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目目录录第第1章章概述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评价工作过程.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221.5 评价结论.221.6 致谢.22第第2章章总则总则.232.1 编制依据.232.2 评价原则.272.3 环境功能区划、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82.4 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342.5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412.6 环境保护目标.42第第3章章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建设项目工程概况.443.1 项目基本情况.443.2 工程概况.44第第4章章工
2、程分析工程分析.564.1 工艺流程.574.2 污染因素分析.644.3 污染物及源强估算.674.4 污染物排放汇总.70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第第5章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85.1 自然环境概况.885.2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95第第6章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8第第7章章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197.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197.2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367.3 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437.4 声环境影响预测
3、与评价.1557.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627.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687.7 环境风险分析.1707.8 生态环境影响.182第第8章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论证.1838.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838.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878.3 防疫管理要求.2068.4 环保投资估算.207第第9章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099.1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2099.2 环境保护税.2119.3 环境效益分析.212第第10章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13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
4、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10.1 环境管理.21310.2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21510.3 环境监测计划.22210.4 建议总量控制指标.22310.5 项目环保验收.224第第11章章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22611.1 工程概况.22611.2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22611.3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22711.4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22911.5 总量控制.23211.6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23211.7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23611.8 环境管理与监测.23611.9 总结论.23711.10 评价要求与建议.237附
5、表:附表:附表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件:附件:附件 1:环评委托书附件 2:陕西荣科智星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附件 3: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附件 4:项目土地相关文件附件 5:项目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附件 6:陕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对照分析报告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与彪角镇镇区及彪角镇集中供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 3:凤翔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分布图附图 4:凤翔区三条控制线规划图附图 5: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6:项目
6、四邻关系图附图 7:项目与最近敏感点距离勘界图附图 8: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 9: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功能区划图附图 10: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图附图 11: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图附图 12: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 13:项目基本信息底图附图 14:项目基本信息图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第第 1 章章概述概述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1.1.1 项目项目建设建设背景背景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畜牧业是人类的动物性食品的主要来源,一个工业国家的人均畜产
7、品量也是反映国家发达程度和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近年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对规模养殖项目予以政策优惠、资金倾斜。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肉食品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中国是一个生猪生产大国,同时也是猪肉及其制品消费大国。猪肉消费总量日益增加,消费结构不断改善,安全、生态、绿色、优质瘦肉型猪肉的销售将呈现更大的市场空间。根据国内生猪需求现状,陕西荣科智星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 4000 万元,在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冯家村建设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新建猪舍 30 栋,新建办公楼
8、1 座,同时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育肥生猪 30000 头。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现代养殖、绿色养殖、规模化养殖的产业要求。项目的建设将缓解彪角镇及周边城镇猪肉供应的紧张形势,也会带动周边养殖业的发展,增长农民的收入。目前,目前,该项目处于前期筹备阶段。该项目处于前期筹备阶段。1.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1)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养殖舍 30 栋,配套建设管理房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育肥生猪 30000 头。(2)项目选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冯家村,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单位等敏感区。项目与凤翔区彪角镇镇
9、区最近距离为 1935m,不在镇区规划区内,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根据凤翔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试行)及宝鸡市凤翔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 年),项目建设地不在凤翔区畜禽禁养区域范围内。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3)项目采用栏位养殖技术,全漏缝地板,安装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系统、负压通风系统、雨污分流、干清粪工艺、固液分离设计、结合微生物发酵,按照农业生态系统“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原则,对养殖场的粪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地解决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实
