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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题】各大名企的笔试面试题(doc 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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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试的最后,他告诉我他招人的原因是因为他夏天要离开3个月去结婚,所以需要一个人来顶替他的工作。当他问我是否还会考虑这个机会时,我真是哭笑不得,只有先点头再说。虽然这两个面试感觉还不错,但基于以前的经历,也不敢多指望。那时候,其实也没有什么退路了,因为绝大多数非高科技的公司都已经结束了暑期工的招聘。虽然每天下午下课后我还是坚持给硅谷的公司打电话,但我已做好了放假后背起行囊到硅谷找工作的准备。天地如此之大,我就不信没有可以容我之地。奇迹发生在最后一刻。4月25日,经过4轮的面试,我终于拿到了惠普公司的录取通知。3天之后,我又收到另一封通知书,来自思科公司。这种“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感觉

2、,真让我百感交集。思科公司,由于其在计算机网络界的领导地位,和英特尔(全球最大的个人电脑芯片生产商)、微软并称为全球信息产业的三巨头。经过仔细的考虑,我决定去思科公司。5月11日,当我结束期末考试,整理完那些产业介绍材料,准备出发去位于加利福尼亚硅谷的思科公司报到时,不由得又回想起这半年来的经历。打开电脑,我发现自己一共向30家公司寄信,有4家给我面试机会,最终有两家公司决定录用我,包括我最想去的公司(后来我才听说,我是思科公司招的第一个持中国护照的哈佛MBA)。虽然和我的美国同学相比,我的求职过程多了些周折,但最终是殊途同归。更重要的是,我再一次证明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本文经作者

3、王烨先生同意转载,略有删改。)诚讯联丰公司许国庆先生点评暑期实习是两年MBA生活的重要一部分,它不仅提供了实践第一年所学知识的机会,好的暑期经验还能使你在毕业谋职时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2003年中国迎来了高校扩招后的第一届毕业大军:212万毕业生一同涌向就业市场。临近毕业,全国起码还有20%30%的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毕业生人数的激增必然会导致市场难以顺利消化,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就业市场出现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招聘单位像往年一样,不论市场上的毕业生源有多充足,总是有许多空缺无法填满,原因是合格的、理想的毕业生实在不多,实在难找;另一方面,毕业生又苦于市场上职位不够,入职无门。假

4、如中国的高校出现了这样的一个现象,即许多学生在校时就已经有了丰富的实习及兼职工作经验,无论求职准备、面试过程乃至初始入职,都表现得非常专业,人见人爱,那么上述的两难程度就会大大减轻。美国从几十年前开始,就很流行暑期实习,人均4个聘书的哈佛商学院对暑期工作更是如临大敌,从哈佛商学院中国MBA同学暑期求职工作的艰难历程,可见一斑。目前中国的高校也很时兴暑期实习和兼职,得到这种机会的同学无不在毕业求职时得到了很大益处,但将此作为一种“必修课”的看法还不够深入人心,许多同学还认为暑期工作是可有可无的事,有的甚至还在工资上讨价还价,独生子女的“病原体”干扰了暑期工作的正面意义。不懂就问,是我在美国学到的

5、经验。不懂就问,并不是在美国才有的专利,但是在找工作中,这却是最快捷的一条路。在哈佛商学院,不光毕分办老师是好的资源,同学之间更是可开发的丰富资源。同学间的交流不光不会带来竞争,反而会增加各得其所的概率。相比之下,中国的有些高校已树立了良好的切磋求职经验的风气,有些高校正迎头赶上,个别高校则缺乏正确的风气引导。连哈佛都进了,难道就这么轻易地被一小小暑期工打倒?万事开头难。这里,我一再强调大家需要重视的是,哈商毕业生的聘书个个都来之不易,而为此做准备的暑期工作求职,更是难上加难。“万事开头难”这是大实话,如果我们国内的同学们也能借鉴一些哈商同学找工作的方法和精神,得到的不光是工具,更可能是收获和

