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银机200028号关于建立公司员工淘汰制度的决定 人的品质决定着企业的品质,只有高品质的人,才能造出高品质的产品,才能缔造出高品质的企业。在充满竞争的社会里,如何合理利用人才,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能性,提高企业的群体素质,关系到企业发展兴衰。为此,公司决定在开展零缺陷工程百日大改进活动的同时,建立和实施公司员工淘汰制度,以更好地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紧跟公司的发展步伐,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一、 目的完善公司用工制度,促进公司整体素质提高,提高产品品质和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稳步、快速发展。 二、 淘汰对象及比例该制度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凡符合下列相关条件的员工,均为
2、本制度的淘汰对象。2000年度公司员工淘汰比例暂定3%。三、 考核项目:考核项目 满分 槛值分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5分 102工作质量/产品质量 25分 153技术业务水平 15分 104是否服从安排 10分 55设备、工装、量具维护保养,标识、摆放等 15分 106劳动纪律出勤情况 10分 57工作主动性、上进心、责任心 10分 5四、评分标准:1 三个月中有三次未完成任务的,为10分;二次未完成的为11分,一次未完成的为12分;2 三个月中有四次质量奖被倒扣的为10分;三次被倒扣的为15分,二次被倒扣的为20分;3五、淘汰办法: 由各部门根据所属员工的工作质量(按考核条款),每季进行评比,各分厂必须对没有进步或进步不快,意识落后,在考核评定中排名在后三名,或单项分数小于基础分的员工,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如劳动纪律、质量法规等)规定须淘汰的员工,必须在次季度第一个月的五号前上报公司办/总师办。公司办必须按月将劳动纪律、出勤情况进行通报,总师办须按月将质量情况进行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其它项目由所在部门负责通报。 五、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6月13日发:各分厂、中心、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