10、现资源多级利用和转化。(4)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项目地块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区。项目养殖废水在污水处理区处理后全部还田利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粪便、沼渣等经过好氧堆肥发酵后外售。废水、固废处置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1.2 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过程本项目年出栏育肥生猪 30000 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有关规定,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属于分类名录中“二、畜牧业3 牲畜饲养 031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 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
11、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表 1.2-1本项目所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本项目所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 年年版)版)类别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登记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敏感区含义二、畜牧业 033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 032;其他畜牧业 039年出栏生猪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头(其他畜禽种类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 25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
12、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具体规模化的标准按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为此,陕西荣科智星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收集了项目技术资料,进行了现场踏勘、周围环境状况调查等工作,在以上工作和综合分析项目特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 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2-1 所示。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
13、限公司3图图 1.2-1建设项目工作程序图建设项目工作程序图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本项目相关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1.3.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猪的饲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中“一、农林牧渔业-14、现代畜牧业及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农牧渔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垫料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远洋渔业、人工鱼礁、渔政渔港工程、绿色环保功能性渔具示范与应用,新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
14、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能源渔船,淡水与海水健康养殖及产品深加工,淡水与海水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海洋牧场”。另外,本项目于 2024 年 05 月 17 日取得了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为 2405-610322-04-01-412169,拟建项目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1.3.2 与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符合性分析析表表 1.3-1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与相关生态环
15、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名称名称规划内容规划内容本项目本项目情况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2324 号)研究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项目养殖舍、干粪棚等均封闭管理,养殖舍、污水处理区、干粪棚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周边绿化;无害化处理车间恶臭经设备自带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均可达标排放。符合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编制实施县区畜禽粪污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
16、用,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根据凤政发201811 号关于印发凤翔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及宝凤政办发 2023 25 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凤翔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项目不在规定的禁养区内。本项目猪舍采用干清粪法,用刮粪板收集到地下粪沟,经过地下管道排至收集池后排入密闭式地下发酵池;养殖废水经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还田利用;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部分用于厨房燃料,其余采用火炬燃烧;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残渣、粪便、沼渣等经符合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7、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过堆粪发酵制成固体肥料外售。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实现扬尘污染源动态管理,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防治体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和信用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并加强扬尘管控。符合陕西省“十四五”畜牧兽医发展规划主要目标:畜牧业区域布局更加优化,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疫病防控、良种繁育、饲草饲料供应、技术服务、加工流通、质量监管体系日臻完善,畜产品供给能力、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成效逐步显现,畜牧业
18、在农业农村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 2025 年,全省生猪存栏达到 1000 万头以上,力争达到 1200万头,牛、羊和家禽存栏分别达到 180万头、1500 万只和 1 亿羽,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超过 65%,肉、蛋、奶总产分别达到 180 万吨、80 万吨、300 万吨,畜牧业产值达到 1200 亿元,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 90%。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畜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合格率保持在 98%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本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项目实行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养殖。项目建设疫病预防及控制系统以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符合中共陕西省委
19、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陕发 20234 号)持续推动农业氨治理。到 2025 年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 90%以上。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猪尿液、养殖舍冲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均排入黑膜池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残渣、粪便、沼渣等经过堆粪发酵制成固体肥料外售。符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深入开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因地制宜、多能互补
