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概述概述.11、项目背景.12、建设项目特点.43、评价工作过程.4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5、评价结论.5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61.1 编制依据.61.2 评价目的与原则.101.3 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程序、评价时段.111.4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确定.121.5 环境功能区划.161.6 评价标准.171.7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21.8 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36第二章第二章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402.1 变更前工程概况.402.2 变更后工程概况.442.3 工程设计.732.4 施工组织设计.832.5 污染源
2、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120第三章第三章 区域环境概况及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环境概况及现状调查与评价.1343.1 自然环境概况.1343.2 环境敏感区概况.1573.3 环境质量现状.171第四章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277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2774.2 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300第五章第五章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3205.1 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3205.2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3315.3 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336第六章第
3、六章 政策法规及相关符合性分析政策法规及相关符合性分析.3426.1 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3426.2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3426.3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3476.4 与水利建设项目(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协调性分析.3746.5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及变更合理性分析.3796.6 取水规模合理性分析.396第七章第七章 环境环境风险评价风险评价.3997.1 概述.3997.2 评价依据.4007.3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概况.4027.4 环境风险识别.4037.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需求.4037.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405第第八八章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
4、济损益分析.4068.1 环境损益分析.4068.2 经济效益分析.4078.3 社会效益分析.407第第九九章章 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4089.1 环境管理.4089.2 环境监控计划.411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9.3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内容.412第第十十章章 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41410.1 结论.41410.2 建议.422附表:附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附件:附件:1、委托书2、建设单位关系说明3、关于同意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玉发改审批 2024115 号);4、关于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5、复(酒环审202323 号);5、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甘水资源发202418 号);6、玉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变更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占用昌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备案意见;7、玉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昌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段)使用湿地审核同意书;8、玉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段)使用湿地审核同意书;9、甘肃省林草局关于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进入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准入的行政许可;10、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核查意见;11:引用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
6、告;12:三线一单查询结果13:自查表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概述1、项目背景、项目背景(1)项目背景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昌马镇、赤金镇、老市区、清泉乡、东镇境内。工程从月亮湾二级电站尾水附近、疏勒河岸边修建取水口取水,采用加压和重力流相结合的输水方式。设计年引水量 2673 万 m3,供水范围为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区,后因玉门市对接巨化集团项目,巨化集团拟在玉门市老市区化工工业园区建设高性能硅含氟新材料一体化及配套项目,该项目为甘肃省省列重点项目,近期将开工建设。根据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用水主要分为生产用
7、水和生活用水两大类,根据需水量预测,巨化集团高性能硅含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成后需水量多达 2871 万 m3,白杨河已无富余水量供给该项目,缺水将严重制约工业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满足工程设计调引水量能够达到巨化集团项目在建设期及生产运营期的用水需求,在玉门市水务局协调下,实施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变更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扩大工程规模,增加调引水量,变更后引水规模为 4173 万 m3,在途经巨化集团预留分水口。因此,可基本解决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老市区巨化集团设计水平年工业用水需求,将极大支撑玉门市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2)项目历程2022 年 8 月 4 日,玉门市发展和
8、改革局出具了 关于对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审批2022168 号),同意实施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2023 年 5 月,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 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 5 月 26 日,酒泉市生态环境局以酒环审202323 号对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2024 年 4 月 24 日,玉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同意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玉发改审批2024115 号),同意变更工程实施。(3)工程变动依据根据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本次变更工程主体工程变更内容为:规模变化玉门市疏
