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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公示稿)稿)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一年十十月月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申 请 人 单位名称 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法人代表 姓名 邱向真 职务 主任 联系人 姓名 范武雷 职务 通讯地址 温州市瓯江路 1155 号 项 目 用 海 基 本 情 况 项目名称 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 公益性 经营性 投资金额/用海面积 399.6471 公顷 用海期限 40 年 占用岸线 0m 新增岸线 无 用海类型 锚地用海 各用海类型/作业方式 面 积 具体用途 锚地 399.6471 公顷 检验、检疫、候潮、待泊 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I 目目 录录 1 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1 1.1 论证工作由来.1 1.2 论证依据.2 1.3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5 1.4 项目申请用海情况.13 1.5 项目用海必要性.13 2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16 2.1 自然环境概况.16 3.2 海洋生态概况.23 2.3 自然资源概况.25 2.4 开发利用现状.31 3 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36 3.1 项目用海环境影响分析.36 3.2 项目用海生态影响分析.36 3.3 项目用海资源影响分析.37 3.4 项目用海风险分析.37 4 海域开发利用影响分析.50 4.1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影响.50 4.2 利益相关者界定.50 4.3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50 5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51 5.1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51 5.2 项目用海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55 6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64 6.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64 6.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68 6.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69 6.4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75 7 海域使用对策措施.76 7.1 区划实施对策措施.76 7.2 开发协调对策措施.78 7.3 风险防范对策措施.78 7.4 监督管理对策措施.82 8 生态用海综合论证.85 8.1 生态用海概述.85 8.2 用海选址合理性.86 8.3 用海方案科学性.87 8.4 环境影响可行性.88 9 结论与建议.89 9.1 结论.89 9.2 建议.91 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1 1 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 1.1 论证工作由来 温州港包括状元岙、乐清湾、大小门岛三大核心港区和瓯江、平阳、瑞安、苍南四个辅助港区。乐清湾港区位于宁波港至福州港 1000 公里黄金海岸线上的中段,乐清湾港区北起乐清市南塘镇黄家里,南至黄华镇岐头山,与瓯江口产业功能区接轨,总规划陆域面积 111.2 平方公里。区内腹地资源充裕、集疏运功能发达、水深条件优越、城市依托功能完善,具有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和良好的建港条件,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准实施的温州港总体规划明确指出:乐清湾港区是温州港港最具发展潜力的港区。根据温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温州市将加快构建形成以乐清湾港区为主港区,状元岙、大小门岛为特色辅助港区,瓯江、瑞安、平阳、苍南为城市配套港区的“一主两辅多点”港口空间结构,到 2025 年建成万吨级泊位数 28 个、5 万吨级以上泊位数 14 个。突出以温州港未来主体港区的发展定位,侧重乐清湾港区码头泊位布局和综合港区建设,大力发展海铁联运和集装箱多式联运。“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乐清湾港区 C 区一期工程 3 个 10 万级通用泊位、益海嘉里粮油加工港口综合项目及配套码头工程(1 个 10 万吨级泊位),加快推进乐清湾港区 A 区二期工程 3 个 10 万级多用途泊位开工建设。为适应乐清港港区未来发展趋势,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28 日签发研究乐清湾港区扩大开放有关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大麦屿引航检疫锚地作为乐清湾港区与台州大麦屿港区的公用锚地,位于玉环岛陆域南侧,水下泥面呈斜坡状,受水深条件限制,仅最深处可停靠 10 万吨级船舶,却无法满足多艘 10 万吨级船舶引航检疫要求。