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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手冊.doc

上传人:黄嘉文 文档编号:2423396 上传时间:2020-07-13 格式:DOC 页数:72 大小:78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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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偿金,最多不超过十 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 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 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 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

2、相当 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 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 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上述对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计算标准: 根据劳动者在本

3、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 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这里的“工作时间 不满一年”是指两种情形:第一种是指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第二种是指 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对上 述不满一年的工作时间都按工作一年的标准计算。 3工资计算的标准: 工资计算的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 资。用人单位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八、九解除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4支付方

4、式与个人所得税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金第二条) 。 关于经济补偿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2001 年 9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联合发出通知,从 2001 年 10 月 1 日起,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 偿收入将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 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 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 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

5、一次性安置费收 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5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 20 条)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 题的通知第 21 条) 。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6用人单位应支付而未支付的罚则: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 外,

6、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 。 违反劳动法的赔偿办违反劳动法的赔偿办法法 用人单位赔偿的情形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应该赔偿的四种情形: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以下简称“赔偿办法” )第 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赔偿的四种情形如下: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 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

7、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赔偿的标执行标准: 根据“赔偿办法”的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 得工资收入 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 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 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 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 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

8、赔偿费用. 劳动者需要赔偿的情形 根据“赔偿办法” ,劳动者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情形和具体数额规定如下: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 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 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

9、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 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方的连带赔偿情形 1连带的情形: 2赔偿的数额: 关于试用期关于试用期 试用期的具体期限: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 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

10、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 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 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中(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 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试用期内涉及到的培训费用问题: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 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聘用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聘用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期签订书面协议,明 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

11、遇等权利和义务(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 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 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 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 28 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 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 。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 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12、办理。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 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 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 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 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 期的,按 5 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支付 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 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

13、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 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 定的赔偿办法 (劳部发1995223 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劳动部办公 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 。 用人单位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 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劳动者违约时负担的培训费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劳动部违反 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劳部发1995223 号等有关规定(关于贯彻 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3 条) 。 关于法人分立、合并等情形劳动合同问题关于法人分立、合并

14、等情形劳动合同问题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 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确职 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租赁经营(生产) 、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 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依据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租赁人、 承包人如果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时,可代表该企业 (用人单位

15、)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条第二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 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用人单位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 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 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 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 以上四条内容分别为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3、14、15、37 条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 订劳动合同。该条内容为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16、若干问题的通知第 9 条。 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标准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 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利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利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 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利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不休的应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 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

17、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 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女职工孕育期间待遇与休假女职工孕育期间待遇与休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 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以上三条为劳动法第 61、62、63 条。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 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

18、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 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关于劳动争议的时效和程序问题关于劳动争议的时效和程序问题 关于劳动争议的时效 劳动法第 82 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 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法第 83 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 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85

19、条,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 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89 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企业劳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应当在 30 日内结束调解,即中止期间不得超过 30 日。结束调解之日起,当事人 的申诉时效继续计算。调解超过 30 日的,申诉时效从 30 日之后的第一天继续计算。 关于劳动争议的程序 关于未经仲裁程序而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的,如果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提起诉讼后又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书面裁定 先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

20、,只要该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如果人民 法院正在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审理,或者对实体内容作出调解、裁定或判决的,仲裁委员会 则不予受理。 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国务院令第 270 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 期由原来的 7 天改为 10 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20.92 天和 167.4 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第二章第二章 HR 法律热点案例法律热点案例 1 1关于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关于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问题:我单位有一位销售人员,合同期为

21、两年,现工作时间已接近一年,一直没有销 售业绩,我单位因此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当时所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关于工作能力的特 别注明,现在不知能否采用以下两种途径解除:第一,如果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款,即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换岗位后仍不能,单位与其解除合同,是否 属于解除劳动合同不当的范围?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要不要再给予经济性补偿?对于培训 或换岗有什么具体要求?第二,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对单位有何要求,要如何向主管 的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回答:首先,贵公司的情况可能不适用于经济性裁员。原国家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 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 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

22、,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 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 可以裁员。 ”根据你所提的情况,可能贵公司并没有达到“经营严重困难”的程度,而是个别销 售人员业绩不好。 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国家劳动部 1999 年 12 月 3 日印 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7 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 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 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 月。 ”像你所说的,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

