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公示稿)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概述概述1.1.项目背景及特点项目背景及特点1.1.1.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嘉鹭金属嘉鹭金属”)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出口加工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在厦门出口加工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景路298号(项目位置见图(项目位置见图 1.1.1)。嘉鹭金属主
2、要利用国外进口的钨矿、钨废碎料、钨酸钠,生产加工仲钨酸铵、蓝色氧化钨、三氧化钨等产品,年产能达5000t 综合APT(仲钨酸铵)。嘉鹭金属自2003年成立以来,先后于2005年、2007年、2008年、2012年、2022年进行了五次环境影响评价,均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并且,除2008年审批的“1000t/a贮氢合金粉项目”未投建外,其他项目均已投产并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最终形成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t 综合APT。现有项目主要有两个生产车间,分别为APT生产车间和钨资源回收生产车间。其中,APT生产车间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综合APT生产线(以黑白钨矿为原料),年产3000吨综
3、合APT后道加工生产线(以钨资源回收生产线生产的钨酸钠为原料),即具备2000吨/年黑白钨矿预处理能力和5000吨/年综合APT后道加工能力;钨资源回收生产车间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3855吨的半成品钨酸钠,作为APT生产车间年产3000吨/年综合APT后道加工生产线的原料使用。近年来,由于国内限制进口再生钨废料,对钨资源回收生产线的原料供应造成较大影响,导致该生产线经常处于停产状态,无法为生产综合APT稳定供应原料(即半成品钨酸钠)。因此,在钨资源回收生产线停产期间,嘉鹭金属主要是通过直接外购固体钨酸钠或钨酸钠溶液,用以缓解原料供应问题。据此可知,以再生钨原料进行生产的钨资源回收生产线已无法满足
4、嘉鹭金属的生产需求。因此,为彻底解决原料供应问题,并针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单位拟建“年产5000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下文简称“改建项目改建项目”),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将原有的钨资源回收生产线进行拆除,并在其原址上建设1条钨酸铵生产线,以再生钨原料、外购固体钨酸钠和钨酸钠溶液等作为原料生产钨酸铵,预计年产钨酸铵3000吨,作为生产综合APT的原料;改建项目建成后,原“钨资源回收车间”更名为“钨智能化生产车间”;现有APT生产车间中,年产2000吨综合APT生产线(以黑白钨矿为原料)工艺、原
5、料、产能保持不变;年产3000吨综合APT后道加工生产线,原以原钨资源回收生产线生产的钨酸钠为原料,改建项目投产后,变更为以钨智能化生产车间生产的钨酸铵为原料,并且后道加工中的蒸发结晶工艺产能不变,不扩大原有产能,即改建项目建成后,全厂设计生产规模仍保持年产5000t综合AP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有关规定,改建项目是对仲钨酸铵生产线的技术升级,涉及有色金属钨的冶炼,故属于名录中“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 项中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23”中“全部(利用单质金属混配重熔生产合金的除外)”一项,
6、须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见表表 1.1.1)。为此,嘉鹭金属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表表 1.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21;贵金属冶炼 322;稀有稀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土金属冶炼 323;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324全部(利用单质金全部(利用单质金属混配重熔生产属混配重熔生产合金的除外)合金的除外)其他/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图图 1.1.
