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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呼吁对个人健康数据的伦理利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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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支持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呼吁对个人健康数据的伦理利用詹妮克鲁兹娜1玛丽亚罗莎莉亚塔迪奥2,3卢锡安诺弗洛里迪2,3著强炜玮4,5侯宇4,5袁璐6译摘要: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对于科学研究的意义重大。但目前不存在有针对性的准则用于指导捐赠过程。如果死后医疗数据的使用缺乏监管可能会引发多种风险,一是给他人利益造成损害;二是造成数据的不规范使用。因此,应当类比现有捐献制度,允许并鼓励捐献死后医疗数据用于科学研究,并起草专门的捐赠准则。该准则的制定应当建立在遵循五大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主张以自愿参与的方式使用个人医疗数据,反对未经书面同意将数据用于以病例档案为基础的医学研究。关键词:个人医疗数据,医疗数据捐赠,

2、伦理利用中图分类号:R-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772(2024)04-0006-06DOI:10.12014/j.issn.1002-0772.2024.04.02Enabling Posthumous Medical Data Donation:A Plea for Ethical Utilization of Personal HealthDataJenny Krutzinna1,Mariarosaria Taddeo2,3,Luciano Floridi2,3,coauthored,QIANG Weiwei4,5,HOU Yu4,5,YUAN Lu6,co-transl

3、ated1.University of Oslo,Oslo 0313,Norway;2.Oxford Internet Institute University of Oxford,Oxford OX13JS,UK;3.TheAlan Turing Institute,London NW12DB,UK;4.School of Law,Zhengzhou University,Zhengzhou 450001,China;5.ZhengzhouHealth Law Institute,Zhengzhou 450001,China;6.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Water

4、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Zhengzhou450046,ChinaAbstract:Posthumousmedicaldatadonationholdssignificantimportanceforscientificresearch.However,thereiscurrentlyalackoftargetedguidelinestoguidethedonationprocess.Theunregulateduseofposthumousmedicaldatamayposevariousrisks,includingharmtotheinterestso

5、fothersandtheimproperuseofdata.Therefore,itisessentialtodrawparallelswithexistingdonationsystems,allowingandencouragingthedonationofposthumousmedicaldataforscientificresearch,alongwithdraftingspecificdonationguidelines.Thedevelopmentoftheseguidelinesshouldbebasedonadherencetofivefundamentalprinciple

6、s,advocatingforthevoluntaryparticipationintheuseofpersonalmedicaldataandopposingtheuseofdataformedicalresearchbasedoncaserecordswithoutwrittenconsent.Key Words:personalmedicaldata,medicaldatadonation,ethicalutilization许多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疾病未得到充分研究。因此,这些疾病往往缺乏预防性措施、治疗和/或康复方案。其中一些疾病不仅会对患者的生命造成威胁,而且缺乏充分的治疗方案,如阿

7、尔兹海默病或帕金森病。虽然在基因标记或生物标记物(用于识别更容易患上某类疾病的人群)的探索上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关于个体差异我们了解甚少。这种差异使某人成为某种疾病的受体,而其他带有相同基因标记的人却不是受体。这一局面可以归因于缺乏相关数据支持。一方面,推动科学进步所需的数据需要兼具宽度和广度,但这些数据在传统临床研究试验中往往很难获得且成本很高。另一方面,由于缺乏适当的指导框架用以简化目前复杂的访问程序,导致无法对现存数据开展研究。虽然个人可以在生前通过自愿接受这种条款和条件的方式捐赠数据给私营企业,但是目前还不能基于研究目的捐赠医疗数据给公共机构。因此,也不存在指导捐赠过程的监管或伦理框架。

8、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即未能有效利用在提升公共健康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具有重大价值的数据。因此,本文致力于推动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并尽快制定死后医疗数据捐赠的伦理准则。本文首先阐述了什么是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以及为什么要捐赠死后医疗数据,包括十个原因和一些其他论点。这些论点反对一些研究人员提出的替代方案,即取消在大数据健康研究中的个人知情同意权。虽然,现有其他生物1.奥斯陆大学挪威奥斯陆03132.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所英国牛津OX13JS3.艾伦图灵研究所英国伦敦NW12DB4.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5.郑州市卫生健康法律研究中心河南郑州4500016.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

