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金信达木业年产10万立方米多层生态装饰胶合板项目(公示稿).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23728276 上传时间:2024-09-01 格式:PDF 页数:96 大小:1.06M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信达木业年产10万立方米多层生态装饰胶合板项目(公示稿).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6页
金信达木业年产10万立方米多层生态装饰胶合板项目(公示稿).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6页
金信达木业年产10万立方米多层生态装饰胶合板项目(公示稿).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6页
金信达木业年产10万立方米多层生态装饰胶合板项目(公示稿).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6页
金信达木业年产10万立方米多层生态装饰胶合板项目(公示稿).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6页
亲,该文档总共9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91六、结论六、结论.95附图:附图:页前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图附图 4项目与区域供水厂取水点相对位置关系图附图 5监测点位图附件: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备案证明附件 3用地批复附件 4类比胶水甲醛含量检测报告附

2、件 5监测报告附件 6武宣县森林资源服务中心答复函附件 7租赁协议代理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 8关于金信达木业年产 10 万立方米多层生态装饰胶合板项目研判初步结论附件 9租赁协议附表: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信达木业年产 10 万立方米多层生态装饰胶合板项目项目代码2402-451323-04-05-99232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21 人造板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34-人造板制造 202-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

3、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武宣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300环保投资(万元)92.3环保投资占比(%)1.74施工工期(月)1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目前厂房已建设,大部分设备已安装,未投产,无处罚情况。用地(用海)面积(m2)1094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2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生态 201748 号),生态保护红线指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

4、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质量,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根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生态 201748 号),确定生态保护

5、红线的区域。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对照情况见下表。表表 1-1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情况表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情况表序序号号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本项目本项目对照结对照结论论1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及极敏感区域涉及水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及极敏感区域。根据图 1-1 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及极敏感区域。不在生态红线区域内2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

6、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其他类型禁止开发区域的核心保护区域。根据图 1-1 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国家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3其他符合性分析3其他各类保护地极小种群物种分布的栖息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含滨海湿地)、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自然岸线、雪山冰川、高原冻地等重要生态保护地。根据图 1-1 可知,项目所在区域无其他各类保护地。图图 1-1三线一单智能研判结果图三线一单智能研判结果图根据以上分析,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规定。项

7、目范围4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广西生态云建设项目准入研判系统的研判结果(详见附件 8)可知,项目主要涉及武宣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45132320005),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政发202114 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的通知(来政发202127 号)要求,对本项目“三线一单”进行符合性分析。表表 1-1项目与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项目与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相符性分析析管控类管控类别别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自然保护区、

8、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还应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及管控规定和要求。根据图 1-1 可知,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相符2.新建、扩建的“两高”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属人造板制造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3.新建、改建、扩建

9、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来宾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园区规划要求。本项目属人造板制造业,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相符4.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加快淘汰钢铁、铁合金、铅冶炼、钒冶炼、水泥、皮革加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坚决关停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不涉及。相符5.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本项目属人造板制造业,不属于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项目。相符6.金秀瑶族自治县执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忻城

10、县执行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武宣县,不涉及金秀瑶族自治县和忻城县。相符5污染物排放管控1.城市建成区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需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新建(扩建)的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必须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项目不涉及。相符2.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北之江流域内的城镇和农村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工业及工业园区的污水治理,实施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处置并实时监控。项目不涉及。相符3.“两高”行业项目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指标要

11、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环保要求和环保选址防护距离要求,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要求。本项目属人造板制造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4.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 2020 36 号)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本项目属人造板制造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5.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

12、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本项目属人造板制造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6.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物质使用,不属于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健全完善区域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管合作机制,继续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等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完善水环境日常监管及突发环境事件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联合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协同应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项目不涉及。相符2.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监(检)测与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

13、控;稳步推进单一水源的县(市、区)备用水源建设;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替换。项目不涉及。相符3.健全和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建立完善严格的环境监测预警机制。项目不涉及。相符64.建设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项目不涉及。相符5.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填埋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重点增加砷渣、典型冶炼废渣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鼓励有色、石化、化工等大型企业集团和园区配套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项目不涉及。相符资源开

14、发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覆盖市、县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于地下水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扩大开采。本项目位于武宣县二塘镇平田村村民委平田村,项目年消耗水量为223764m3/a,回用水量为153360m3/a,循环率 68.54%,水资源消耗量不大。相符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制度和“增存挂钩”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

