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03-2017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大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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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大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for overhaul of urban rail transit facilities DB22/T 5003-2017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8 年 03 月 01 日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8 长 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大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 者: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责任编辑:陆 雨 封面设计:岳延玲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发行 长春市人民大街 7548 号 邮政编码:130022印 刷:长春博美图文制作有限公司开 本:850mm1168mm 1/32印 张:5.5 字 数:110 千字标准书号:ISBN978-7-206-08241-2版 次:2018 年 2 月第 1 版 印 次:2018 年 2 月第 1 次印刷印 数:1-2000 册子 定 价:60.00 元 如发现印装质量问题,影响阅读,请与印刷厂联系调换。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 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公 告 第 467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轨道 交通设施大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大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统一编号为:DB22/T50032017,自 3 月 1 日起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年 1 月 5 日 2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7 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71 号)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线路、桥梁、隧道、路基和涵洞、车站及车场。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 519 号,邮编 130041,Emai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建筑大学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铁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吉林市铁科铁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市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柏林 刘文会 李 伟 倪铁山 宋 伟 李 华 唐兴国 刘维国 孟庆玲 张 超 张 旭 孙佳佳 岳宗崇 赵 宏 荣树光 黄胜权 金发良 刘 刚 赵 展 刘书胜 3 王进军 林子阁 李 战 程 超 马立军 魏子翔 王 哲 李立文 孙 佳 张碧野 陆建新 毕波祥 蔚 洁 曲 乐 冯 雪 张赫然 董彦超 陈 婧 李忠臣 李春甲 陈 亮 王 臣 李 超 赵 研 潘德宇 陈晓龙 王 超 刘志伟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邹德东 曹国利 李瑞千 董晓冬 张 欣 陶乐然 蔡 磊 岳延玲 张洪彬 宋 杰 程亚杰 刘召起 李淑平 李文波 郭鼎泉 1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2 2.2 符号.4 3 基本规定.5 4 线路.7 4.1 一般规定.7 4.2 大修验收标准.7 5 桥梁.15 5.1 一般规定.15 5.2 大修验收标准.16 6 隧道.27 6.1 一般规定.27 6.2 大修验收标准.27 7 路基和涵洞.31 7.1 一般规定.31 7.2 大修验收标准.31 8 车站及车场.37 8.1 一般规定.37 8.2 混凝土结构验收标准.37 8.3 砌体结构验收标准.42 8.4 钢结构验收标准.45 