9、50046作者简介:詹妮克鲁兹娜(1982-),女,博士,挪威高级研究员,研究方向:医学伦理学、生物伦理学、应用伦理学。E-mail:jenny.krutzinnamedia.uio.no专论医学与哲学 2024年 2月第 45卷第4期总第 735 期6Medicine and Philosophy,Feb 2024,Vol.45,No.4,Total No.735 医学捐献的伦理框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不足以确保死后医疗数据捐赠的伦理性。因此,我们应专门制定死后医疗数据捐赠的伦理守则,并提出了五项基本原则。1什么是死后医疗数据捐赠死后医疗数据捐赠是指死后捐赠个人医疗数据的行为。医疗数据是指

10、个人在任何时间接受医疗服务时产生的,由医疗系统定期收集的数据。这些数据在改善医学研究和卫生保健上具有极大潜力。但因目前缺乏相关规定,大多研究人员无法获取个人医疗数据。捐赠过程中,无法解决同意权、所有权和隐私权等问题意味着一旦患者死亡,数据将被“锁定”。即便解决了以上问题,根据管辖权不同,想要基于研究目的获得授权这一程序往往很繁琐1。因此,解决此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制定个人死后医疗数据捐赠的相关法律条款。截至目前,医疗数据捐赠没有获得足够的关注度2。死后医疗数据捐献不是生前医疗数据捐献,也不是私企和公共组织基于慈善目的公布并使用其数据集的慈善事业3。虽然,数据共享和慈善事业是获取医疗数据的重要来源。

11、但是,本文认为与上述两种途径相比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动机不同,风险较小,更易实现。医学领域其他捐献类型较为常见。一般来说,医疗系统很大程度上依靠各种捐献/赠治病救人、培养医学专业人士以及更新医学知识。例如,血液、器官和组织捐献,配子捐献,干细胞和脐带血捐献,以及基于研究和教育目的脑、身体捐献。尽管存在争议,但基于商业或艺术目的捐献身体是存在的,例如,解剖学家和塑化发明家冈瑟冯海根斯著名的“身体世界”展览。目前可以捐赠特定的数据子集。第一个例子是基因组数据4。例如,人们可以通过个人基因组计划捐赠其全部基因组数据用于科学研究。第二个例子是在参与医学研究、医学研究项目或临床试验期间提供的数据。然而,更全

12、面的数据集捐赠目前并没有被系统推广,如以个人医疗记录(personalmedicalrecords,PMRs)形式捐赠数据集。现主要通过上述提到的患者调查、临床研究和医学试验三种方式收集和使用医疗数据用于研究。由于捐赠数据的患者类型和数量有限,导致大量潜在数据无法被收集利用。同时,我们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正在升级,旨从理论上扩大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和研究人员之间的数据共享范围。例如,目前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ationalhealthsystem,NHS)引入的电子健康记录(electronichealthrecords,EHRs)使患者能通过链接共享个人医疗档案。但这种方法存在严重的局限性,这与

13、信息质量有关,而且,现有 EHRs 的数据往往不完整,以及不同医生(generalpractitioner,GP)的记录方式存在差异,但总的来说,这都是一些很容易克服的实践障碍5。未能充分利用个人医疗档案中的电子健康记录是极大的浪费。考虑到这是一种宝贵的资源以及其带来的医学进步,这对医学研究产生了负面影响。笔者认为这不仅难以接受,而且不道德,尤其是在公共卫生急需改善,人们对许多严重的健康问题了解甚少时,允许个人捐赠医疗数据用于研究促进公共利益是至关重要的。2为什么应当允许死后医疗数据捐赠考虑到利用个人医疗档案可能带来的潜在好处,有学者认为基于病例档案的研究应取消对个人知情同意权的征求6。这一立

14、场强调对整个社会的益处,并主张这么做是基于“便利救助义务”,即个体在无风险或极小风险的情况下有救助他人的道德义务。虽然获得同意权是伦理研究中的基本原则,但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我们完全有理由绕过知情同意这一程序。在现代医学研究中(基于数据或医疗记录类研究),重新评估知情同意的运作方式是有意义的。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需要对所收集数据的利用方式重新定位。而这在收集数据时是无法预知的。然而,我们并不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否认获取同意的必要性,相反,笔者认为在伦理上更为可取的做法是允许那些自愿捐赠数据的患者这样做。需要注意的是有研究表明,有很多人愿意这样做。此外,在救援领域没有明确的个体需要即时救助或治疗时,基

