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指 导 书编 号FT-EWI-013标 题自然灾害应急规定生效日期2006年8月1日版 本 号A/0页 次第1页 共1页拟 制批 准1.目的防止因自然灾害(如台风、雷击、火灾、洪水等)造成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2.范围公司各部门。3.职责3.1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自然灾害应急措施,增加生产设备的保护装置。3.2公司各部门配合实施自然灾害应急措施。3.3义务消防员和生产部为扑救,疏散人员与物资的主要责任部门。4.应急规定4.1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各部门应暂停生产,将易造成环境污染和易损设备移至安全的地方。4.2综合管理部安排各部门义务消防人员24小时值班。4.3组织抢险队由义务消防员组成,发生险情时即时进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