的水中墩、台和基础的位置,宜采用校验过的 电磁波测距仪测量。桥墩中心线在桥轴线方向上的位置误差不得 大于士 15mm03曲线上的桥梁施工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及公路曲线测 定方法处理。4.3.3桥梁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桥梁控制网应根据需要及时复测。2施工过程中,应测定并经常检查桥梁结构浇砌和安装部 分的位置和标高,并作出测量记录和结论,如超过允许偏差时,应分析原因,并予以补救和改正。3桥轴线长度超过1000m的特大桥梁和结构复杂的桥梁施 工过程,应进行主要墩、台的沉降变形监测。125模板、支架和拱架5.1模板、支架和拱架设计5.1.1模板、支架和拱架应结构简单、制造与装拆方便,应具 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设 计跨径、荷载、地基类别、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 件及有关标准进行施工设计。5.1.2钢、木模板、拱架和支架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和 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 设计规范J T J 025的有关规定。5.1.3设计模板、支架和拱架时应按表5.1.3进行荷载组合。表5.1.3计算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荷载组合模板构件名称荷 载 组 合计算强度用验算刚度用梁、板和拱的底模及支承板、拱架、支架等+缘石、人行道、栏杆、柱、梁板、拱等的侧模板+基础、墩台等厚大 结构体的侧模板+注:模板、拱架和支架自重;新浇筑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圬工、砌体的自重力;施工人员及施工材料机具等行走运输或堆放的荷载;振捣混凝土时的荷载;新浇筑混凝土对侧面模板的压力;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其他可能产生的荷载,如风雪荷载、冬季保温设施荷载等。135.1.4验算水中支架稳定性时,应考虑水流荷载和流冰、船只 及漂流物等冲击荷载。5.1.5验算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抗倾覆稳定时,各施工阶段的 稳定系数均不得小于1.3。5.1.6验算模板、支架和拱架的刚度时,其变形值不得超过下 列规定数值:1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400;2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250;3拱架和支架受载后挠曲的杆件,其弹性挠度为相应结构 跨度的1/400;4钢模板的面板变形值为1.5mm;5钢模板的钢楞、柱箍变形值为L/500及B/500(L 计算 跨度,B 柱宽度)。5.1.7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设计中应设施工预拱度。施工预拱 度应考虑下列因素:1设计文件规定的结构预拱度;2支架和拱架承受全部施工荷载引起的弹性变形;3受载后由于杆件接头处的挤压和卸落设备压缩而产生的 非弹性变形;4支架、拱架基础受载后的沉降。5.1.8设计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模板时,应考虑施加预应力后构 件的弹性压缩、上拱及支座螺栓或预埋件的位移等。5.1.9模板宜采用标准化的组合钢模板。设计组合模板时,除 应计算本节规定的荷载外,尚应验算吊装时刚度。支架、拱架宜 采用标准化、系列化的构件。5.1.1 0支架立柱在排架平面内应设水平横撑。碗扣支架立柱高 度在5m以内时,水平撑不得少于两道,立柱高于5m时,水平 撑间距不得大于2m,并应在两横撑之间加双向剪刀撑。在排架 平面外应设斜撑,斜撑与水平交角宜为45。145.2模板、支架和拱架的制作与安装5.2.1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平整、接缝严密。5.2.2组合钢模板的制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组合钢 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的规定。5.2.3采用其他材料作模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框胶合板模板的组配面板宜采用错缝布置。2高分子合成材料面板、硬塑料或玻璃钢模板,应与边肋 及加强肋连接牢固。5.2.4支架立柱必须落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必 须放置垫板或混凝土垫块。支架地基严禁被水浸泡,冬期施工必 须采取防止冻胀的措施。5.2.5支架通行孔的两边应加护桩,夜间应设警示灯。施工中 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河中支架应设牢固的防护设施。5.2.6安装拱架前,应对立柱支承面标高进行检查和调整,确 认合格后方可安装。在风力较大的地区,应设置风缆。5.2.7安设支架、拱架过程中,应随安装随架设临时支撑。采 用多层支架时,支架的横垫板应水平,立柱应铅直,上下层立柱 应在同一中心线上。5.2.8支架或拱架不得与施工脚手架、便桥相连。5.2.9安装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支架、拱架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模板。2安装模板应与钢筋工序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工序结束后再安装。3安装墩、台模板时,其底部应与基础预埋件连接牢固,上部应采用拉杆固定。4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5.2.1 0当采用充气胶囊作空心构件芯模时,模板安装应符合下 列规定:1胶囊在使用前应经检查确认无漏气。152从浇筑混凝土到胶囊放气止,应保持气压稳定。3使用胶囊内模时,应采用定位箍筋与模板连接固定,防 止上浮和偏移。4胶囊放气时间应经试验确定,以混凝土强度达到能保持 构件不变形为度。5.2.1 1采用滑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 范GB 50113的规定。5.2.1 2浇筑混凝土和砌筑前,应对模板、支架和拱架进行检查 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5.3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5.3.1模板、支架和拱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承重侧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结构棱角不损坏时方 可拆除,混凝土强度宜为2.5MP a及以上。