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联系付款: 受托人:suihian trading & info pte.led.公司注册号码:200414442g注册国家: 新加坡法定代表人:lin huirong 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21-01 peninsula plaza singapore 179098电话:0065-91016629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项目及费用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新加坡 院校外文名称, (院
2、校中文名称)留学.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第三条 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 40%的中介服务费用。第四条 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1 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2 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3 帮助委托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4 在委托人来新加坡的时候接飞机5 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6 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二、受托人义务第五条 提供信息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2.受托人应
3、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第六条 申请入学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第七条 办理签证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第八条 其他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
4、、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三、委托人义务第九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第十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四、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
5、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应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协助追回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第十四条 受托人未能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第十五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十六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十七条 受托人因自身原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可以自行销毁。五、不可抗力条款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
6、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日内提供证明。第二十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受托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第二十三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