20、,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扎实做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冬季采暖采用电热水锅炉采暖。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猪尿液、养殖舍冲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均排入符合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2022 25 号)黑膜池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残渣、粪便、沼渣等经过堆粪发酵制成固体肥料外售,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宝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自 2021 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
21、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清洁健康养殖。编制实施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严格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自主开展出水监测。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在养殖大县散养密集区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治理模式,加快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统筹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和市场化运营机制。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内雨水根据地势排出厂外。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猪尿液、养殖舍冲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均排入黑膜池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符合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一)
22、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本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期相关要求执行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项目养殖舍、污水处理区、干粪棚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周边绿化;无害化处理车间恶臭经设备自带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 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均可达标排放。符合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宝发 202
23、38 号)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本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符合2023 年底前,完成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散煤替代。全面推动生物质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统一纳入捡拾、收集、运输、处理的闭环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主要能源为电,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给。符合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7宝鸡市凤翔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宝凤政办发 202325 号
24、)到 2025 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以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为方向,结合各镇实际情况,鼓励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鼓励发展种养结合产业。全区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达到 10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0%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规模化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达到 100%。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猪尿液、养殖舍冲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均排入黑膜池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残渣、粪便、沼渣等经过堆粪发酵
25、制成固体肥料外售,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符合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及禁养区划分方及禁养区划分方案案:根据宝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及 关于印发凤翔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试行),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禁养区划分方案,禁养区内禁止建设规模化以上养殖,已在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应由地方政府主导,限期搬迁新建畜禽养殖场(户)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1、选址不得位于已划定的禁养区内;2、选址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各镇区及乡村规划;3、选址尽量设在敏感区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或侧风向:4、规模化畜禽养殖鼓励利
26、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冯家村,根据宝凤政办发 2023 25 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凤翔区畜禽养 殖 污 染 防 治 规 划(20212025 年)的通知中附图四 凤翔区禁养区分布图,项目不在凤翔区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不在集中供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符合1.3.3 与相关条例、规范符合性与相关条例、规范符合性分析分析表表 1.3-2项目与相关项目与相关条例、规范条例、规范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名称名称规划内容规划内
27、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 的通知(农办牧202219 号)5.1 设施设备总体要求。畜禽养殖场应根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和当地环境承载力,配备与设计生产能力、粪污处理利用方式相匹配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满足防雨、防渗、防溢流和安全防护要求,并确保正常运行。项目建设与设计生产能力、粪污处理利用方式相匹配的畜禽粪污收集、暂存、处理等设施设备,满足防雨、防渗、防溢流和安全防护要求,运营期加强各设施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符合5.2 圈舍及运动场粪污减量设施。畜禽养殖场(户)宜采用干清粪、水泡粪、地面垫料、床(网)
28、下垫本项目养殖舍内的粪尿日产日清,选择机械自动干清粪工艺。符合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8料等清粪工艺,逐步淘汰水冲粪工艺,合理控制清粪环节用水量。5.3 雨污分流设施。畜禽养殖场(户)应建设雨污分流设施,液体粪污应采用暗沟或管道输送,采取密闭措施,做好安全防护,输送管路要合理设置检查口,检查口应加盖且一般高于地面 5 厘米以上,防止雨水倒灌。项目设置雨污分流设施,畜禽粪污经固液分离后,液体经暗管输送至污水处理区进行处理,输送管路设置检查口,检查口加盖且高于地面 5 厘米以上。符合5.4 畜禽粪污暂存设施。畜禽养殖场(
29、户)建设畜禽粪污暂存池(场)的,液体粪污暂存池容积不小于单位畜禽液体粪污日产生量(立方米/天头、只、羽)暂存周期(天)设计存栏量(头、只、羽),固体粪污暂存场容积不小于单位畜禽固体粪污日产生量(立方米/天头、只、羽)暂存周期(天)设计存栏量(头、只、羽),暂存周期按转运处理最大时间间隔确定。鼓励采取加盖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和雨水进入。项目厂区内设置 1095m3的污水收集池 2 座,6000m3的黑膜池 4座,池体均加盖密闭设置,可满足项目液体粪污的暂存需求。符合5.5 液体粪污贮存发酵设施。畜禽养殖场(户)通过密闭贮存设施处理液体粪污的,应采用加盖、覆膜等方式,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和雨水进入