8.5 木制结构验收标准.47 8.6 门窗制作与安装验收标准.49 8.7 门窗玻璃验收标准.55 8.8 细部结构验收标准.55 2 8.9 楼地面验收标准.59 8.10 抹灰验收标准.66 8.11 吊顶验收标准.68 8.12 饰面板(砖)验收标准.72 8.13 幕墙验收标准.75 8.14 涂饰验收标准.85 8.15 裱糊与软包验收标准.87 8.16 平瓦屋面验收标准.89 8.17 卷材屋面验收标准.91 8.18 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验收标准.92 8.19 金属屋面验收标准.93 8.20 采光屋面验收标准.94 8.21 照明灯具、插座、开关安装验收标准.95 8.22 给水验收标准.105 8.23 排水验收标准.110 8.24 辅助设备安装验收标准.113 8.25 卫生设备验收标准.114 8.26 采暖系统验收标准.117 8.27 站台验收标准.122 8.28 栅栏、围墙验收标准.125 8.29 室外管网验收标准.125 附录 A 线路大修工程验收用表.130 附录 B 桥梁大修工程验收用表.132 附录 C 隧道大修工程验收用表.134 附录 D 路基和涵洞大修工程验收用表.136 附录 E 车站及车场大修工程验收用表.138 本标准用词说明.141 引用标准名录.142 附:条文说明.143 1 1 总 则 1.0.1 为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畅通,适应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展需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大修工程验收工作,保证大修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中的线路、桥梁、隧道、路基和涵洞、车站及车场等设施的大修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1.0.3 本标准应与下列现行国家标准配套使用: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3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5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6 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GB 50982;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8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9 钢轨焊接技术条件TB/T 1632;10铁路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技术条件TB/T 2965;11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JTG/TJ 23;12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养护技术标准DB22/JT 150。1.0.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大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及其配套使用的标准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it 采用轨道结构进行承重和导向的车辆运输系统,依据城市交通总体规划的要求,设置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专用轨道线路,以列车或单车形式,运送相当规模客流量的公共交通方式。2.1.2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 urban rail transit facilities 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土建设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土地、隧道、桥涵、路基、轨道、车站建筑、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建筑、房屋建筑、管道、道路、附属设施。2.1.3 线路设施 route facilities 在轨道交通线路上设置的相关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及标志等的总称。2.1.4 道岔 turnout/switch 车辆从一股轨道转入或越过另一股轨道的线路连接设备。2.1.5 查照间隔 check interval 为辙叉心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2.1.6 护背距离 back shield distance 为辙叉翼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2.1.7 警冲标 warning mark 是指示机车车辆停车时,不准向道岔方面或线路平面交叉处所越过的地点的标志。