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饮用天然泉水团体标准广西饮用天然泉水团体标准是由广西质检院参与制定的,于今年6月6日正式实施的团体标准T/GXPZS001-2018饮用天然泉水。该标准是在国家标准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的基础上。根据厂西饮用天然泉水生产实际情况,确定了1项严于国标的污染物指标、6项严于国标的理化指标,并在产品包装标志上要求标示饮用天然泉水水源地的名称及界限指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含虽范围。此外,在选择广西饮用天然泉水时,还需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标签,确保产品的水源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清晰、准确。同时,消费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口感喜好、水的质虽标准和水的来源地等因素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