2021 年浙江海事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浙江沿海主要公共航路的公告(2021 年公告第 1 号),公告中的西航路中心线穿过原南京军区温州港口岸 2 个港区扩大对外开放事(南司2014140 号)批复的乐清湾港区 5 万吨级以上非危险品船舶检验检疫锚地,导致锚地无法正常使用。为完善补充温州港检验检疫锚地功能,适应港区扩大开放有关工作的需要,温州市人民政府20219 号专题会议同意将乐清湾港区 5 万吨级以上非危险品船舶检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2 验检疫锚地调整至乐清湾候潮锚地,并适度扩大锚地水域范围,为乐清湾港区 5 万吨级以上非危险品船舶进港的检验、检疫工作提供新锚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温州港港口功能锚地属于目录“水路交通设施用海”中的“人工开挖的航道、港池、锚地及停泊区工程”,符合用海审批目录,可以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故本项目可以通过申请审批的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在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时,必须出具海域使用论证材料,论证该海域使用是否可行。为此,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进行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并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技术依据。本报告为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 号)的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开放式用海锚地用海中,危险品锚地所有规模所有海域论证等级为二级,其他锚地所有规模所有海域论证等级为三级。乐清湾候潮锚地扩建项目为非危险品锚地,判定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等级为三级,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论证单位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踏勘、调研、收集有关工程资料并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1.2 论证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 年 11 月 5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7 年 11 月 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3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 年 8 月 28 日起施行,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改);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6 年 11 月 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00236 号,2002 年 7 月 6 日起施行);8.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610 号;9.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国海发20084 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9200 号,2009 年 4 月13 日);11.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26 号,2009 年 11 月 27 日起施行,2015 年 12 月 4 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改);12.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86 号,201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3.浙江省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办法(浙海渔发20069 号,200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14.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2017 年 5 月27 日)。1.2.2 区划和规划 1.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 年),2015 年 7 月;2.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2018 年 9 月修订);3.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公开版),2017 年 5 月;4.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7 年 9 月;5.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2011 年 2 月;6.温州港总体规划,2008 年;1.2.3 技术标准和规范 1.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199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99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海洋生物质量(GB1841-2001,200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4 4.