15、于类比推理而取消知情同意的要求似乎是不合适的。同时,大部分医学研究项目时间跨度较长也使得数据本体不可能直接成为该研究成果的受益者。而这对于去世的人更不可能。因此,即便法律允许,笔者也反对事先未经数据主体知情同意而使用数据。相反,基于以下理由,笔者建议将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作为一种完全自愿的行为。(1)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打击捐赠意愿是不道德的。虽然捐赠者在捐赠时不会受益,但是,从医学进步和道德的角度讲,该行为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有关对器官、身体和脑捐献者的研究表明,他们强烈希望能在死后为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包括医疗数据捐赠7。事实上,个人基因组项目和有关患者的网站,如 ,都是很好的例子。(2)

16、利他主义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且应包含为了公共利益捐赠数据。证据表明,若提供正确的信息、简单的程序和适宜的保障措施,无需任何鼓励措施,大多数人都愿意以道德为名捐赠个人数据8。因此,由于缺乏监管指导和可行的数据捐赠方式阻碍了潜在死后医疗数据捐赠者的道德行为能力。(3)公平至关重要,因为它确保整个社会共同承担责任和享受利益。作为医疗服务的受益者回馈社会也是公平的。这是一个跨代际问题。因为,当代人为了他人利益捐赠数据,正如他们受益于基于上代人对研究作出的贡献。因此,人们有道德义务参与科学研究9。(4)死后医疗数据捐赠是对代际团结的一种呼吁。因为未来世代将受益于过去几代人的贡献,从而更有意愿为下一代做出

17、贡献。近期,被视为超越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的二元对立,“团结”这一概念作为指导生物医学的框架再度受到关注10。这种观点表明有必要鼓励那些不那么积极的人采取更加负责的行动,并承担起为医学知识发展作出贡献的这部分集体负担11。(5)死后医疗数据捐赠旨在促进(人类的)科学权利。有人认为,这包括全支持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呼吁对个人健康数据的伦理利用詹妮克鲁兹娜等医学与哲学 2024年 2月第 45卷第4期总第 735 期Medicine and Philosophy,Feb 2024,Vol.45,No.4,Total No.7357面参与科学过程的人权12。但捐赠个人医疗记录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数据接收主体

18、有义务使用。因为在该捐赠存在重大道德风险的情况下,最好保留拒绝捐赠选择权。这也是全身捐献计划的通常做法,即捐赠的接受与否取决于捐赠主体的健康状况以及捐赠机构的接受条件13。(6)从经济学角度,利用在卫生和社会护理期间已经收集的数据来推进医学知识体系,会使医疗管理更具成本效益。此外,捐赠数据越多,原始数据价值越大。这种规模问题是典型的数字问题,因此,从经济学角度鼓励死后数据捐赠是明智的。(7)由于个人健康数据的趋商业化增长可能会导致公众有错失良机的风险,因此,尽快推进死后医疗数据捐赠是至关重要的。个人向公司出售其数据的市场正在兴起。例如,泽诺姆(Zenome)公司结合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允许个

19、人出售其基因组信息。由于病人获取个人医疗记录愈加容易,很快,更加全面的数据平台可能会鼓励个人出售整套电子健康记录。因此,假如公共卫生研究被排除在日益商业化的个人医疗数据行业之外,或者必须经付费才能获得这些数据,那么为应对死后医疗数据捐赠,我们急需一个社会政治上的决定,以抓住这一机会,避免对公共卫生研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8)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也是一个逻辑一致性问题。考虑大部分人已经可以捐献个人器官、血液,并从中提取大量数据,因此,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也理应被允许。此外,个人可以根据许多商业平台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自愿向其捐赠个人数据用于不特定目的。(9)死后医疗数据捐赠降低了两个重大风险。因为该种数据捐

