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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年 10 月月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 目目 录录 1 概述概述.1 1.1 项目由来.1 1.2 环评工作过程.4 1.3 报告书主要结论.4 2 总则总则.5 2.1 编制依据.5 2.2 区域环境功能属性.9 2.3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5 2.4 评价标准和规范.17 2.5 评价工作等级.21 2.6 评价范围.24 2.7 评价重点.25 2.8 环境保护目标与敏感点.26 2.9 评价工作程序.29 3 原有项目回顾性分析原有项目回顾性分析.30 3.1 原有项目概况.30 3.2 原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32 3.3 原有项目污染源强及防治措施.33 3.4 原有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36 4 迁扩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迁扩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7 4.1 迁扩建项目基本情况.37 4.2 迁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47 4.3 迁扩建项目物料平衡.51 4.4 迁扩建项目水平衡.53 4.5 迁扩建项目工程分析.57 4.6 迁扩建项目主要污染源强.63 4.7 迁扩建前后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三本帐”.73 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4 5.1 区域自然环境概况.74 5.2 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8 5.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3 5.4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7 5.5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3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5.6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5 5.7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5 6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7 6.1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97 6.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4 6.3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评价.121 6.4 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26 7 环境保护措施评述环境保护措施评述.128 7.1 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128 7.2 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31 7.3 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132 7.4 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33 8 环境环境风险评价风险评价.135 8.1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135 8.2 环境风险源项识别.136 8.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40 8.4 环境风险评价小结.143 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4 9.1 经济效益分析.144 9.2 社会效益分析.144 9.3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145 9.4 环境效益分析.145 10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146 10.1 环境管理机构、职责及制度.146 10.2 环境管理制度.147 10.3 环境监测计划.148 10.4 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149 11 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152 11.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52 11.2 选址规划相符性.153 12 评价结论评价结论.155 12.1 项目概况.155 12.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55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I 12.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157 12.4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60 12.5 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结论.160 12.6 总量控制.160 12.7 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161 12.8 综合评价结论.162 12.9 建议.163 附附 件件 附件 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 2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 3 工业用地文件 附件 4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业政策证明 附件 5 原有项目环评批文及验收函;附件 6 珠海泰奇食品有限公司环评批复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附件 7 引用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 附件 8 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 附件 9 专家技术评审意见 附件 10 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修改索引 附件 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原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珠海警备区后勤部院内,主要从事米酒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糖化发酵、蒸馏、勾兑等,原有项目的年生产规模为:米酒 200t;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1999 年 5 月通过环境保护局的审批,2009 年 8 月锅炉废气和厂界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珠高环验200930 号),2013 年 11 月清洗废水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珠高环验201334 号)。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及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拟搬迁至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卓越路 6 号,设置 2 台 1t/h 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并依托项目南面邻厂的锅炉蒸汽作为备用,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增加浓香型与酱香型白酒、保健酒类和其他酒类(配制酒)的生产,该项目涉及糖化发酵工艺的产品米酒生产能力不变:米酒 200 吨/年;新增产品的生产工艺不涉及糖化发酵,主要为勾兑、泡制等,新增产能为:浓香型与酱香型白酒 1000 吨、保健酒类 500 吨、其他酒类(配制酒)1000 吨。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卓越路 6 号,总投资约 2000 万元,主要从事米酒、浓香型与酱香型白酒、保健酒类和其他酒类(配制酒)的生产,设计年生产规模为:米酒 200 吨、浓香型与酱香型白酒 1000 吨、保健酒类 500吨、其他酒类(配制酒)1000 吨;产品酒精浓度范围为 30%vol60%vol。迁扩建后,该项目涉及糖化发酵工艺的产品米酒生产规模不变,项目主要生产工艺糖化发酵、蒸馏、勾兑等基本不变,设置 2 台 1t/h 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并依托项目南面邻厂的锅炉蒸汽作为备用,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新增产品浓香型与酱香型白酒、保健酒类和其他酒类(配制酒)的生产工艺主要为勾兑、泡制等,新增了药材浸泡、灌装线等工序,新增的产品不涉及糖化发酵工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国务院第 9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 年 7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号)和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部令 第 1 号),本项目属于“四、酒、饮料制造”中的“17、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有发酵工艺,需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环评单位在接受委托后,成立项目小组对项目场址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对场区周围的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等进行了现状的监测和调查,并收集与项目有关的基础性资料,通过认真的分析和研究,预测了项目在运行中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与治理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图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1.2 环评工作过程环评工作过程 建设单位于 2018 年 03 月 13 日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 2018 年 03 月 19 日至 2018 年 03 月 28 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2018 年 03 月2018 年 04 月,环评单位根据污染源分析结果、现状监测结果,采用数值模拟及模型预测等技术方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做出预测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于 2018 年 04 月 12 日至 2018 年 04 月 25 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并于公示期间及公示完成后对项目附近敏感点的个人和团体单位发放公众调查表,征求各方意见。