2芯模和预留孔道内模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能保证结构表 面不发生塌陷和裂缝时,方可拔出。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应符 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5.3.1规定。表5.3.1现浇结构拆除底模时的混凝土强度结构类型结 构 跨 度(m)按设计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板 8100梁、拱 8100悬臂构件 2100注:构件混凝土强度必须通过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确定。1 65.3.2浆砌石、混凝土砌块拱桥拱架的卸落应符合下列规定:1浆砌石、混凝土砌块拱桥应在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强 度后卸落拱架,设计未规定时,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标准值的80%以上。2跨径小于10m的拱桥宜在拱上结构全部完成后卸落拱 架;中等跨径实腹式拱桥宜在护拱完成后卸落拱架;大跨径空腹 式拱桥宜在腹拱横墙完成(未砌腹拱圈)后卸落拱架。3在裸拱状态卸落拱架时,应对主拱进行强度及稳定性验 算,并采取必要的稳定措施。5.3.3模板、支架和拱架拆除应按设计要求的程序和措施进行,遵 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原则。支架和拱架,应按几个循 环卸落,卸落量宜由小渐大。每一循环中,在横向应同时卸落,在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5.3.4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 应在结构建立预应力后拆除。5.3.5拆除模板、支架和拱架时不得猛烈敲打、强拉和抛扔。模板、支架和拱架拆除后,应维护整理,分类妥善存放。5.4检 验 标 准主 控 项 目5.4.1模板、支架和拱架制作及安装应符合施工设计图(施工 方案)的规定,且稳固牢靠,接缝严密,立柱基础有足够的支撑 面和排水、防冻融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量。一 般 项 目5.4.2模板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2的规定。17表5.4.2模板制作允许偏差项曰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曰(m m)范围点数模板的长度和宽度士 5用钢尺量不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3用钢板尺和塞尺量木模板刨光模板和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1A平板模板表面最大的局部不平(刨光模板)34用2 m直尺和塞尺量平板模板表面最大的局部不平(不刨光模板)5榫槽嵌接紧密度2每个2模板的长度和宽度0-1构筑物或每个构件4用钢尺量肋髙士 52面板端偏斜0.52用水平尺量钢模板连接配件(螺 栓、卡子等)的孔眼位置孔中心与板面的间距士 0.3板端孔中心与 板端的间距00.54用钢尺量沿板长宽方向的孔士 0.6板面局部不平1.0用2 m直尺和塞尺量板面和板侧烧度士 1.01用水准仪和拉线量5.4.3模板、支架和拱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3的规定。表5.4.3模板、支架和拱架安装允许偏差项 目允许偏差(m 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范围点数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清水模板2每个构筑物或每个构件4用钢板尺 和塞尺量混水模板4钢模板2表面平整度清水模板34用2 m直尺 和塞尺量混水模板5钢模板318续表5.4.3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范围点数垂直度墙、柱H/1000,且不大于6每个构筑物或每个构件2用经纬仪或 垂线和钢尺量墩、台H/500,且不大于20塔柱H/3000,且不大于30模内尺寸基础士 103用钢尺量,长、宽、高 各 1点墩、台+5-8梁、板、墙、柱、桩、拱+3-6轴线偏位基础152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向各1点墩、台、墙10梁、柱、拱、塔柱8悬浇各梁段8横隔梁5支承面高程+2-5每支承面1用水准仪测量悬浇各梁段底面高程+10 0每个梁段1用水准仪测量预埋件支座板、锚垫 板、连接板等位置5每个预埋件1用钢尺量平面高差21用水准仪测量螺栓、锚筋等位置31用钢尺量外露长度士 51预留孔洞预应力筋孔道 位 置(梁端)5每个预留孔洞1用钢尺量其他位置81用钢尺量孔径+10 0119续表5.4.3项 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mm)范围点数梁底模拱度+5-21沿底模全长拉 线,用钢尺量板7对角线差墙板51用钢尺量桩3每根梁、每个板、拱肋、桁架L/1500侧向弯曲柱、桩L/1000,且不大于10构件、每个安装段1沿侧模全长拉 线,用钢尺量梁L/2000,且不大于10支架、拱架纵轴线的平面偏位L/2000,且不大于30o用经纬仪测量拱架高程+2010O用水准仪测量注:1 H 为构筑物高度(mm),L为计算长度(mm);2支承面髙程系指模板底模上表面支撑混凝土面的高程。5.4.4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内模不得遗漏,且应安 装牢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206.1 一 般 规 定6.1.1混凝土结构所用钢筋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均应符合设 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 钢筋GB 1499.1、钢筋 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乳带肋钢 筋GB 1499.2、冷轧带肋钢筋GB 13788和 环氧树脂涂层 钢筋J G 3042等的规定。6.1.2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 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6.1.3钢筋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6.1.4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 换时,应由原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6.1.5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H P B 235热轧光圆 钢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钢筋替代。