2.1.8 坡度标 slope mark 表示坡度变更点,标明两个坡段的各自坡度和长度。2.1.9 作业标 job mark 3 是要求司机长声鸣笛的标志,司机见此标须提高警惕,长声鸣笛,使施工作业人员听到后能及时下道避车。2.1.10 构筑物 structure 指站台、雨棚、天桥、地道、检票口、站名牌、道路、广场、围墙、栏板、架空走道、闸门井、消火栓井、检查井、雨水井、跌水井、渗水井、污水提升井、化粪池、排污系统、挡墙等人工建造物。2.1.11 附属设备 accessory equipment 与房屋、构筑物使用有关的设备,包括给水设备、排水设备、电气照明设备、供暖设备、空调通风设备、电梯设备、消防设备等。2.1.12 主体结构 main structure 地基基础和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结构体系,一起共同构成的完整的结构体系。2.1.13 危险房屋、构筑物 a dangerous house,structure 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房屋、构筑物。2.1.14 加固 strengthening of structure 当构造物局部损坏或承载力不足时而进行的修复和局部补强工程。2.1.15 允许偏差 allowable deviation 检测过程中,在可满足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允许检测点在本标准规定的检测比例范围内的偏差。2.1.16 观察检查 visual deviation 以目测判断被检查物体是否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参数的过程。2.1.17 检验 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4 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2.1.18 验收 acceptance 设施维护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维护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2.2 符号 0L标准缩短轨长度 L标准钢轨长度 R曲线半径 ga构造轨缝 0a预留轨缝 SC查照间隔 SH护背距离 tP钢轨温度力 钢轨材料的线膨胀系数 l伸缩区的长度 HP钢轨接头阻力 Dp道床纵向阻力 5 3 基本规定 3.0.1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大修工程施工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作业技术标准、工序质量检验制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制度。3.0.2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大修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规定,将运营安全指标与设施运行指标紧密结合,确保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3.0.3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大修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做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3.0.4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大修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由轨道交通设施管理单位组织实施,轨道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应依据设施的功能和分布等情况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验收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大修工程施工应符合本标准和有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2 大修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的要求;3 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 大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方通知轨道交通设施管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3.0.5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按验收的程序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督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3.0.6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应记录;工序之间应进行交6 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按验收程序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0.7 改扩建工程检查与验收应依据新建工程的质量标准进行。