7、1改建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改建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 1:50000)项目所在项目所在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1.1.2.项目特点项目特点改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生产废水(主要为离子交换废水、含氨废水等)、工艺废气(包括氧化煅烧废气、蒸发结晶含氨废气)、生产设备及公用设备运行噪声以及各类危险废物等。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改建项目含氨废水经氨回收系统返回生产流程循环利用;离子交换废水排入改建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改建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新建设施,不与现有项目废水混合处理;改建项目工艺
8、废气经配套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相应的排气筒排放,且原钨资源回收生产线的废气处理设施已拆除,改建项目废气收集管道和废气处理设施均为新建,且与现有项目废气无交集处理;改建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进行控制;改建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均依托厂区现有贮存场所,即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由相应的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改建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较为成熟,对污染物能够有效处理,最大程度减轻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评
9、工作包括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环评文件编制三个阶段,具体过程如下:第一阶段:评价单位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嘉鹭金属委托进行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走访调查,对改建项目产业政策合理性、规划符合性和选址合理性等进行初步分析,识别环境影响因子,确认评价工作等级,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并结合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现状调查,制定监测方案;同时,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 号的相关规定,在公共网络平台“环保大管家.net”的官方网站上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
10、为 10 个工作日,公开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地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等。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第二阶段:评价单位对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并利用工程分析、产排污系数计算和现状污染调查等方法,定量或定性分析改建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周围自然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存在的潜在的、不利或有利影响之范围和程度。第三阶段:评价单位对改建
11、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同时,建设单位在“环保大管家”网站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且登报公示及在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张贴公示。在征求意见稿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完成了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报告。评价单位结合公众提出的建议完善改建项目环评报告后,将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提交建设单位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图 1.2.1。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
12、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图图 1.2.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图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改建项目主要从事钨酸铵的生产,其是作为现有项目生产仲钨酸铵的原料使用。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本项目生产符合国家环保节能等法律法规要求,故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改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工艺、产品等也均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部
13、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改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禁止、限制之列。综上所述,改建项目投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1.3.2.规划符合性分析情况规划符合性分析情况(1)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改建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景路 298 号,属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改建项目所在位置属于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港区,功能定位为:发展
14、航运物流、口岸进出口、保税物流、加工增值、服务外包、大宗商品交易等现代临港产业,构建高效便捷、绿色低碳的物流网络和服务优质、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改建项目位于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港区的服务外包产业组团(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沧区)功能分区见图图 1.3.1),该组团的功能定位为以服务外包、商品展示、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石油、有色金属、酒类、糖类、粮油等)为主导,以有色金属加工、居住为辅助。改建项目符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的规划要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求和产业定位。(2)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改
15、建项目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路298 号,根据厦门市工业布局规划(2019-2035 年)厦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方案可知(见图图 1.3.2 和图图 1.3.3)可知,项目所在地规划属工业用地。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图图 1.3.1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沧区)功能分区图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沧区)功能分区图项目所在项目所在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图图 1.3.2厦门市工业布局规划(厦门市工业布局规划(2019-2035 年)年)厦门嘉
16、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图图 1.3.3厦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方案厦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方案项目所在项目所在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1.3.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情况符合性分析情况1.3.3.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17 年),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
17、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 年中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见图图1.3.4)可知,本项目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路 298 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改建项目不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1.3.3.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包括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等)均能够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未超过环境质量底线。同时,根据