6.1.6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钢筋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确认符 合设计要求。6.2钢 筋 加 工6.2.1钢筋弯制前应先调直。钢筋宜优先选用机械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法进行调直时,HP B 235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2%;H R B 335、HRB 400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1%。6.2.2钢筋下料前,应核对钢筋品种、规格、等级及加工数量,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钢筋长度配料。下料后应按种类和使用部位 分别挂牌标明。6.2.3受力钢筋弯制和末端弯钩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6钢 筋21H P B 235 2.5d3dH R B 335H R B 400相多25多 28 多 405d5dH R B 335H R B 400相多25 4c/多 28 多 40 5dd为钢 筋直径I0d间制 中弯90以下各类注:采用环氧树脂涂层钢筋时,除应满足表内规定外,当钢筋直径d 20mm时,弯钩内直径D不得小于6山 直 线段长度不得小于5A6.2.4箍筋末端弯钩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6.2.4所示形式加工。定时,其尺寸应符合表6.2.3的规定。表6.2.3受力钢筋弯制和末端弯钩形状弯曲部位曲度弯角形状图钢筋牌号弯曲直径 D平直部分长度备注22表6.2.4箍筋末端弯钩结构类别弯曲角度图 示一般结构907180rI90。/90。)抗震结构1357135。箍筋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被箍主钢筋的直径,且H P B 235 钢筋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HRB 335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 4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 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6.2.5钢筋宜在常温状态下弯制,不宜加热。钢筋宜从中部开 始逐步向两端弯制,弯钩应一次弯成。6.2.6钢筋加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油渍、泥浆等物污染和防 止受损伤的措施。6.3钢 筋 连 接6.3.1热轧钢筋接头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1钢筋接头宜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2焊接接头应优先选择闪光对焊。焊接接头应符合国家现23行标准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 G J 18的有关规定。3机械连接接头适用于HRB 335和HRB 400带肋钢筋的连 接。机械连接接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 规程J G J 107的有关规定。4当普通混凝土中钢筋直径等于或小于22mm时,在无焊 接条件时,可采用绑扎连接,但受拉构件中的主钢筋不得采用绑 扎连接。5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片的交叉点焊接宜采用电阻点焊。6钢筋与钢板的T形连接,宜采用埋弧压力焊或电弧焊。6.3.2钢筋接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2钢筋接头应设在受力较小区段,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 矩处。3在任一焊接或绑扎接头长度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 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 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表6.3.2规定。表6.3.2接头长度区段内受力钢筋 接头面积的最大百分率接头类型接头面积最大百分率()受拉区受压区主钢筋绑扎接头2550主钢筋焊接接头50不限制注:1焊接接头长度区段内是指35d (d为钢筋直径)长度范围内,但不得小于 500mm,绑扎接头长度区段是指1.3 倍搭接长度;2装配式构件连接处的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可不受此限制;3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绑扎长度,对受拉钢筋应至少为涂层钢筋锚固长度的 1.5 倍且不小于375mm;对受压钢筋为无涂层钢筋锚固长度的1.0 倍且不 小 于 250mm。4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i o倍。245施工中钢筋受力分不清受拉、压的,按受拉办理。6钢筋接头部位横向净距不得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得小 于 25mm06.3.3从事钢筋焊接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钢筋 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6.3.4钢筋闪光对焊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批钢筋焊接前,应先选定焊接工艺和参数,进行试焊,在试焊质量合格后,方可正式焊接。2闪光对焊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接头周缘应有适当的镦粗部分,并呈均匀的毛刺 外形。2)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的烧伤或裂纹。3)接头边弯折的角度不得大于3。4)接头轴线的偏移不得大于0.1山并不得大于2mm。3在同条件下经外观检查合格的焊接接头,以300个作为一 批(不足300个,也应按一批计),从中切取6个试件,3个 做拉伸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4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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