6、成果。这里,建议大家再回到文章重温一下细节:“每天早上7点起来读当天的华尔街日报,到了晚上,先读书到12点,然后再花一到两个小时读下午找到的(招聘公司)资料。”离放假还有40天,我还没被任何公司录取。我终于知道“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厉害了。是啊,如果找暑期工作都这么不顺,毕业找工作可就更不顺了。所以,如果说暑期工作的“经验”是毕业求职时的敲门砖,那么“找”暑期工作的经验则是“找”毕业工作的最好模考。我发现自己一共向30家公司寄信,有4家给我面试机会,最终有两家公司决定录用我。要说王烨同学的战果已经是相当不错了,居然用另辟蹊径的方式,以一个外国人的身份拿到了两家大公司的聘书。他若是采取传统路数参

7、加“专卖店”式的校园批量招聘,恐怕能拿到更多聘书。我在1993年从哈佛商学院毕业后,连续好几年与后几届的学生建立了友谊,保持着联系,对中国同学暑期工作的聘书数量有个大体的了解。一般情况每人都能拿到两三个聘书,毕业时则为三四个。但寄发求职简历的数量则大都在3050份左右。对比起来,若是咱们国内同学所寄简历的回报率不高,一是要理解这种情况完全正常,尤其在目前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不要因为简历石沉大海便灰心丧气;二是要大大增加寄发简历的数量,尤其是在求职面临巨大挑战的年代,寄上50100份都不为过,而且不光要向来校招聘暑期工作的公司投递,更要靠自己躲开障碍,另寻他途。暑期求职这样,毕业求职更是这样。解读

8、八大求职受挫现象每年六七月份是毕分办老师最繁忙,却也最骄傲的时候。陪着毕业生一同走到了毕业抉择的岔路口,看着同学们踌躇满志地奔赴前程,忙碌了整整一年的我们感到无比欣慰。但每年的这个时候也会留下一些小小的遗憾,一些同学直至走出校园,仍未能找到满意的工作。我将这些同学在求职中遭遇的挫折总结出来,以资借鉴,希望同学们都能在求职路上走得更好,收获更多,成长更快。八大求职受挫现象1、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能做什么,求职力度不够大,不熟悉应聘理想企业的方式,屡试屡败。2、很少参加招聘会,对招聘企业调研不够,在求职信及面试时,屡屡在“知彼”关口中箭落马。3、简历写作没下足功夫,乱箭齐发,结果简历石沉大海。4、

9、面试着装不讲究,面试中得不到好印象。5、面试技巧不熟悉,话不投机半句多。6、简历中无相当的工作经验及社会工作经历,往往被认为是不适合工作的书呆子,或是娇生惯养、缺乏工作能力。7、求职外企英语却不好,口语不过关,又找不到有效的办法提高。8、抱怨找不到适合学生的求职技巧书籍,守着好书却不认真求解,不按书中的指导做。(北大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李国忠老师)简历-三秒钟即可判断好坏有人说,我的工作经历和学历都很过硬,还要在简历撰写上狠下功夫吗?回答是不仅要,而且必须要。假如有几个同学与你的资历相似,简历本身的好坏就成了招聘经理排列名次的重要参考因素,因为简历写作本身既体现了你的推销意识、沟通能力,也反映了

10、你的文字以及专业水平。别忘了为你的个人信息添油加醋英语水平要在简历中列出最能反映你的英语水平尤其是口语水平的成绩和证书。仅有“大学英语四、六级”是不够的,这是作为一个合格毕业生必须达到的水平,几乎所有的应聘者都有这样的证书天天文档在线 联系qq:744421982黑龙江北方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 理 制 度二00八年十月目 录第一篇 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的管理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东第二节 股东大会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第四节 股东大会召开第五节 股东大会决议第五章 董事局第一节 董事第二节 董事局第三节 董事