18、本报告中对废气、废水、噪声等的预测分析可知:(1)根据大气预测结果可知,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改建项目新增大气污染源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较小,对其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改建项目周边不存在陆域地表水体。改建项目所排放废水量对海沧水质净化厂处理不会造成负荷冲击,且项目的废水正常排放时,其出水水质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经海沧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海域,一般情况下,对海域水质不会造成影响,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3)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改建项目对项目各厂界的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3 类标准,影响程度
19、较小。由此可见,改建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不会改变环境质量现状。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图图 1.3.4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1.3.3.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1)原料资源:改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再生钨原料、钨酸钠溶液、钨酸钠固体、液碱、二氧化碳等,均为外购材料,且设有氨回收设备,可将离子交换产生的含氨废水进行回收,再回用于生产,从而减少原料用量,提高原料利用率;(2
20、)土地资源:改建项目用地为现有厂房,不会新增土地利用;(3)水资源:改建项目用水取自自来水,由区域供水系统提供,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河口区海域;(4)能源:改建项目生产设备主要利用电能和天然气,由市政供应系统供应。由此可见,改建项目能够减少资源的损耗,提高资源利用率。1.3.3.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改建项目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路298 号,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 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清单(厦环评20246 号),属于 ZH35020520002 海沧临港产业
21、区(含海沧港综合保税区北片区、IOI 工业组团、明达工业组团),其符合性分析如下。改建项目主要从事钨酸铵的生产,其是作为现有项目生产仲钨酸铵的原料使用,涉及有色金属钨的前端提炼活动,行业代码为:C3231 钨钼冶炼。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清单(厦环评20246 号)中“1 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总体要求”和“4.4 ZH35020520002 海沧临港产业区(含海沧港综合保税区北片区、IOI 工业组团、明达工业组团)”,以及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细则(厦环评20245 号)中“厦门市分行业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改建项目环境准入符合性进行分析。根据表表 1.3.1 和表表
22、 1.3.2 可知,改建项目符合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清单(厦环评20246 号)中的相关管控要求;根据表表 1.3.3 可知,改建项目符合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细则(厦环评20245 号)的产业管控要求。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功能定位符合海沧临港产业区(含海沧港综合保税区北片区、IOI 工业组团、明达工业组团)的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且经本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5次环评论证,在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
23、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可符合上述准入条件。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6表表 1.3.1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清单(厦环评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清单(厦环评20246 号)中号)中“1 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总体要求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总体要求”摘录摘录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思明区禁止新建涉及增加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生产项目,改、扩建项目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引导已建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改建项目位于海沧区符合2.湖里区禁止准入需新增废水重
24、点重金属排放指标的工业生产项目。改建项目位于海沧区符合3.集美区先锋电镀集控区禁止扩大园区规模,原则上禁止在先锋电镀集控区之外新(扩)建专业电镀项目,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须确保指标调剂来源后方可进入该园区。改建项目位于海沧区符合4.省、市级重点重大产业项目、“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重点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重点发展产业的项目确需配套电镀工艺或短流程化工工艺的,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可行后方可准入。禁止在先锋电镀集控区以外新建、扩建专业电镀项目,禁止在化工园区及工业园内的专业化工专区外新建、扩建危险
25、化学品生产项目(不包括仅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复配的生产项目)。改建项目不涉及电镀工艺和化工工艺,且改建项目生产的产品为钨酸铵,是作为公司生产仲钨酸铵的原料使用,钨酸铵和仲钨酸铵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符合5.全市原则上禁止准入新、扩建炼油石化、煤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含铜、铅、锌、镍、钴、铝、镁、硅等冶炼,钨、黄金等高附加值贵金属精炼及利用单质金属混配重熔生产合金的新材料除外)、建材制造(含水泥熟料、粉末水泥、石灰石膏、粘土砖瓦、平板玻璃(重点发展行业电子信息平板显示业涉及的特种玻璃制造项目除外)、建筑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石材(不新增用地且不
26、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改建、扩建项目除外)、橡胶制品业(含轮胎、再生橡胶、运动场地塑胶制造)制造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准入新、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区域能源保供项目除外);改建项目应符合减污降碳等政策、法律法规、法定规划要求。改建项目是以再生钨原料、固体钨酸钠和钨酸钠溶液等为原料生产钨酸铵,钨酸铵则作为现有项目 APT 车间生产仲钨酸铵的原料使用,其属于钨金属精炼,符合准入要求符合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7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6.全市禁止准入生产、使用 VOCs 含量超过相
27、关标准限值(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等)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洗涤剂等原辅材料的项目。对于省、市级重点重大产业项目,省、市级“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重点企业增资扩产项目,规划发展的电子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等因特殊生产工艺需要确需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料的,在采用高效 VOCs 回用或治理技术和落实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可准入。改建项目不属于生产、使用含 VOCs 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洗涤剂等原辅材料的项目符合7.合理规划和布局污水
28、处理和垃圾处置等环保设施建设。改建项目不涉及符合8.对于产业发展区重点管控单元范围之外的区域(包括除生态红线以外的生态控制线范围)具有合法用地权属的工业用地,仍保留工业用地使用的,应符合如下要求:(1)对于生态控制线内的既有工业用地,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经出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法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可以按土地出让合同建设或保留,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不得改变原有建筑面积和布局,且不得突破原有项目的生产性污染物排放量,到期按规定由相关部门予以收回;不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由相应主管部门组织征收。经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法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可以保留