20、赠涉及的是死者而非活人,因此,在征求同意和隐私方面相对容易。这样一来,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减少了在个人隐私、所有权和征求同意方面的压力,避免或减轻了目前在数据共享背景下滋生的许多问题。(10)近年来,数据共享逐渐受到鼓励,并被视为良好科学行为的一部分,因为它提高了研究的透明度和可重复性,并使得研究数据得到有效利用。鉴于许多科学数据共享的原因也可以用于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因此,只允许科学数据共享而不允许其他数据共享是不符合逻辑和伦理的。虽然其他类型的医疗捐献(如组织捐献)作为人们一直以来广泛争议的话题,并随之形成了道德和治理框架以及国家方案。但医疗数据捐赠却并未因此制定相应的治理框架。同时,公共关系运

21、动宣传人们应合理、合道德地使用医疗数据这一观念。备受关注的“理解病患数据”运动,在惠康信托基金会、医学研究委员会、卫生和社会保障司、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和英国公共卫生部的共同资助下,旨在“支持公众、患者和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三者之间就使用健康和护理数据问题展开讨论”。尽管有投入公共资金教育公众,强调需要将这些数据开放用于医疗服务研究,但由于个人没有捐赠个人医疗记录(PMRs)的机会,导致其利他行为无法得到彰显。这是一种不道德的不对称现象。关于不使用健康数据带来的危害研究得出:虽然难以证明这些危害,但在推动数据再利用的社会责任进程中,我们需要正视并解决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14。此外,上述研究并没有考虑

22、到这一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即将那些认为自己在做一件道德上很重要的事的人排除在外。挪威进行的一项大型生物库研究中,一些参与者表明这是一个问题,尤其是经常有人在研究过程中表示自己想为公共利益发展出一份力7。因此,一旦将所有医疗研究与这些数据的潜在价值结合起来,便为挽回当前错失的机会提供了有力的理由。实际上,目前死后医疗数据捐赠机制的缺失可能源于监管惰性,并非出于道德的反对。这一事实为纠正这种情况提供了更多的理由。因此,下文将对此展开论述。3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与其他生物医疗捐献有何区别众多生物医学捐献已经在世界各地卫生系统中稳步建立。如今,至少存在 7 种实体捐献以及其他 2 种由特定数据集组成的捐

23、赠。鉴于现存捐赠方案的多样性,不禁有人质疑是否有必要制定新的捐赠框架,并建议类比其他捐献从道德上对死后医疗数据捐赠进行指导。然而,英国现存的捐献规定和死后医疗数据捐赠计划之间在道德上存在明显差异,见表 1。表1英国生物医学捐献/捐赠方案对比捐献/捐赠类型捐献/捐赠状态:活体(L),死体(D)实体(P),电子(D)受益者:个人(S),他人(O)用途:医学(M),研究(R),教育(T),艺术(A)优点:即刻性(I),多变性(V),不确定性(U)管理方案属性:国家性(N),私企性(C),研究性(I)是否属于商业计划:是(Y),否(N)血液LPS,OMINN脐带血LPS,OMUN,CY配子LPS,OM

24、VN,CY组织LPORVN,CN器官DaPOMINN脑DPORIIN身体DPOR,T,AIIYb研究参与计划LDS,ORVIY基因组LDS,ORVIY数据(PMD)DDORUIY注:a例外情形也适用,如活人捐献肾脏;b罕见例子是商业艺术项目“身体世界”。第一,与常见医学捐献相比,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不存在物理入侵。虽然,医疗数据捐赠被认为是对私人生活的一种入侵,但它并不涉及实体行为,也不涉及除了授权同意以外代表捐赠者的任何行为。这是因为这种捐赠往往支持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呼吁对个人健康数据的伦理利用詹妮克鲁兹娜等医学与哲学 2024年 2月第 45卷第4期总第 735 期8Medicine and

25、Philosophy,Feb 2024,Vol.45,No.4,Total No.735 是一次性的,即在捐赠后便失去与去世的捐赠主体接触的机会。这就导致了第二个差异,捐献主体身份不同。血液、配子、脐带血、组织以及部分器官(例如肾脏)通常由活人捐献。即便是刚刚去世的人的器官捐献通常也会涉及在世亲属。因为器官捐献需要事前与家属进行确认,并且在此过程中“时间的紧迫性”会给每个参与者带来巨大的压力(通常需要在病人去世后 24 小时内作出决定)。而同样情况下,对于死后医疗数据捐赠而言,因为数据的效用没有过期时间,故不存在捐赠的紧迫性。另一个显著差异是受益人不同。血液、脐带血和配子捐献的受益人既包括自己

