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 批 稿) 浙 江 省 工 业 环 保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浙 江 省 工 业 环 保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国环评证:甲字第 2007 号 二二年 七月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I 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 目目 录录 第第 1 章章 概述概述 . 1 1.1 项目由来 . 1 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3 1.3 建设项目特点 . 4 1.4 评价工作程序 . 4 1.5 分析判定情况 . 4 1.6 评价关注的环境问题及主要环境影响. 7 1.7 环评主要结论 . 7 第第 2 章章 总论总论 . 9 2.1 编制依据 . 9 2.2 环境影响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3 2.3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 . 15 2.4 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 . 21 2.5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 25 2.6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 30 第第 3 章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41 3.1 建设项目概况 . 41 3.2 方案合理性分析 . 65 3.3 污染源源强核算 . 83 第第 4 章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101 4.1 地理位置 . 101 4.2 自然环境概况 . 101 4.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 105 4.4 水环境质量现状 . 113 4.5 声环境质量现状 . 137 4.6 周边污染源调查 . 137 第第 5 章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40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140 5.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45 5.3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 167 5.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325 5.5 声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 334 5.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337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II 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 5.7 环境风险评价 . 341 5.8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353 第第 6 章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356 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 356 6.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 358 6.3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 402 第第 7 章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407 7.1 环保投资 . 407 7.2 社会效益分析 . 408 7.3 经济效益分析 . 408 7.4 环境效益分析 . 408 第第 8 章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 409 8.1 环境管理 . 409 8.2 环境监测计划 . 411 8.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 414 第第 9 章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418 9.1 项目概况 . 418 9.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 418 9.3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 419 9.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 420 9.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 426 9.6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 426 9.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431 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431 9.9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 . 431 9.10 与杭州市区域性恶臭异味污染“全面清零”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 431 9.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 434 9.12 要求和建议 . 441 9.13 环评总结论 . 441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 第第1章章 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随着杭州市整体规划的调整,杭州城北地区的发展逐渐处在重要战略地位。城北地区共涉及七格、城西、杭钢、良渚和崇贤五个污水处理系统。其中,七格污水系统已趋于饱和,良渚污水系统和崇贤污水系统随着主城区容量的饱和,该地区污水也将无法消纳。 但现状污水厂选址均远离城市中心,污水需要经过长距离输送至末端处理,导致主干管改建的实施难度较大, 同时管网沿线的用水规律对下游污水泵站的运行影响较大。另外,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受处理工艺、用地条件和环境容量的限制,导致新建和扩容污水处理设施难度较大,需要合理确定规模。根据已经市政府批复正式发布的杭州市杭钢单元(GS13)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 版)及杭州市污水工程专业规划修编(2019)等规划及研究文件,应在城北区域规划新建城北净水厂,收纳城北片区超量污水和杭钢厂区改造后产生的污水,以降低下游管网、泵站的运行压力,同时能够应对未来杭钢新城新增污水量的增长压力。 为此,杭州市大城北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在第一次工作会议(2018.6.7)中决定:原则同意在杭钢单元静脉小镇 U21-01 地块结合半山公交停保基地建设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达 10 万 t/d(一期),远期达到 20 万 t/d。为配合项目建设,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项目申请报告,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经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同意,批复文号:杭发改投资核准201913 号。后于 2019 年 11 月委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方案设计,并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经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并出具确认书。同时,2019 年 10 月建设方还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并于同年 12 月 18 日获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杭环批复201916 号)。 对照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予行政许可(项目核准)决定书(杭发改投资核准201913 号),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方案设计中对建筑面积、总投资等部分经济技术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但均可控制在原核准规模内。鉴于项目核准为前期的理论及行政许可工作, 工程具体建设指标及总投资应按批准的方案设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 计进行控制。根据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方案设计(成果稿),本工程选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320 国道以西、刘文路以东、临一路以南,用地面积约 49593 平方米,总投资为 141147.24 万元。项目拟新建 10 万 m3/d 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主体水处理构筑物采用地下式布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及预处理车间、AAO 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深度处理车间、液氧站、主变电所、配套管理用房、配套设备及管线等。总建筑面积 2513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2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879 平方米。新建沈家浜河排污口,尾水排放管线出厂后沿刘文路至沈家浜河布置,长约 200 米。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多级 AAO+反硝化滤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好氧 V 型滤池+紫外消毒”组合工艺, 出水水质指标中 CODCr、NH3-N、TN、TP 执行 DB33/2169-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行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一级 A 标准, 其中: CODCr、 TN、 TP 执行 DB33/2169-2018中表 2 排放限值;NH3-N 在满足 DB33/2169-2018 前提下兼顾排污口论证要求,执行更为严格的标准(1.0(1.5)mg/L),即在每年 4 月至 10 月执行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1.0mg/L),在每年 11 月至次年 3 月执行GB3838-2002 中类标准(1.5mg/L);BOD5在满足 GB18918-2002 中一级 A 标准的前提下,参照执行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6mg/L)。 