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地下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 (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 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 停车设施 ) , 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 属设施, 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 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 处分的权利。 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 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 _ 地下负层号, 具体停车位置, 以平面图 确定为
2、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 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 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大写 ) 元整,剩余 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 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 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 担) 。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 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方: 电话:电话: _年_月_日