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送审稿)委托单位:长宁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四川中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目 录1总则11.1项目来源11.2论证目的21.3论证原则及依据21.3.1论证原则21.3.2论证依据21.4论证范围61.5论证工作程序71.6论证规模及主要内容91.7论证水平年92项目概况102.1项目基本情况102.1.1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102.1.2工程位置102.1.3污水量测算及建设规模112.1.4厂区工程设计112.1.5项目设计进、出水水质122.1.6污水处理工艺132.1.7污水处理厂现状情况142.2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2、162.2.1地理位置162.2.2地形地貌172.2.3气象特征172.2.4流域概况172.2.5水环境质量182.2.6论证水域水质现状223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概况253.1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253.2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浓度、总量253.2.1主要污染物种类253.2.2项目排放浓度及总量254水功能区(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情况274.1水功能区(水域)管理要求274.2论证范围取水口和排污口现状284.2.1取水口现状284.2.2排污口现状284.3受纳水域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与限排总量284.3.1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284.3.2限制排放总量314.4饮用水源地324.5
3、自然保护区334.5.1四川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44.5.2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85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和水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15.1对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影响分析415.1.1影响范围415.1.2水文条件425.1.3预测方案445.1.4预测模型455.2对水域影响分析595.3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605.4对水生生态的影响605.5对后江河下游考核断面的影响615.6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615.6.1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的影响615.6.2对下游取水用户的影响625.6.3对其他用户的影响625.7对长宁县后江河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符合
4、性分析626水环境保护措施646.1污水处理措施及效果分析646.2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措施646.2.1强化水质监测646.2.2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646.2.3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666.2.4水生态保护措施676.3事故排污时应急措施686.3.1风险事故分析686.3.2风险事故防范措施686.3.3风险事故应急措施716.3.4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716.3.5管理措施737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747.1与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747.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747.1.2与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747.1.3与长宁县后江河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
5、年)符合性分析767.2与四川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符合性分析777.3水功能区管理合理性分析777.4对水生生态影响分析787.5对第三者权益影响分析787.6对防洪管理的影响分析788论证结论与建议808.1论证结论808.1.1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808.1.2对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和水生态的影响808.1.3对水生生态影响818.1.4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818.1.5污水处理措施及效果818.1.6排污位置、排放方式的建议及其合理性818.1.7综合结论818.2建议81 申请单位1长宁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刘华详细地址3长宁县龙头镇龙头三组邮政编码644300单位性质4有限
6、责任公司主管机关长宁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联系人段炼联系电话18113806404取用水量(万吨/年)5/服务面积(km2)5/服务人口51.18万人排污口设置类型6新建排污口性质6工业改建生活扩大混合排放方式6连续入河方式6明渠()、暗管()泵站()、涵闸()潜没()、其他()间歇排污口位置所在行政区7:长宁县排入水体名称8:后江河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9:后江河长宁工业用水区经度(准确到):东经104548.95,北纬282457.73设计排污能力(t/d)101000排污口大小DN200的UPVC管工业废水排放量(t/d)11/年排放污水总量(万吨)1136.5生活污水排放量(t/d)111
7、000其它污水排放量(t/d)11/污水是否经过处理是处理方式12“隔渣+沉砂池+PASG工艺(厌氧池+综合生化池)+集水池+二沉池+清水池+压差过滤器”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1总则1.1项目来源为深度实施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大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加快长宁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改善当地水环境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城镇污水自由排放和区域性水污染问题,长宁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总投资7663.9万元建设“长宁县淯江河沿岸污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长宁县龙头镇、龙头镇、竹海镇、古河镇、下
8、长镇、开佛镇、龙头镇等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出水水质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已取得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符合龙头镇规划,于2016年12月15日取得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宁县淯江河沿岸污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固2016130号)。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已于2016年11月23日取得原长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长宁县淯江河沿岸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环建函2016139号),并于2