根据项目核准文件,外部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均不属于本工程建设内容。因此,本次环评仅考虑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自身(含新建排污口及尾水管线)及排放口外排污水的环境影响,外部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建设、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提出防止或最大限度削减环境污染的对策与措施。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9.1 施行)及生态环境部第 1 号令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主要收纳城镇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规模10 万 m3/d,项目类别属于“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第 96 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新建、扩建日处理 10 万吨及以上”,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 为此,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建设单位的配合和协助下,派员实施了现场踏勘和资料调查收集,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及周边具体情况进行了前期大量调研工作, 并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20 年 4 月 2 日,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浙江环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杭州主持召开了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根据评估会专家组意见,我单位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2.1 保证杭州城北地区保证杭州城北地区发展发展的有效措施的有效措施 随着杭州市北部软件园入驻城北地区, 远期杭钢厂区地块开发强度进一步提高, 远期增长的污水量与原有市政排水系统将形成矛盾;根据控规污水量汇总情况, 新开发的杭钢单元污水无法纳入现状三污系统。地区各单元的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建设迅猛发展,人口快速增加,由于污水零直排工程的推进,七格污水厂现状污水量已经突破 120 万 m3/d 的设计规模,三污系统的 2 号次干管也无法容纳城北的增量。上游污水量快速增加,下游污水处理系统趋于饱和,通过新增城市净水厂,可有效应对远期污水增长的压力,减少远距离污水输送的能耗,满足城市发展污水出路的需求。 1.2.2 改善周边河道水质改善周边河道水质的有效手段的有效手段 全省正着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浙江样板, 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为其中之一抓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意见要求新建日处理规模 1 万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必须达到地表水准类水标准。本工程作为新建净水厂,近期出水水质按照准类控制,远期达准类标准,可有效削减排放河道的污染物总量,在工程上为生态环保的践行提供基础保障。 此外,根据调查,城北厂周边重要河道,如崇贤沿山港、塘栖沿山港、鸭兰港、内排河、禾丰港等,水质基本为-类。城北净水厂尾水远期按准类排放,作为河道景观补水对提高水体水质有积极的作用。 1.2.3 改善改善人民人民生活生活品质品质的需要的需要 本工程的建设能够满足城北地区杭钢单元及其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的需要, 能进一步改善区域的水环境质量,强化城北地区城乡一体化综合水污染防治体系,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 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 完善原有治污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让人民生活在水清、景秀的环境中,可以极大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因此,进行城北净水厂工程项目建设势在必行,是非常迫切的、必要的。 1.3 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本身属于环保工程,对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支持大城北地区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与此同时, 工程建设也存在因污染物的转移带来的对受纳水体及厂区附近陆域的污染影响,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尾水、恶臭气体、噪声、污泥等影响。 1.4 评价工作程序评价工作程序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1、准备阶段、准备阶段 研究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在此基础上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环境现状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正式工作阶段 进一步进行本项目的工程分析,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之后根据污染源强和环境现状资料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同时根据项目污染源特征、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以及公众的意见,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3、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 汇总、分析正式工作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1.5 分析判定情况分析判定情况 1、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 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 对照杭州市区(六城区)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拱墅科技工业环境优化准入区(0105-V-0-4)”。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属于环保工程,运营后所排放的 COD 主要是从其他地区转移而来,并非由自身的建设而新增,工程设置符合区域污染控制要求, 其实施后有利于服务范围内的农业面源、 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等截污纳管,有利于区域水质改善。同时,本项目不涉及自然河道,不占用水域,不属于河湖堤岸改造工程。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用地规划符合性、用地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拟建于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320 国道以西、刘文路以东、临一路以南。同时,根据规划总图,除北侧角落为工业用地外,该地块用地性质大部分规划为排水设施用地(U21)。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4、“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符合性 根据环环评2016150 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应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表表1-1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汇总符合性分析汇总 项目 “三线一单”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选址位于拱墅区半山街道。对照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及杭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等图件,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 2 类。 根据监测,区域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尾水经 100m 沈家浜河后流入与其直接相连的崇贤沿山港,20162017 年崇贤沿山港申嘉湖杭崇贤互通连接线桥断面水质以和劣类为主,且主要超标污染物是 NH3-N 和 TP,其中NH3-N 在 20162017 年均为劣类,且 NH3-N 和 TP 浓度均稍有增加;2018 年枯水期、平水期 NH3-N 和 TP 以劣类为主,仅丰水期可满足类目标水质要求;2019 年 NH3-N 以劣类为主,其余指标均可满足目标水质要求。2018 年、2019年崇贤沿山港大华桥、康桥路桥断面以类和为主,可满足目标水质要求。其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 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 项目 “三线一单”符合性 中,本工程排污口下游申嘉湖杭崇贤互通连接线桥断面超标原因主要是河流水体自净能力较差,同时受沿线局部区块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入河造成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此外,针对河道现状相关部门制定了崇贤沿山港“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等方案,提出集中开展沿线“十小行业”污水排放整治,通过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处理,未按规定达标排放的停业整顿;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终端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诸家浜 1#、2#、南山、李水线东等 9 个终端改造;计划对半山路沿线区块、毛竹山区块、刘文村区块进行雨污分流工作;同时加大河道两岸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重点做好河面及河道两岸范围内的保洁工作;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继续加强畜禽禁养、黑鱼禁养长效管理工作;重点推广水生蔬菜测土配方专用肥等化肥减量技术,限制碳铵、过磷酸钙使用量,肥料用量力争下降 10%以上;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制订建制村环境整治计划,明确河岸周边环境整治阶段目标;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生活污水治理工艺,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推进“清三河”工作向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实施沿山港河岸综合整治工程;实施生态河道建设,实施内容包括微生物菌剂投放、原位净化、曝气、水生植物种植、水生动物投放等综合性生态治理措施;实施诸家浜排涝机埠工程,实施内容包括水泵电机一套、存水池、石坎等;实施沿山港河道部分河段清淤工程,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 此外,根据 20162019 年的相关监测数据,评价区域内各断面污染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说明区域河道水质正在逐步改善,区域“五水共治”、“剿灭劣 V 类”等行动已初现成效,预计相关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后,项目周边水环境将得到持续改善。