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与对策摘要: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既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数字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已有制度遭受挑战、新生事物保护困难、数字鸿沟不断加剧、跨境合作难度较大等问题。文章立足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主张从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状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治理跨境合作四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关键词: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难点;对策知识产权保护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经济乃至社会发展中作用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明
2、确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要点,凸显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数字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形态,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占GDP的比重持续提升。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对知识产权保护既是机遇,也是挑战。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提出“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一、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及其与知识产權保护的关系(一)数字经济发展态势数字经济是信息和通信技术高速发展演化而来,并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新生经济现象,其以数据化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涵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四个维度内容。数字
3、产业化指培育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发挥好数字产业在数字经济中的先导作用,涉及信息制造业、互联网行业、电信业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指从数字经济的角度出发,推动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的融合,以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发展,是数字经济的主导产业。数字化治理以发挥数据的治理价值为重点,指依托数字技术对数字经济的治理,如平台治理等,是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便属于数字化治理的范畴。数据价值化则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注重释放数据的价值,使数据成为重要的资产。当前,我国数字产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态势,产业增加值逐年递增,占GDP的比重也在提高,逐渐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中
4、坚力量。(二)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保护有着密切的关系,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既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一方面,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度重合。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指知识产权申请数量多、知识产权在产业发展中作用显著的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产业分类,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主要包括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等七大类。可见,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具有强关联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是壮大数字经济的重点,而数字经济规模的扩大也能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创造更多的机遇。专利密集型产业为例,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
5、专利密集型产业的增加值及占GDP的比重也在提升。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创新性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属性,数字经济发展中会产生大量的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将数字经济的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形式,并纳入到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中,从而维持并激发产业主体的创新动能,释放数字经济的发展潜能。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对数字经济创新成果也有规范与引导的作用,如平衡权利人与使用者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消除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垄断等。二、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一)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当前经济发展总的要求,以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为主要特点,而知识产权保护则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
6、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首先,释放数据潜力。2020年4月印发的关于建构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作为五大要素之一,出台了数据市场化配置的具体措施,凸显了数据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使保护对象从数据产出物向数据本身拓展,凸显了数据作为资产的地位,为数据潜力的释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其次,激发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活力。创新发展理念是新发展理念的首要内容,而数字经济则是践行创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领域。在数字经济规模持续扩张的今天,数字经济领域的发明创造也在增加,如新的算法、新的软件、新的商业模式等,这些发明创造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知识产权保护能够将数字经
7、济中的新生事物纳入到保护范畴,保障创造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持并激发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活力。(二)增强数字经济竞争优势历经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我国不仅跃居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更深度介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在全球价值链供应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世界最大的贸易国,我国同样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而数字经济则是当前全球竞争的重点领域。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在增强我国数字经济竞争优势中具有显著的作用。首先,筑牢知识产权安全风险。当美国以“特别301调查”对我国企业施压的同时,我国企业也面临着知识产权被侵害的风险,如美国测序行业巨头美纳(Illumina)对华大制造双色测序技术的专利侵权。数字经济
8、时代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有效防范数字经济领域的知识产权风险,增强数字经济技术链、产业链的安全防护水平。其次,推动数字经济跨境交易。当前,跨境贸易已成为数字经济重要的增长点,数字跨境贸易与传统商品跨境贸易有着巨大的差别,需要构筑专门的数字贸易规则,而知识产权保护则是数字贸易规则的核心内容。从这个角度而言,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推动数字跨境交易。(三)推动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课题,为新时期国家治理明确的方向。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治理现代化是对国家治理总的要求,涵盖各个方面的内容,而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9、。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在推动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从治理主体的角度而言,多元治理是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治理的基本格局,政府、私人部门及社会均在知识产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政府层面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私人部门层面行业自治,社会层面的公众监督等。从治理内容的角度而言,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构成日益复杂,传统知识产权线上化拓展的同时,新的数字知识产权持续涌现。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使知识产权治理内容更为全面。从治理技术的角度而言,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技术,如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在知识产权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可以提高知识产权治理水平。
10、三、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一)已有制度遭受挑战历经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覆盖著作、专利、商标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知识产权的形态发生了变化,也对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从著作权保护的角度而言,数字化、共享化的传播方式,使得文学、音乐、影视作品等的传播更为便捷,在线侵权成为损害著作权的主要形式。在线侵权成本低、操作简单、形式隐蔽,查处难度较大,不利于著作权的保护。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21世纪以来,在线侵权案件呈爆炸式增长的态势。从专利权保护的角度而言,数字技术的可专利性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而大量的
11、数字技术专利申请也加重了专利审查积压的问题。此外,数字经济也带来了大量价值较低的专利申请。数字经济中存在着不少壁垒较低、技术要求不高的领域,一些资质一般的企业,围绕他人的核心专利技术模仿创新,并申请专利,导致了大量的低价值专利。低价值专利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降低了社会总体的效率,也容易引发被模仿企业的过激反应,促使被模仿企业采用防御性专利策略。(二)新生事物保护困难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不仅对已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与数字经济相伴而生的新生事物也加剧了知识产权保护难度。首先,数据的财产属性尚不明确。数字经济背景下,由“0,1”二进制代码构成的数据,从新型信息载体转变为具备价值