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5.海滨观测规范(GB14914-2006,200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6.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2008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7.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200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8.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10.1:5000 1:10000 1:25000 海岸带地形图测绘规范(CH/T 70011999);11.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 17501-1998);12.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GB/HY070-2003);13.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4.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5.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 号);16.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201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18.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200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9.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 251-2018)。1.2.4 基础资料 项目基础资料为改扩建工程选划方案、扫测、勘察及选划论证等相关专题,资料均由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并提供,真实、有效、可靠。引用专题报告见表 1.2-1。表 1.2-1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引用基础资料清单 序号 专题名称 编制单位 1 乐清湾港区 5 万吨级以上非危险品检验检疫 锚地调整选划方案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浙江鸿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 乐清湾侯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扫海测量项目技术报告 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5 3 乐清湾候潮锚地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4 乐清湾 5 万吨级以上检验检疫锚地选址方案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浙江鸿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5 乐清锚地海域海洋生态专题报告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6 2020 年秋季温州瓯江口渔业资源现状调查报告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1.3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1.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2.申请人:申请人: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3.用海性质用海性质:公益性。4.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锚地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一级用海方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用海(二级用海方式)。5.拟申请面积及期限拟申请面积及期限:拟申请用海面积 399.6471 hm2,拟申请用海期限 40 年。6.使用方向:使用方向:主要满足 510 万吨级船舶的检验、检疫、候潮、待泊。1.3.2 项目地理位置 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位于洞头海域,洞头岛以东约 27km,乐清湾航道起点(Q)东南侧约 7.66km,自然水深 20m 等深线附近,概略位置为 2751、12128。原有乐清湾候潮锚地已经过海事部门外公告且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项目周边海域宽阔,水深条件良好,航路密集。根据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拟用海区目前为自然海域,水深在 18.521.2m 之间(水深系指理论最低潮面以下,本地区理论最低潮面在 85 国家高程基准面以下 3.70m),用海区内无构筑物、无养殖活动。项目地理位置见图 1.3-1。