9、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建成运行,同时2022年7月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524MA69N0P27C005R)。目前,项目未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龙头镇场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服务人口数约1.18万人,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3/d,设计处理工艺为“隔渣+沉砂池+PASG工艺(厌氧池+综合生化池)+集水池+二沉池+清水池+压差过滤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提升池、沉砂池、厌氧池、综合生化池、集水池、斜板沉淀池、清水池、污泥干化池、压差过滤器、巴歇尔流量槽、辅助用房等构筑物等,配套管网总长度2500m。本项目不收集工业废水,
10、只收集处理生活废水。项目建成后,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设置入河排污口须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受建设单位长宁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四川中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按照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试行)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相关规定编制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1.2论证目的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通过收集长宁县后江河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宜宾水功能区划报告、宜宾市长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18-2030年)、长宁县水功能区划报告(报批稿)(2021.6)、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总说明及周边环境、河流水系及水质情况,结合现场踏勘获得的信息,按照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遵循水资源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分析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在满足水功能区(水域)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论证
1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域)、水生态和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效果;根据受纳水体纳污能力、限排总量控制等要求,对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根据论证结论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提出水资源保护措施,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入河排污口及建设单位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所在区域生活、生态和生产用水安全,促进人水和谐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对本项目工程有关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编制了本报告。1.3论证原则及依据1.3.1论证原则本次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13、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2) 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规程;(3) 符合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等专业规划;(4) 符合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5) 符合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要求。1.3.2论证依据1.3.2.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
14、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实施);(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6)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3月修改);(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7年3月修改);(9)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第641号令,2013年10月2日发布,2014年1月1日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10月7日);(11)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12)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
15、-2030)(国函2011167号,2011年12月);(13)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04.2;(1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15)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2004年11月,2015年12月水利部47号令修改);(16)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水资源2017101号);(1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18) 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水体202255号);(19) 生态环境
16、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201936号);(20) 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21) 贯彻落实的通知(国办函202217号);(22) 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第十届人大会常委员会公告第64号,2012年7月27日修订);(23) 四川实施办法(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5月13日);(24)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9月修订);(
17、2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6)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9月26日修订);(27)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2022年3月实施);(28)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9) 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8年9月修正);(30)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559号);(31)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73号);(32)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