9、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2工程年调引水量原工程可研及环评批复为 2673 万 m3,变更后工程通过省水利厅调剂省内预留用水指标 1500 万 m3,将总引水量增加至 4173 万 m3。取水泵站设计流量由 1.3m3/s 变更为 1.86m3/s,泵站内增加一台水泵,由两用一备变为三用一备,泵房向北扩大约 10m,泵站北侧征地线向北移动 10m。根据管道连接,修改泵站内气罐房位置,阀井位置。单泵设计流量为 2235m3/h,扬程为 212m,功率 2000kw,泵站装机功率 8000kw。压力段管道总长度不变,管径由 DN1200 变为 DN1400,管材由复合钢管及球墨铸铁管变更为全部
10、采用复合钢管,管道壁厚变更。重力段管道老市区北侧管线为避让巨化二期规划用地,将输水管道进行调整,重力段管道线路总长度由原来的 73.6km 变化为 75.09km;由于输水规模变化,重力流前 5km 管径由 DN1200 变为 DN1400,由于老市区避让巨化用地,分水口位置管道进行相应调整,分水口前 7.65km 管道管径由 DN1000 变为DN1200。管材变化,管材由复合钢管及球墨铸铁管修改为全部采用复合钢管,管道壁厚变更。末端东镇调蓄水池容积变化,由于老市区巨化集团加入重新分配水量,东镇蓄水池由 385 万 m3修改为 181 万 m3。老市区向巨化分水仅预留分水口,分水口后的提升泵
11、站、蓄水池、输水管道等,不在本工程范围。工程估算总投资变化工程估算总投资由 143026.31 万元变为 146507.86 万元。本项目属于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内容与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中的“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比如下: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3表 1-1重大变动判定表类别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判定依据变更工程变更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判定性质主要开发任务发生变化工程主要任务为工业生活用水提供供水水源,供水对象增加了老市区浙江巨化集团高性能
12、硅氟新材料一体化及配套项目。不属于引调水供水水源、供水对象、供水结构等发生较大变化供水水源未发生变化;变更前供水对象为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区,变更后供水对象为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区、老市区巨化集团,供水对象增加了老市区巨化集供水对象增加了老市区巨化集团团。属于规模供水量、引调水量增加 20%及以上。变更前引调水量 2673 万 m3/a,变更后引调水量 4173m3/a,引调水量增引调水量增加加56%。属于引调水线路长度增加 30%及以上变更前输水线路总长度为 91.6km,变更后输水线路总长度为 93.17km,引引调水线路调水线路长度长度增加增加 1.71%不属于水库特征水位如正常蓄水位、
13、死水位、汛限水位等发生变化;水库调节性能发生变化。/不属于地点坝址重新选址,或坝轴线调整导致新增重大生态保护目标。/不属于引调水线路重新选线管线路由局部调整,调整后增加1.49km 管线不属于生产工艺枢纽坝型变化;输水方式由封闭式变为明渠导致环境风险增加。/不属于施工方案发生变化直接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施工主体方案未发生变化,变化管道线路施工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属于环境保护措施枢纽布置取消生态流量下泄保障设施、过鱼措施、分层取水、水温减缓措施等主要环保措施。与原环评一致,不存在变更不属于根据上表,变更后工程
14、供水对象增加了巨化集团,引调水量增加 56%,属于“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4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取得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文件,确认本工程发生重大变动,根据相关要求,本次环评为项目变更环评,需要特别关注变更后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变更后环境影响是否可接受。3、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关于印发环
15、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变更项目属于“五十一、水利-126 引水工程,因涉及环境敏感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玉门碧禹泓盛水务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委托我公司(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变更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技术人员在现场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开展了环境现状调查,通过统计整理、预测分析,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根据工程特点和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按照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
16、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设计及监督管理的依据。本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受到了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玉门市自然资源局、玉门市水务局和建设单位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变更工程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由此可见,工程属于允许项目,建设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与其他政策和规划的符合性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甘肃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 年)、酒泉市“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 年)、甘肃省“十四五”水利发展
17、规划(20212025 年)、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酒泉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玉门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等相关政策和规划的要求。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55、评价结论、评价结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认为,本工程属于已批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项目的变更环评,变更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变更后项目选址、选线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变更项目虽然将会对所经区域的生态、水、气、声、土壤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工程设计结合当地特点提出了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水土流失治理措施以及污染控制措施,变更报告书又对其进行了
18、补充和完善。因此,从环保论证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可以建设。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6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1.1.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19、(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3年5月1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1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修订);(1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正)(2014年3月1日);(1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修正)(2016年9月1日);(1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2年1月1日);(1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年10月7日);(18
20、)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 号);(1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年10月7日);(20)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2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79月1日);(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2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 号,2017 年3月1日);(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
