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条件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以下简称合同条件) 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 议条款 ( 以下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 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 发包方 ( 简称甲方 )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 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 甲方驻工地代表 ( 简称甲方代表 ):甲方在协议条款 中指定的代表人。 3. 承包方 ( 简称乙方 )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 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 乙方驻工地代表 ( 简称乙方代表 ):乙方在协议条款 中指定的代表人。 5. 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 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 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