11、局秘书第六章 总裁第七章 监事会第一节 监事第二节 监事会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 内部审计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 通知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 合并和分立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十二章 附则第二篇 管理体系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权力机构第三章 决策机构第四章 执行机构第五章 职能部门第三篇 制约体系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董事局(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行政(经营)班子议事规则第四章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审计管理制度第六章 审计程序第七章 监察管理制度第四篇 基本管理制度第一章 管理原则与权限第二章 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三

12、章 投资管理制度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五章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制度第六章 行政事务管理制度第七章 档案管理制度第八章 法律事务管理第九章 保密管理制度第十章 员工文明办公规范第十一章 安全保卫制度第五篇 岗位(部门)职权第一章 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第二章 财务管理中心第三章 人力资源部第四章 总裁办公室第五章 法律事务部第六章 审计监察部第六篇 契约管理第一章 契约管理制度第二章 契约管理办法第七篇 奖罚制度第一章 奖励制度第二章 处罚制度第三章 管理责任追究及处罚第一篇 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13、)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某某某某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英文全称:HEILONGJIANG NORTH ENTERPRISESY GROUP CO.,LTD第四条 公司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6号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 董事局主席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14、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条 本章程所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为主导战略,以科学、先进的现代管理为手段,以务实、进取、创新的工作精神为原动力,通过实施竞争机制、风险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依法治企,守法经营,确保企业快速

15、、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创造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以优良的业绩和投资回报回馈股东和社会。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第三章 股 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按出资额计股的形式,每股一元(人民币)。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二节 股份的管理第十五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第十六条 股份增减和回购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向现有股

16、东配售股份;(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第十七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八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回购要约;(二)根据股东意愿回购;(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条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销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二十条 股东的股份

17、可以依法转让。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当公司只有两名股东时,一个股东不得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另一个股东,以确保公司的股东不少于二人。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 东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二十四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18、。第二十五条 公司依据股东交款及历次配股、送股凭证确定股东股份数额,建立股东名册。第二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局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七)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八)

19、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九)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十)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二十八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证,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董事局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第三十条

20、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三十一条 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第二节 股东大会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21、;(四)审议批准董事局主席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事项做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它事项。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

22、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总和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四)董事局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七)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要求日计算。第三十六条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局依法召集,由董事局主席主持。董事局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董事局主席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局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

23、事局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第三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局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以前以专人送达方式、邮件方式或公告方式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催告程序: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在五日内将

24、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第三十九条 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二)发行公司债券;(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四)公司章程的修改;(五)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董事局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七)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九)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召开方式及期限;(二)提交会议

25、审议的事项;(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第四十一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提议董事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局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局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十二条 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局应当

26、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董事局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第四十三条 董事局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通知发出后,董事局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第四十四条 董事局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第四十五条 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27、书面通知董事局,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局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二)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第四十六条 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局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局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会议由董事局负责召集,董事局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局主席负责主持会议,董事局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其他董事主持;(二)董事局应当聘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按照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

28、见;(三)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的规定。第四十七条 董事局主席因其他原因不能主持会议,又未指定其他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的,会议由提议股东主持;提议股东应当聘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按照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费用由提议股东自行承担;董事局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其余召开程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局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第四十九条 董事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总和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

29、照本章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局不得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通知。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第五十一条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监事会可以提临时提案。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责范围;(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局。临时提案如果属于董事局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同时这些事项属于第

30、三十九条所列事项的,提案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局并由董事局审核后通知各股东。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天提交董事局并由董事局通知各股东,不足十天的,第一大股东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分配提案。除此以外的提案,提案人可以提前将提案递交董事局并由董事局通知各股东,也可以直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第五十二条 对于前条所述的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董事局按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一)关联性。董事局对股东提案进行审核,对于股东提案涉及事项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

31、的,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如果董事局决定不将股东提案交股东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二)程序性。董事局可以对股东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可就程序性问题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股东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讨论。第五十三条 提出涉及投资、财产处置和收购兼并等提案的,应当充分说明该事项的详情,包括:涉及金额、价格(或计价方法)、资产的帐面值、对公司的影响、审批情况等。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审计或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董事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情况、审计