21、45号,2013 年12 月7 日);(2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 年6 月16 日);(26)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 号);(27)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函(环评函20064 号);(28)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2012 年1 月12 日);(29)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3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
22、11年1月8日);(31)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年3月5日);(3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2000年11月26日);(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3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令第29号,2023年12月17日);(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36)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2013年11月15日);(3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2015年12
23、月11日);(38)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2018年1月26日);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8(39)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版);(4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41)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42)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43)“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2021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22年1月12日)。1.1.2 地方有关规范、政策及规划文件(1)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1月1日);(2)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3)甘肃省水污染防治
24、条例(2021年1月1日);(4)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1月1日);(5)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5月1日);(6)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2019年1月1日);(7)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2012年10月1日);(8)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甘政发2015103号),2015年12月30日);(9)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6112号,2016年12月28日);(10)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甘政发202418号,2024年2月22日);(11)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
25、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甘政发201659号,2016年6月30日);(12)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1119号,2022年1月1日);(13)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2024年1月26日);(14)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2008年12月);(15)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政函20134号);(16)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甘政办发2021105号,2021年12月8日);(17)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甘政发202315号,2023年2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9月25日);(18)甘肃省人民政府关
26、于公布甘肃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甘政发202432号,2024年6月25日);(19)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甘政发202433号,2024年6月25日);(20)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 年更新版)的通知(酒政办发202410号,2024年3月8日);(21)酒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酒政办发2022102号,2022年8月3日);(22)酒泉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2021-2025年)(酒政办发202183号,2021年6月10日);(23)玉门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玉政发2
27、02133号,2021年9月22日);(24)酒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50 年)(酒政发201673号)。1.1.3 相关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2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10)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HJ710.1-2014);(11)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HJ1166-202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13)水利建设项目(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环办环评 2016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0114 号,2016 年 12 月 26 日);(14)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
29、行)(环评函20064 号);(15)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 712-2021);(16)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 492-2011)。1.1.4 其他相关资料(1)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 年 9 月);(2)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3 年 5 月);(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酒环审202323 号,2023 年 5 月 26 日);(4)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 年 1
30、2 月);(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2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与与原则原则1.2.1 评价目的明确变动后工程建设内容,通过对变更工程周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现状的调查、资料收集和环境现状监测,了解变更工程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及生态环境现状,通过对变更工程在施工期可能带来的各环境要素影响定性、定量分析及进一步预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变更后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敏感程度,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建议,并反馈与设计,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通过评价,明确建设单位的环境责任,为减缓变更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提供建设性意见,同时为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环境
