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库存清查表 清查单位: 省 地(市) 县 库清查数据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 项目 行 次 统计帐面数 清查实际数损失损耗差率(%) 附注 分性质其中:陈化粮委托储粮 列次1234567 总 计 原粮合计1 小麦2 稻谷3 其中:早籼稻4 中晚籼稻5 粳 稻6 玉米7 大豆8 其他9 商 品 周 转 粮 原粮合计10 小麦11 稻谷12 其中:早籼稻 13 中晚籼稻 14 粳 稻 15 玉米16 大豆17 其他18 地 方 储 备 粮 原粮合计19 小麦20 稻谷21 其中:早籼稻 22 中晚籼稻 23 粳 稻 24 玉米25 大豆26 其他27 中 央 储 备 粮 原粮合计28 小麦29 稻谷30 其中:早籼稻 31 中晚籼稻 32 粳 稻 33 玉米34 大豆35 备 注: 填表人: 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 说明:1、如库存实物有委托代储的粮食,由委托方汇总填报“清查实际数”,同时委托方或受委托方应在附注指标中 反映“委托储粮”或“受委托储粮”的数量; 2、对委托代储的粮食,清查单位必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委托方或受托方的名称、粮食品种及数量。 单位:吨 受委托储粮 8 粮食库存清查表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