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6 图 1.3-1 项目位置示意图 本项目位置本项目位置 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7 图 1.3-2 项目水深图 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8 1.3.3 锚地设计尺度 根据温州港总体规划、温州港航道与锚地专项规划以及乐清湾内港口规模,目前乐清湾港区内码头最大规模为 100000 吨级,原南京军区温州港口岸 2 个港区扩大对外开放事(南司2014140 号)批复的 1 号锚地为乐清湾港区 5 万吨级以上非危险品船舶检验检疫锚地,因此,本次主要考虑 50000吨级100000 吨级普通货船为主,项目平面布置及水深图见图 1.3-1、图 1.3-2。1.3.1.1 原有乐清湾候潮锚地尺度及锚泊容量原有乐清湾候潮锚地尺度及锚泊容量 1、原有、原有乐清湾候潮锚地乐清湾候潮锚地尺度尺度 乐清湾候潮锚地位于乐清湾航道起点(Q)东南侧约 7.66km 位置,现状功能主要满足 5 万吨级以上船舶候潮使用。锚地水深 18.521.2m,长 2km,宽 2km,面积 4km2,底质为淤泥。表 1.3-1 乐清湾候潮锚地信息一览表 锚地 名称 锚地水域范围 用途 水深(m)锚泊等级(万吨)面积(km2)底质 乐清湾候潮锚地 275121N/1212832E;275016N/1212832E;275016N/1212719E;275121N/1212719E;候潮待泊 18.521.2m 5 4.00 泥 2、原有乐清湾候潮锚地、原有乐清湾候潮锚地锚泊容量锚泊容量(1)抛锚方式)抛锚方式 常用抛锚方法主要有单锚系泊、单浮筒系泊、抛八字锚、“一点锚”等,船舶在锚地内主要进行检验、检疫、候潮和待泊时,通常采用“单锚系泊”方式。(2)锚泊半径计算)锚泊半径计算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 165-2013)第 6.5.6.1 条,船舶在检验检疫时一般采用单锚系泊时,每个锚位所占水域为一圆形面积,其半径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风力7 级时,R=L+3h+90;风力7 级时。R=L+4h+145。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9 式中:R单锚水域系泊半径(m);L设计船长(m);h锚地水深(m)。表 1.3-2 锚泊半径计算一览表 代表船型 船型等级(t)设计船长(m)锚地设计水深(m)锚泊半径(m)(风力7)取值(m)锚泊半径(m)(风力7)取值(m)散货船 50000 223 15.4 359.2 360 429.6 430 集装箱船 50000 293 15.6 429.8 430 500.4 501 散货船 100000 吨级 250 17.4 392.2 393 464.6 465 集装箱船 100000 吨级 346 17.4 488.2 489 560.6 561(3)锚泊容量)锚泊容量 表 1.3-3 锚泊容量一览表 代表船型 船型等级(t)锚泊半径(m)(风力7)取值(m)锚泊容量(艘)锚泊半径(m)(风力7)取值(m)锚泊容量(艘)散货船 50000 359.2 360 4 429.6 430 4 集装箱船 50000 429.8 430 4 500.4 501 4 散货船 100000 吨级 392.2 393 4 464.6 465 4 集装箱船 100000 吨级 488.2 489 4 560.6 561 2 锚地长 2km,宽 2km,面积 4km2 1.3.1.2 扩容后锚地锚泊容量及尺度扩容后锚地锚泊容量及尺度 1、扩容后锚地锚泊容量扩容后锚地锚泊容量 根据海港锚地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第 6.2.1 条,普通锚地的使用环境条件应根据风、浪和流等条件综合确定。风、浪和流同时组合时,风速不宜大于 7 级,流速不宜大于 1.0m/s、有效波高不宜大于 2m,流速和波高较大水域的使用条件宜通过试验确定。根据温州港船舶检验、检疫、候潮、待泊实际情况,当风级大于 8 级或遇大风台风情况,船舶将驶离锚地、远离风区路径航行。因此,锚地锚位的确定在考虑尽可能增大锚位数量的前提下,满足船舶正常安全锚泊需求,同时当风速大于 8 级时,港口功能锚地将不再供船舶检验、检疫服务。原乐清湾候潮锚地长 2km,宽 2km,面积 4km2。经与海事、港航等相关部门对接后,并结合目前乐清湾港区运营情况,明确扩容后锚地长 3km,宽 2km,面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10 积 6km2。2、扩容后锚地扩容后锚地锚位论证锚位论证(1)风力大于 7 级的情况下 根据 1.3.3.1 章节内容计算,风力大于 7 级的条件下,扩容后锚地可以锚泊6 艘 50000100000 吨级船舶,风力大于 8 级停止检验检疫工作,详见图 1.3-3。图 1.3-3 扩容后风力 7 级以上情况下锚地锚泊图(2)风力小于 7 级风力的情况下 根据 4.3 章节内容计算,风力小于 7 级的条件下,扩容后锚地可以锚泊 6艘8 艘 50000 吨级100000 吨级船舶,详见图 1.3-4。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11 图 1.3-4 扩容后风力 7 级以下情况下锚地锚泊图 表 1.3-4 扩容前后参数对比表 锚地名称 阶段 长(m)宽(m)面积(km2)乐清湾候潮锚地 扩容前 2000 2000 24 扩容后 3000 2000 68 1.3.1.3 锚地扩容布置方案及比选锚地扩容布置方案及比选 由于乐清湾候潮锚地位于新公布的东、西航路之间,距东航路中心线约6.4km,距西航路中心线约 5.5km,由于东航路宽度为中线线两侧各 2 海里,西航路为中心线两侧各 1 海里,为了减少对航路的影响,选划方案推荐在原锚地基础上向西扩展 1000m。图 1.3-5 扩容方案 根据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本次锚地扩容部分与根据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本次锚地扩容部分与最新海洋生态红线冲突,根据论证最新海洋生态红线冲突,根据论证报告咨询会专家及管理部门意见,报告咨询会专家及管理部门意见,项目只在项目只在原有锚地基础上改建,不再扩容,本报告只对原有乐清湾候潮锚地部分进行论原有锚地基础上改建,不再扩容,本报告只对原有乐清湾候潮锚地部分进行论证,如原有锚地用海区难以满足锚泊需求,建议业主在红线区外另行选址。证,如原有锚地用海区难以满足锚泊需求,建议业主在红线区外另行选址。