2018 年 07 月,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部门审查。1.3 报告书主要结论报告书主要结论 综合分析,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只要在迁扩建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2 总则总则 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2.1.1 法律、法规编制依据法律、法规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 8 月 29 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 6 月 24 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2 月 29 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正;(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1 日;(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 7 月 29 日修正;(1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1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 号);(17)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 年 2 月 14日;(18)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 年 9 月 1 日;(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年 6 月 1 日;(20)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2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 年 12 月 3 日;(22)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07 年 3 月 15 日;(2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号);(2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 年 9 月 10 日;(2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年 4 月 16 日;(27)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 年 5 月 28 日;(2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2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30)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 年 7 月 1 日;(31)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 年 7 月 26 日;(32)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 年 7 月 26 日;(3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0 年 7月 23 日;(34)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2014 年修正),2014 年 9 月 25 日;(35)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年修正),2010 年 7 月 23 日;(36)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 年)的通知(粤环201313号);(37)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38)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 号);(39)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2002 年 1 月 1 日;(40)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2006 年 4 月 4 日;(41)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2005 年 2 月 18 日;(42)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粤府办201651 号);(43)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2009 年 5 月 1 日;(44)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 年)(粤府20146 号文);(4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71 号);(46)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的配套环保政策,2014 年 1 月 27 日;(47)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 年 5 月 1日;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48)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 号);(49)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 7 月 1 日;(50)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51)珠海市排水条例,2010 年 1 月 1 日;(52)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50 号);(53)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珠环2011357 号);(54)珠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 年);(55)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2016127 号);(56)珠海市大气污染防治 2017 年度实施方案;(57)珠海市污染天气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保卫珠海蓝 我是行动者”市民行为指南的通知(珠污染天气应对办20185 号)。2.1.2 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2)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2004年);(3)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4年本);(4)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4月20日;(5)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6)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11-2020);(7)广东珠海西部生态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8)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3年本);(9)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2020)(珠府201313 号);(10)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11)珠海市雨水和防洪系统规划(2011年);(12)珠海西部城区防洪工程专项规划;(13)珠海市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20);(14)珠海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20062020)修编;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15)珠海市污水工程系统规划(20062020)修编;(16)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5版);(17)珠海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2.1.3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国家环保局;(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境保护部;(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8)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4);(9)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0)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90-200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1)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14)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15)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国家环境保护部;(16)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国家环境保护部;(17)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国家环境保护部;(1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国家环境保护部;(19)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9月;(2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2008)。2.1.4 项目资料项目资料(1)项目环评委托书;(2)建设单位提供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清单、主要原辅材料成份表、厂房平面布置图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2.2 区域环境功能属性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2.2.1 地面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纳污水体为中心排河、大门口水道;根据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大门口水道属于类地表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中心排河暂未划分水体环境功能区,本环评按照类地表水体进行保护,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区划见表 2.2-1 和图 2.2-1。