3.0.8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不得验收。3.0.9 各种设施、设备均不得出现超限或者临近超限现象。3.0.10 大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文件和大修作业标准逐级检验施工质量,并及时做好记录。当质量不合格或有漏项等缺陷时,应及时整修完好,同时备齐竣工资料、质量保证资料,报请轨道交通设施管理单位组织验收。7 4 线 路 4.1 一般规定 4.1.1 线路大修工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线路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2 各工序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3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4.1.2 线路大修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线路大修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的要求;2 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3 线路大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4 线路大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4.2 大修验收标准 4.2.1 线路大修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线路、道岔大修验收单位:正线 1km 为 1 个验收单位,大修不足1km的也可验收,无缝线路一个长轨条为1个验收单位;8 试车线、车场线 1 股道为 1 个验收单位;道岔 1 组为 1 个验收单位。验收记录格式应按附录 A 表 A.0.1 和表 A.0.2 的格式填写;2 大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线路、道岔大修验收标准进行自验,确认各项质量达到标准后报有关单位,经复验达到合格标准后,逐项填写验收记录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备案。4.2.2 线路大修曲线正矢容许偏差应符合表 4.2.2 的规定。表 4.2.2 线路大修曲线正矢容许偏差 曲线半径(m)缓和曲线实际正矢与计算正矢差(mm)圆曲线正矢连续差(mm)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值差(mm)250 及以下 6 12 18 251350 5 10 15 351450 4 8 12 451650 3 6 9 650 以上 3 4 6 4.2.3 整体道床线路大修应按设计文件及表 4.2.3 进行验收,主控项目轨向、高低、道床侧沟及中心沟全部应符合标准,一般项目至多一项不符合标准可为“合格”。如有主控项目不符合标准,一般项目漏项或不合格,经整修后复验应达到“合格”。表 4.2.3 整体道床线路大修验收标准 序号 项 目 标 准 1 轨距(1)误差不超过+3、-2mm(有控制锁的不超过1mm)(2)变化率不大于2 2 水平(1)误差不超过4mm(2)在延长18m 的距离内,没有超过4mm 的三角坑 3 轨向(1)直线用10m 弦量,误差不超过4mm (2)曲线正矢符合表4.4.1中的规定 4 高低 用10m 弦在任何一处测量,其前后高低误差不超过4mm 9 续表 4.2.3 5 钢轨接头(1)接头轨面及轨距线内侧错牙不超过1mm (2)大轨缝不超过5%,无连续三个以上的瞎缝,长轨条缓冲区轨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3)接头应相对,直线误差不超过40mm,曲线不超过规定缩短量的一半加40mm (4)焊接头应符合焊接要求 6 支承块(1)支承块无失效,挡肩及塑料管无损坏,表面整洁 (2)支承块位置前后两块顺线路方向间距误差不超过10mm 7 连接零件(1)各种零件齐全无失效、无锈蚀、无污物(扣压力为10kg/m12kg/m)(2)扣件失效者不超过8%(3)胶垫损坏歪斜松动者不超过6%(4)T 型螺栓顶的指示线与走行轨位置正确 (5)弹性垫层四周保持整洁无污物 8 道床侧沟及中心沟(1)道床表面完整无缺损,平整、纵横、顺坡符合要求 (2)钢筋混凝土无宽0.3mm 以上、混凝土无宽1.0mm 以上的裂缝(3)侧沟及中心沟沟底坡度符合设计要求(4)污工整修无空洞、无裂缝、无砂浆堆集,新旧混凝土结合牢固,养生良好 (5)沉降缝符合要求 9 线路外观(1)标记完整、位置正确、字迹清晰 (2)钢轨上的符号齐全、正确、清晰 (3)旧料及时回收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4.2.4 整体道床道岔大修应按设计文件及表 4.2.4 进行验收。