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 _ 用人单位: _ 培养单位: _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 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 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 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 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 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
2、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 例如: 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 立。 第六条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 的依据。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_主管部门: _ 通讯地址: _邮政编码: _ 联系人及电话:_单位性质: _ 档案: _ 接收单位名称:_邮政编码: _ 详细地址: _ 毕业生姓名:_性别: _ 民族: _出生年月: _ 学院: _专业: _ 政治面貌: _学位类别: _ 学历: _培养方式: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