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12 1.3.1.4 设计水深设计水深(1)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6.5.11.1 条,港外锚地设计水深不应小于设计船型满载吃水的 1.2 倍。(2)根据海港锚地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第 6.5.1 条,锚地设计水深的计算基准面应采用当地理论最低潮面。根据上述(1)、(2)规范公式及要求计算,锚地设计水深如下表所示,经计算可知,锚地内船舶可根据自身吃水状况选择水深适宜的锚位进行锚泊。表 1.3-5 乐清湾候潮锚地设计水深复核一览表 锚地名称 锚地等级(t)代表船型 船型等级(t)满载吃水(m)锚地设计水深(m)乐清湾候潮锚地 5 万吨级以上 集装箱船 100000 吨级 14.5 17.4 备注:满载吃水按锚地代表船型最大吃水船舶取值。1.3.1.5 锚地与周边设施安全距离锚地与周边设施安全距离(1)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 165-2013)第6.5.10 条,港外锚地边线至航道边线安全距离不宜小于23 倍设计船长;港内锚地采用单锚或单浮筒系泊时,锚地边线至进港航道、码头港池水域、码头建筑物、防波堤、潜堤、礁石、沉船的安全距离不用小应1 倍设计船长,采用双浮筒系泊时,其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 倍设计船宽。(2)根据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中规定“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的范围,海湾等狭窄海域为海底电缆管道两侧各100m。(3)根据海轮航道通航标准(JTS18032018)第6.1.7 条,跨越航道建筑物、构筑物距周边锚地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4 倍锚泊船舶的总长。本项目锚地为港内锚地,位于海域开阔位置,主要控制锚地与航道的安全距离,具体安全距离详见下表:表 1.3-4 锚地与邻近航道的安全距离一览表 锚地名称 临近航道名称 最近距离(m)规范要求值(m)是否满足要求 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 东航路边线 2705 6921038 满足 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13 西航路边线 4350 满足 1.3.4 项目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本项目锚地区域选址位置水深条件良好,锚地区不设置浮标等构筑物,因此本项目不涉及施工。1.4 项目申请用海情况 1.用海类型和方式: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锚地”(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一级用海方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用海(二级用海方式)。2.申请用海面积:拟申请用海面积 399.6471 hm2。3.申请用海期限:本项目拟申请海域使用期限为 40 年。4.用海需求:本项目位于洞头海域,乐清湾航道起点(Q)东南侧约7.66km 位置。根据项目的自身特点,本项目锚地用海需要利用所在区域的部分海域资源。5.用海主体:本项目申请单位为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属于依法实施航道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1.5 项目用海必要性 1.5.1 项目建设必要性 1.5.1.1 锚地工程建设对于发展港口综合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锚地工程建设对于发展港口综合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港口功能锚地是温州港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是船舶候潮待泊、引航、检验检疫、应急的安全保障,对于发展港口综合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8 年 6 月 23 日批复的温州港总体规划,温州港由瓯江港区、乐清湾港区、大小门岛港区、状元岙港区、瑞安港区、平阳港区、苍南港区共七个港区组成。本次锚地工程建设充实和完善总体规划中锚地规划部分的内容,同时也为与海洋功能区划、温州市水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14 路交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有利于充分利用锚地资源,保障各港区的顺利运行。1.5.1.2 锚地工程建设是推动温州港各主要港区开发建设的需要锚地工程建设是推动温州港各主要港区开发建设的需要 随着温州市“一港三城”战略的加速实施,温州港从河口港向近海深水港转型,乐清湾港区、状元岙港区、大小门岛港区等三大主枢纽深水港区的相继建成和投入使用,温州港的到港船舶种类和吨位,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进出港主要航道交通流日趋增加,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发展。根据前期对温州港相关水域船舶流量的统计调查资料显示,船舶进出港流量及通航密度较大,对于船舶在锚地内进行引航、检疫、候潮、待泊、应急也日趋增加。各水域交通流现状具体如下:2017 年温州港到港船舶为 40559 艘(不包括客船和渡船)、共计 18120.3 万载重吨,其中万吨级以上船舶艘数和载重吨分别为 3366 艘和 8727.3 万吨,占总艘数和载重吨的 8.3%和 48.2%,大型化趋势明显。