主控项目轨向、高低、尖轨、辙叉与护轨状态、道岔锁定轨温全部应符合标准,一般项目至多一项不符合标准可为“合格”。如有主控项目不符合标准,一般项目漏项或不合格,经整修后复验应达到“合格”。表 4.2.4 整体道床道岔大修验收标准 序号 项目 标 准 1 轨距(1)误差不超过+3mm、-2mm(有控制锁的不超过1mm)(2)变化率不大于2 10 续表 4.2.4 2 水平 误差不超过3mm,导曲线无反超高 3 轨向(1)直线远视直顺,用10m弦量,误差不超过3mm (2)导曲线支距误差不超过2mm 且无硬弯 (3)附带曲线用10m弦量连续正矢误差不超过3mm 4 高低 用10m 弦量前后高低误差,不超过4mm 5 钢轨接头(1)轨面及轨距线错牙不超过1mm (2)无连续2个以上瞎缝,大轨缝不超过5%6 连接零件(1)基本轨落槽,滑床板平直,不密贴每侧不超过1 块(2)轨撑不密贴,每侧不超过1 个 (3)各种零件齐全无失效 (4)T 型螺栓顶面指示线与走行轨垂直 (5)扣件失效者不超过8%且无连续失效 7 支承块(1)支承块无失效,挡肩无损坏 (2)支承块位置前后两块顺线路方向间距误差不超过10mm 8 尖轨(1)尖轨竖切部分与基本轨密贴 (2)尖轨第一连接杆处动程,应符合道岔定型图的规定(3)连接杆不脱节、不松动,销子良好 9 辙叉与 护轮轨(1)护轮轨头部外侧至辙叉心作用面距离不小于1391mm (2)护轮轨头部外侧至翼轨作用面距离不大于1348mm 10 道床及 排水沟(1)道床表面整洁无脏物,弹性垫层四周保持整洁、无污物 (2)混凝土无1mm以上裂缝 (3)新旧混凝土结合牢固,养生良好 (4)排水沟畅通 11 锁定轨温 锁定轨温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12 位移 观测桩 埋设齐全、牢靠,观测标记清楚 13 无缝道 岔位移 不得大于 5mm 14 外观(1)标志完整、位置正确、字迹清晰 (2)道岔有关符号数据齐全、正确、清晰 (3)旧料及时回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4.2.5 碎石道床线路大修应按设计文件及表 4.2.5 进行验收,主控项目轨向、高低、线路锁定、道床清筛、捣固质量全部应符合标准,一般项目至多一项不符合标准可为“合格”。如有主控项目不符合标准,一般项目漏项或不合格,经整修后复验应达到“合格”。11 表 4.2.5 碎石道床线路大修验收标准 序号 项 目 标 准 1 轨距(1)木枕地段误差+4、-2mm,混凝土轨枕地段+3、-2mm (2)变化率不大于2 2 水平(1)误差不超过4mm (2)在线路延长向动态基长范围内,没有超过 4mm的三角坑 3 轨向(1)直线远视直顺,用10m弦量,误差不超过4mm(2)曲线头尾不得有反弯或“鹅头”(3)曲线正矢符合表4.4.1中的规定 4 高低 目视平顺,前后高低差用10m 弦量,不超过4mm 5 捣固(1)捣固、夯拍均匀(2)空吊板:无连续空吊板;连续检查50头,正线不得超过8,其他线不得超过12 6 道床(1)清筛清洁,道碴中粒径小于25mm的颗粒质量不得大于5(2)清筛深度达到设计要求(3)道床密实、符合设计断面、边坡整齐 7 轨枕(1)位置方正,间距和偏斜误差不超过40mm (2)新枕木要全部钻孔 (3)无失效、无失修轨枕 8 混凝土 轨枕扣件(1)螺纹道钉无损坏,丝扣涂油、拧紧 (2)铁座平贴轨枕,顶紧挡肩 (3)扣板顶紧、压紧、密靠,不良者不超过4%4 胶垫无缺损,歪斜者不超过6%9 钢轨及其连接零件(一)新钢轨及其连接零件(1)钢轨无硬弯,接头轨面及内侧平齐,误差不超过1mm (2)接头相错,直线不超过20mm,曲线不超过规定缩短量的一半加20mm (3)轨缝每公里总误差不超过160mm(25m轨80mm),无连续三个以上的瞎缝(4)道钉浮离不超过8%(5)夹板、螺栓涂油上紧(二)旧钢轨及其连接零件(1)接头相错,直线不超过40mm,曲线不超过规定缩短量的一半加20mm。不能改为对接时,两股钢轨相错量不少于3m (2)无超过2mm 的低接头(用1m尺量)(3)同(一)新钢轨及其连接零件中的1、3、4、5 项 12 续表 4.2.5 9 钢轨及其连接零件(三)无缝线路的钢轨及其连接零件(1)伸缩区两端位移不大于20mm (2)接头相错不大于40mm (3)缓冲区内实际轨缝较设计轨缝的误差在2mm 以内。其他同(一)新钢轨及其连接零件中的 4、5 项 10 防爬设备(1)安装齐全无失效 (2)线路爬行量不超过20mm 11 道口(1)铺面下全部为新枕 (2)栏木及栅栏整修完好,油漆鲜明 (3)铺面平整牢固,轮缘槽符合标准 (4)两端进路平顺 12 线路外观(1)标志完整,位置正确,字迹清晰 (2)钢轨上的符号齐全、正确、清晰 (3)余土清除干净 (4)散弃道砟收回 13 旧料回收 旧料如数回收,运至指定地点堆码整齐,并按规定移交维修公司或轨料库 4.2.6 碎石道床道岔大修应按设计文件及表 4.2.6 进行验收。主控项目轨向、高低、尖轨、辙叉与护轨状态全部应符合标准,一般项目至多一项不符合标准可为“合格”。如有主控项目不符合标准,一般项目漏项或不合格,经整修后复验应达到“合格”。