根据本次环评地表水预测,本项目尾水排入崇贤沿山港后,在区域面源削减以及崇贤沿山港整治削减、崇贤污水厂提升改造等情况下,下游各预测断面近期均可满足地表水类标准。 根据杭州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及临平职高空气自动监测站 2018 年连续 1 年的常规监测数据,杭州市区环境空气中 NO2、PM2.5和 O3污染物有超标现象,余杭区环境空气中 NO2、PM10、PM2.5和 O3污染物有超标现象,可知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不达标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 、2018 年余杭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等有关文件,杭州市区及余杭区正积极致力于从能源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企业整治提升、绿色低碳交通推进、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餐饮及其他生活源废气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随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预计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有所改善。同时,本项目主要排放硫化氢、氨气等恶臭指标,不涉及SO2、NOx、颗粒物(PM)、VOCs 的排放,不会加大区域大气环境污染。 经综合预测分析,项目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的改变,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影响。净水厂尾水远期按类类排放,作为河道景观补水对提高水体水质有积极的作用,结合区域水环境整治,本项目建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资源利用上限 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负面清单 根据国家、地方产业政策文件相对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导向政策要求;项目亦不在拱墅科技工业环境优化准入区(0105-V-0-4)负面清单内。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 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 综上,本项目总体上能够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 5、入河排污口合法性、入河排污口合法性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修改),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2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表 管理办法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第三条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 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符合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要求。 符合 第六条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建设单位已经向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并获得批复。 符合 第十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要求, 自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建设单位已经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符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能使水域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的; (四)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本项目排放口位于沈家浜河,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在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排污口设置基本能让纳污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排污口设置不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符合防洪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符合 1.6 评价关注的环境问题及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环境问题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项目投运后尾水处理达标排放可行性,并分析污染物总量是否符合控制要求,及其对受纳水体的影响是否可以接受;污水和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通过采取相应收集、 处理措施后是否能够达标排放, 并确保不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实施后厂区内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物是否能够得到妥善安全处置,确保不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7 环评主要结论环评主要结论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是一项环保工程,对促进杭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杭州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具有重大贡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 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 献,但也存在因处理后尾水、废气及废渣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拟建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其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从环保审批原则及项目其他要求符合性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 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 第第2章章 总论总论 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2.1.1 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及相关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主席令第 22 号公布,2014 年主席令第 9 号修订,2015.1.1 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改),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三次修订),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8.10.26 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18.12.29 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2020.9.1 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2018.1.1 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2.2.29; 9.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04 号,2011.11.1起实施;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 实施; 11. 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9.10; 12. 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4.2; 13. 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016.5.28;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14.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国发201822号,2018.6.27; 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改),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4.28 实施; 16.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98 号,2012.8.7; 17.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保部办公厅,环办2013103 号,2014.1.1 实施; 1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1.1 实施; 19.