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岩 西 路 强 拆 案 第二卷:漏洞,从判决书中戳破! 先向读者朋友道个歉:由于第一卷疏忽,掉了一页判决书。 深表歉意,请谅解! 看文末那一句话: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那么,这个判决是 2015 年 9 月 25 日收到的,是不是就正式生效了呢?判决中,讲的很清楚:对于 道县人民政府作出的道政房征决字【2015】8 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予以强 制执行! 我们再来看,道县人民政府作出的道政房征决字【2015】8 号房屋征收补偿 决定,其日期为:2015 年 1 月 16 日,文末内容为:本决定书送达之日期 60 日内行政复议,或者 3 个月内起诉,注意最后那一句话:强制执行。这是第 一
2、个明确表达了强拆的意思的地方。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吴光红老师理应向道县人民法院起诉。 那么,吴光红老师向道县人民法院起诉了没有呢?答案是:起诉了。但是, 道县人民法院受道县人民政府管辖,拒不接受起诉书。吴光红的爱人,吴荷 荣老师在 2015 年 10 月 15 日之前,同人一起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结果是,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照样不受理该起诉。这些资料,在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甚至中央政法委,以及道县百姓洗冤集录湖南 人民洗冤集录、及其它系列网站都有的。不再一一赘述。 在行政复议中,永州市人民政府白纸黑字的写着:暴力拆迁不存在。而且信 誓旦旦。那么,暴力拆迁真的不存在
3、吗? 【道县月岩西路强拆案,暴露出来的真正危机是什么? 这篇文章里面的视频很清晰的说明了什么叫暴力拆迁】 事后证明,永州市人民政府包庇、纵容道县人民政府违法乱纪,一目了然。 这个后面再慢慢谈。 因此,道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正式生效。仔细看判决: 强制执行。这是第 2 个可以证明,他们强拆合法民宅的铁证所在。 按照该判决, 道县应该给与吴光红老师家一块地段, 位于月岩西路 W 栋 7 号。 我们再来看,道政房征决字【2015】8 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平吗? 按照该决定,吴光红老师位于主干道的房屋,被迁移到不存在的支干道。按 照该决定,吴光红老师的房子,总体价值为
4、573739 元,包括土地、房子、 及合法三证。而不存在的地段价值为:土地价值 441045,那个地方毛都没 有。别说三通什么的。 就算以地换地。扣除土地费用差价,吴光红老师的房子价值:132694 元。 算上来回搬家,算上重建 2 层,算上办 3 证,算上各种折腾。13 万多元,能 搞定吗?能那么折腾吗? 而且是从主干道迁移到支干道?再从支干道变成了没有房子和土地? 这就是道县法院的公平,公正? 道县各级法院、各路党员,哪个带头用这点资金建房试试看? 因此,道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因此,道县各级官员异常得意。 开始着手准备强拆事宜。 我们再回头看看,道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参与单位:道县公证处、道县房产局、道县人民政府、永州市潇湘房地产评 估有限公司以及其它机构众多。 而且判决书上信誓旦旦的写明了有 40 多份证据材料。 判决书上写明了拆迁过程合法、公平公正。 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