31、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2 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实施,服务环境管理。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1(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2.3 评价指导思想(1)依据国家、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有关环保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定及环境标准进行评价工作;(2)根据本项目对环境污染的特点
32、,以工程分析为基础,重点分析工程变更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与保护措施;(3)根据以上分析结果,评价变更工程实施的环境可行性;(4)尽可能利用评价区域已有的环境基础资料和成果,缩短工作周期,充分体现环评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3 评价重点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程序评价工作程序、评价时段、评价时段1.3.1 评价重点本次评价重点针对工程变动部分,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比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报告书评审之后新实施的法规、标准和技术文件等,对变动内容进行分析;(2)根据项目原环评文件及批复、相关监测资料,分析项目输水线路变更
33、后的环境可行性;重点分析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物对环境产生破坏、影响的方式,以及对环境影响程度,制定针对性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恢复、水土保持措施。1.3.2 评价工作程序(1)现场踏勘,调查评价区域自然和社会环境现状,收集有关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生态等基础资料。(2)筛选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并对其进行敏感因子分析。(3)按相关的评价依据、环境标准和规范的评价方法,对选定的环境要素进行现状和影响预测评价或评述,针对可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提出保护措施或建议。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3-1。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2图 1.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3 评价时段
34、本次评价主要考虑施工期和运行期,与原环评阶段一致。1.4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确定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确定1.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工程排污特征及场址周边环境状况,分析该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人居环境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确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具体见表1.4-1。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3表 1.4-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时段来源影响因素环境要素施工期取水泵站、输水管道、输水隧洞、调蓄水池等建设工程占地、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破坏、保护动植物影响、施工扰动、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
35、水、生活垃圾、保护动植物影响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施工机械施工噪声、保护动植物影响声环境、生态环境运行期取水泵站、输水管道、输水隧洞、调蓄水池等建设水生生物生境、景观影响、野生动物生境生态环境办公生活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噪声影响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1.4.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由已识别的环境影响因素及对应的各环境要素敏感性状况,采用矩阵法定性分析各工程行为对环境影响的性质、强度及范围,并据此筛选评价因子,具体见表 1.4-2 和表1.4-3。表 1.4-2环境影响矩阵筛选表类别环境质量影响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11/1/机械
36、噪声/2/1施工扬尘1/11固体废物1/11工程占地1/12施工活动2/112运行期工程取水/1/1生活废水/1/固体废物/1/设备噪声/1/1注:/:长期/短期影响;涂黑/涂白:不利/有利影响;1:影响轻微,2:影响较大,3:影响大。表 1.4-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环境要素现状评价因子污染评价因子影响预测因子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4环境要素现状评价因子污染评价因子影响预测因子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TSPTSPTSP地表水环境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
37、(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pH、SS、COD、BOD5、NH3-N水文情势、生态基流地下水环境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砷、镉、汞、六价铬、铅、K+、Na+、Ca2+、Mg2+、CO32-、HCO3-、Cl-、SO42-。/水位、水力联系声环境等效A声级,LAeq昼间、夜间等效A声级,Ld、Ln昼间、夜间等效A声级,Ld、Ln土壤环境建设用地: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
38、、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农用地:pH、含盐量、镉、汞、砷、铅、铬、铜、镍、锌酸化、碱化、盐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19
39、-2022),本项目按照施工期、运行期分别识别、筛选生态影响评价因子,见表 1.4-4。表 1.4-4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因子筛选表阶段受影响对象评价因子工程内容及影响方式影响性质影响程度施工期物种分布范围、种群数量、种群结构、行为等工程永久及临时占地、地表扰动等造成生物量减少,种群结构改变等长期中生境生境面积、质量、连通性等输水管道管沟开挖分割生物生境,其连通性和沟通活动受影响,但随着施工结束后管沟回填可降低影响短期中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5生物群落物种组成、群落结构等工程施工及生态恢复,可能造成外来物种入侵,改变当地群落结构长期中生态系统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生态系统
40、功能等工程永久及临时占地、地表扰动等造成生物量减少,植被覆盖度降低,随着施工结束后的生态恢复,可逐步恢复扰动区生态系统短期中生物多样性物种丰富度、均匀度、优势度等工程永久及临时占地、地表扰动等,造成局部区域生物多样性降低短期中生态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态功能等项目局部区域位于玉门市昌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昌马实验区和玉门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南山实验区,项目保护区内泵站、管线、施工便道等工程的实施对保护区内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产生影响,尤其是对主要保护对象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活动、分布、生境产生影响;对保护区内植被物种、群落、覆盖度、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长期中自然景观景观多样性、完整性等工程施工对区域景观环