15、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项目车间占地面积 10946m2,建筑系数 100%,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 年修订)表 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建筑系数40%的要求。相符3.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未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的,不得新立采矿权;已有矿山开采能力应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本项目属人造板制造业,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符4.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港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

16、用效率,强化岸线用途管制。本项目位于武宣县二塘镇平田村村民委平田村,不涉及岸线相符5.能源资源:建立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预警制度,重点围绕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造纸等高能耗行业,推行节能减排政策和能效。推进新能源建设,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中和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项目锅炉主要燃料为外购树皮等木质边角料,属于生物质燃料,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造纸等高能耗行业。本项目碳排放主要来自于能源消耗,项目消耗能源主要为电能以及生物质燃料。项目锅炉设置有保温系统,减少热能消耗从而达到节能目的,项目锅炉燃料燃烬率高,热损失小,可最大化发挥相符7燃料的热值,整体来说项目符合碳达峰行动原则要求。表表 1-2项

17、目与武宣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武宣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管控类别别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项目。已建成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项目,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责令整改、搬迁或者关闭。项目产能为年产 10 万立方米胶合板,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不属于限制类-年产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不属于限制类、鼓励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相符2.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合理控制矿产资源开发规模与强度,优先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根据图 1-1 可知,项目不占用生态

18、红线,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大力推进港口污染防治,强化港口码头堆场扬尘控制。项目不涉及。相符2.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内河船舶实施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系统更新改造,加快港口供电设施建设,协同推进船舶受电设施和港口岸电设施改造,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推进码头水平运输机械“油改电”和“油改气”改造工作。项目不涉及。相符3.2024 年 1 月 1 日起,具有万吨级以上油品泊位的码头、现有 8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油气回收治理。项目不涉及。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土壤污染监管重点单位

19、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项目为人造板制造项目,不涉及土壤重金属排放。相符2.全口径清单企业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产能为年产 10 万立方米胶合板,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不属于年产 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不属于限制类、相符8鼓励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3.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加

20、强尾矿库管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项目不涉及。相符4.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以及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评估。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开展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修订、备案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并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设施,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不涉及。相符5.对暂不开发利用的超标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超标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

21、目的的风险管控。项目地块原为农业生产用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因此无污染可能,项目不涉及超标地块。相符6.强化源头防控,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推进重点矿区建立生态、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长期监测监控体系。项目不涉及。相符9其他符合性分析(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 SO2、NO2、PM10、PM2.5、CO、O3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 2018 年修改单,2023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达标区。根据引用的广宣木业年产 2 万立方米生态胶合板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5),项目评价范围内监测点的甲醛 1 小时平均浓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

22、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限值;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 2018 年修改单。根据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可知(详见附件 5),项目噪声东、南、西、北面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污染物排放将至可接受程度,本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

23、用,不应突破最高限制。根据工程分析、现场调查及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能源和资源,项目用地位于来宾市武宣县二塘镇平田村村民委平田村,不侵占基本农田或生态林等,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消耗的能源主要为水和电,水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水质、水量均有保障,电由当地供电管网提供,能满足项目用电需求,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丰富,不存在项目区资源过度使用的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7 号),全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 5700 万立方米,其中,按森林类别分项限额指标为:商品林 5430.9 万立方米

24、,公益林10269.1 万立方米;按采伐类型分项限额指标为:主伐 5068.5 万立方米,抚育采伐 24.4 万立方米,更新采伐 130.5 万立方米,低产林改造 60万立方米,低效林改造 101.7 万立方米,其他采伐 12.5 万立方米;按权属分项限额指标为:国有 744.9 万立方米,集体 3976.9 万立方米。项目所在的来宾市,具有丰富的原料资源,能为项目长期、稳定运行提供充足的原料保证,资源优势十分明显,资源条件有保障,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位于来宾市武宣县二塘镇平田村村民委平田村,根据广西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桂发改规划20

25、16944 号)、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桂发改规划2017165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方案(2024 年 4 月),项目不在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准入负面清单所涉及的区域内。根据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本项目不属于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的禁止事项清单。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产能为年产 10 万立方米胶合板,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不属于年产 1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不属于限制类

26、、鼓励类、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中的第十三条有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113、与与 VOCs 各类文件相符性分析各类文件相符性分析与与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环大气大气202165 号)废气收集设施与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治理要求可号)废气收集设施与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治理要求可行性分析行性分析要求