30、,同时配套必要的输送、搅拌、气体收集处理或燃烧火炬等设施设备。项目污水处理各池体均加盖密闭设置,同时配套有必要的输送、搅拌、气体收集处理机燃烧火炬等设施设备。符合5.6 液体粪污深度处理设施。固液分离后的液体粪污进行深度处理的,根据不同工艺可配套集水池、曝气池、沉淀池、高效固液分离机、厌氧反应池、好氧反应池、高效脱氮除磷、膜生物反应器、膜分离浓缩、机械排泥、臭气处理等设施设备,做好防渗、防溢流。处理后排入环境水体的,出水水质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入农田灌溉渠道的,还应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
31、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猪尿液、养殖舍冲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均排入黑膜池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符合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5.7 固体粪污发酵设施。畜禽养殖场(户)可采用堆肥、沤肥、生产垫料等方式处理固体粪污。项目猪粪便、沼渣、无害化降解处理残余物收集后暂存于干粪堆场发酵后作为固体肥料外售。符合5.8 沼气发酵设施。畜禽粪污采用沼气工程进行厌氧处理的,应配套调节池、固液分离机、贮气设施、沼渣沼液贮存池等设施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除臭措施。本项目污水处理区配套有污水收集池、固液分离机,厌氧发
32、酵产生的沼气经配套的沼气净化装置净化后作为食堂燃料,多余部分火炬燃烧。配套沼气净化装置包括:1 套脱硫装置、1 套脱水装置、1 套阻火装置等。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本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冯家村,属于设施农用地,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根据凤政发201811号 关于印发凤翔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及宝凤政办发 2023
33、25 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凤翔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项目不在规定的禁养区内。符合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本项目根据“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猪尿液、养殖舍冲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均排入黑膜池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部分用于厨房燃料,其余采用火炬燃烧
34、;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残渣与粪便、沼渣等经过堆肥发酵后作为固体肥料外售。符合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部分用于厨房燃料,其余采用火炬燃烧;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残渣与粪便、沼渣等经过堆肥发酵后作为固体肥料外售。符合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0第四十二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为其饲养的畜禽提供适当的繁殖条件和生存、生长环境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
35、加剂、兽药;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本项目建设标准化猪舍,满足畜禽繁殖及生存、生长;本项目饲料无需加工,项目所用饲料全部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饲料配方,饲料来源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兽药是从具有合格生产许可证的兽药生产厂家购买;不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以及垃圾场中物质饲喂家畜。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3.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
36、)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3.2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 3.1 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 3.1 规定的禁建区城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 m。本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冯家村,根据调查,项目与凤翔区彪角镇镇区最近距离为1935m,不在镇区规划区内(见附图 2);彪角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井位于镇区南侧,位于本项目西北侧约 2121m,本项目不在集中供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
37、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根据凤政发201811 号 关于印发凤翔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及宝凤政办发202325 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凤翔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项目不在规定的禁养区内。符合4.3 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湿分离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养殖场产生的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粪便经堆肥发酵后作为固体肥料外售。符合6.1 养殖过程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
38、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猪尿液、养殖舍冲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均排入黑膜池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符合9.1 病死畜禽尸体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使项目病死猪经无害化湿热高温高压处理后进行堆肥发酵,作为符合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1用。固体肥料外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建立完备的排水设施并保持畅通,其废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内废水收集输送系统均采用管道方式,无明沟布设。符合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加强恶臭气
39、体净化处理并覆盖所有恶臭发生源,排放的气体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养殖舍、污水处理区、干粪棚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周边绿化;无害化处理车间恶臭经设备自带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均可达标排放。符合畜禽粪便、垫料等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定期清运,外运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贮存、运输器具应采取可靠的密闭、防泄漏等卫生、环保措施;临时储存畜禽养殖废弃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周边应设置围挡,具有可靠的防渗、防漏、防冲刷、防流失等功能产生的猪粪及猪尿先进入粪沟,刮粪板将猪粪收集后用于好氧堆肥;尿液进入黑膜池厌氧发酵处置。符合关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
40、14789号)病害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项目病死猪经无害化湿热高温高压处理后进行堆肥发酵,作为固体肥料外售。符合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牧发2019 42 号)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机关要组织开展兴办上述所列场所选址风险评估,依据场所周边的天然屏障、人工屏障、行政区划、饲养环境、动物分布等情况,以及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状况等因素实施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选址。具体评估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
41、门制定。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冯家村,项目用地为设施农用地。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在凤翔区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根据调查,目前当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未对本项目进行评估。本次评价通过计算并综合考虑项目周边村民分布、本建设项目性质和区域环境状况,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300m(详见 7.1.1预测与评价中 5、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2 年第 8 号)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各场所之间,各场所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
