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建立完善的股权激励制度,载于财富杂志,2007 年 12 月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 7 - 不同国家和地区股权激励制度概览8 国家/地区 国家/地区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有无优惠政策 有无优惠政策 美国 美国 世界上股权激励最发达的国家, 有许多股权激励模式及完善的 股权激励的监管制度 对于激励性股票期权有税收优 惠, 非法定股票期权则不能享 受税收优惠 英国 英国 股权激励种类比较丰富, 制度 比较完善 如果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内税 务局批准,行权收益可以获得较 大幅度的税收优惠 日本 日本 70 年代至 80 年代.主要长期激 励方式为 ESOP,90 年代初修改 相关
2、法律,促使股权激励制度逐 渐完善 税收方面的政策与一般国家的 政策相似,没有明显的优惠 意大利 意大利 股权激励相对简单,员工持有期 权的数量一般不能超过总股本 的 10% 法定股权激励的条件容易满足, 其持有人享有十分明显的税收 优惠 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 90 年代开始实行股权激励,当地 政府为此修改了相关法律,允许 回购等,以方便公司获得股票来 源 股权激励的征税环节较少,实际 税率相当低 新加坡 新加坡 股权激励发展迅速,但目前主要 授予高管人员,还没有普及一般 员工 1999 年,新加坡修改了征税的 相关办法,是股权激励行权收益 的实际税率下降, 促进了期权 计划的发展 加拿大 加拿大
3、 股权激励体系与美国相似,发展 比较成熟,会计税收与其他监 管制度比较完备 90 年代末推出一种有税收优惠 的股权激励计划,享受的税收优 惠类似于美国激励性股权激励 图 1 第二节 中美股权激励制度比较 第二节 中美股权激励制度比较 股权激励制度发源于美国,在美国的应用也最为普遍。因此,以美国为例介 绍股权激励法律制度具有典型意义。更为重要的是,从 1999 年起,我国一些公 8 股权激励机制专题研究 , 2008-6-5.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 8 - 司开始陆陆续续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 在纽约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公司 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势必会因中美两地不同的法制遭遇法律
4、上的冲突。因而,深入 地了解美国股权激励制度,不仅对于完善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具有借鉴意义,更 对解决现实中赴美上市的上市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而面临的法律冲突问题具有 重大实用价值。 一、 美国股权激励的立法一、 美国股权激励的立法 美国关于股权激励的立法具有全面、立体的特点,它不仅对上市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的内容及实施程序作了详尽的规定, 还对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相关的 信息披露也作出了规定。 (1) 关于股权激励制度内容的法律规定 关于股权激励制度内容的法律规定主要由税法 9和公司的内部文件加以 规定。 公司法 、 证券法 、证券交易所规则、对上市公司形成约束力的某些社 团或机构发布的公司治理准
5、则或报告、 会计法等其他法律对股权激励的内容 也有相关的规定。 (2) 关于制度实施程序的法律规定 关于实施程序的法律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规定更多地体现在公司法和证 券法的规定中,并且近年来出现了随公司治理的完善和逐渐发展的趋势。根据 美国公司法 “公司自治”原则,对公司高管授予股权的薪酬激励制度由各公 司自行制定,即股权激励的具体内容由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公司的内部细则、经 理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以及董事会的决议等公司内部文件自行制定, 而法律对 其仅起监督管理的作用。 (3) 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 信息披露要求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在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 告等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的董事、监事
6、、和高级经理人员参与股权激励和被授予 的股票期权数额及授予和行权的情况。在披露的内容中还应包括:薪酬委员会成 员的组成,职能议事规则;薪酬委员会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报告;经 股东大会批准的每个股权激励计划的概要, 并披露股权激励可能对实施公司费用 9 本文所涉及的美国法律,如无特别说明,均指美国联邦法律。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 9 - 及利润的影响。 10 二、美国股权激励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二、美国股权激励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美国的法律对于保护股权激励的实施、 打击舞弊和反欺诈行为都有严格的规 定,其股权激励制度涉及公司法 、 税法 、 证券法 、会计准则及上市规则。
7、1、 公司法 11 各州的公司法对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不同程度上予以管制,对于向拥有员工 500 人以上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而发行股票就要求由证券交易委员会当作公众 公司来管制。 2、 证券法 证券法主要对信息公开和披露及提案作出规定,对公司的证券发行也在 不同程度上予以管制。 3、 会计法 会计法涉及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规则及建议。 4、交易所规则涉及纽约交易所和纳斯达克的规则。另外还有美国律师协会、 董事协会、美国薪酬协会的各种指南、规则、建议及公司内部的自律性规定与声 明等。法律规范的对象不但包括企业而且包括券商、律师、会计师和投资顾问等 相关的中介服务结构。 三、美国股权激励中的股票期权三、
8、美国股权激励中的股票期权 如前文所述,股权激励的形式有很多种,但是实践中和理论上股票期权都是 采用最多和制度最为健全的方式。因此,美国以及其它许多国家或者专门对股票 期权制度加以立法或者将对股票期权制度的规定作为借鉴的标准, 所以笔者以股 票期权为例介绍美国股权激励制度内容的法律规定。 1、激励对象 根据美国国内税务法则的规定, 经营管理者在拥有该公司 10以上的投票权 后, 未经股东大会批准, 不能参加股票期权计划, 只能持有非法定股票期权。 12此 条规定对激励性期权和非法定股票弃权的授予对象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10 陈文: 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法律实务 ,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09 页。 11 包括对各州有指导意义的标准公司法和各州的公司法。 12 参见 1986 年美国国内税务法则第 423 条,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