23、情形,是需要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本人的。所以,就贵公司目前的情况而言,贵公司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法所允许 的情形之一,但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该员工支付的补偿金应该是解除劳动合同前十 二个月的一个月平均工资。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规定,这种经济补偿 金只要没有超过一定的标准,就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了。 其实,员工的业绩不好,不一定是员工的能力不够,也许是工作方法、公司的资源支持、 必要的培训缺乏等等原因。HR 应该做好沟通,弄清楚问题在哪里,既是对员工负责,又是对 公司负责。所以,在这里,绩效的跟踪和面谈辅导变得非常重要。 2 2关于未休年休假假日是否给

24、予经济补偿金?关于未休年休假假日是否给予经济补偿金? 问题:我公司开除了一名员工,由于特殊原因我们没有提前 30 天通知他,而是支付他 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由于我们公司规定每做满 1 年享有 10 天的带薪年假,该员工工作 已满 1 年,只使用了 3 天年休假,现在要求我们把他未使用的 7 天年假折算成工资作为补 偿,但是我们公司在合同内或员工手册中并没有此规定。因此,请问劳动法中是否有类似 规定,我们公司是否必须要给他 7 天年假的经济补偿。 回复:您好!关于年休假未休完的情况,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很 多公司的规定是未休完的部分按照日工资水平进行补偿,计算方法是该员工半年

25、来月平均 工资除以 22.92 天得出日平均工资。还有的公司是把未休完的假期顺延到下一年度,例如 Motorola 中国公司。如果贵公司不想为此事多费心思和花时间,那就补偿给员工几天的工资 吧。对公司而言最多是损失了一小笔钱,但却省下了很多时间和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也能 在员工面前树立一种规范、大气的企业形象。 3 3关于留京指标问题关于留京指标问题 问题:我公司想招聘几名外地户口大学本科毕业生,但面临留京指标问题。请问相关 程序该如何办理? 回复:这得从两方面考虑。首先,要看贵公司是否有独立的人事权,如果有,先要申 报。一般来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每年都有一定的细纳应届毕业生的指

26、标, 而一些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外企等都分配有相应的指标。 在学生方面,对于一般的本科生,每一个院系每年都有一定的比例,要看这个学生能 否争取到这个名额,一般的院系都以学分及其他指标综合排名,没有拿到留京指标的就不 能留京。对于二学士、硕士及其以上的,没有指标和名额的限制,委培和定向培养的除外。 4 4关于社会保险问题关于社会保险问题 问题:我公司现有一名外地户口的工程师,公司准备按规定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但有一个问题需要得到您的指导。 这名工程师本人不太愿意上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 ,因为他担心如果今后他再到其 它城市工作,其个人账户无法正常调转。我们查阅了一些相关政策,理论

27、上个人账户是可 以随个人工作的调动而调转的,但不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也能顺利完成?如果不能 顺利调动,那应如何处理。 回复:这种情况比较令人不可理解,是因为这位外地的工程师对“社会保险”的理解有限。 社会保险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一张“安全网”,是社会的稳定器;对个人来说,是为了保障其在 失业、患病、伤残、年老退休、生育等时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保险 制度,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其员工定期缴纳规定的社会保险金。社会保险是整个社会保 障体系的一部分。原国家劳动部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其意也在于强调国有企业改革形 成的大量的下刚再就业形势下的社会保障功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保险

28、是有统一帐号 的,一个帐号全国统一使用,就像身份证号码一样。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使人才在全国的 流动更加方便也是全国一个帐号的政策制订目的。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里有独立的社保机构,管理社会保险金的缴纳、运行、调动等。 个人因工作调动,个人帐户也应该随之调动到不同地区的社保机构。贵公司可以把这方面的 政策和法规让这位工程师甚至是所有的员工学习一下。你可以在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的网站上查到相关的法律法规。 5 5退休返聘员工医药费应由原公司还是现公司支付?退休返聘员工医药费应由原公司还是现公司支付? 问题:我在一家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现有问题向您请教:我公司返聘了一位在另 外一家公司工作

29、直至退休的员工,并与其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最近,该员工生病住院, 发生了一大笔医药费,因其已退休,公司未给其上医疗保险,现想请教您该笔医疗费应由 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报销,还是应由我公司承担?有何依据? 回答:关于这一问题,原国家劳动部 1996 年 10 月 31 日印发的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 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 13 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 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 权利和义务。 ”劳动部的规定意思在于使退休后的人员再就业有法可依,这里的书面协议相 当于劳务合同,它不是对劳动关系进行的协调,而是对劳务关系进行