表 4.2.6 碎石道床道岔大修验收标准 序号 项 目 标 准 1 轨距 (1)误差不超过+3、-2mm(有控制锁的不超过1mm)(2)变化率不大于2 2 水平 误差不超过4mm,导曲线无反超高 3 高低 前后高低差用10m 弦量,不超过4mm 4 轨向 (1)直线远视直顺,用10m 弦量,误差不超过4mm (2)导曲线支距误差不超过2mm (3)附带曲线连续正矢差不超过3mm 5 道床 道床洁净饱满,夯实拍平,边坡整齐,没有土拢 6 岔枕 (1)间距误差不超过30mm 2无失效、无失修(3)无连续空吊板,单根空吊板不超过12%13 续表 4.2.6 7 基本轨 导轨 无硬弯、无倾斜,接头轨面及内侧平齐 8 尖轨(1)尖轨竖切部分与基本轨密贴 (2)尖轨第一连接杆处动程,应符合地铁道岔图的规定 9 轨缝 按规定轨温计算,不超过4mm,无连续瞎缝(最高轨温时除外)10 转辙连接零件(1)连接杆不脱节、不松动,销子上好(2)滑床板平直,不密贴的每侧不超过1 块基本轨落槽 (3)轨撑与钢轨不密贴的每侧不超过1 个 11 辙叉与护轮轨(1)护轮轨头部外侧至辙叉心作用面距离不小于1391mm (2)护轮轨头部外侧至翼轨作用面距离不大于1348mm 12 各种螺栓及道钉(1)螺栓无松动、无缺少,已涂油 (2)道钉浮离不超过8%13 防爬设备 按设计安装齐全、无失效,支撑顶紧枕木 14 外观(1)道岔钢轨编号、各部尺寸用铅油标记正确,字迹清晰 (2)旧料收集干净 4.2.7 铺设无缝线路大修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及表 4.2.7 进行验收。主控项目锁定轨温、钢轨硬弯、无缝线路位移量、线路几何状态全部应符合标准,一般项目至多两项不符合标准可为“合格”。如有主控项目不符合标准,一般项目漏项或不合格,经整修后复验应达到“合格”。表 4.2.7 无缝线路铺设大修验收标准 序号 项 目 要 求 1 锁定轨温 轨条始、终端入槽时的轨温均在设计锁定轨温范围内,同一单元轨条左、右两股锁定轨温差不得大于5;跨区间或全区间无缝线路相邻单元轨条的锁定轨温差不得大于5,区间内单元轨条的锁定轨温差不得大于l0 2 轨条轨端相错量 轨条端头相错量不得超过40mm 3 联合接头 符合设计要求 4 位移观测桩 埋设齐全、牢靠,观测标记清楚 5 无缝线路位移量 铺设后5天内观测,伸缩区两端不得大于20mm,固定区不得大于5mm 14 续表 4.2.7 6 钢轨硬弯 校直后用1m直尺测量,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其矢度不得超过0.3mm,其他地段矢度不碍超过0.5mm 7 缓冲区钢轨接头 轨顶面及内侧面要求平齐,误差不碍超过1mm 8 缓冲区轨缝 与设计轨缝相比,误差不得大于2mm(设计锁定轨温范围内)9 缓冲区钢轨接头螺栓 使用M24的10.9级螺栓,数量齐全,涂油,扭矩应保持在900 N m1100N m。扭矩不足者不得超过8 10 扣件 轨距挡板,挡板座顶严、密靠、压紧,不密贴(缝隙大于2mm)的数量不超过6(连续检查100头),且无连续失效;弹条扣件的弹条中部前端下颚应靠贴轨距挡板(离缝不大于lmm)或螺栓扭矩为120150N m,型扣件扣压力为1113.2 kN,不符合标准的不超过8(连续检查100头),且无连续失效;胶垫无缺损,歪斜量大于5mm者不超过8(连续检查100头),螺栓涂油 1l 轨枕位置 轨枕方正、均匀,其误差不得超过40mm 12 道床 道床断面符合规定 13 焊接接头 焊缝质量符合钢轨焊接技术条件TBT 1632的要求 14 线路几何状态 符合作业验收标准 15 5 桥 梁 5.1 一般规定 5.1.1 大修后桥下净空不得小于设计要求。5.1.2 对梁体加固、下部结构加固、斜拉索换索、吊杆更换等涉及到结构体系加固的大修工程,要求在大修前和大修后分别检验桥梁的实际承载能力,若大修后桥梁的实际承载能力未提升至预定目标,应返工整改。5.1.3 施工前应对原材料及配件进行进场验收,监督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1 大修过程中所用的水泥、集料、钢材、外加剂、碳纤维,粘合剂等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2 钢筋、机械连接器、焊条等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钢筋的机械连接、钢筋的焊接等钢筋加工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3 预应力钢筋的加工和张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4 防水材料的质量、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技术条件要求TB/T 2965 的规定。5 伸缩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产品合格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安装。6 钢桥涂装材料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和涂装工艺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7 所用的吊杆、斜拉索应由专业厂生产,应有出厂检验报告、测验数据、产品编号和重量。锚头、锁定构件应符合设计要 16 求。