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54 号,2015.1.8; 20. 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922号,2019.3.18。 2.1.2 地方环保地方环保法规法规及相关文件及相关文件 1.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2016.5.27 通过,2016.7.1 实施; 2.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修订,2018.1.1 起实施; 3.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修改),2017 年 9 月 30日; 4.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第 364 号,2018.1.26; 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215 号,2012.2.20; 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 号,2016.03.30; 7.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 号,2018.09.25; 8. 关于印发的通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1 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知,浙环发201210 号,2012.2.24; 9.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及的通知,浙环发201538 号,2015.10.23 施行; 10.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浙环发201922 号,2019.11.19; 11.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923 号,2020.1.31 起施行; 12. 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 号; 13. 杭州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0251号,2010.8.13; 14.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纳污水体水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的复函,2019.11.20。 2.1.3 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规定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规定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2019.10.30; 2. 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土资发2006296号,2012.5.23; 3. 关于印发的通知,杭发改产业2019330 号。 2.1.4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2 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 10.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1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2016.8.1 施行; 12. 关于发布的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2017.10.1 施行; 13.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2.1.5 相关规划及技术文件相关规划及技术文件 1.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35号,2016.11.24; 2. 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浙江省人民政府; 3.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函201571 号,2015.6.29; 4.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浙政函2016111号,2016.07.05; 5.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0 号,2016.11.18; 6.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6659 号,2016.10.19; 7.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7250 号,2017.3.17; 8. 杭州市区(六城区)环境功能区划,杭州市人民政府,2015.11; 9. 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2013.9; 10. 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2018.9; 11. 杭州市生态保护红线,2019; 12.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年)(2016 年修订),国函201616 号,2016.1.11;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 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13. 杭州市污水工程专业规划修编(2019); 14. 杭州半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7); 15. 杭州市大城北地区污水系统规划研究(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综合交通研究中心,2018.12); 16.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进厂及配套管线工程选址论证 及其验收评审报告(2019.9.27); 17. 杭州市杭钢单元(GS13)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 版)及其批复(杭政函202017 号,2020.3.12); 18.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2019.8)及其核准意见(杭发改投资核准201913 号); 19.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方案设计(成果稿)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020.3)及其确认书(受理号:2120200235); 20.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报批稿)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19.12)及其批复(杭环批复201916 号); 21.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22.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签订的环评技术合同。 2.2 环境影响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环境影响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1、区域环境制约因素、区域环境制约因素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 320 国道以西、刘文路以东、临一路以南区域,区域环境对本项目的制约程度见下表。 表表2-1 区域环境对区域环境对本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本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 环境要素 对项目的制约因素 地表水水质 3 地下水水质 2 空气环境质量 3 土壤环境质量 1 河道底泥环境质量 1 声环境质量 1 生态环境 1 注:表中数字表示制约程度,“1”为轻度,“2”为中度,“3”为重度。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2、项目、项目环境影响因素环境影响因素 本项目新建工程构筑物,因此其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项目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类型和程度分析见下表。 表表2-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 影响类型 影响阶段 影响类型 影响程度 有利 不利 可逆 不可逆 短期 长期 直接 间接 局部 区域 不确定 不显著 显著 小 中 大 施工期 地表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生态环境 地下水环境 土壤环境 底泥环境 营运期 地表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生态环境 地下水环境 土壤环境 底泥环境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的影响是综合性的:既有可逆影响,也有不可逆影响;既有直接影响,也有间接影响;既有局部影响,也有区域影响。 3、项目环、项目环境影响综合分析境影响综合分析 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营运期。其综合影响分析见下表。 表表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综合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综合分析 环境要素影响程度 自然环境 地表水 空气环境 声环境 生态环境 地下水 土壤环境 底泥环境 营运期 有利影响 0 0 0 0 0 0 0 不利影响 -2 -1 -1 -1 -1 -1 0 综合影响 -2 -1 -1 -1 -1 -1 0 注:“+”表示有利影响,“-”表示不利影响,数字表示影响程度,“1”为轻度,“2”为中度,“3”为重度。 2.2.2 评价因子筛选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因数识别的结果, 结合本项目拟建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及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情况,筛选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因子,具体见下表。 杭州市城北净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 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表表2-4 项目评价因子项目评价因子 评价内容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环境 常规因子:SO2、NO2、PM1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