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决议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于二零零二年 月 日在 召开。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名,出席本次会议的 名。公司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一致形成如下决议:一、同意本公司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5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石化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并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二、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东变更为中国石化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0%;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5%;甘肃省电力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美国第一中华电力合作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三、本公司除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已经以书面形式认可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并放弃优先认购权。四、同意在股权转让后,改选本公司的董事。五、同意对本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与会董事签名: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二零零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