生产厂商应具有规定的资质。5.1.4 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 的规定进行验收。5.1.5 大修、加固所用的计量仪器、设备应由经过授权或认定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校正。5.1.6 桥梁大修原则上由专业施工单位施工,零小的一般大修或周期性大修工程,亦可由轨道交通设施管理单位自行施工。大修工程的施工应视工程规模的大小、技术复杂程度实施工程监理制度。5.2 大修验收标准 5.2.1 每座设备大修作业全部完工后,应按表 5.2.1 进行验收。若出现不合格处所,应经返修、复验达到合格要求。5.2.2 根据大修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验收的需要,应在大修施工准备阶段将大修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工程质量验收,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标段进行逐级验收。1 顺序施工的分项工程。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2 所属各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3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4 标段大修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标段大修项目为不合格。5.2.3 隐蔽部分的施工、关键工序,现场应旁站监理或监护。施工单位必须派技术人员临场检验,并应事先通知管理单位派员会验,检验合格方可继续施工并应详细填写桥梁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 B.0.1)。17 5.2.4 大修经验收人员检查认为工程内容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表 5.2.1 桥梁大修验收标准的要求、竣工文件齐全完整时,验收人即应签发桥梁大修竣工验收证(表 B.0.2)。如检查认为不合要求时,应指出不合格处所和改正意见,由施工单位继续整修,限期完成,达到标准时,再行复验。5.2.5 混凝土表面的蜂窝、麻面、小气孔、脱皮、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缺陷的总面积不得超过该构件受检面积的 0.5%,深度不得超过 8mm。5.2.6 桥面防水保护层凿除时,应采用轻型凿除设备,严禁梁板被破坏。5.2.7 加固前应彻底凿除原构件混凝土缺陷部分,构件结合面凿毛凹凸差不小于 6mm,并露出粗集料,表面保持清洁湿润。对原有或新设钢筋应进行除锈处理。5.2.8 混凝土基底清理,规定基底砂浆层厚度为 0,并应 100外观检查。5.2.9 钢筋应平直,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他损伤。预应力束中的钢丝、钢绞线应梳理顺直,不得有缠绞、扭麻花现象,表面不应有损伤。5.2.10 在原结构上植筋,其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 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JTG/TJ 23 附录 A 的规定,新增钢筋骨架应与锚筋连成整体。1 植筋胶和所植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植筋工艺应与所用的植筋胶相适应,用于植筋的钢筋应除锈、清洗、晾干。2 植筋部位应无混凝土破碎、裂缝等现象。植筋孔应填充饱满,无空洞和缝隙等现象。湿接缝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新旧混凝土的结合面不得出现裂缝。5.2.11 裂缝灌浆之前应进行封缝处理和压水密封检查,灌缝材料应有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18 5.2.12 进行钢板加固或碳纤维加固前应对混凝土基底进行清理、打磨,保证表面平整、洁净、干燥。5.2.13 梁体顶升支撑构件的安装应稳定、牢固,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强度和耐久性应符合设计要求。5.2.14 支座上下各部件纵轴线应对正。当安装时温度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通过计算设置支座顺桥向预偏量。5.2.15 钢桥涂装,施涂前应将金属表面的灰尘、油渍、鳞皮、锈斑、焊渣、毛刺等清除干净,钢材表面清理等级应符合防腐涂装体系的要求。5.2.16 更换吊杆过程中,应连续监测桥面高程、吊杆内力及混凝土应力变化。新吊杆张拉应实行以桥面高程控制为主、吊杆内力控制为辅的双控。施工过程中新旧吊杆、锚具之间的荷载转换应平稳。5.2.17 斜拉索更换卸索、新索安装、张拉、锚固应按设计要求制定操作工艺,并严格执行。表 5.2.1 桥梁大修验收标准 序号 分类 工作项目 标 准 附注 1 整修 桥面 系及附属设施 1.