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今双方入股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乙方各入股百分之五十股份资金合开一间小吃店。22007 年 3、4 月,甲方的妻子以服务员的身份领取工资 1000 元,剩余所得盈利中,甲方得百分之六十五,乙方得百分之三十五。在 5 月及以后,甲方和乙方按甲方百分之七十,乙方百分之三十进行利润分配,甲方及其妻子不领取工资。3因小吃店发展需要,如果要招兼职人员,则工资支出算作成本,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如果后期发展需要,需要再行融资,也是各出百分之五十。4在小吃店经营期间,无论哪方退股,只能退回自己股份百分之七十资金,如一次性转让时,甲方应的百分之六十五股份资金,乙方的百分之三十五股份资金。5、 收入由甲方保管,每月结算一次,同时分红利。以上经过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