表表 2.2-1 项目项目地面水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表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表 项目 名称 主要功能 水质目标 地表水 中心排河 排水、灌溉、换水 按照类地表水进行保护 大门口水道 农业 类地表水 2.2.2 地下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函2009459 号),项目所在区域未划定地下水功能区划,本报告参照项目周边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划定情况,采用与周边区域相同的功能区划,具体为珠江三角洲珠海不宜开采区,参照执行类水质标准,项目地下水功能区划情况见表 2.2-2 和图 2.2-2。表表 2.2-2 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表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地级 行政区 地下水 一级 功能区 地下水二级功能区 所在水资源二级分区 地貌 类型 地下水 类型 地下水功能区 保护目标 备注 名称 代码 水质 类别 水位 珠海 保留区 珠江三角洲珠海不宜开采区 H074404003U01 一般平原区 山丘与平原区 孔隙水 维持现状 NO2-、NH4+、矿化度超标 2.2.3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珠环2011357 号),项目位于金湾区,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功能区类别见表 2.2-3 和图 2.2-3。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表表 2.2-3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表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表 项目区属 环境空气功能区类别 金湾区 二类区 2.2.4 声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珠环2011357 号),项目所在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分别执行 3 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见表 2.2-4 和图 2.2-4。表表 2.2-4 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表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表 范围 声环境功能区 三灶科技工业园 3 类 2.2.5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见下表。表表 2.2-5 工程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工程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号 环境功能区名称 评价区域所属类别 1 饮用水源保护区 不在珠海市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2 地面水环境功能区 大门口水道属于类地表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中心排河暂未划分水体环境功能区,建议按照类地表水体进行保护,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标准。3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 珠江三角洲珠海不宜开采区,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 4 环境空气功能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4 环境噪声功能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 5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不在珠海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 7 风景保护区 不在珠海市风景保护区内 8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属于三灶水质净化厂的集污范围 9 是否水库库区 否 10 是否生态敏感保护区 否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图图 2.2-1 项目所在区域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功能区划图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图图 2.22 项目所在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区域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图图 2.23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图图 2.24 项目所在区域项目所在区域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环境功能区划图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2.3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3.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本次评价环境影响要素识别采用列表法,其结果见表 2.3-1。表表 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 评价时段 影响对象 影响范围 影响说明 减免措施 性质 程度 时间 可能性 范围 可逆性 营运期 自然环境 大气环境-较大 长期 大 局部 可逆 废气 达标排放 地表水-较大 长期 大 局部 可逆 设备冷却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蒸汽蒸饭冷凝水、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含有少量的SS 和盐分,通过市政管网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蒸汽蒸饭冷凝水、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环境噪声-轻微 长期 大 局部 可逆 设备噪声 加强管理、减振、隔音、降噪 固废-轻微 长期 大 局部 可逆 工业固废 综合利用、合理处置 从上表2.3-1中可看出该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废气及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经适当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2.3.2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1、施工期 本项目在已建成的厂房内进行建设,仅需在车间内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是人工作业,无大型机械入内,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机械噪音也较小,可忽略,所以施工期间基本无污染工序。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2、营运期(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于糖化、发酵、包装车间及办公生活设施。包括糖化过程的糖化、过滤洗涤水;发酵过程中的发酵罐洗涤、过滤洗涤水;灌装过程洗瓶水;设备冷却水;车间洗涤水以及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主要污染成分为 CODCr、BOD5、SS、氨氮等。(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源自于发酵蒸馏废气、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员工食堂油烟等。(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风机、水泵、蒸饭机、灌装线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4)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要固废有不合格中药材及浸泡酒过程产生的中药材废渣、制纯水过程自来水吸附过滤介质、滤酒过程产生的废硅藻土、蒸馏过程产生的废弃酒糟、灌装过程产生的废玻璃渣、废纸箱、污水处理污泥等;以及员工生活垃圾。2.3.3 评价因子的筛选评价因子的筛选 根据对项目污染特征分析,结合当地的环境特点,确定本次评价现状和预测评价因子,列于表 2.3-2。表表 2.3-2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 地面水 环境 中心排河、大门口水道:水温、pH、CODCr、BOD5、DO、SS、氨氮、磷酸盐、石油类、LAS、挥发酚、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共13项。影响分析 地下水 环境 地下水位、pH值、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铜、锌、镉、铅、六价铬、镍、砷、汞、锰、铁、挥发酚,共22项。影响分析 环境空气 SO2、NO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TVOC、PM2.5、PM10、TSP SO2、NO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TVOC 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机械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2.4 评价标准和规范评价标准和规范 2.4.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2.4.1.1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1)中心排河、大门口水道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大门口水道属于类地表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中心排河暂未划分水体环境功能区,本环评按照类地表水体进行保护,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见表 2.41。表表 2.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粪大肠菌群:个/L)序号 项目 类标准 1 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值在:周平均最大升温1 周平均最大降温2 2 pH 6 9 3 CODCr 30 4 BOD5 6 5 DO 3 6 SS 60 7 氨氮 1.5 8 磷酸盐 0.3 9 石油类 0.5 10 LAS 0.3 11 挥发酚 0.01 12 硫化物 0.5 13 粪大肠菌群 20000 注:SS 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2.4.1.