12、的资产。凸显数据的新型财产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将个人的私密信息纳入法律保护范畴,凸显了数据的个人隐私属性,但没有涉及数据的财产属性。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资产化是总的趋势。仅注重数据的个人隐私属性,而忽略数据的财产属性,既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也难以助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部分新生事物处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灰色地带。数字经济带来的新生事物有很多,既包括传统业态的线上拓展,如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在线办公等,也包括纯粹的线上服务,如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等。并且,在大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的推动下,新生事物仍在持续涌现。其中,部分新生事物难以纳入到已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
13、系中,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思路、方法也难以适用于此类新生事物的保护,这加大了数字经济时代知識产权保护的难度。(三)数字鸿沟不断加剧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基本要素和底层架构。受区域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个体、企业在数据的获取、利用中存在着较大差距,并且,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一差距有扩大的风险,由此导致的结果便是数字鸿沟不断加剧。一直以来,知识产权权利人与使用者的矛盾,均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要矛盾,而协调二者的关系,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目标。忽略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会导致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削弱知识产权创造者的积极性,影响国家整体的创新发展,而漠视使用者的需求,则会导致知识产权合法的垄断性,
14、引发权利人权利滥用乃至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同样不利于经济的良性发展。在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数字经济知识产权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者持续涌现,他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有着急切的需求,并带来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提升。从积极的一面来看,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数字经济知识产权被纳入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而从消极的一面来看,数字经济知识产权领域出现了创造者增加而使用者减少的趋势,原本存在的数字鸿沟被进一步放大。(四)跨境合作难度较大跨境交易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数字经济的开放性、共享性进一步推动了跨境交易的繁荣。以跨境电商为例,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扩大至2.11万
15、亿元,较2020年增长了30.2%。数字经济跨境交易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需要各国通力合作,但在实践层面,跨境合作的难度非常大。首先,利益关系复杂。数字经济跨境交易利益主体较多,如政府、企业、消费者等,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尽相同,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这客观上加剧了跨境维权的难度。其次,法律制度不统一。当前,各国均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通过法治建设,构建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但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不统一,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以专利保护制度为例,美国专利法中的专利保护对象更为宽泛,其中,一些专利并不在我国专利保护制度中,最为典型的便是动植物新品种。法律制度不一对数字经济跨境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挑战
16、。最后,贸易摩擦不断。近年来,逆全球化成为一股浪潮,以美国为首的国家加速构建国际贸易壁垒,而知识产权则是其构建国际贸易壁垒的常用工具。中美贸易战以来,美国频繁以“特别301调查”“337条款”为由,对中国企业施压。四、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与数字经济的发展态势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求相比,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并不完善,不仅在相关内容上存在滞后性,也有不少的灰色地带,难以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提供有效的保护。对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以数据为例,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的资产价值日益凸显。要赋予数据财产属性,推动数据资产化,为数据价值的释放以及个人数据信息保护提
17、供法律依据。在著作权的保护中,要将数字化版权作为著作权保护的重点内容,明确数字化版权的保护借鉴,并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数字化版权保护中的应用。针对数字经济对专利制度带来的挑战,要以明确的规则来解决数字技术可专利性的问题,从数字经济时代专利申请激增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专利审批新规则。针对数字经济下,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的问题,可在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加入“著作权人不得任意排除、限制、损害公民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的合法权益”。(二)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状体系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任务,对此,要从主体、手段、救济等多个维度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状体系。从保护主
18、体的角度而言,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主要有政府、私人部门、社会大众等。要协同发挥好各主体的作用,形成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比如,在政府层面,要强化政府的规则制定以及市场监管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又如,在私人部门层面,要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以行业自律来提高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从保护手段的角度而言,立足信息技术的发展态势,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等在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提高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从救济的角度而言,要构建覆盖事中、事后的救济机制,重点做好弱势群体,如小微企业、消费者的救济,打造涵盖内部调解
19、、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诉讼等多元救济路径,切实保障权利人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三)完善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机制如前所言,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的矛盾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要矛盾。数字经济的共享性,进一步加剧了二者间的矛盾。在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要完善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机制,兼顾权利人的权益以及使用者的权益。首先,合理拓展权利限制类型。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创新活动层出不穷,如大数据挖掘分析、人工智能系统开发训练等。此类活动容易出现复制他人作品内容的情形,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一旦出现权利人拒绝许可或要价较高的情形,很容易增加创新活动的成本,甚至导致创新停滞。可吸收借鉴域外,如欧盟等的经验,合理拓展权利限制
20、类型,降低创新活动的壁垒。其次,防范巨型平台的垄断。拥有海量知识产权的巨型平台,如知网等,很容易成为事实上的垄断者,这既会增加使用者的成本,也不利于创新活动的开展,要借助“独家版权限制令”等多种方法,防范巨型平台垄断现象的产生,引导相关平台规范知识产权的运营,同时,降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领域市场壁垒,鼓励市场竞争。(四)推动知识产权治理跨境合作知识产权纠纷是国际贸易纠纷的常见形式,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进一步加剧了知识产权纠纷的复杂性。因此,推动知识产权治理跨境合作就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从政府的角度而言,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我国正从国际规则的遵守者向国际规则的制定者转变,在
21、国际规則、国际标准的制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深度参与到网络经济知识产权国际法以及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增强我国在数字经济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并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同时,也要借助制度化及非制度化的手段,深入开展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的全球联动行动,一方面,以积极预防降低知识产权纠纷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以快速响应机制化解知识产权纠纷,防范知识产权纠纷风险的扩散。从企业的角度而言,要树立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在境外业务的开展中,要做好自我监管,在遭遇知识产权侵权时,也要勇于起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五、结语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多重困难,对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及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对此,要从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状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治理跨境合作四个维度采取好措施,提高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