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社会优抚制度军 人社会保障 一、社会优抚制度的含义: 是国家以法定的形式和通过政府行为,对社会有 特殊贡献者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赈恤性 质的社会保障措施。 二、社会优抚事业的形成: 中国及世界各国的社会优抚事业,是在军队建 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建立和完善的。 14.1 社会优抚制度的形成及其发展 三、现代社会优抚的主要形式: 1、社会保险式的优抚保障; 2、社会救助式的优抚保障; 3、社会福利褒扬性的优抚保障; 14. 2 社会优抚的地位与作用 社会优抚的作用: 1、社会优抚事业是国家稳定与发展的保证; 2、社会优抚事业是社会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 保障; 3、社会优抚事业是鼓舞士气,焕发民族精神 的重要环节; 4、社会优抚事业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 14.3 社会优抚的内容 一、对象: 由各国政府依法认定的,范围有所不同 ,一般指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 的家属。 二、内容: 通过优抚保障设立了死亡抚恤、伤残 抚恤、社会优待、退役安置及社会褒扬等 内容。 14.4 社会优抚制度的基金来源与 运行 一、基金来源与筹资渠道: 1、国家财政拨款; 2、社会募集统筹; 3、个人投保; 二、社会抚恤事业费的使用与运行。 14. 5 我国社会优抚事业的改革 与发展 了解我国优抚事业的主要成就和优抚工 作面临的矛盾、问题,并要把握我国社会 优抚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