32、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五十四条 董事局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局在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需详细说明转增原因。第五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董事局提出提案,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局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时,应事先通知该会计师事务所,并向股东大会说明原因。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非会议期间,董事局因正当理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可临时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但必须在下一次股东大会上追认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董事局应在下一次股东大会说明原因。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以书面形式或派人出席股东大会,向股东

33、大会说明有无不当。第五十六条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决定的监事的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决定的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每名股东都有提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权利,但提名须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提交公司董事局秘书。每一股份有与所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提名权,可集中提名一个候选人,也可分开提名若干候选人,符合本章程规定的董事条件且获提名标数前十一名的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中,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条件且获提名票数前三名的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监事条件且获提名

34、票数前四名的为监事候选人。选举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可平均分开给每个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集中票数选一个或部分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和有另选他人的权利,符合本章程规定的董事条件且获投票票数前七名的为公司董事(其中,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条件且获投票票数前两名的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监事条件且获投票票数前五名栀搀讀缁H缀窒旍怦吀椀欂猃猃猃帰汹魎邍屝甀瀀搀昀昀戀愀愀愀戀挀昀戀最椀昀帰汹魎邍屝甀瀀搀昀尀尀搀攀昀愀昀挀愀攀戀戀攀戀挀氀吀氀焀礀愀吀戀伀瀀倀圀圀嘀稀爀一攀氀砀焀堀洀漀栀漀娀娀漀刀爀儀堀刀琀吀伀唀

35、渀堀洀帀汹魎邍屝挀戀愀愀戀挀攀攀挀挀昀昀愀搀攀搀愀8栀贀爗;爗祬瘀蝎攀洀搀樀樀爀欀焀娀椀猀唀琀堀唀圀欀昀娀夀漀瘀砀椀刀倀伀漀嘀椀砀眀砀椀瘀琀砀娀漀最樀夀唀攀瘀屝屝乾灻湥馍彾艝T鴀湏襎桛魣葏皑湛麄璌湥炑湥遒艝华偓汛塎獬湨艝S敥敒葫蘀票璌祒璌獬最倀(谀誫匀谀誫讀缁H缀窒旍唀椀蜂愂弄弄弄弄弄弄弄弄弄弄弄弄弄弄弄弄漄焆鸰譛邀聹偧沖琀魎邍据啾鹴搀漀挀挀挀昀愀挀戀愀最椀昀鸰譛邀聹偧沖琀魎邍据啾鹴搀漀挀尀尀攀昀愀搀昀搀攀愀愀攀挀愀挀搀昀眀礀瘀倀吀唀挀嘀欀瀀甀瀀欀洀娀倀娀圀眀氀娀攀圀礀琀刀圀欀瘀樀稀吀匀最刀渀吀刀攀眀栀鸀譛邀聹偧沖魎邍挀啾鹴愀攀搀昀愀搀戀挀愀挀u栀踀爗舀#祬瘀蝎圀昀昀最漀匀瀀夀砀渀樀渀栀唀攀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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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操作,技巧c89ba36cd6146d63295876d0f8e3498d團rr常r畂r小小哈利波特0002000006其他文案20200806000027993cAhQpSHFYxW02NXZKrnCoPxqveqcy/FQQ/+ilCqBKIqcqdG7sbQrGH+qKq0UuAVl大为附刊 北京大为远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大为附刊 . 大为集团北京大为远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第376期 员工选拔的几个实务操作技巧 STAR技巧 作为经理人经常要面对一些招聘面试的工作,短短几十分钟的面试就像是一场战斗,面试官和招聘人员就像攻守的双方,经理人如何在短暂的时间了守住“阵地”,易守为攻,打好一场

38、斗智斗勇的战斗,是企业招聘成功与否?讇耀舀(r丽阼毅之内举行。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总和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四)董事局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七)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要求日计算。第三十六条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局依法召集,由董事局主席主持。董事局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董事局主席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局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局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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