声屏障修复、加固(1)声屏障板体竖直,倾斜度不得大于声屏障高度的0.5%(2)声屏障表面平整,两屏平整差不得大于3mm(3)声屏障高度一致,两屏高差不得大于5mm(4)立柱镀(涂)层均匀,镀(涂)层剥落面、出现气泡、未镀(涂)面、刻痕、划伤面等不超过该构件表面积的0.1%(5)屏体颜色均匀一致,无裂纹,划伤面不超过面积的0.1%(6)连接锚固用的螺栓及配套螺母、垫片、弹簧垫圈等零配件应齐全完好、连接牢固,无松脱、丢失等情况,柱脚锚栓及预埋钢板不得出现断裂、松动、倾斜、缺件剥落、锈蚀、损坏等现象 19 续表 5.2.1 1 整修 桥面 系及附属设施 2.整修、更换桥面防水层、保护层(1)桥面排水坡设置,保护层最小厚度符合设计要求,保护层表面应平整,保持排水畅通,不应出现裂缝(2)防水涂料应涂刷均匀,无漏刷、无气泡(3)防水卷材的铺设应平整、无破损、无空鼓,搭接处及周边均不应翘起(4)防水层,保护层原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技术条件(TB/T 2965)相关要求(5)防水层平顺密实,与边墙及泄水孔衔接严密,无渗漏现象 3.更换步行板、栏杆(1)各部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钢支架的铆接、栓接或焊接质量符合有关规定(2)步行板四角整平,连接牢固,钢筋混凝土板平整无裂无损(3)步行板铺设平直,边缘成一直 线,钢步行板无锈蚀(4)栏杆平直,联结牢固,无扭曲,10m弦矢度小于20mm(5)梁端断开,活动端处能与梁共同活动(1)栓钉、焊接、涂装 质量要求同钢结构(2)钢筋混凝土板质量同钢筋混凝土结构 4.整修更换泄水管(1)管内畅通,无杂物堵塞(2)外露部分无锈蚀(3)排水不污染梁体 2 整修 更换 支座、伸缩缝 1.梁体顶升(1)顶升高程允许偏差5mm(2)支撑构件尺寸允许偏差5mm(3)支撑构件下应无缝隙 2.整修支座(1)各部分清洁,无灰渣,活动端涂固体油脂或擦石墨,涂擦均匀,无缺漏(2)支座位置平整密实,各部分相互 密贴(3)锚栓无松动、缺少(4)排水良好,无翻浆、流锈 3.凿埋锚栓(5)锚栓直径及埋入深度符合规定,位置偏差小于5mm,螺栓杆正直无松动,周围砂浆填实无裂纹 20 续表 5.2.1 2 整修 更换 支座、伸缩缝 4.支座更换安装(1)支座的质量和规格符合标准,安装位置正确(2)支座平整、密贴、无缝隙(3)活动支座滚动(滑动)面洁净滑润,梁跨伸缩、转动自由。固定支座稳定可靠(4)支撑及限位设备齐全(5)安装完成后,临时锁定装置应断开 5.支座捣垫砂浆(1)原圬工面凿毛洗净。水灰比、砂浆配合比符合规定,拌合均匀,捣固密实,周围抹面平整,无裂纹、空响(2)与座板间缝隙小于1mm,深度小于30mm(3)排水良好 6.整修,更换伸缩缝 缝内尘土清除干净,填塞密实,表面平整,无漏水断裂或挤出 3 钢梁 保护 涂装 1.钢表面清理(1)热喷锌、铝或涂装环氧富锌底漆达到 Sa3 级(2)涂装红丹或聚氨脂底漆达到 Sa2.5级(3)箱形梁内涂装环氧沥青底漆达到Sa2 级(4)维护涂装环氧富锌底漆或热喷漆达到 Sa2.5级(5)附属钢结构涂装红丹底漆或维护涂装红丹底漆达到St3级 2.涂膜粉化清理 涂膜表面打磨,污垢清除彻底,不损伤底漆 3.腻缝 作业范围内,凡能积水的缝隙内的旧漆污垢除净无漏腻,腻子填实压平,无开裂、积水 4.涂装涂层-涂料(1)涂装体系层次厚度符合规定(2)涂层表面平整均匀,新旧涂层衔接平顺,色泽不匀不超过 10%(3)无剥落裂纹附着力不小于 3Mpa(4)每平方米不超过两个 5cm5cm的气泡气孔 21 续表 5.2.1 4.涂装涂层-热喷锌铝(1)涂装体系涂层厚度符合规定(2)涂层表面平整均匀、附着力符合要求(3)无起皮、鼓泡、大溶滴、散粒、裂纹、掉块,如有细微缺陷,但不影响防护性能 4 整修加固钢梁 1.加固 部位及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2.钢梁切割 切割刨边后,边缘平整尺寸误差:宽度 mm,长度 mm 3.钻孔 新钉钻孔与钢面自下而上垂直,孔壁平滑,不良钉孔(指直径误差不超过宽度 mm,斜孔偏斜小于 2mm,错孔小于 1mm)的个数不超过 20%4.组拼 钢料接触面间无铁屑、锈皮、污垢,组装紧密用 0.3mm 塞尺插入深度不大于 30mm 5.高强度螺 栓连接(1)无缺少,松动,超拧或欠拧螺栓不超过节点螺栓总数的 5%(2)栓焊梁螺栓联结部位摩擦系数不小于 0.45 6.弯曲整修 整修后表面压痕在 0.5 mm 以内,裂缝弯曲失度在容许范围以内,整修处附近 螺栓无松动 7.洞孔伤损 钢料伤损及洞孔边缘磨平整,填补后钢料间接触紧密,无缝隙 8.清扫 各部分清洁,无积垢,排水良好 5 更换 钢梁 1.位置 钢梁中心线与设计线路中心线位置偏差小于 15mm 拨正钢梁按本项验收 2.支点位置(1)钢梁一端支承垫石顶面高差小于钢梁宽的 1/1500(2)每一主梁两端支承垫石顶面高差:当跨度小于 55m 时为 5mm;当跨度大于 55m 时为计算跨度的 1/10000,并不大于 10mm(3)前后两孔钢梁在同一墩顶支承垫石顶面高差不大于 5mm(4)支座底板四角相对高差不大于2mm 4 2 0.5 0.2 0 4 22 续表 5.2.1 5 更换 钢梁 3.钢桁梁拼装位置(1)弦杆节点对梁跨端节点中心联接线偏移不大于 1/5000(2)弦杆节点对相邻两个节点中心联 接线偏移不大于 5mm(3)立柱在横断面内垂直偏移不大于立柱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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