30、协调。自然,这种关 系不需要按照正式劳动关系来上保险,而是按照双方的协商,确定报酬、医疗、劳保的形 式。如果双方在合同里没有规定医疗和劳保事宜,此时就需要双方协商。 另一方面,作为正式退休的员工,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关系仍是在原单位的,原单位需 要承担该员工因为生病发生的费用,但要看该单位的医疗报销政策。所以,就目前的情况 来看,该员工的医疗费用可能需要贵单位和原单位共同承担。 6 6劳动合同到期而发生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劳动合同到期而发生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问题:劳动合同到期,如公司不再想与员工续签合同,应提前 30 天通知。如果没有提 前通知,应该按什么标准赔偿?例如延迟了 10 天,赔偿金是多少?

31、 回答:根据原国家劳动部 1994 年 12 月 3 日印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 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 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 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同时,该办法的第十一条规定: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其中,不满一年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该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不满 一年的;第二种是指该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时间不满一年的,这两种 的“

32、不满一年的时间”都按工作一年的标准计算。 根据你公司的问题,有两笔费用,一个是由用人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的,这需要支付上述所说的“经济补偿金”,前提是提前 30 天;第二个是贵公司因为没有提前 30 天,此时按照业内的惯例是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其实,劳动法规规定的“提前 30 天”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头疼的问题。如果员工提前 30 天通知单位,按法律规定,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一般的单位在员工提出辞职报告 后都不愿让这个员工继续在该单位呆下去,所以就多开一个月的工资给他;而用人单位如果 选择提前 30 天,就会恐怕这个员工在这期间做出损害公司的事情,所以也不愿意提前 30

33、 日, 宁可多掏一些钱来补偿。 7 7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 问题:1、如员工工作年限为一年零五个月,补偿金是应该补一个月还是两个月? 2、 公司因经营状况问题,需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已按劳动法规定给予补偿(工作满 一年的给予一个月补偿金和一个月通知金,以此类推) ,但又有员工经过咨询律师,提出工 作满一年应给予三个月补偿金,不知有何法律依据? 3、员工在职期间,因未将档案转入 公司,所以一直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现在公司已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该补缴 社会保险?社保机构有规定不得补缴,应该怎样处理? 回答:您好!下面逐一回答您的问题: 1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34、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 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 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 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所以,您提的情况应该是两个月(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的 经济补偿金。 2其实,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是,如果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的,就按照“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每满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支付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 一年,之所以还有一个业内流行的“通知金” ,是因为劳动法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而在单位看来,如果要与某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会让员工立即走

35、人的,原因则是企业利 益(客户资料、知识产权等)和工作效率的问题。至于给予三个月补偿金的问题是没有法 律依据的。 3对于第三个问题,要看档案未转的原因产生在那里,是这位员工不愿意转,还是用 人单位没有提醒或督促员工转。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与该员工进行协商,可以选 择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8 8公司总经理换人引发的劳动合同重新签订的问题公司总经理换人引发的劳动合同重新签订的问题 问题: 1、明年我公司(私人的公司)进行机制改革,销售人员工资按低薪高提成的 办法处理,并按业绩半年考核员工。我想问:1)如公司已员工签订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 公司半年考核员工一次如员工没有完成任务(公司原则上

36、是要解雇的) ,这时公司需要不需 要支付培偿金?2)公司想与销售人员签订劳动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这样做合理吗?3) 这些销售人员都是公司以前的老员工,如果采取了签订劳动协议,以前为他们上的劳动保 险是不是还要继续上,如不继续上,员工该如何处理劳动保险?4)公司还可能决定半年发 放销售人员的工资,这样做合理吗?算不算是托欠工资?5)如果公司采取某 讨论结果: 每人需完成一份讨论记录。 面试目的:面试目的: 观察应试者的权力欲、 主动性、表达力、自信、说服力 、分析力、抗压力等等。 讨论记录用以分析其 表达能力、归纳能力和综合分析 决策能力。 情景模拟二:公文处理情景模拟二:公文处理 情景:情景:

