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纪律作风专项督察方案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院纪律作风建设, 提高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专项督察方案。二、督察对象本专项督察方案适用于检察院全体干警,包括正式干警、聘用制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等。三、督察内容.1.政治纪律:检查干警是否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做到两个维护。2.组织纪律:检查干警是否遵守组织原则,服从组织安排,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工作纪律:检查干警是否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4.廉洁纪律:检查干警是否严格遵守廉洁从检规定,杜绝以权谋私、
2、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5.生活纪律:检查干警是否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形象。四、督察方式1.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干警对照督察内容进行自查,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2.专项检查:由督察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干警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纪律作风情况。3.群众举报: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接受群众对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4.通报曝光:对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干警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五、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督察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干警要严啸处理,决不姑息迁就。3.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警对纪律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