18、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22年9月23日);(33)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9327号);(3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61号);(35)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川环函2023782号);(36)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宜宾市工作方案;(37) 宜宾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38) 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办201750号);(39)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关
19、于印发的通知(川环发20235号);(4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319号);(41)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11号)。1.3.2.2标准、规范与规程(1) 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2)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试行);(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4)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2010);(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7)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90.06
20、2-2015);(8)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9)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17);(10) 水环境监测规范(SL365-2013);(11)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12)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13)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2038-2014);(14) 城镇排水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CJ/T252-2007);(15) 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16)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
21、);(17)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HJ1312-2023)。1.3.2.3相关技术报告与文件(1) 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2)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技术方案(修订稿)和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十三五”达标评价名称的通知(办资源201691号);(3) 宜宾市水功能区划报告(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18);(4) 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5) 宜宾市长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18-2030年);(6) 长宁县后
22、江河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7) 长宁县水功能区划报告(报批稿)(2021.6);(8) 长宁县淯江河沿岸污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6);(9) 关于对长宁县淯江河沿岸污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环建函2016139号)。1.4论证范围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长宁县龙头镇龙头三组,尾水从厂区北侧引出,经过明管排入后江河右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试行)规定:“原则上以受入河排污口影响的主要水域和其影响范围内的第三方取、用水户为论证范围;论证工作的基础单元为水功能区,其中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
23、区和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水功能区,是论证的重点区域;涉及鱼类产卵场等生态敏感点的,论证范围可不限于上述水功能区;未划分水功能区的水域,入河排污口排污影响范围内的水域都应为论证范围。”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第5.3.2条规定:“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范围应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确定。受入河排污口设置影响的主要水域和其影响范围内的第三方取、用水户原则上应纳入论证范围。对地表水的影响论证应以水功能区为基础单元,论证重点区域为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和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水功能区;涉及鱼类产卵场等生态敏感点的,论证范围可不限于上述水功能区。未划分水功能区的水域,入河排污口排污影响范围内的水
24、域都应为论证范围。对地下水的影响论证应以影响区的水文地质单元为重点区域。”根据长宁县人民政府批复的长宁县水功能区划报告(长府函202229号),后江河长宁县境内仅含1个一级水功能区(后江河长宁开发利用区),后江河长宁开发利用区又划分1个二级水功能区(后江河长宁工业用水区)。本项目排污口所在后江河河段属于后江河长宁工业用水区,为长宁县后江河二级水功能区(起于双河镇风洞村赵家沟,止于龙头镇江河村后河大桥),水质目标为类;项目排污口下游1.5km后江河汇入长宁河河段属于长宁河珙县保留区(起于底洞,止于甑子湾电站),同时考虑本工程服务范围、入河排污口位置、后江河水功能区划、长宁河水功能区划及排水的影响
25、范围等因素,综合确定本次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论证范围包括两部分,具体如下:后江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上游100m至后江河汇入长宁河处,河段长度1.6km;长宁河:后江河汇入长宁河处至下游竹海镇甑子湾电站处,河段长度8.4km;本次论证范围河段总长度10.0km。具体论证范围示意图见附图。1.5论证工作程序(1)现场查勘与资料收集根据入河排放口设置方案,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多次查勘,调查和收集该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资料,排污口设置河段的水文、水质和水生态资料等,同时收集可能影响的其他取排水用户资料。(2)资料整理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熟悉污水处理厂总体布局、污水处理规模、污水处