37、 对5-10件文字性公文进行处理 公文种类: 文件、信件、备忘录、上级电话 记录、报告 测试要求: 做出决定 撰写回信和报告 制定计划 组织和安排工作 面试目的:面试目的: 测试应试者的敏感性、 工作主动性、独立性、组织与规 划能力、合作精神、控制能力、 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 等。 情景模拟三:角色扮演情景模拟三:角色扮演 情景:情景: 扮演公司人事部经理 内容: 解雇公司内一名司机 限定: 属公司提前解约 面试目的:面试目的: 了解应试者心理素质和 潜在能力,以及处理事情的沟通 技巧。 情景模拟四:即兴发言情景模拟四:即兴发言 情景情景: 你被邀请参加一个以“人 力资源E化生存”为主

38、题的报告会 ,离发言时间还有5分钟,你发现 没带秘书事先准备的发扬搞。 要求: 做主题发言 面试目的:面试目的: 了解应试者的反应理解 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言谈举止 、风度气质和思维方式。 评分项目 项目描述项目得分 表达能力 用词准确,完整流畅,层次清晰,有说服力 敬业精神 能坚持原则,自我要求高,责任心强,工作 主动, 能承受压力,采用适合组织目标、需 求的方式行动 分析判断 能力 能通过表面资料抓住问题实质,把复杂问题分解成 组成部分并系统加以考虑,思路开阔,能从不同角 度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组织规划 能力 能敏锐察觉企业总体和各部门状况,工作计划性强 ,合理的确定优先顺序,宏观把握

39、问 题,能从总体 上确定适当的目标和任务指标 组织协调 能力 能领会领导意图并能以妥当的方式贯彻到各部门, 善于利用各种资源,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专业特殊 素质 依各岗位特殊要求的工作经验及业务技术水平,有 扩展和利用技术知识的欲望。 考核意见 总分: 招聘人员签字: 评估量表评估量表 保险推销员的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保险推销员的素质测评指标体系 人员素质结构具体测评标准权重(%) 智力语言智商分数较高5 创造力创造力分数搞3 气质多血质、外向型为优12 性格符合16PF推销员的性格轮廓特征18 需要成就需要强烈15 社会适应性适应性强、压力挫折承受力强等18 人际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分数高15 自我管

40、理能力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能力好2 职业兴趣与推销员的职业偏好相近10 心理健康水平身心健康状况良好2 五、新员工引导五、新员工引导 公司概况 企业文化 组织结构框架 部门职责 政策规定 行为规范 参与售楼处及样板房的选址、设计、建筑、布置和管理工作5) 组织、检查、督促以促销为目的的一切宣传推广工作媒体推广专员工作职责1) 对销售广告进行策划与实施2) 负责销售活动中所需要的楼书、包袋等各种宣传品的设计与监制工作3) 随时根据需要设计、制作、发布和更换小区内的条幅、灯箱、标牌等,并对上述活动进行规范管理4) 负责策划报纸、电台、电视台、户外等四大广告媒体销售文案的创意设计、并负责广告监制5)

41、负责对同行业广告营销策略,进行综合调查与统计分析,并收集、整理、保存公司的广告资料及国家的广告政策法规6) 协助部门主管实施销售策略,进行市场推广7) 与新闻媒体保持良好的关系,通过软性广告树立公司形象,推介公司物业8) 与广告公司取得及时联系,以保证广告计划的顺利实施9) 在广告销售活动中正确使用和推广公司CI系统工程10) 收集处理客户对本公司物业建筑设计、使用功能、建造质量、价格、付款方式的建议与意见,并提出对策,以供修正销售策略和以后项目设计规划借鉴11) 协助有关人员,完成市场调研工作12)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并经常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7部门重要工作程序与制度(仅供参考)一、项目

42、投资管理工作程序1. 地产项目的投资管理由收集项目信息、立项、可行性研究、报批和签约四阶段组成;2. 立项:发展规划部根据公司董事会确定当年的房地产项目投资战略和投资计划,深入研究西安房地产市场整体状况,选择优秀项目,对优秀项目编写项目投资建议书,上报董事会申请项目立项;3. 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董事会批准立项后,发展规划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性质按照公司现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法进行编制;4. 报批:编制完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后,上报董事会;5. 签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董事会审批后即可进入签约阶段;6. 签约后的联络、协调:项目签约后,由开发部部牵头,资金财务部配合完成项目的转项工作,并派专人负责协调各方面关系;7. 对签约项目发展状况的跟踪、预警,定期编制项目发展成本阶段报告;8. 项目完成后,针对发展项目编制项目的后评估报告,并上报公司董事会。9 海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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