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未划定地下水功能区划,本报告参照项目周边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划定情况,采用与周边区域相同的功能区划,具体为珠江三角洲珠海不宜开采区,地下水质量标准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4-2。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表表 2.4-2 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单位:mg/L(pH 除外除外)序号 项目 类标准 1 pH 5.5,9 2 氨氮(以N计)1.5 3 硝酸盐(以N计)30 4 亚硝酸盐(以N计)4.8 5 总硬度(以CaCO3计)650 6 溶解性总固体 2000 7 氯化物 350 8 硫酸盐 350 9 氰化物 0.1 1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10 11 铜(Cu)1.5 12 锌(Zn)5.0 13 镉(Cd)0.01 14 铅(Pb)0.1 15 铬(六价)(Cr6+)0.1 16 镍(Ni)0.1 17 砷(As)0.05 18 汞(Hg)0.002 19 锰(Mn)1.5 20 铁(Fe)2.0 21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0.01 2.4.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评价区环境空气功能属环境空气二类区,常规因子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TVOC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氨和硫化氢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最高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详见表2.4-3。表表 2.4-3 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摘录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摘录 标准 指标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标准 单位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SO2 1 小时值 500 g/m3 24 小时平均 150 g/m3 年平均 60 g/m3 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9 标准 指标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标准 单位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NO2 1 小时值 200 g/m3 24 小时平均 80 g/m3 年平均 40 g/m3 PM2.5 24 小时平均 75 g/m3 年平均 35 g/m3 PM10 24 小时平均 150 g/m3 年平均 70 g/m3 TSP 24 小时平均 300 g/m3 年平均 200 g/m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TVOC 8 小时均值 0.60 mg/m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最高浓度限值 氨 一次值 0.20 mg/m3 硫化氢 一次值 0.01 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改扩建项目 二级标准 臭气浓度 一次值 20 无量纲 2.4.1.4 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 3 类功能区,声环境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详见下表。表表 2.4-4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 类 65dB(A)55dB(A)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2.4.2.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清洗废水统一进入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表 2 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最终通过中心排河排入大门口水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最终通过中心排河排入大门口水道。蒸汽蒸饭冷凝水与清洗废水排至水质净化厂前执行标准见下表: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 表表 2.4-5 清洗废水进入水质净化厂前执行标准清洗废水进入水质净化厂前执行标准 污染物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表 2 中的直接排放标准 广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本项目 执行标准(较严值)单位 CODCr 100 110 100 mg/L BOD5 30 30 30 mg/L SS 50 100 50 mg/L 氨氮 10 15 10 mg/L 单位产品排水量 20-20 m3/t 生活污水进入三灶水质净化厂前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表表 2.4-6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水质净化厂前执行标准进入水质净化厂前执行标准 单位:mg/L 项目 CODCr BOD5 SS 氨氮 动植物油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500 300-45 100 三灶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完工后,水质净化厂出水化学需氧量出水浓度40mg/L、NH3-N 出水浓度8mg/L,其余指标执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表表 2.4-7 三灶水质净化厂尾水排放标准三灶水质净化厂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项目 pH BOD5 COD SS TN NH3-N TP 尾水排放标准 6-9 10 40 10 15 8 0.5 2.4.2.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发酵与蒸馏废气、酒类储罐呼吸废气 VOCS的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从严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污水处理站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1 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表表 2.4-8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工艺 污染物 排放方式 排放限值 1 发酵、蒸馏废气 VOCS 加强通风 无组织散逸 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2.0mg/m3 2 酒类储罐呼吸废气 VOCS 3 污水处理站臭气 NH3 加强通风及绿化,以无组织的形式散逸 NH3厂界浓度1.5mg/m3 H2S H2S 厂界浓度0.06mg/m3 臭气浓度 臭气浓度20(无量纲)4 厨房油烟 油烟 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75%2.4.2.3 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表表 2.4-9(GB12348-2008)3 类标准类标准 执行(GB12348-2008)标准 昼间 夜间 3 类 65dB(A)55dB(A)2.5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遵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的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2.5.1 地面水地面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中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主要依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域规模等因素确定。通过工程分析,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水排放量较少;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 等,清洗废水经厂区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确定该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2 2.5.2 地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 A,本项目属于“N轻工”中的“105、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有发酵工艺的,该类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类;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对照“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本项目的地下水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见下表。表表 2.5-1 地下水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I类项目 II类项目 III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二二 三 三 2.5.3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结合项目的污染源分析结果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距离 D10%,然后按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进行分级。经初步分析,项目选择 VOCS、NH3和H2S 为估算污染物,分别计算其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 Pi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限值 10%时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 Pi定义为:%1000iiiCCP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Nm3 Co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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