26、也包括他人(此处更准确的说法是应将这种捐献视为一种保障措施而不是简单的捐献)。而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以及剩余的其他类型捐献的受益者一定是他人。另外,因为捐赠目的的非临床性,所以并不存在任何直接受益者。这种捐献的好处更具有普遍性。例如,通过研究促进临床医学的进步以及未来卫生保健专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两方面。健康医疗数据捐赠与实物捐献的关键区别在于研究问题不同。通常情况下,临床试验研究试图回答一个特定问题,或解决一个具体的假设。而死后医疗数据捐赠适用于一般性的研究,更偏向研究的偶然性。此外,传统临床试验中的研究人员要想基于该数据展开进一步的研究或在其他研究中使用该数据时,需要重新征求试验参与者同意。但死

27、后医疗数据捐赠并不需要这项程序。最后,在世参与者可以随时改变主意撤回同意,将其数据从研究中删除。但是,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并不存这种撤回权。这些区别(不存在物理侵入、无过期时间、受益对象不明确性、无法撤回同意权)仅仅是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和现存生物医学捐献之间的一些显著区别。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的区别。然而,上述对比足以说明,依赖现存捐献框架无法为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在安全保障上提供其所需的伦理指导原则框架。虽然,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可以消除一些有关数据捐赠的重大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死后医疗数据捐赠本身不存在任何风险。对于这些风险我们需要谨慎处理,同时尽可能提升捐赠数据的未来价值。对此,我们应确保死后医疗数据

28、捐赠符合道德规范,尤其是涉及安全性和合理性上,不要给捐赠者或卫生研究人员使用数据造成任何不必要的麻烦。4起草伦理准则的必要性一般来说,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主要涉及两个风险。第一个风险是医疗数据捐赠可能会损害他人利益。大部分医疗数据涉及多人,并非仅与个人有关。第二个风险涉及捐赠数据的潜在用途。具体来说,第一个风险涉及捐赠医疗数据的性质。捐赠者的医疗数据可能会泄露其他相关人员的敏感信息。例如,基因组数据反映了个人家庭成员信息。同理,个人心理或精神记录中很可能包含了家庭成员在内的与他人有关的敏感信息。这些信息往往在治疗精神疾病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生育健康信息往往也与多人相关联。当基于捐赠数据得

29、出的结论被用于剖析个人特征时,可能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伤害,这可能不仅会构成歧视,而且对该个体也是不公平的。这项风险在捐赠医疗敏感信息时更为严重。例如,当涉及特定(其他)个体或敏感的疾病状况时。在某些情况下,这些风险可能会阻止捐赠。或在极端情况下,尽管个人有捐赠数据的意愿,但却不允许其参与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例如,现任政治家的近亲属,这涉及国家利益,即避免将与该政治家有关的敏感信息泄露于外。同样,在一些情况下,如患有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的人的信息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即这些信息一旦泄露,他们可能会成为歧视的对象。因此,这类人最好不参与捐赠。死后医疗数据捐赠的价值在于其本身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大型数据集,

30、而不是单个数据集,因此,这种限制的总成本是最低的。但是,人们也应明白,当共享数据具有严重的风险时,拒绝特定的数据捐赠是合乎道德且是明智的。因为单个数据集(即使是特别有价值的)的有限价值超过了对其他社会成员的风险。总之,害怕损害近亲属潜在利益并不意味着应反对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因为,这种风险并不单独针对死后医疗数据实际捐赠行为,而是指所涉及的捐赠数据种类。这意味着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也具有一般生物医学数据捐赠的风险15。因此,人们可以用一般生物医学数据捐赠的保障措施来规避以上风险,特别是那些已经在医疗环境中应用的程序、政策和工具,如去识别化和加密技术。捐赠数据的这一事实并不会对这些担忧产生实质性影响。

31、第二个风险涉及捐赠医疗数据的来源。与其他医疗数据捐献不同,由于捐赠者已经死亡,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对捐赠者并不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但是,死后医疗数据的保障力度也较低。虽然捐赠主体之前可能表示过个人对于个人医疗数据捐赠的将来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目的。但是,一旦数据主体死亡便丧失了对该数据的控制权。因此,应制定一个有关死后医疗数据捐赠的指导框架,以尊重数据捐赠者的价值观和捐赠偏好,并向潜在捐赠者保证能够按照其意愿在死后捐赠数据。尤其是我们需严肃对待并解决以下问题:(1)滥用医疗大数据为不公平的公共政策作辩护;(2)在医疗保健范围之外实施医疗概况分析(如雇主或保险公司);(3)应用知识产权锁定或限制获取由捐