27、:产生 VOCs 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 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无尘等级要求车间需设置成正压的,宜建设内层正压、外层微负压的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 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m/s;推广以生产线或设备为单位设置隔间,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当废气产生点较多、彼此距离较远时,在满足设计规范、风压平衡的基础上,适当分设多套收集系统或中继风机。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无破损。焦化行业加强焦炉密封性检查,对于变形炉门、炉顶炉盖及时修复更换;加强焦炉工况监督,对焦炉墙

28、串漏及时修缮。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间歇性生产工序较多的行业应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取样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含 VOCs 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 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进采用密闭式投料 装置。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宜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做到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在治理

29、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及时清理、更换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蓄热体、过滤棉、灯管、电器元件等治理设施耗材,确保设施能够稳12定高效运行;做好生产设备和治 理设施启停机时间、检维修情况、治理设施耗材维护更换、处置情况等台账记录;对于 VOCs 治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吸收剂、废有机溶剂等,应及时清运,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企业,应根据废气排放特征,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净化工艺和设备,使废气在吸附装置中有足够的停留时间,选择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活

30、性炭,并足额充填、及时更换。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 800mg/g;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 650mg/g;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时,其比表面积不低于 1100m2/g(BET 法)。一次 性活性炭吸附工艺宜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活性炭、活性炭 纤维产品销售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相符性分析:项目热压工序设置密闭式集气罩正压收集热压废气后进入 UV 光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6m 高排气筒排放;考虑员工健康,车间需保持通风,故热压工序采取密闭式集气罩正压收集热压废气,项目调胶、涂胶工序均为密闭设备,无组织 VOCs 挥发量少;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产

31、生浓度不高,采用 UV 光氧+活性炭组合技术处理,非单一技术;根据工程分析计算,更换下的活性炭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将其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废气治理工艺基本可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集气罩的吸气方向和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定期更换活性炭;排气筒设置永久性采样口等。综上所述,项目满足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 号)要求,措施可行。与与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 号)治理措施及技术可号)治理措施及技术可行性

32、行性要求 1:各地全面梳理 VOCs 治理设施台账,分析治理技术、处理能力与 VOCs 废气排放特征、组分等匹配性,对采用单一低温等13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 VOCs 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严把工程质量,确保达标排放。要求 2: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整治。各地全面排查含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整治。石化、现代煤化 工、制药、农药行业重点治理储罐配件失效、装载和污水处理密闭 收集效果差、装置区废水预处理池和废水储罐废气未收集、LDAR 不 符合

33、标准规范等问题;焦化行业重点治理酚氰废水处理未密闭、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泄漏等问题;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 治理集气罩收集效果差、含 VOCs 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环节无组织排放等问题。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无法实现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的工序,宜在密闭设备、密闭空间作业或安装二次密闭设施。项目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有机废气采取 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采用单一处理设施企业,根据江门市大平木业有限公司年产实木复合地板 150 万平方米、实木地板基材 8 万立方米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的监测数据可知,其采用 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后可达标排放,由此可知项目采取的措施符合要求 1

34、。项目调胶、涂胶均为密闭设备,无组织 VOCs 挥发量少;热压工序采用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属于较高效率集气方式,综上所述,项目符合要求 2。与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号)-“(三)工业涂装(三)工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综合治理”要求要求符合符合性分析性分析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三)工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1-3。14表表 1-3与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环大气201953 号)要求符合性

35、分析号)要求符合性分析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为E1级,甲醛游离量低,可从源头减少VOCS的产生。符合,可行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

36、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项目热压工序设置密闭式集气罩正压收集热压废气后进入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符合,可行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即脲醛树脂胶存放于密闭桶中。符合,可行提高废气收集率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

37、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生产线非全自动,部分需要人工操作,考虑员工健康,车间需保持通风,故热压工序采取密闭式集气罩正压收集热压废气。符合,可行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浓度不高,采用UV光氧+活性炭组合技术处理可行。符合15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

38、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规范工程设计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本项目废气治理工艺基本可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集

39、气罩的吸气方向和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定时跟换废活性炭;排气筒设置永久性采样口等。符合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83kg/h,甲醛产生速率为0.09kg/h,不属于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符合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40、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三)工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的相关要求。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 1-4。16表表 1-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符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符性序序号号标准要求标准要求本项目管控要求本项目管控要求是是否否相相符符15.物料储存基本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

