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范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打算持有至到期,则可以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企业不打算持有至到期,则可以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股票投资:企业以积累的货币购买股票以获取收益的举动,股票投资的收益由“收入收益和资本利得两部分构成。2.债券投资:企业购入的.有报价的债券投资,可供出告的债券主要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和一次还本付息债券。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核算范围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