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租赁合同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地点),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用期_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 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为 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
2、方承担。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九、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元人
3、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十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_(具体)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略)甲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