32、赠医疗数据产生的医疗见解和进展。因此,我们需要一个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死后医疗数据捐赠的伦理准则。参照器官或身体捐献,对第一个风险,我们应鼓励家庭成员和其亲属共同决定是否参与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以解决许多潜在问题。本文认为,“惑而不用”的方法也是可行的。任何一个单一的数据集的价值都是有限的,不会对整个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库的效用产生影响。需要注意的是,这也是对强制推行“便于救助责任”和不经数据主体知情同意而捐赠两种观点的反驳。不捐献一个器官可能意味着丧失一条生命,但仅仅一个数据集并不足以对基于群体的医学研究产生影响。支持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呼吁对个人健康数据的伦理利用詹妮克鲁兹娜等医学与哲学 202

33、4年 2月第 45卷第4期总第 735 期Medicine and Philosophy,Feb 2024,Vol.45,No.4,Total No.7359第二个风险可以通过建立一种以价值为基础的框架体系来应对。在该框架中,死后医疗数据捐赠的核心伦理原则包括:尊重和尊严原则、隐私和诚实原则等。对此,可以利用以下两种资源编写该准则。第一,从过去的生物医学数据方案(如英国 NHS 数据保障方案)以及现有最佳计划 如英国个人基因组计划(personalgenomeproject,PGP)中汲取经验教训。第二,借鉴目前现存的其他捐献种类的道德和治理框架,尤其是生物库、器官和身体捐献使用的框架,并与它

34、们保持一致。接下来,我们将着手以非结构化形式存在的一些经验教训和最佳做法为基础编纂一部功能完整的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伦理守则,并充分利用他人在为其他类型的生物医学捐赠制定伦理框架方面所做的重要工作。5如何实施死后医疗数据捐赠伦理准则全面审查现有伦理框架,尤其要关注组织、脑和身体捐献以及基因组信息的共享。因为这些捐献类型与死后医疗数据捐赠有相似之处。但是,本文也揭示了一些显著差异。正是这些差异限制了现存方案与本文提出的方案之间的可比性,强化了需要制定死后医疗数据伦理捐赠伦理准则的信念。本节将基于以往的生物医学数据项目得出相关经验教训和最佳方案。5.1经验教训和制定最佳方案医疗保健领域的大数据常被誉为

35、我们这个时代增进公共和个人健康的绝佳机会。因此,大量与数据有关的项目都发生在健康保障领域也就不足为奇了。虽然,这些方案在数据所有权、使用权限和目的等方面的规定都不尽相同。但是,在道德规范方面,它们是成功的、值得借鉴的。因此,本文将对这些方案所遵守的一些基本原则予以评估。当然,其中也存在失败的方案。例如,英国的灾难性保障数据计划。它警示人们不能忽视基本原则,否则会导致计划失败。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委员会基于此得出,计划的制定不仅需要公众积极且及时的参与,更重要的是要了解数据主体在使用数据时危害的产生方式。这一事件至今仍然存在一定的影响力,引起了英国NHS与其商业合作伙伴之间的不信任。然而,在其他国家

36、,对沟通与公众参与的良好管理,收获了人们对类似计划的广泛支持16。不幸的是,有关英国灾难性保障数据计划的经验教训并没有被落实。英国 NHS 与巴比伦健康组织(BabylonHealth)合作推出的“掌上医生”,是一款安装于智能手机的视频咨询应用程序。近期受到了来自全科医生和公众的质疑。人们很快便对患者的待遇不平等表示担忧,尤其是那些有复杂健康需求的患者,这最终导致了计划中的服务推广暂停17。同时,鉴于巴比伦健康组织对录制问诊视频享有合法所有权,因此,缺乏对该服务的合理评估遭到了公众的批评18,并引发了人们对于隐私管理的担忧。虽然,这似乎不具有实际可执行性,但在理论上,这意味着未经公司允许,患者