26、理工艺及流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位置、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入河量、污染物主要污染特性等基本情况;分析所属河段水环境与水生态现状、水功能区管理要求、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对象和管理目标;掌握本项目入河排污口所在区域其他取用水户取水口、入河排污口分布等情况。(3)建立数学模型,进行预测模拟根据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和水生态保护要求,结合污水处理排放情况,项目所处河段河道水文特性,按照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选定合适的数学模型,拟定模型预测计算工况,进行污染物扩散浓度预测计算,统计分析不同条件下入河污水的影响程度及范围。(4)污染影响分析根据计算结果,得出的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产生的影响范围,以及所处河段水生
27、态现状,论证分析入河排污口对东侧后江河的影响程度。论证分析排污口对上下游水功能区内第三方取用水安全的影响,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可能制约因素。(5)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根据影响论证结果,综合考虑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和水生态保护的要求、第三者权益等因素,分析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浓度和总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论证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论证工作程序见下面框图(图1.5-1)。现场查勘资料收集补充监测建设项目概况:生产工艺用水流程污水处理工艺污废水总量、浓度入河排污口位置方案:排污位置、方式排污总量、浓度水功能区(水域)现状资料:水文、水质污染源、水生态取排水状况基础资料整理分析污水处理措施水功能区(水域)
28、现状设计水文条件入河排污数值模拟分析影响分析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分析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影响分析对地下水影响分析图1.5-1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程序对第三者影响分析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结论与建议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性分析1.6论证规模及主要内容论证规模: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3/d,设计处理工艺为“隔渣+沉砂池+PASG工艺(厌氧池+综合生化池)+集水池+二沉池+清水池+压差过滤器”,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后江河,本次论证规模为1000m3/d。主要内容如下:(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9、;(2) 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及纳污现状分析;(3) 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概况;(4) 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取排水状况分析;(5) 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和水生态影响分析;(6) 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7) 水环境保护及事故排污的应急措施;(8)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9) 论证结论及建议。1.7论证水平年论证现状水平年一般选取与本次论证时间较为接近且具有代表性的年份,并避免特枯或特丰水年;规划水平年应主要考虑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或者区域水资源规划等有关规划水平年相协调。因此,综合考虑论证
30、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河流水文特征变化情况以及资料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入河排污口论证的现状水平为2023年。与项目建设和国民经济计划相适应,根据乡镇远期(2030年)规划区外缘,确定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842项目概况2.1项目基本情况2.1.1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项目名称: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性质:新建(补评);建设单位:长宁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长宁县龙头镇龙头三组地理坐标:东经104549.21,北纬282457.34;处理规模:1000m3/d;用地面积:3亩,约2000m2;服务范围:龙头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服务人口数约1.18万人;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
31、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出水控制浓度:COD50mg/L、BOD510mg/L、SS10mg/L、NH3-N5mg/L、TP0.5mg/L、TN15mg/L;处理工艺:隔渣+沉砂池+PASG工艺(厌氧池+综合生化池)+集水池+二沉池+清水池+压差过滤器;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明管明口,DN200的UPVC管道。入河排污口地点:长宁县龙头镇犀牛沱人行桥下游约48m处,后江河右岸;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4548.95,北纬282457.73;排污口类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污口高程:290.0m;受纳水体:后江河;受纳水体水功能区划:
32、一级水功能区为后江河长宁开发利用区,二级水功能区为后江河长宁工业用水区,水质管理目标为类。2.1.2工程位置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地处龙头镇龙头三组,入河排污口位于污水处理厂北侧的后江河右岸犀牛沱人行桥下游约48m处,距污水处理厂直线距离约4m。排污口位置见图2.1.2-1。图2.1.2-1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入河排污口位置示意图2.1.3污水量测算及建设规模2.1.3.1项目服务范围及人口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处理龙头镇场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水,远期(2030年)龙头镇场镇人口数约1.18万人。2.1.3.2污水量及处理规模项目目前已建成正常运行,根据长宁县淯江河沿岸污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
33、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3/d,目前根据水量在线监控,实际处理水量约322m3/d。污水主要为龙头镇场镇生活污水,无工业废水。2.1.4厂区工程设计2.1.4.1厂区总平面布置情况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长宁县龙头镇龙头三组,污水处理厂按照功能分区布置,流程顺畅,总平布置如下图。图2.1.4-1 厂区总平面布置示意图2.1.4.2防洪排涝设计情况根据长宁县后江河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本项目排污口所在后江河10年一遇水位289.71m,本项目入河排污口高程290.0m,污水处理厂最低高程291.5m,均高于河道10