乐清湾进港航道一期工程(东航道)目前作为温州乐清湾港区和台州大麦屿港区的共同航道使用,根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 AIS 系统对台州玉环大麦屿港区的船舶流量进行的不完全统计,大麦屿港区进出船舶以散货船(海船)为主,主要监测对象为载重吨在 5 万吨级10 万吨级的船舶,监测期间内进出港船舶共计 126 艘次(不含 5 万吨级以下船舶);另根据船讯网 2020 年3 月 30 日至 2020 年 4 月 3 日的不完全统计,连接线航段通航船舶为 28 艘次,主要通航船型为万吨级以下货船、油船(普遍集中在 30005000 吨级);根据20162019 年乐清湾船舶吞吐流水明细信息,经东航道出入乐清湾港区的船舶数量分别为 769、695、818、984 艘次,通航船舶数量适中,但处于明显增长趋势。温州港处于长三角的南翼,正在努力推进温州港由河口港向近海深水港、地区性港向沿海主要港口、喂给港向支、干线港发展的三大历史跨越,随着“三大跨越”目标的逐步实现,温州港要跨入“亿吨大港、百万标箱”行列,成为我国重要的综合性区域枢纽港,温州港吞吐量将会快速增长,到港船舶将迅猛增加,水上交通压力显现。本次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是推动温州港主要港区开发建设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15 的需要。1.5.1.3 本次本次改扩建工程是适应乐清港港区未来发展趋势,实施港区扩大开放有改扩建工程是适应乐清港港区未来发展趋势,实施港区扩大开放有关工作的需要关工作的需要 根据温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温州市将加快构建形成以乐清湾港区为主港区,状元岙、大小门岛为特色辅助港区,瓯江、瑞安、平阳、苍南为城市配套港区的“一主两辅多点”港口空间结构,到 2025 年建成万吨级泊位数 28 个、5 万吨级以上泊位数 14 个。突出以温州港未来主体港区的发展定位,侧重乐清湾港区码头泊位布局和综合港区建设,大力发展海铁联运和集装箱多式联运。“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乐清湾港区 C 区一期工程 3 个10 万级通用泊位、益海嘉里粮油加工港口综合项目及配套码头工程(1 个 10 万吨级泊位),加快推进乐清湾港区 A 区二期工程 3 个 10 万级多用途泊位开工建设。为适应乐清港港区未来发展趋势,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28日签发研究乐清湾港区扩大开放有关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大麦屿引航检疫锚地作为乐清湾港区与台州大麦屿港区的公用锚地,位于玉环岛陆域南侧,水下泥面呈斜坡状,受水深条件限制,仅最深处可停靠 10 万吨级船舶,却无法满足多艘 10 万吨级船舶引航检疫要求。2021 年浙江海事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浙江沿海主要公共航路的公告(2021 年公告第 1 号)中的西航路中心线穿过乐清湾港区 5 万吨级以上非危险品船舶检验检疫锚地,导致锚地无法正常使用。本次改扩建工程将乐清湾港区 5 万吨级以上非危险品船舶检验检疫锚地调整至乐清湾候潮锚地,并完善补充温州港检验检疫锚地功能,是适应乐清港港区未来发展趋势,实施港区扩大开放有关工作的需要。1.5.2 项目用海必要性 本项目用海由项目本身特殊性决定,锚地工程必须依托海域为载体,为船舶提供锚泊服务,项目位置水深条件良好,能够满足船舶锚泊需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用海是必要的。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16 2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项目所在海域概况 2.1 自然环境概况 2.1.1 气象 洞头列岛海区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温适中,雨量充沛,冬夏季风交替显著,夏秋季常有台风影响。根据洞头气象站(地理位置 12111E,2750N,海拔高度 69.0m)的实测资料分析,本区气象特征如下:2.1.1.1 气温气温 年平均气温 17.4 C;极端最高气温 35.7 C;极端最低气温-4.1 C;月平均最 高气温 27.5 C(8 月);月平均最低气温 7.2 C(2 月);日最高气温35C 年 平均天数 2.7d。2.1.1.2 降水降水 降水充沛,每年 39 月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 70%。其中 34 月为春雨期,56 月为梅雨期,79 月为台风雨期,其余月份少雨,相对干旱。洞头气象站 19612000 年统计降雨特征如下:多年平均降雨量 1319.6mm;累年最大降雨量 1822.7mm;月最大降雨量 431mm;日最大降雨量 214mm;日降雨量25mm 的天数 16.8d。2.1.1.3 风况风况 本地区夏季多为 SW 向大风,春秋季节多为偏 S 向或偏 N 向大风,又以偏 N 向大风为主,冬季盛行 NNE 向大风。全年平均风速 3.8m/s,强风向为 SSW 向,最大风速为 32m/s(1975 年 8 月 12 日),全年常风向为 NNE 向。根据浙江省气象局 台风路径 资料以及洞头气象站近期台风资料统计分析,每年 511 月份是热带气旋影响期,其中 78 月份为热带气旋盛行期,年平均 出现次数 4 次,有严重影响的或在本地区登陆的,大约两年遇到一次。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17 2.1.2 海洋水文 2021 年 3 月 28 日 1000 时2021 年 4 月 6 日 1600 时,对两个临时潮位站(T1 洞头、T2 鹿西)进行了 9 个周日的潮位观测。2.1.2.1 潮汐潮汐 测验海域的潮汐性质为规则半日潮,每天有两次高潮和两次低潮,略有日不等现象。2.1.2.2 潮流潮流 测验海域地处浙南沿海洞头附近,其中两个测站落在瓯江口门内侧,四个测站落在瓯江口门外。测区东南侧为东海,受其影响,测验水域的涨、落潮流流路大致如下:涨潮流涨潮流:外海潮波从东南方向由外海传入,经口门进入瓯江,前沿水域涨潮主要受瓯江口门附近地形变化的影响。落潮流落潮流:主要来自瓯江的落潮流,受地形影响流势较强,下泄至外侧水域。总体而论,测区具有涨潮流历时长于落潮流历时的特征。且测区流速较小。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各测站余流有大潮较大、小潮较小的特性;各个测站余流的方向多与涨潮流方向一致。