37、不能与巴比伦“掌上医生”服务以外的人分享其视频。鉴于这项服务是由英国 NHS 委托的,多数患者可能并不知道这一限制。因此,在法律文本中隐藏这样重要的信息,并不能证明英国 NHS、第三方合作伙伴和患者之间的沟通良好或建立了信任关系。在基因数据方面,冰岛基因检测公司“基因解码”(deCODEGenetics)再次证明了公众信任有多么脆弱。2012年,该公司决定将包括 14 万冰岛人在内的 DNA 和健康数据出售给美国制药公司安进(Amgen)。这是因为该公司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承诺将基于研究目的创建一个冰岛人的全民健康数据库,多数冰岛公民都因此自愿捐赠了数据,但该承诺至今一直未被兑现19。

38、可持续性对于任何与健康相关的大数据项目都至关重要。因此,这些项目的成功与否取决于研究是否长期进行。不幸的是,这一方面经常被忽视。几年前,芬兰政府与一些私营公司合作启动了一个宏伟的项目,即建立一个单一平台,用于存储有关人口健康的数据信息。这一项目的本意是使医疗服务人员可以获取这些数据,从而提供更为有效的服务并防止健康状况恶化。该平台提供的服务(taltioni.fi)被誉为可持续且值得信赖,不仅因为其具有合作性质,还因为涉及公共和私营部门20。然而,这一平台在发布后没多久就销声匿迹了,没有人知道在该平台上储存的数据最终如何处理。另外,还有像“同病相怜(PatientsLikeMe)”这样的网站,

39、通过授权人们对自己健康数据的控制权来释放数据活力。该公司提供了明确且详细的隐私政策,包括除法律文本外的解释版本。同时,在管理个人数据与第三方共享上,为用户提供了广泛的选项,如私营公司和商业供应商。英国 PGP 在数据访问上同样保持透明,但更进一步,其将去标识的基因组信息作为完全开放的数据提供。虽然个人对其数据享有任意撤回权,但由于存储的数据副本有被下载的可能性,因此,数据主体应知晓数据的撤回不一定能够完全规避未来数据的使用。英国个人基因组计划的复杂之处在于,它将基因组数据作为开放数据共享,并在知情同意程序中有所体现。在该程序中,需要报名参与者在报名该计划之前通过“入学考试”以获得资格。即便如此

40、,意外总是不可避免的。2014 年,英国 PGP不小心泄露了一些参与者的信息,并由此背负骂名。由于配置错误,官方回复的邮件不是发送给了工作人员,而是发送给了邮件列表的所有人,导致发件人的身份被暴露。其中,大约有 220 人受到影响。伦理界迅速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对个人隐私保护的失败和信任的崩塌。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种解读方式。虽然英国个人基因组计划在事发后立刻发表解释声明并道歉,但该事件表明,人为错误的这种风险很难消除。有人对此评论道,电子邮件错误事件可以有效识别哪些人是真的想要公开共享数据,哪些人只是说说而已。最近,有关个人健康数据管理的合作模式备受关注。目前,瑞士有两个这样的

41、计划,健康银行(healthbank)和我支持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呼吁对个人健康数据的伦理利用詹妮克鲁兹娜等医学与哲学 2024年 2月第 45卷第4期总第 735 期10Medicine and Philosophy,Feb 2024,Vol.45,No.4,Total No.735 的数据(MIDATA)。两者都允许公民控制健康数据的存储、管理和访问以及其他个人健康相关数据,包括决定共享数据的方式。这些计划都是从“公民科学”中汲取的灵感,公民通过提供个人数据的方式积极地为医学研究作出贡献。因为这些平台是近期才发展起来的,且大部分尚不完善,因此,有关公众的使用方式还有待观察。但是无疑,这种合作

42、方式对于未来个人健康数据的管理具有巨大的潜力。5.2有关道德准则的衍出经回顾,本文确定了以下 5 个与死后医疗数据捐赠相关的伦理原则或类别:(1)尊重和尊严原则;(2)公共利益原则;(3)“公民科学”原则;(4)数据良好治理与高质量原则;(5)透明、信任和诚信相结合原则。乍一看,这些原则非常笼统,没有创新性。有人可能还会质疑这些原则的可实践性。因此,本文附录列出了“遗赠数据道德守则”的具体要求,提供更多实施细则。然而,该准则不等同于治理框架。因此,在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实施前仍存在一些实际问题。我们认为对原则的制定保持足够的灵活性以应对未来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罗马非一日建成,在制定原则时也要未雨绸缪

