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协议为促进宁夏邮政快递行业健康、平稳、安全发展,确保本企业安全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宁夏邮政条例、宁夏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做好邮路安保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宁夏优速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青铜峡市优顺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以下协议: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所有出港货物由甲方优速快递宁夏中心进行代为安检。 二、乙方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毒品、反动宜传品、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如机电装置、粉末、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状况;乙方应保证其交寄的快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国家安全、卫生许可等相关规定;如因为上述原因导致我公司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对他人赔偿或被收货人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如违反有关规定,乙方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处罚。 备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份份交邮政管理局备案。甲方:宁夏优速快递有限公司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