29、,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增加生产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不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由相应主管部门予以收回。集体土地上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可以保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增加生产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不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由相应主管部门予以收回。(2)产业发展区重点管控单元以外(不含生态控制线内)既有合法用地权属的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以下项目:饲料及其添加剂制造、树脂工艺品制造、含熔铸(铸造、锻造)工艺的合金及金属制品制造、含表面处理(酸洗、磷化、阳极氧化、钝化、电镀、化学镀、非水性喷漆改建项目位于厦门海沧区海景路 298 号,属于 ZH3502052000
30、2 海沧临港产业区(含海沧港综合保税区北片区、IOI 工业组团、明达工业组团),处于产业发展区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故不涉及左列情况符合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8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等工序中的一项或多项)工艺的金属或非金属制品制造项目;生产废水不能纳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需设置入河或者入海排污口的建设项目;使用煤、水煤浆、生物质燃料(含成型燃料及生物质制气)、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选址厂界 100 米范围现状分布或规划有居住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新建、扩建可能引发噪声、粉尘、臭气污染
31、扰民的建材、废弃资源集中加工利用(破碎、清洗、剪切等)、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并需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管控行业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或按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推导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超越项目用地红线边界的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数量超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规定临界量(如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种的,则以各单项危险物质最大存在量与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等于 1 为准)的建设项目。(3)深青工业组团和莲花工业组团空间参照第8条(2)产业发展区重点管控
32、单元以外(不含生态控制线内)既有合法用地权属工业用地的准入要求执行。9.对于不能入驻工业园区或者因行业特点需要因地制宜选址建设的畜禽养殖、建筑砂石开采、建筑材料加工制造(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砼构件、砂石砖瓦)、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且选址周边(含需划定的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前提下,根据相关专项规划、行业建设计划或者点状供地规定等有关依据进行选址。其中,市场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建筑材料加工制造项目应选址于工业类建设用地,避开农业生产用地和规划的居住
33、用地,防止环境风险。改建项目不涉及左列情况符合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9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0.在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包括村庄、住宅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外围 100米范围3内,严格限制准入增加排放有机废气污染物、恶臭(异味)污染物4及其他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污染物的新(改、扩)建工业生产项目,禁止准入以下类型项目:(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化学合成医药、发酵类医药制造业项目(仅涉及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药品复配的低污染、低风险类项目除外)。(2)制革,人造革,
34、发泡胶,塑料再生(包括改性),制浆造纸(含废纸),轮胎制造,橡胶再生,含炼化及硫化工艺的橡胶制品(硅橡胶制品项目经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可行后方可准入)。(3)化纤制造(单纯纺丝除外),制鞋,含染整、染色、印花工艺的服装、纤维、塑料纺织品生产项目。(4)饲料及其添加剂,树脂工艺品,沥青制品,玻璃钢制品制造项目。(5)香辛料调味品,发酵制品,屠宰,含发酵工艺的食品、调味品加工项目。(6)含有喷漆(工业涂装)工序的项目(使用电泳、水性涂料、粉末涂料、固化涂料的项目经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可行后方可准入)。(7)丝印,包装印刷项目(使用水性油墨的印刷项目经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可行后方可准入)。(8)含金属、合金高温
35、熔炼、熔铸(铸造)工艺的,含 PVC、尼龙、再生塑料加热成型或塑料涂覆工艺的项目。(9)其他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稀释剂、其他原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成分年使用总量 2吨以上的,或者 2 吨及以下但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所在厂区周边100m范围内无现有和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包括村庄、住宅小区)、学校等敏感目标,故不涉及左列情况符合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1.在城市建成区、主城区等以行政办公、居住生活为主的城市发展功能区内,优化城市空间布局:(1)非工
36、业用地内禁止新建排放涉及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生产项目,改、扩建项目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2)新建、扩建环卫、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符合相应专项规划,新建产生恶臭废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与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的距离应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要求。(3)禁止在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集中仓储的项目(加油站和燃气充装站等城镇基础能源保供设施配套的仓储项目按国土空间规划及其行业建设设计规范要求执行)。(4)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在完成土壤修复前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6
37、)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应当根据城市功能需要,在商业服务区内集中规划建设餐饮业经营场所。规划建设的餐饮业经营场所应当设置专用烟道。禁止在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以及商住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将上述物业提供用于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7)片区内应当根据城市功能需要,规划和建设可能影响生活环境的五金加工、建材加工、汽车维修和服务、废品回收、活禽或生鲜屠宰等行业集中经营场所。禁止在城市建成区的住宅楼(包括商住楼的住宅部分)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商住楼新设可能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五金加工、建材加工、
38、汽车维修和服务、娱乐业,存在明显异味影响的活禽或生鲜屠宰以及可能影响生活环境的废品回收等项目。各片区规划实施过程中,考虑生态优先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需要,优化片区开发方案,产城融合区域注意防范“邻避”问题。改建项目位于厦门海沧区海景路 298 号,属于 ZH35020520002 海沧临港产业区(含海沧港综合保税区北片区、IOI 工业组团、明达工业组团),处于产业发展区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故不涉及左列情况符合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改、扩)建项
39、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应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相关规定,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 0.1 吨/年,氨氮新增年排放量小于 0.01 吨/年的,建设单位免购买该项排污权交易指标,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用划拨方式进行统筹。建设单位承诺根据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确认意见,在项目投产前购买取得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并申领排污许可证。符合2.严格落实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指标调剂制度,总量来源应优先选择同一重点行业内企业削减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设定投资强度或产值强度(取项目总投资或产值数值