2.1.2.3 泥沙泥沙 测区最大含沙量为 3.574kg/m3,最小含沙量为 0.019kg/m3,最大含沙量出现在 SW1 测站大潮涨潮底层,最小含沙量出现在 SW6 测站小潮涨潮表层。垂线平均含沙量最大值为 2.904kg/m3,最小值为 0.037kg/m3。本次水文泥沙测验平均含沙量为 0.367kg/m3,含沙量有口门高、外海低的特征。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含沙量的涨、落潮变化明显,最大含沙量多出现在最大涨、落急时刻附近,最小含沙量多出现在涨、落潮转流时刻附近,表明测验海域泥沙受到的扰动较小。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18 2.1.2.4 波浪波浪 洞头列岛地处浙江东南沿海,周边分布有玉环岛、鹿西岛、洞头本岛、状元岙岛、霓屿岛、大门岛、小门岛等诸岛屿。根据南麂海洋站(设在浙南南麂岛东侧的东咀头)长期波浪统计资料、本区波况特征如下:洞头列岛以东外海区海浪多为风浪和涌浪兼有的混合浪,风浪与涌浪出现的频率相当。常浪向为 EESE 向,其次为 NNENE 向。强浪向为 E 向,实测最大波高为 10.0m(2005.07)。累年平均周期为 5.2s,最大周期为 14.8s,累年平均波高为 1.0m。波高季节分布特征为秋冬季节最大,方向主要为偏北,春末夏初波高最小。最大波高大于 7.0m 的波浪主要发生在夏秋季节(69 月份),均与台风活动有关,台风影响期波浪方向主要为偏东和偏北向。南麂站波周期大都 在 46s 之间,占 77.97%;大于 6s 的波浪主要出现在 ENESE 方向,频率占 约 17.46%,其中波周期大于 8s 的波浪出现次数较少、频率仅占 1.4%。2.1.3 项目用海区地质地貌 2.1.3.1 地形地貌地形地貌 乐清湾候潮锚地场地地形较平坦开阔,地貌类型属海积、冲积地貌,沉积了巨厚的第四系沉积物。2.1.3.2 工程地质工程地质 根据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2021 年 5 月编制的乐清湾候潮锚地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根据野外钻探揭露,将场地勘探深度以浅土体按其成因时代、埋藏分布规律、岩性特征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划分为 1 个工程地质层,特征如下:层:淤泥(mQ43)黄灰色,流塑,厚层状,偶含贝壳碎片,局部夹薄层粉砂,摇振反应无,切面有光泽,干强度高、韧性高,表部 0.5m 为流泥。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19 图 2.1-3 钻孔位置图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20 图 2.1-4 钻孔柱状图 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21 2.1.3.3 地震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区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2.1.4 海床稳定性分析 根据 19652014 海图及水深对比分析(图 2.1-5,图 2.1-6),青山岛北侧的北水道 5m 和 10m 等深线由于航道开挖上下贯通,深槽有所冲刷。青山岛南侧的南水道 5m 等深线略有淤进,10m 和 20m 等深线则保持基本稳定,深槽地形总体保持稳定。沙头水道 0m 和 2m 等深线的位置变化不大,地形保持基本稳定。图 2.1-5 工程水域大范围等深线变化(0m、5m 和 20m)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22 大门岛西侧三角沙浅滩 0m 和 2m 等深线均略呈后退趋势,浅滩地形冲刷状态。霓屿北侧 0m 和 2m 等深线均向东扩展,显示 5m 等深线以浅的浅滩水域呈淤积状态。乐清湾西岸 0m、2m 和 5m 等深线均向东扩展,浅滩水域呈淤积状态。洞头峡水域 0m、2m 和 5m 等深线变化不大,保持基本稳定状态。黄大峡水域的 10m 和 20m 等深线的位置和形状变化不大,滩槽地形保持基本稳定状态。总的来看,瓯江口外浅滩及深槽地形局部虽有不同程度的冲淤变化,但滩槽格局总体保持基本稳定状态。图 2.1-6 工程水域大范围等深线变化(0m、5m 和 20m)乐清湾候潮锚地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23 2.1.5 主要海洋自然灾害 1、热带气旋、热带气旋 根据浙江省气象局台风路径资料以及洞头气象站近年台风资料统计分析,每年511 月份是台风影响期,其中 79 月份为盛行期,年平均出现 4 次,有严重影响的或在本地区登陆的,大约两年遇到 1 次。台风影响时间一般持续 2d,持续时间长短与影响本区热带风暴强度和移动速度有关,受热带气旋影响时,50的大风过程持续时间在 612h,28的大风过程持续时间在 1836h,21的大风过程持续时间在 42h。台风登陆时极大风速为 40m/s 以上,并出现狂风暴雨、水位上涨、巨浪滔天,给当地带来极大损失。当台风影响时,增水区和最大增水区的范围与台风的强度和范围大小有关,台风强度强、范围大,增水强度就强,范围也广。一般,强烈增水出现在行径右前方向的 8 级以上风圈的范围内。历史上因台风、风暴潮而使海洋工程、海岸基础设施等遭受严重破坏的例子数不胜数,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对热带气旋、风暴潮等自然灾害要引起足够的重视。2、强冷空气与寒潮、强冷空气与寒潮 根据有关气象资料统计,浙江地区强冷空气出现年几率为 0.530.86,最多月份是12 月至翌年 1 月。寒潮出现年几率为 0.070.26,年均次数 0.10.3 次,在强冷空气中可达寒潮标准的占 9.113.2%,主要出现在 1112 月和 23 月,且相对比较集中。强冷空气影响下常出现降温、降水和大风,海上大风最大风速极值可达 1112 级,对海上交通和海洋渔业影响较大。2.2 海洋生态概况 本报告海洋生态概况部分主要参照乐清锚地海域海洋生态专题报告(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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