42、医院等公1、本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冯家村,根据调查,项目与凤翔区彪角镇镇区最近距离为1935m,不在镇区规划区内(见附图 2);彪角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井位于镇区南侧,位于本项符合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2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二)场区周围建有围墙等隔离设施;场区出入口处设置运输车辆消毒通道或者消毒池,并单独设置人员消毒通道;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生产经营区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三)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四)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污水、
43、污物处理设施,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设备;(五)建立隔离消毒、购销台账、日常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目西北侧约 2121m,本项目不在集中供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地四周均为农用地。2、场区周围建设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运输车辆消毒通道及消毒池,并单独设置人员消毒通道;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生产经营区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3、本项目配备专职兽医,加强防治结合,要求兽医每天进入各猪舍观察育肥猪。4、项目厂区内设置 1095m3的污水收集池 2座,6000m3的黑膜池 4 座,池体均加盖密闭设置,可满足项目液体粪污的暂存需求。5、建立隔离消毒、购
44、销台账、日常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 号)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畜禽养殖场户作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按要求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无害化处理场作为承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任务的经营主体,应认真执行疫病防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如实报告病死畜禽收集和处理情况,提高收集、暂存、运输、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强化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确保符合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要求。从事畜禽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委托就近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对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病死畜禽进行处理,
45、所需费用由货主承担。项目产生的病死猪经无害化湿热高温高压处理后用于堆肥发酵制作肥料,并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项目场区出入口处设置运输车辆消毒通道及消毒池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消毒。符合关于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环水体2017120号)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污染负荷削减率等目标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场产生的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粪便经堆肥好氧发酵后作为固体肥料外售;污水经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区厌氧发酵处理,且各建构筑物均加盖处理,尽量减少臭气泄漏;产生的病死猪经无害化湿热高
46、温高压处理后用于堆肥发酵,做到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符合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55号)畜禽饲养、屠宰、运输、销售经营主体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畜牧兽医部门,严禁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鼓励大型养殖场、屠宰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可接受委托,有偿对地方政府组织收集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
47、清洁安全,不污染环境。项目产生的病死猪经无害化湿热高温高压处理后用于堆肥发酵制作肥料,并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符合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 号)一、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布置养殖场区。项目环评应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选址应避开当地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并与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相协调。当地未划定禁止养殖区域的,应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村镇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本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冯家村,根据现场
48、调查,本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不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内;也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不得占用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开发的区域。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根据环评技术导则要求,科学确定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选址以及规划控制的依据。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新(改、扩)建生猪养殖项目,应同步建设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落实与养殖规模相匹配
49、的还田土地。粪污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应明确污染处理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达标排放。本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冯家村,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本次评价通过计算并综合考虑项目周边村民分布、本建设项目性质和区域环境状况,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300m(详见 7.1.1 预测与评价中 5、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猪舍采用干清粪法,用刮粪板收集到地下粪沟,经过地下管道排至收集池后排入密闭式地下发酵池;养殖废水经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还田利用。符合关于印发凤翔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划分范围:1.县城建成区和建设控制区(北至三里河边、东至纸郭路、西至雍城变电站、南至西府大道南本项目位于凤翔区彪角镇冯家村,项目用
50、地属于设施农用地。根据调查,项目与凤翔区彪角镇符合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4案(试行)的通知(凤政发201811号)700 米)、各镇区建成区和建设控制区(由各镇按镇区规划确定)、长青工业园区(东至紫荆新区、南至宝麟运煤专线、西至千河流域东岸、北至长青村路)、柳林工业园区(东至亭子头、南至大唐村、西至孔家庄村、北至宋村北)和农村集中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及周围500 米以内。2.冯家山水库、白荻沟水库、汉封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各镇、村、组集中供水地表水源地上游 2000 米、地下水供水机井 350 米以内。姚家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