34、一遇水位。2.1.5项目设计进、出水水质2.1.5.1设计进水水质本项目处理污水主要为龙头镇场镇生活污水,无工业废水,可生化性良好。根据长宁县古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说明长宁县淯江河沿岸污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龙头镇进水水质见下表:表2.1.5-1 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主要污染指标CODNH3-NBOD5TPTNSSpH(无量纲)污染物进厂浓度(mg/L)25030150440150692.1.5.2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本工程最终受纳水体为后江河,根据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说明可知,项目出厂水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
35、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进行排放,出水水质浓度限值为:COD50mg/L、NH3-N5mg/L、BOD510mg/L、TP0.5mg/L、TN15mg/L、SS10mg/L。具体出水水质见表2.1.5-2。表2.1.5-2 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主要污染指标CODNH3-NBOD5TPTNSSpH(无量纲)污染物入河浓度(mg/L)505(8)100.51510692.1.5.3污水处理程度根据进出水水质指标,其要求的处理程度如下表所示。可见,该污水处理工艺主要以去除有机物为主,同时须具备良好的脱氮除磷的功能。表2.1.5-3 主要污染物处理程度污染物
36、进水浓度(mg/L)出水浓度(mg/L)去除率(%)COD2505080.0NH3-N305(8)83.3BOD51501093.3TP40.587.5TN401562.5SS1501093.32.1.6污水处理工艺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隔渣+沉砂池+PASG工艺(厌氧池+综合生化池)+集水池+二沉池+清水池+压差过滤器”,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达标后排入后江河。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图所示。图2.1.6-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1)预处理生活污水先进入隔渣提升池,拦截污水中较大的飘浮物以及均衡水质水量,经提升泵进入沉砂池,去除水中较大的杂质及颗粒物,以减轻对水
37、泵和管道的磨损,保护后续处理设备及减轻后续处理单元负荷,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生化处理(PASG工艺)经预处理后的污水由提升泵进入厌氧池,将大分子物质降解为小分子物质(增加短链脂肪酸含量),以增加污水中的挥发性脂肪酸(VFA)浓度,为聚磷菌有效利用有机基质合成聚-羟基烷酸(PHA)创造条件。经厌氧处理后的污水经布水系统,与经布气系统的空气均匀的分布于综合生化池内,在低COD浓度、高NH3-N浓度的情况下通过优势菌种及特殊载体经历厌氧/好氧/兼氧不同的生物处理过程,使通过高效厌氧后污水中剩余的COD及NH3-N等主要污染物得以去除。综合生化池出水进入集水池,投加絮凝剂PAC,经二沉池沉淀,进一
38、步去除水中的SS及BOD、COD、P等污染物。(3)消毒二沉池出水进入清水池,投加次氯酸钠进行消毒。(4)深度处理经消毒后的尾水再次通过石英砂过滤器去除水中细小颗粒物后经巴氏流量槽达标排放。(5)污泥处理方案本项目采用PASG工艺,其是以厌氧为主污水处理系统,由于主要采用污泥产率很低的生化菌种,因此污泥产生量较小,剩余污泥排入污泥干化池干化后外运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在污泥运输过程中必须采用密封的垃圾专用清运车,避免沿途洒漏污染环境。2.1.7污水处理厂现状情况2.1.7.1污水厂现有运行情况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已于2016年11月23日取得原长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长宁县淯江河沿岸污
39、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环建函2016139号),并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建成运行,同时2022年7月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524MA69N0P27C005R),有效时间为2022年7月8日至2027年7月7日。根据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记录,目前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平均达到约322m3/d,未超过设计处理量1000m3/d。2.1.7.2入河排污口现状情况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已建成,位于后江河右岸,犀牛沱人行桥下游约48m处,高程约290.0m,地理坐标:东经104548.95,北纬282457.73,采用明管排放。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
40、达标后经明管重力流至后江河排放,管道采用DN200的UPVC管道,污水处理厂与入河排污口直线距离约4m,出厂口与排污口之间高差约1.5m,管道长约22m。项目入河排污口所在河段未设置堤防。根据调查,项目运行至今未造成环保问题。根据现场踏勘结果,项目入河排污口标识牌不规范,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根据本项目在线水质监测仪2023年1月2024年4月在线监测进出水数据,项目进水水质由于乡镇污水管网渗入雨水的情况下导致进水水质不稳定,但出水水质均能稳定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排放。现状长宁县龙头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良好,对后江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
41、有着重要的作用。监测数据见表2.1.7-1。表2.1.7-1 项目进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结果(月平均) 单位:mg/L,pH无量纲时间COD氨氮TPTN进水出水进水出水进水出水进水出水2023年1月203.55 12.69 10.09 0.86 1.91 0.13 26.97 6.92 2023年2月110.79 11.03 9.10 0.52 1.65 0.14 23.07 9.44 2023年3月137.94 11.64 8.01 1.37 1.82 0.19 22.48 8.27 2023年4月136.19 10.61 8.48 0.39 2.20 0.13 18.16 3.96 2023年
42、5月107.76 13.11 14.51 0.59 2.17 0.09 20.49 3.57 2023年6月76.78 7.81 6.97 0.35 1.36 0.17 11.54 3.74 2023年7月70.65 5.86 4.81 0.52 0.67 0.20 9.71 5.21 2023年8月36.91 3.89 2.50 0.61 0.39 0.16 4.99 3.40 2023年9月59.34 2.41 1.82 0.07 0.31 0.15 4.04 1.46 2023年10月23.16 2.84 6.01 0.03 0.38 0.11 4.87 2.10 2023年11月39.
43、96 4.75 3.61 0.04 0.60 0.15 6.15 3.50 2023年12月69.25 6.32 9.21 0.04 1.02 0.23 13.05 5.39 2024年1月111.40 7.46 12.64 0.12 1.63 0.24 18.78 6.43 2024年2月109.37 10.22 13.88 0.24 1.62 0.25 20.96 8.41 2024年3月114.60 5.75 11.24 0.18 2.23 0.24 19.82 10.91 2024年4月104.79 5.50 5.55 0.04 1.41 0.32 11.36 8.76 标准值/50/5(8)/0.5/15入河排污口现状排污口所在后江河河段2.2项目所在区域概况2.2.1地理位置长宁县位于南缘,宜宾市腹心地带,位于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带,东临江安,南界兴文、西与高县、珙县交邻,并紧靠宜珙铁路,北与南溪区、宜宾市相连。地理坐标为东经10444221050330,北纬281518284748,南北长约60公里,东西宽30公里,全县幅员面积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