40、高者为分子,重金属排放量为分母:分期建设项目按各期累计的总投资、产值和排放量计):A 级(铅、汞、镉、铬、砷排放量之和)不低于 1 亿元/千克、B 级(镍、银、铜、钴排放量之和)不低于 1000 万元/千克、C 级(锌、锰、铁锡排放量之和)不低于 500 万元/千克,总投资 50 亿元以下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上述强度要求,排放以上多种重金属污染物的应同时满足各档强度限值,总投资50 亿元以上(含 50 亿元)的建设项目可参照上述指标进行深入评价。改建项目主要从事钨酸铵的生产,其是作为现有项目生产仲钨酸铵的原料使用,同时因改建项目使用的原料为再生钨原料、钨酸钠溶液和钨酸钠固体等,根据
41、建设单位提供的原料检测报告,其原料中不含有砷、铅等重金属,故其产生的废水中不涉及重点重金属总砷、总铅等;同时,嘉鹭金属现有排污许可证已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即总砷 0.01t/a、总铅 0.148t/a;改建项目排放的废水不含总砷、总铅等重点重金属,故不会超过现有重点重金属的总量排放指标,可予以准入符合3.VOCs 排放行业企业应采取有效的 VOCs 收集和控制措施,特别是化工、家具、橡胶、印刷和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 VOCs 项目,推广水性或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新建、扩建项目实行区域内 VOCS 总量控制,排放企业应建立污染管理台账,努力实现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管理。本项目
42、不涉及 VOCs 排放符合4.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除外,新、改、扩建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包括各种容量用于生产、经营的热水锅炉、蒸汽锅炉、热载体炉、热风炉和烘干炉)必须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新建、扩建以煤、水煤浆、生物质成型燃料(含成型燃料及生物质制气)、重油(轻质油除外)等燃料的工业锅炉等燃烧设施。燃气已供达或集中供热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的 1 台 6t/h 燃气锅炉,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待区域集中供热接入厂区后,则该燃气锅炉转为备用锅炉使用符合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2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
43、况符合性分析已建成区域尽快完成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气化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完善烟气排放在线连续监测仪器的设置和维护,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工业锅炉烟气排放持续稳定达标。5.现有及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对于厦门地方标准中未规定的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国家或福建省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对于厦门地方标准中未规定的指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国家或福建省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本项目废水执行标准: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中 SS、BOD5、
44、COD、石油类、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标准限值;生产废水中As、Pb 的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1 标准限值;2、本项目废气执行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3-2018)表 1 排放限值;NH3 排放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14554-93)表 2 排放限值。锅炉废气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3-2018)表 4 中 35t/h 以下锅炉排放限值。符合6.开展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中水回用
45、,提升工业园区废水处理水平,改善流域水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7.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淘汰和限制措改建项目未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里的新污染物符合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3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
46、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对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8.在城市建成区等以行政办公、居住生活为主的城市发展功能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应执行以下要求:(1)对现状企业进行整合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持续缓解企业污染物排放对临近敏感目标的影响。(2)通过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发展绿色交通,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
47、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和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等措施减少城市交通源、扬尘源。(3)规划建设的餐饮业经营场所应当设置专用烟道。对餐饮服务项目: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应满足:a.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油烟通过餐饮业专用烟道排放,不得封堵、改变专用烟道,不得排入下水管道,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工作环境;b.现有油烟排放口应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规定,新建项目按 GB18483、HJ554 执行;c.油烟排放应执行 GB18483 规定,不得直接向大气排放油烟。噪声、振动排放应符合规定标准
48、。设置油水分离设施,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项目,使用的清洗剂应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鼓励使用水基清洗剂或半水基清洗剂,减少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等有害有机溶剂的使用。涉及有毒有害废气排放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等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服装干洗店必须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剂的应当配置具有冷凝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5)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采用玻璃幕墙等反光材料。建筑外立面采用反光材料的,不得
49、采用镜面玻璃或者抛光金属板等材料。本项目位于海沧临港产业区(含海沧港综合保税区北片区、IOI 工业组团、明达工业组团)内,属于工业控制线范围内,不涉及左列情况符合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仲钨酸铵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4表表 1.3.2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清单(厦环评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清单(厦环评20246 号)中号)中“4.4 ZH35020520002 海沧临港产业区(含海沧港综合保税区北片区、海沧临港产业区(含海沧港综合保税区北片区、IOI 工业组团、明达工业组团)摘录工业组团、明达工业组团)摘录单元名称、编码管控单位类别生态环境准入条件
50、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单元名称、编码管控单位类别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ZH35020520002海沧临港产业区(含海沧港综合保税区北片区、IOI工业组团、明达工业组团)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发展区空间布局约束1.除优势行业钨和黄金冶炼以外,禁止准入新建有色金属冶炼业上游项目(指对有色金属的前端提炼活动),禁止新(扩、改)建无废水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调剂来源的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仲钨酸铵的生产,涉及有色金属钨的前端提炼活动,属于优势行业钨冶炼,且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废水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依托现有许可的排放指标即可满足要求。符合2.限制准入高水耗及排水量大的产业项目,单位产品水耗应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