41、境造成影响长期中运行期物种分布范围、种群数量、种群结构、行为等工程永久占地造成局部区域地表植被破坏长期中生境生境面积、质量、连通性等工程永久占地呈块状区域,对生境连通性和沟通活动影响较小短期中生物群落物种组成、群落结构等水泵等机械设备噪声对动物造成惊扰,影响当地物种组成。长期弱生态系统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生态系统功能等由于人类活动造成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系统发生变化,并成了新的生态系统长期中生物多样性物种丰富度、均匀度、优势度等水泵等机械设备噪声对动物造成惊扰,影响当地物种丰富度。长期弱生态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态功能等项目局部区域位于玉门市昌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昌马实验区和玉门南山省级自然
42、保护区南山实验区,项目管线工程投入运行期后,保护区内检修道路对保护区影响有限,主要是对保护区内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产生影响,尤其是对主要保护对象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活动、长期弱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61.5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1.5.1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原则,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两类:一类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本次项目变更后保护区段路由、长度均未发生变更,输水管道沿线约 9.9km 穿越玉门市昌马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约
43、26.2km 穿越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泵房位于昌马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其余工程位于自然保护区外,因此确定项目穿越自然保护区段工程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其余工程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1.5.2 水环境功能区划(1)地表水功能区划变更项目地处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市境内河流均属疏勒河水系,项目沿线主要涉及疏勒河、石油河及白杨河,根据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 年)(甘政函【2013】4 号),疏勒河属于“疏勒河玉门饮用、工业、农业用水区”,起始断面为昌马水文站,终止断面为昌马新渠首,目标水质为类水体;石油河属于“石油河玉门工业、农业用水区”,起始断面为豆腐台
44、,终止断面为花海,目标水质为类水体;白杨河属于“白杨河肃南、玉门工业、农业用水区”,起始断面为白杨河水库,终止断面为入石油河口,目标水质为类水体。本次变更项目在疏勒河水功能区划中位置,见图 1.5-1。(2)地下水功能区划本次变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主要用于玉门市工农业用水及生活饮用水,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地下水质量分类标准,确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为类区。分布、生境产生影响;对保护区内植被物种、群落、覆盖度、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自然景观景观多样性、完整性等工程永久设施对区域景观环境造成影响长期弱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71.5.3 声环境功能
45、区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20320-2014)。本次变更项目保护区段路由、长度均未发生变更,输水管道沿线约 9.9km 穿越玉门市昌马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约 26.2km 穿越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穿越保护区段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其余工程位于自然保护区外,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1.5.4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项目取水泵站、压力流管道、输水隧洞等工程区属于“帕米尔-昆仑山山地高寒荒漠草原生态区-帕米尔-
46、喀喇昆仑山高寒荒漠草原生态亚区-62 党河、疏勒河谷地草原、草甸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项目重力流管道和调蓄水池工程区属于“内蒙古中西部干旱荒漠生态区-河西走廊干旱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44 玉门镇荒漠风蚀控制功能区”。变更项目在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中位置,见图 1.5-2。1.6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较原环评而言,变更后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均未发生变化。1.6.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本项目保护区内工程区属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保护区外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别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一级和二级标准,具体标准见表 1.6-1。表 1.6
47、-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摘录)单位:ug/m3污染物名称取样时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标准来源二氧化硫(SO2)1h 平均150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平均50150年平均2060二氧化氮(NO2)1h 平均200200日平均8080年平均404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日平均50150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8于 10m)年平均407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2.5m)日平均3575年平均1535TSP日平均120300年平均80200CO(mg/m3)1h 平均1010日平均44O3日最大8h平均1001601h 平均160200(2)地
48、表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疏勒河属于“疏勒河玉门饮用、工业、农业用水区”,起始断面为昌马水文站,终止断面为昌马新渠首,目标水质为类水体;石油河属于“石油河玉门工业、农业用水区”,起始断面为豆腐台,终止断面为花海,目标水质为类水体;白杨河属于“白杨河肃南、玉门工业、农业用水区”,起始断面为白杨河水库,终止断面为入石油河口,目标水质为类水体。地表水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类和类水域标准,标准值见表 1.6-2。表 1.6-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序号项目类标准类标准类标准1pH 值(无量纲)6-96-96-92COD1520303BOD53464氨氮
49、0.51.01.55石油类0.050.050.56硫化物0.10.20.57氟化物1.01.01.58氰化物0.050.20.29六价铬0.050.050.0510铜1.01.01.011锌1.01.02.012砷0.050.050.113汞0.000050.00010.00114镉0.0050.0050.00515铅0.010.050.0516挥发酚0.0020.0050.01(3)地下水环境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9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具体值见表 1.6-3。表 1.6-3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项目总大肠
50、菌群pHCODMn总硬度氰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标准值3.0 个/L6.58.53.04500.051000项目硝酸盐(以 N 计)亚硝酸盐苯氟化物氨氮硫化物标准值201.0010.01.00.500.02项目硫酸盐氯化物铁锰砷石油类标准值2502500.30.10.01-项目挥发性酚类汞铬(六价)镉铅锌标准值0.0020.0010.050.0050.011.00(4)土壤环境标准农用地标准本项目评价范围内草地参照执行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标准值,见表 1.6-4。表 1.6-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单位:mg/kg标准项目农用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