41、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脲醛树脂胶物料储存于相应储罐中,储罐为全密闭装置,且存放在车间内。车间为具有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相符26物料转运基本要求: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脲醛树脂胶存放在储罐内,使用时由管道输送至过胶机内,过胶机属于密封状态。相符37.2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脲醛树脂胶存放在储罐内,使用时由管

42、道输送至过胶机内,过胶机属于密封状态。相符47.3其他要求: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本项目建成后建立台账制度,按照标准要求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脲醛树脂胶)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相符510.1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

43、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项目过胶机使用时为全密封状态,废气产生量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热压机配套的废气收集及处理设备:集气罩、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故障,则需将热压机停运,待废气收集及处理设备维修结束后再同步运营。相符610.2废气收集系统要求: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16m排气筒(DA002)排放。相符710.3VOCs排放控制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根据工程分析可知,热压工序有组织排放的甲醛和非甲

44、烷总烃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规定。相符812污染物监测要求企业应按照有关建设单位建立企业监测制相17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度,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符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4、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二塘镇人民政府关于武宣县二塘镇平田村林业生产项目用地的批复(二政复202344 号)(详见附件 3),二

45、塘镇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武宣县金信达木业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单位”)关于武宣县金信达木业有限公司林业生产项目(最终名称为金信达木业年产10 万立方米多层生态装饰胶合板项目)建设使用位于平田村土地38.4203 亩(根据目前资金考虑,本次仅使用 10946m2,16.419 亩作为生产用地)作为林业生产用地;根据武宣县森林资源服务中心出具的答复函(详见附件 6)可知,武宣县金信达木业有限公司家具加工场(最终名称为金信达木业年产 10 万立方米多层生态装饰胶合板项目)选址范围内,不涉及商品林、公益林、天然林落界,不在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红树林湿地等区域内,符合武宣县森林资源服务中心职能范围内的用地政

46、策,同意本项目选址。根据武宣县二塘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武宣县二塘镇集中供水工程主要的服务范围包括二塘镇陇村、樟村、二塘村、光山村、渠盏村、麻碑村、甘岭村、乐业村、上召村、眉山村、平田村、羊眷村、石耇村、七星村、四通村等 15 个行政村,以及黄肇熙庄园、武宣县高铁站等,其供水范围包含本项目所在区域,供水厂取水泵站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 109378.672,北纬 234119.579。根据附图 4 可知,该取水口位于项目西面,项目与其相距 12471m,距离远,不在其保护范围内,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对该取水点影响可能性极低。18综上所述,项目经

47、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治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大气、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现状,故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19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根据来宾市加快推进林产品加工业发展若干措施、来宾市林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来宾市金融支持林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来宾市培育林产品加工绿色高端品牌实施方案可知,来宾市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行业,在此条件下,本项目建设单位于来宾市武宣县二塘镇平田村村民委平田村建设金信达木业年产 10 万立方米多层生态装饰胶合板项目,土地租赁协议由股东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7)与当地村民签署(租赁协议详见附件 9),

48、来宾市林业资源丰富,可为林木加工企业提供充足原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正,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正,2018 年 12 月29 日起施行)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正,2017 年 10月 1 日起施行)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属于“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34、人造板制造 202其他”的项目,其他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武宣县金信达木业有限公司的委托(详见附件 1),广西联森环保工

49、程有限公司(下称“环评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勘察和有关资料收集,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建设性质、污染特征和区域环境状况,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车间已建设完毕,目前已安装设备,尚未投产,剩余 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未安装。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表 2-1。表表 2-1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工程分类工程分类名称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备注备注主体工程车间高 11 米单层钢结构,占地面积 10946m2,包括锅炉区、涂胶

50、、热压、锯边等区域,其中锅炉区位于车间东部,面积约3000m2,芯板过胶区位于锅炉区西北面,已建设20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 700m2,热压区位于芯板过胶区西北面,占地面积约 600m2,锯边区位于热压区西北面,占地约 500m2,砂光区位于热压区西南面,占地面积约 350m2,排版区位于锯边区西北面,占地面积约600m2,修芯区位于锯边区西南面,占地面积约 300m2,过胶区位于修芯区西面,占地面积约 300m2,中拼区位于过胶区西面,占地面积约 300m2,冷压区位于砂光区南面,占地面积约为 350m2,打包区位于成品区西面,占地约为 400m2。储运工程原料区原料区位于车间西北部,占地面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