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doc

举报
资源描述
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 ○ ○○ ○ ■■ a b c d e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 d:产品序号;e:企业自定代号 □□ ○ ○○ ○ □□□ ■■ a   b  c  d   e  f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 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分类代号;f: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车辆类别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种类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种类 1 载货汽车 6 客车 2 越野汽车 7 轿车 3 自卸汽车 8   4 牵引汽车 9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5 专用汽车     注:上表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主参数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0),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2)客车及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3)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4)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适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5)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数字修约规则》的规定。 (6)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产品序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当车辆主参数有变化,但不大于原定型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为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其产品序号。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五部分,用反映车辆结构和用途特征的三个汉语拼音表示,结构特征代号按下表规定: 厢式汽车 罐式汽车 专用自卸汽车 特种结构汽车 起重举升汽车 仓栅式汽车 X G Z T J C 用途特征代号另行规定: □□□ | | 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_| |__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种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绞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收藏 分享(赏)
温馨提示:
文库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文案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