43、,避免道德准则因技术、法律、文化或社会变化而不再适用。制定道德准则的目标是为死后医疗数据捐赠方案提供规范性原则,而不是为参与者提供一套具体的行为准则。6结语鉴于个人医疗数据捐赠的好处和潜在风险,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道德准则,以应对包括同意权、隐私权、保障权和所有权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挑战。先前的生物医学捐献为本道德准则的制定提供了优秀范本。但由于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存在其独特的伦理挑战,因此并不能照搬已有范例。笔者认为,大部分问题都存在可行的解决方案。我们应将重点放在对已收集数据的访问权和使用权的管理上。程序性保障措施已经在医学研究的其他相关且具有可比性的领域得到了发展,用于促进死后医疗数据捐献。例如,

44、目前在生物银行中所采用的全面征求同意程序,或者英国PGP 中使用的“先教育后签名”法。这些措施可以确保任何捐赠个体都基于最大知情范围作出决定。通过对捐赠数据访问权限的严格管理,可以减少数据主体的隐私风险。同时,需要说明没有任何措施是绝对安全的。因此,数据捐赠主体应知晓这一事实,并将此纳入死后医疗数据捐赠程序伦理设计的一部分。本文制定的准则解决了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引起的主要伦理问题。然而,这只是为了共同利益,全面地利用健康数据的第一步。未来,将企业数据与数据共享和死后医疗数据捐赠相结合,可能会为医疗研究提供更大的可能性。但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先制定死后医疗数据捐赠准则。(本文原载于医疗数据捐赠伦

45、理,施普林格自然出版社 2019 年版,第 163 页第 180 页。原文遵循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C)4.0,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为突出重点,译者对原摘要进行了改写。关键词系译者所加。因篇幅有限,译稿对原文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作了修改,且不包含注释和附则部分。)参 考 文 献 SHAW D M,GROSS J V,ERREN T C.Data donation after deathJ.Lancet,2015,386(9991):340.1SHAWDM,GROSSJV,ERRENTC.Datadonationafterdeath

46、:Apro-posaltopreventthewasteofmedicalresearchdataJ.EMBORep,2016,17(1):14-17.2TADDEOM.Dataphilanthropyandthedesignoftheinfraethicsforinfor-mationsocietiesJ.PhilosTransAMathPhysEngSci,2016,374(2083):20160113.3HAEUSERMANNT,GRESHAKEB,BLASIMMEA,etal.Opensharingof genomic data:Who does it and why?J.PLoS O

47、ne,2017,12(5):e0177158.4FLORIDI L,ILLARI P.The 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 qualityJ.Springer,2016,35:157-159.5PORSDAMMANNS,SAVULESCUJ,SAHAKIANBJ.Facilitatingtheethical use of health data for the benefit of society:Electronic healthrecords,consentandthedutyofeasyrescueJ.PhilosTransAMathPhysEngSci,2016,

48、374(2083):20160130.6STEINSBEKKKS,URSINLO,SKOLBEKKENJA,etal.Werenotinitforthemoney-laypeoplesmoralintuitionsoncommercialuseoftheirbiobankJ.MedHealthCarePhilos,2013,16(2):151-162.7RICHARDSONR,HURWITZB.DonorsattitudestowardsbodydonationfordissectionJ.Lancet,1995,346(8970):277-279.8HARRIS J.Scientific r

49、esearch is a moral dutyJ.J Med Ethics,2005,31(4):242-248.9PRAINSACKB.TheWeintheMe:SolidarityandHealthCareintheEraofPersonalizedMedicineJ.SciTechnolHumValues,2017,43:21-44.10PRAINSACK B,BUYX A.Solidarity in biomedicine and beyondM.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17.11VAYENAE,TASIOULASJ.Wethescie

50、ntists:Ahumanrighttociti-zenscienceJ.PhilosTechnol,2015,28(3):479-485.12BRENNERE,BLEYSRLAW,DECAROR,etal.Thelegalandethicalframework governing body donation in Europe:2nd update on currentpracticeJ.AnnAnat,2023,252:152195.13JONESKH,LAURIEG,STEVENSL,etal.Theothersideofthecoin:Harmduetothenon-useofh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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